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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小龙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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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旧金山和香江,都因为赵虎的原因,开始如火如荼进行中的时候。

    我们的小龙哥在干嘛?

    李小龙此时正在一家餐厅打工。和赵虎分别后,李小龙没几天就搬离了他老爸朋友的家里,自己租房。

    起初李小龙找到一些零星的活干。他在香江的时候,生活上完全依赖家里,因此,他尽管有强健的体魄和旺盛的精力,仍不能使雇主满意。

    而且李小龙只是粗通英语,因此,他求职的范围只能在华人聚集区内。

    他好动的性格却驱使他四处游逛,他跑遍了旧金山,以期待不久能进入真正含义的美国社会。

    旧金山的繁华远非香江所能比拟。那时香江仍处在经济腾飞的孕育阶段,虽也灯红酒绿,纸醉金迷,但在繁华景象后面,是大片破旧拥挤的贫民区。

    旧金山最引为自豪的是宏伟壮观的金门大桥。

    下班后的李小龙站在桥上,倚靠在栏杆上,眺望碧蓝的大海。大洋的彼岸,是香江,他不由的想起他那“望子成龙”父母。

    他决定洗心革面,发奋自强,做出成果来证实自己是一条龙!

    金门大桥于1937年7月7日落成,已有300多人从这里跳海轻生,故又被人戏称为“杀人大桥”。

    李小龙曾在一张陈旧的华人报纸上看到,一个富豪的儿子,18岁时上著名的加州大学,前途坦荡光明,却因厌倦人生而跳海自杀。

    李小龙弄不明白这位青年的行为。美国是个自由而富庶的社会,充满了机遇,充满了希望,成功者的神话更是层出不穷,到处流传。

    李小龙渴望成功,尽管眼下,他连找个正经工作都成问题。虽然目前经济上没有困难,他的钱包目前也还能满足他的日常需求,但是也不禁感叹,这传说中的天堂,想要赚钱却是难如登天。

    除了在餐厅打工,李小龙在旧金山,还教人跳恰恰舞,他的收费很低,但是学员依旧很少。

    这低廉的收费与他精湛潇洒的舞技很不相称。在香港,他是跳舞作乐。

    现在,他却以舞艺用来维持生计。可李小龙总觉得有些无奈。

    ……………

    于是在做了几个月后,他决定前去西雅图。因为他对自己所处的境况很不满意,甚至可以说是失望。但他还是没有选择去找赵虎帮忙,赵虎告诉过他,人一定要靠自己。

    西雅图位于美国本土西部最北端,是华盛顿州的最大城市,市郊有闻名于世的波音飞机制造公司。

    此时正值隆冬,让自小生活在热带地区的李小龙颇感不适。

    他找到周露女士开的中餐馆,周女士很热情地接待了他,并答应他可以在餐馆打工赚取生活费和学费。

    周女士是李小龙父亲的旧友,她在政治上很活跃,是当地华人社团的代言人,她经常接待各色人物或参加各种社交活动。她乐助好施,身上时刻散发着一位女政治家的风范。

    而后李小龙选择了当地的爱迪生高级工业学校,虽然说是高级工业学校,其实也就相当于后世国内的职业高中。

    因为他英文水平不够格的缘故,不能够直接进大学。也因为这点,李小龙在周记餐馆只能从杂役做起,而不能做能赚取额外小费的跑堂。

    按照辈份,李小龙该是周女士的侄儿。但是,李小龙父亲的面子,到李小龙正式上班的那天,被无情地撕掉了。

    周女士俨然一副老板面孔,她毫无表情地对李小龙指指点点,稍不满意,便厉声训斥。

    李小龙怒火填膺,他来美国已几个月了,虽也知道,朋友归朋友,生意归生意。

    只不过这一信条,让他觉得太突然,完全就受不了。但突然想起赵虎离开时跟自己讲的那些话,最后还是把火气强行压下,按照周老板的旨意,努力把活计做得令她满意。

    李小龙的行为跟在香江时大不一样,依他以前的脾气,他会摔掉盘子不干,或拿盘子砸她个满脸开花。

    李小龙本来又不是愚笨的人,再加上天生好胜,精力充沛,他没用多久就能把派给他的活做得又快又好。

    洗盘子是杂役最基本、而且是量最大的活,但是此时李小龙的动作就像在跳快节奏的恰恰舞,快速而优美。

    如山的脏盘子,顷刻间就洗得干干净净。可周女士总不放心,拿餐巾纸擦,放灯光下照,试图发现污渍。

    周女士吹毛求疵一番后,便开始褒奖,然后又是对李小龙一番人生哲理。李小龙对她的话十分反感,觉得就像政治家在发表演说。

    李小龙白天在爱迪生学校读书。美国的学校,跟保守的香江学校完全不同。

    这里是完全的开放性的,纪律松懈散漫,在李小龙看来,美国的学生简直就在浪费时间。

    此时的李小龙,父母远在香江,不能督促他,老师也不会约束他,师傅也不会啰嗦的劝诫他,同学们更不会因学业的优劣而崇拜或鄙视他。

    李小龙完全可以无拘无束,放浪形骸。然而,此时的李小龙完全成了另一个人。

    他一改在香江厌学逃学的作风,一丝不苟,如饥似渴地学习。他深知学费来之不易,逆境中的他悟醒了许多人生的哲理。

    他知道理科一直是他的弱项,(多少读者跟我也一样,理科就是个渣渣!)他曾对它恨之入骨、厌之如蝇。现在,他尽管仍不喜欢,却比文科下了多倍的苦功。他对英语,更是到嗜学如命的地步。

    他知道,来到美国,无论进大学深造,还是进社会就业,语言是最最重要的。

    而李小龙的这一认真学习的态度,被他在西雅图读大学的哥哥李忠琛,写信告诉了父母,汇报了李小龙的学业状况,而李海泉夫妻,看到信中所写的内容,也是惊喜万分,同时又有些难以置信。

    随着李小龙的英语水平得到提高。于是,周女士便同意让他做餐馆跑堂。

    餐馆的生意很好,经常爆满,甚至还出现排队现象。

    餐馆的菜,并不比唐人街的其他中餐馆好,但是凭借周女士在社交圈里的名气。

    她为人排忧解难,往往都能得到回报,受其恩的人,会带人或介绍人来她的餐馆用餐。就这点,李小龙就觉得,周女士并不是一位社会活动家,而是个精明的商人。

    宾客中,有不少白种人,他们大都富有,出手也大方,用过餐后,总忘不了留下小费,并且说一番感激和赞美之词。

    相比之下,华人食客要吝啬许多,尽管其中也不乏富有者,他们觉得服务员就该侍候他们,他们对菜也分外挑剔,而不像吃惯西餐的白种人那么好糊弄。

    做跑堂的收入和做杂役的收入完全不一样,但是李小龙心中仍然十分压抑。

    他从小就有做领头羊的欲望,希望驾驭他人,而不被他人所驾驭。不然在香江的时候,就不会纠集小麒麟和张开等人,到处惹是生非。

    但是现在的情况却恰恰相反,此时的李小龙正处于被人驱使的境地,食客、老板、厨师都可以驱使他,当然点餐员贝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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