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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家住精神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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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千姬,今年18岁,家住在东海市精神病院。

    对!

    没错!

    你们没有看错!!

    我的家就是在精神病院!!!

    自打我有记忆起,我就住在精神病院。

    我的父母呢?

    精神病院的人都说我的父母都是精神病人,在我两岁的时候,由于精神失常都失踪了。

    我是怎么来到精神病院的呢?

    这就说来话长,记忆久远了,待我细细想,慢慢说。

    当年的东海市,文化建设、经济建设都很落后,很多地方的思想还是陈旧落后的,尤其是偏僻贫穷的农村。

    那时候的人们都认为精神病人生的孩子都是精神病人,更何况像我爸妈那样,两个都是精神病人,大家一致认为我肯定妥妥的是个精神病二代。

    我爸妈失踪后,没有人愿意收养我,无论是所谓的亲戚还是没有血缘的陌生人。

    一是大家都很穷,没闲钱养别人,更何况还是个精神病二代,一点好处都没有,还会给自己平白地增添不必要的负担。

    二是,都怕我哪天突然精神病犯了,打杀了他们,毕竟我已经是个孤儿,没人会为我买单。

    三是,大家都认为精神病会传染,在一起生活时间久了,你也可能会被传染成为精神病人。

    那把我送到孤儿院不香吗?可是,在那里根本就没有孤儿院,甚至都没有人知道、听说过这个名词!

    也不知道最后大家是怎么商议的,我就被送到了东海市唯一的一家精神病院。

    那个时候东海市什么都比较落后,精神病院条件非常简陋,专业的医生、药品、医疗设施十分匮乏,那里的病人根本得不到有效的治疗,唯一的好处是最基本的温饱肯定是会满足的。

    住在那里的人就像是被关在笼子里的动物一样,只要不出人命,随你怎么闹,实在不行就弄晕你。

    除了没有自由,那里的人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神仙般日子,甚至比精神病院外面的某些人过得还要舒服自在。

    说我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我到那里就遇到了一位可以称之为妈妈的人。

    我刚开始并不是精神病人,我只是单纯的住在那里,那里的工作人员会照看我。

    对于一切都很陌生的我,看着群魔乱舞的人们非常恐惧,每天像个小尾巴一样老老实实,寸步不离跟在照看我的工作人员后面。

    工作人员的分工不同,造成我成为了第一个将精神病院所有角落都走遍的人,在以后的生活里我常常以此为荣,时常挂在嘴边。

    就这样,我成了精神病院一名独特的人员,没有精神病却是精神病院的常住人口。

    日复一日,我渐渐地被群魔乱舞的人所吸引,我也同样地吸引着某个人。

    在我眼里,他们逐渐变得正常起来,每个人都在不停地接触这个世界,毫无遮掩修饰赤裸裸地表达着自己的喜怒哀乐。

    很喜欢和他们相处,我不再小心翼翼地察言观色,很轻易地就能知道他们的只是想法,有什么就说什么,直来直去简单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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