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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烟花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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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连三天,县候府热闹非凡,人来人往。

    每天都是杀鸡宰羊,肉味飘香。在古代,这盖房子也算大事,街坊邻居过来串个门,搭把手,甚至来送点礼当然最重要的,是来蹭顿饭,这也是正常的。

    刘铮出手也是大方。

    只要是人等上门来,一律留下吃饭。

    于是,县候府这几天就是这样的场面,大人们热情帮忙,还有很多望着院里那大锅饭留着口水的孩子们。

    “这魏家老妪又给送鸡来了!”

    刘铮一听,赶忙迎了上去。

    魏铁柱的母亲,一个老妪,这几天来得最勤快了,得知自己的儿子得到县候府的赏识,不仅出手就是五百两,而且刘铮还给魏铁柱委以重任,更有意将魏铁柱留在县候府任职,这意味着什么?

    “黄婆婆,您这又是干什么啊?”

    刘铮迎上来,表示着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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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莽夫,直接变成了官身!

    这让黄老太觉得祖坟冒烟了,这几天恨不得把家里所有牲畜都给杀了送过来。

    “刘公子,家里贫寒,只有这么点东西了,您可别嫌弃啊!”

    老太太眉开眼笑,农民说话就不会那般文绉绉的。

    这几天,他也看出来了,这银州地界虽然贫瘠,民风彪悍,但这里的人,身上还是带着后世没有的那种质朴。

    你只要对他们好,他们就会对你掏心掏肺的。

    这就是刘铮的智慧了。

    在这个年代,人情往来,靠的就是这些。别整那么多虚的东西。

    “不会不会,记账,记到账上!”

    刘铮喊了一声,刘大豪马上把那几只鸡给拿过去。这几天,不管多少人来送鸡送鸭,不管这些人是生是熟,刘铮都表示,务必记账!

    “娘你来了!”

    魏铁柱这几天,也成了这里的“工头”,刘铮喜欢这种实诚人,直接给了他一个县候府的参事职位,让其他人都羡慕不已。

    “哎呀,刘公子就是客气,客气!”

    黄老太太,马上就去帮忙了。

    魏铁柱瓮声应和。

    “真快!”

    “干活干活,县候大人待你不薄,切记不可偷懒!”

    黄老太交代道。

    刘大豪在旁边小声道。

    “噢?”

    三天时间,之前还年久失修的县候府,已经几乎都被修整出来了。大概再有两天,虽不算富丽堂皇,但绝对有着威严的县候府,就将建起来,他们也就可以正式入住进去了。

    “儿啊,这银州材料人工真是低廉啊!”

    “什么?”

    刘铮听得也是一愣。

    刘铮问道:“总共花费多少?”

    刘大豪是富商出家,算账更是一把好手,嘿嘿笑道:“总共才去二百两!”

    贫瘠,也有贫瘠的好处啊,这从陈平那里讹出来的万两银子,看来能顶不少事儿。

    “好地方啊!”

    他琢磨着这县候府重建起来,至少需要五百两的!没想到,竟然这么便宜?

    眼睛微微一眯,刘铮笑了出来。

    人才!

    这里都是人才!

    刘铮哈哈一笑。

    院中此时至少有着两三百的青壮年,这西北之地,气候环境决定这边的人,身材魁梧,经得起风霜,所说平日食不果腹,但丝毫不影响他们的劳动力。

    刘铮很开心,喊了一声。

    “公子?”

    等到县候府真正建成,这些人,都是自己的班底!

    “长风!”

    刘铮谋个清闲,打算出去逛逛。

    “是!”

    秦长风跑了过来。

    “随本少去街上逛逛去!”

    刘大豪一看,喊着跟上来。

    刘铮苦笑:“父亲,你这是作甚?我就是去街上看看。”

    秦长风跟在刘铮身后,两人大步走出。

    “吾儿吾儿,这是去哪?竟不带为父一起去?”

    刘大豪为夫不尊,和刘铮勾肩搭背:“铮儿你这脾性,为父最了解了。来到一个新地方,你不去那烟花之地,是去哪里?一起一起!”

    “噗!”

    谁知,刘大豪贼兮兮一笑,用一种男人都懂的表情,道:“吾儿去哪里,为父我能不知道吗?一起一起!”

    刘铮懵:“我要去哪?”

    哪有去那玩,带着老爹的?

    他故意恐吓道:“老爹,听说娘亲择日便会来到银州,你现在可是县候大人,这县候大人来到银州,什么都不做,就先去这种烟花场所,这事儿传出去,稍微一打听,可就是街头巷尾的趣事啊!你真不怕?”

    刘铮差点一口老血喷出来。

    这刘大豪,是当父亲的模样吗?

    刘铮和秦长风,同时哈哈大笑。

    但经刘大豪这么一提醒,刘铮还真想去这古代的烟花之地去转转。这并非是因为他想寻欢作乐,而是在这个年代,青酒楼这种地方,其实是信息交流最频繁的场所,南来北往的人,几乎都会来这里消费一番。

    刘大豪浑身一震,目露惊恐:“吾儿,县候府记账不能没我,你们去玩,你们去!”

    说着便屁颠屁颠跑了回去。

    这龙炎王朝的酒楼,就相当于欧洲中世纪时期的咖啡馆。

    在这里,人人可以抒发己见,甚至产生思想上的自由博弈,在这里一喝酒,你怎样抨击,发出怎样惊世骇俗的观点来,都没有人管你。

    不仅如此,古代时候的青酒楼,并非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卖肉之地。

    这里还有不少文人骚客常集聚与此。换句话说,这里还是这个年代的高级知识分子常在的地方,吟诗作对,喝酒论国事,常发生在这种地方。

    虽说银州贫瘠,但这种烟花之地,自古至今都存在,不管如何穷乡僻壤,都有这样的场所,这样的生意存在。

    银州城最大一家,当然也是唯一一家这种酒楼,叫万花楼。

    “走,咱也去逛逛!”

    刘铮大手一挥,秦长风赶紧跟上。

    这些粉头也极其有职业道德,不管街上的人,穿得再不好,她们都能搔首弄姿过来拉扯。

    “大爷。来玩呀!”

    通俗易懂的名字。

    一眼看去,这个四层的酒楼,在银州城里,已经算是很高档次的建筑了。这才刚刚下午,一股脂粉味,酒味扑鼻,已经有一些粉头,站在街上拉客。

    “哎哟,王公子,您可有些许时间不来了!可想死奴家了!”

    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

    刘铮听得浑身一震。

    男儿的血气方刚,瞬间就被激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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