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冬月十六
农历冬月十六,大吉,宜嫁娶。
外面的天依旧漆黑,可此时林家已经灯火通明,全府上下都忙碌了起来。
大丫早早地便被拉了起来,洗漱、沐浴更衣、梳头、开脸、上妆
林怡与君修瑾两个“吃瓜群众”本来可以多睡一会儿来着,偏偏林怡好奇这个时代的嫁娶之事。
她想知道那新娘妆是不是真的似小说中描述的那般,被画的惨不忍睹,像贞子一样~
什么脸跟刷了一层白漆一样,煞白煞白的;腮红打成了两大团,跟猴屁股一般;而嘴唇又如一张血盆大口,瞧着便让人瘆得慌
结果,林怡早早地去围观了一番之后便发现,根本就是骗人的!
就很正常的妆容嘛~
只除了开脸过后,脸部皮肤因为过度敏感,变得有些红肿而已!
那些化妆品虽然比不上现代工艺技术下的成品,却是纯天然无添加的。
千万不要小看古代人的智慧!
那些纯天然的胭脂水粉,除了没那么细腻,上脸之后不易推开,容易卡粉外,还真没太多的缺点!
用在脸上效果不是很明显,但提亮一下气色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而且古代人也是有审美观念的好吧!
怎么可能给新娘子一个丑丑的妆?
君修瑾就惨了,直接被拉了壮丁,要去帮忙抬嫁妆!
小赵氏是真的疼爱大丫,除了纪家给的聘礼外,还另外准备了三十六抬嫁妆。
这几乎是掏空了她的家底。
石蛋与宝蛋兄弟俩也不在意,自二人开始读书科举之后,便觉得男子汉大丈夫,应当自力更生。
兄弟二人将自己看做家中的顶梁柱,只希望将来能给母亲与妹妹(姐姐)依靠。
要知道,当初在靠山村,好人家嫁个女儿顶多给个两台嫁妆。
即使这样都能让人家羡慕好久。
若是遇上重男轻女的人家,几件旧衣裳包袱一卷,就是嫁了。
可是大丫单是小赵氏准备的,就足有三十六抬嫁妆。
另外,还有老赵氏花了五百两给准备的两台嫁妆,以及林承耀夫妻俩给的添箱。
林林总总算下来,一共凑了四十二台嫁妆。
纪家人过来接亲时,待看见了大丫的嫁妆时,很是惊讶了一番。
毕竟纪家也是在扬州城郊外的村子里,还真没见过谁家娶个媳妇儿这么大手笔的。
那些纪家的亲戚原先听说纪家给小媳妇儿的彩礼银子六百多两时,都觉得纪父纪母怕是魔怔了。
这哪里是娶了个媳妇儿啊?这是娶了个祖宗才对!
结果,这一出让他们原先先入为主的观念全改了。
纪家小儿子这是娶了个金娃娃才对!
阖该好好供着才是!
因为林家的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的是真的多,再加上柳家、胡家都来了。
纪元若不是有真才实学,今儿还真就不一定能进的了林家的门!
另外,还有一个柳玉堂带着几个小孩上蹿下跳的,各种折腾。
而柳玉堂不知道的是,就因为今日他玩得太嗨了,导致他被纪元记了很久,在他成亲之日被折腾得差点裤衩子都保不住!
——
巳时正,吉时到,送新嫁娘出门。
大丫拜别了长辈之后,由哥哥石蛋背着上了花轿。
小赵氏本想高高兴兴送女儿出嫁来着,结果大丫还没出家门便哭了起来。
大丫听见母亲的哭声,也没忍住,开始落泪。
媒婆在一旁焦急地劝着,就怕大丫哭花了新娘妆。
“妹妹别哭,今儿是大喜的日子该高兴才是!以后想家了,就多回来看看,咱家离得也不远!
还有,若是纪家欺负你了,一定不要忍着!咱家这么多人,不怕没人撑腰!”
石蛋虽然也有些心酸,眼睛涩涩的,但是他还是想要高高兴兴地看着妹妹出嫁。
二房、三房、萧家以及赵家几个表哥作为送嫁人员,跟随花轿一道儿去往纪家。
小两口的婚房设在纪家老宅,因此送亲的队伍要沿着扬州城去往村子的路走上好一段距离。
几个女孩子围在花轿旁,担心大丫一个人在花轿憋闷,时不时与她说会儿话。
只有林怡是在偷偷摸摸塞吃的给她。
这成亲也是真的受罪,新娘子一整天几乎是不能进食的。
这但凡是个身娇体弱的,怕是还没进洞房呢,就得饿晕了过去不可!
小赵氏担心大丫会饿,一大早亲手包的饺子。但也没法多用一些,因为新嫁娘一整天都不能出恭的。
出门的饺子,进门的面。
小赵氏只当是女儿出了个远门,希望她偶尔还能回来一趟。
林怡听着大丫姐有气无力的声音,就知道她这么一通折腾下来,铁定是饿了。
尤其是这种大冷天的,更是需要消耗热量!
于是偷偷塞了两块巧克力,外加几小块风干牛肉。
虽然不能饱腹,好歹是能补充些能量不是?
就这,还得背着人,尤其是媒人以及纪家迎亲的人,怕被说闲话。
怕被指责没有规矩
其他几人也都忙着帮忙打掩护。
想吃口东西可真不容易!
一直到未时,队伍才进了村子。
迎亲队伍一进村,好多村里的孩子便大喊着“新娘子来咯!新娘子来咯”
纪父纪母赶紧吩咐纪家大哥、二哥出门点上鞭炮,另外再将一些瓜子、花生、喜饼以及一些铜板给散出去。
林家这边见状,也将带着的喜饼之类的开始分给村里人。
另外,他们可是特地去钱庄换了好大一堆的铜板,就为了今日能够给大丫挣点面子。
果然,这一做法很得村民们的欢心,也为大丫后期与大嫂、二嫂各种斗智斗勇提前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花轿抬至纪家门前,按照惯例纪元应该踢轿门来着,而且是越重越好。
结果,纪元只是轻轻踢了一下,然后亲自背着大丫进了门。
人群里开始窃窃私语,看来这纪家小子是个怕媳妇儿的啊!
随之而来的,是一阵哄笑声。
但是纪元作为当事人,那是一点也不在意!
自己能娶到这么好的媳妇儿,疼着宠着那不是应当应分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