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章 女神的密语(六十一)
对大多数刚从学校毕业的年轻人来说,他们都要面对一个问题,我该去哪儿?我该干什么?
这个问题不仅仅是普通世俗学校的毕业生要面对,连神学院的毕业生也要面对。
嘿,神学院毕业不去当神父还能干什么?
在17世纪读书是有钱人的事,就连哈佛大学最初的建校人也是富裕家庭的牛津、剑桥毕业生,而且在那个神权还没有完全消失的时代,连哈佛文科硕士也找不到神职工作。一个能写会说的人也可以办报纸,或者是成为家庭教师,总之他不一定必须成为牧师。
塞缪尔·帕里斯是波士顿第一教堂的成员,当塞勒姆教会的代表他找到他的时候他还是个年轻的牧师,资历尚浅,并且是三个孩子的父亲。他出生在英格兰,少年时绝大多数时间在巴巴多斯度过。他的家庭从事种植业,有一个种植园和七十名奴隶,曾经在哈佛上过几年学,却因为父亲去世退学了。
那个时候巴巴多斯因为制糖业曾经非常富有,但那地方就像南北战争前的南方一样,只有舞会、吹嘘和带着假发的“贵族”。
那里的商业环境并不好,巴巴多斯产品的外销渠道也主要仰赖欧洲,想要阔宽自己的销路就要吞并别人的,帕里斯父亲死后他父亲的渠道被别人给抢走了,而还是个孩子,一脸书生气的帕里斯并不擅长商业竞争。几年后帕里斯就贱买了那些财产,来到了波士顿,与伊丽莎白结了婚,自称是西印度群岛的商人。一开始他的生活富足而安宁,但是尽管马萨诸塞州笔巴巴多斯繁华得多,也有更有利的经商环境,他的事业却开始走向失败。
他渐渐习惯了商业竞争,就像习惯交易一样,然而尽管机会经常降临,他每次都抓不住。有一年帕里斯威了一次颇具竞争的贷款而数次进出法院。
在这样的背景下他不得不重新成为牧师,他的哥哥是英格兰牧师,叔叔在波士顿第一教堂布道,在二人的引荐下,教会让他去马萨诸塞州一个很偏僻的小村庄服务。
帕里斯不是多明我派的教士,他没有崇高的使命感,为了铲除愚昧、布道光明才去那些贫困落后的地方。
他家里有关系,在那个村子呆几年他就调回了波士顿,就像二战时期西点毕业的“将军”到前线去混两年资历,回美国后他就可以去国防部了。
地狱有很多种类型,比如炮火连天、遍地残肢的战场,又或者是什么都没有,只有数不完愚昧农民的乡下。一个名校毕业的大学生,他明明可以留在大都会里,享受文明人的生活,为什么他要跑去穷乡僻壤呢?
不,当然不去!
帕里斯也是那么想的,塞勒姆的规模虽然和波士顿差不多,却不具有国际性,它只是个“可怜的小村庄”,远不如波士顿光彩夺目,连个剧院都没有。那里是清教徒的聚集地,人们在那里穿着暗淡的紫色、深沉的褐色、柔和的绿色衣服,而波士顿人则穿着深红色、镶嵌着银色蕾丝的外套,他去了一次就觉得自己快活埋了。
他一点都不想去,不过他也没法留在波士顿,他的叔叔只是一个布道的神父不是波士顿主教,没有办法把他安排进波士顿的教堂里。
帕里斯虽然没有经商的天赋却不是一个没有才华的人,他有很多牧师朋友,其中不少还和塞勒姆前任牧师德奥达特·罗森认识,这帮人帮着塞勒姆村民吹嘘塞勒姆那地方有多好,就像是说和美女嫁给有钱侏儒的媒人。帕里斯迟迟不敢做决定,他推脱说在必要时刻,农民会决定他的命运。
马歇尔将军在哈佛的讲坛上说:你们这些大学生就像刚刚点燃的火把,但是你们马上就要四散而去了。
这些农民则会举着火把聚集起来,把说错了话、传播异端思想的牧师给烧死。
这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每个组织都会肃清内部,即便猎巫和女巫审判在欧洲已经禁止了,1691年宗教审判所还是会烧死牧师,那时候正在闹日心说。路易十四为了图省事,也因为日心说更符合他自己的统治,就驳回了所有的巫术指控,包括对教士的,也在此期间会天文和测绘学的传教士们,前往东方见康熙皇帝去了。
那时候的八旗子弟还不像清末那样,提笼架鸟,终日无所事事在街上闲逛。他们打败了沙俄,签订了尼布楚条约,占领了库页岛。黑龙江和乌苏里江流域也算是满族人的老家,对关中生活的明朝居民来说那是个苦寒之地,根本就没人愿意去,只有被流放的犯人才会去那个地方,即便丢了对汉族人也没有影响。
给自己干活和替别人卖命当然不一样,自己的家业如果自己也不顾了,当然不能指望外人会把它当成自己的事业经营。
如果英国贵族们当年不去北美殖民地去,美洲当然发展不到现在的规模,不过美洲的那些资源英国人也一样享受不了。
北美独立也与英国老爷们不愿意去美洲统治,给了殖民地议会太多权力有关。也正是因为没有人愿意去,才会把奴隶弄去那边拓荒。
这块地只要少爷还认是自己的家业,哪怕带着高尔那样的打手去也行。
选平民子弟进名校也是在选少爷你自己日后的班底,不用接手父亲塞给你的那些他用着顺手,你用着不顺手的人了。
这世界不是所有人都是文明礼貌讲道理的,欧洲移民占领了当地土著印第安人的土地,这些人三天两头得上门烧杀抢掠,如果不是因为如此,也不会有战争,没有战争就不会有那么多孤儿寡母流离失所了。
奥达特·罗森老了,他受不了了,压力太大,塞勒姆教区居民惰性太大又不听教化,给这些人甜头他们才肯干一点事。
活到老罗森的那把年纪也是时候轮到他到城里享福了,帕里斯虽然年轻,却不是哈佛的热血青年,就凭远大志向和马歇尔的一句话就跟他去战火摧残后的欧洲搞建设去。他给了八个条件,一个不答应他就不去,塞勒姆教会团全部点头答应了,帕里斯这才很不愿意,又假装自己充满热情,想给塞勒姆带来一点改变,带着妻儿住进了当地人给牧师安排的住所。
那房子位于村子的十字路口,座落在一块两英亩的土地上。
房子有一个大烟囱,大烟囱的周围有四个壁炉,急需修缮,篱笆已经烂的要塌了,灌木丛侵占了三分之二的草地。冰凉的空气裹挟着怨愤、忧虑和沮丧,穿透墙壁吹进了屋里,很难说到底屋内屋外哪个更暖和。
好在帕里斯很有先见之明,提出的要求里说道要教区提供木柴,结果帕里斯在那里住了三个星期才收到两小车木柴。
牧师住宅里只有一张写字桌和一面镜子,其他家具要牧师自己添置,幸好他把这些东西从波士顿搬来了,在将四个有壁炉的房间刷白后他修了一个大披屋,是给和他们一起来的奴隶住的。
圣餐台上放的是锡杯,当时更富有的教区会用银酒杯,帕里斯自用的银酒杯都比圣餐杯高级。
比想象中还要惨淡的生活让帕里斯闷闷不乐,这让他的情绪变得沉闷又固执。运送木柴对地方而言是一种重负,这或许是帕里斯为赢得尊重而做的斗争,只要柴火没法送达或者不符合标准就会招来抱怨“这不是些软木吗?”
后来一个信友卸下了柴火后对他说“难道我们听布道的时候不也很疲软吗?”
就这样,柴火的问题成了一件大事,村议院希望募集资金让牧师自己安排,帕里斯则希望村里有人急需给他运送柴火,双方的关系日益紧张,帕里斯为人固执,拒绝了村民的募资提议,然而柴火的价格又会随着国王对新英格兰采伐、出口的限制而波动,随时可能上涨,1689年大部分时间都在为了这事争论不断。
帕里斯在几个邻村的牧师,以及另外两名塞勒姆牧师的见证下接受了任命,这对塞勒姆村和它的新牧师都是重要一步——礼成,别管美女多不愿意,她已经和那个富有的侏儒成为夫妻,得不到教会的许可不许离婚,尽管那个侏儒的家里看起来并不十分富裕。
帕里斯一开始的演讲提起了约书亚、展望了一下未来,农民可以携手共进,大家以后彼此相亲相爱。
实际上那帮村民想回家,趁着妻子外出收租,骚扰一下家里的女仆。这些女仆的父亲、兄长可能是因为战争死了,她们无奈之下才当了帮佣,但17世纪的男人,从国王到农民都是如此,也许他们没有国王的身份,却可以有国王的待遇,否则莎拉·古德丈夫死了几年,怎么会抱着一个三个月大的孩子来到塞勒姆。
女仆要是敢不从命就把她赶出去,在威胁之下有人答应了,也有人誓死不从进了工厂当女工,但她们还是要被工厂主骚扰。
最好的办法就是戴上结婚戒指,这样就能赶走一部分人,结婚戒指都赶不走的,只好找男性友人帮忙了。
如果有一天“小丑”真的穿着体面的衣服抢银行,并威胁那个穿着粉色外套的金发女柜员,她不合作的话,只需要回头看同伙一眼,他的同伙就会掏出手枪给大堂经理脑袋上开一个洞。
是的,当时周围看起来很正常,不像有些电影里出现的镜头,劫匪一出现就喊所有人趴下,只有那个女柜员被威胁了。
这时候女柜员带着兴奋的笑意对“小丑”说“那请你回头看他一眼。”
父亲送她去上体操学校,让她有了优美的体格,但她更喜欢棒球,只是那是男孩的运动,更重要的是她可以挥舞金属球棒,赶走那些骚扰她的人。
小丑帮她解决了这个问题会多一个跟班,又因为她是个女的,可以称呼她是“小丑女”。
谁说的每个金发女郎都是没有智慧的,又或者金发女郎的金发都是天然金色的?
当女人铁了心要离开那个家,就没什么能阻挡她,不论那个人如何喊“回来”。
所以不听话,不配合、抵制这种小事真的是件大事。
就像杜巴丽夫人,她命令自己的奴隶离开那些革命者,那个奴隶反而把她给告发了,革命者们送她上了断头台。
她临死了还想补救一下,打算用自己的宝石换命。
这些人期待的是一场好戏,杀国王的情妇可不是每天都有机会碰上的,况且她还长得那么漂亮。
没错,18世纪末已经不狩猎女巫了,但人还是那些人么。
不夺回非洲的殖民地,法国就会在英国之后衰落,经济问题引起政治问题,巴黎又会成为一个需要军管的城市,尽管将外籍兵团抽调回来很麻烦,并且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过还有什么别的法子?
70年代美国人已经试过了,自己的士兵不会向自己的国民开枪,只有外籍人士动手才方便。
都到这份上了,还在想着t台上的女模特呢?
自己的家业不要了,就不能怪别人代替少爷接管,新的政体也许不是信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资产阶级共和国了,这就是革命。
沙俄都被革命的浪潮给掀翻了,要不然昂格鲁萨克逊人会不惜血本得打颅内战争了。
50年代的洋基还知道怎么迷惑人心,现在以名换利固然是轻松,但这是吃的祖宗留下的老本,是哈佛、耶鲁几代人,几百年才树立起来的名誉,就跟卖地在巴黎过奢侈生活的波旁贵族差不多。
真是一代不如一代,难怪会有格林德沃那样的巫师觉得凭他们那点人口就能统治全人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