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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风与花(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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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英式俚语里buff代表着烦恼,love in the buff意思为恋爱的烦恼,但是在美国它却有别的意思,比如in the buff意味着不着寸缕,同时它还代表着浅黄色,因为这个俚语是buffalo的缩写,在16到17世纪这个词通常代表一种北美地区盛产的牛皮。

    它比鹿皮更厚实,很适合制成取代金属铠甲,因此这段时间的“浅黄色”厚大衣是欧洲士兵的标配。到了美国革命期间,曾经参加过七年战争的乔治华盛顿也加入其中,在七年战争期间,华盛顿身穿传统的猩红色在英军服役。

    但是到了1775年的夏天,在第二次大陆会议时华盛顿换上了一身崭新的由“浅黄色”和蓝色相间的制服现身会场,当时“艳惊四座”,很快浅黄色就成为新生的美国的象征色之一。

    然而因为人类的过度捕猎,曾经在美洲草原上随处可见的美洲野牛渐渐消声灭迹,到了20世纪初的时候整个北美只剩下21只,当时的总统罗斯福颁布法令,将野牛等一批珍惜动物置于国家公园里,等到了纽特·斯卡曼德到美国送回雷鸟的时候,又可以看到庞大的野牛群出现在北美草原上了。

    可是北美雷姆牛却“真的”绝迹了,雷姆牛经常混在野牛群中,它们的体型比普通牛更大,牛皮也是金色的,更容易成为猎人的目标。等巫师们赶到的时候,雷姆牛基本上都已经死了。伊法莫尼魔法学院保留了大量的解剖图和标本,却没有活的雷姆牛,斯卡曼德在北美到处搜寻也没有找到。

    在南美倒是还有少量的雷姆牛,只是牛血出口非常严格,而傲罗所需的强效刺激药水又急需“大量”雷姆牛血,尤其是在格林德沃在世界各地活动期间。只是等雷姆牛血真正被仿制出来,格林德沃早就倒台了,又恰巧这时英国的伏地魔崛起,于是英国成了仿制雷姆牛血的主要消费国。

    史密斯家族的富有与他们擅长魔药和材料贸易及股票有莫大的关系,这个家族里有不少成员是妖精金融与红鼻子巫师投资人联盟的会员。

    另外还有不少人在魔法部担任要职,说是家庭聚会,实际上大半个魔法部和经融圈的人都来了。其中还混有麻瓜,他们很容易就被认出来,毕竟巫师的穿着对他们来说是万圣节的时候才会穿的。

    那么多人聚会当然不可能在室内举行了,尽管史密斯家族的“祖宅”是一个17世纪的城堡。

    前两天下的雨让气温凉快了一些,草地也没有那么泥泞,一个接着一个帐篷直接搭在了草坪上,小孩子骑着玩具扫帚在空中追逐,大人在阴凉下一边喝饮料一边聊天。

    “院长!”萨莉·史密斯叫道“你怎么来了?”

    波莫纳看着和哈利波特一起参加分院仪式的赫夫帕夫,她手里正拿着散发着酒精气味的“果汁”。

    “来参加派对啊。”波莫纳微笑着说“你不欢迎?”

    “当然不。”萨莉看到了跟在她身后的塞德里克,笑得很腼腆“欢迎你们来参加我们的聚会。”

    “有什么好玩的?”波莫纳问。

    “看!”萨莉指着一个方向,那里树立着一个摩天轮“多米尼克叔叔在那里设置了一个游乐园。”

    波莫纳将手放在眉毛遮住太阳,看着那些“玩具”,心里恶狠狠得嘀咕了一句“有钱人”,转身问塞德里克“你想玩?”

    塞德里克笑着摇头,显然他对旋转木马没有兴趣,哪怕那些木马的翅膀和真正的飞马一样会动。

    “还有什么?”波莫纳问萨莉。

    “走吧,我带你们转转。”萨莉轻快得说“古怪姐妹今天来了。”

    听演唱会也不是波莫纳想去的,但她也确实不知道该从何处去打听赫尔巴兹史密斯的遗产继承问题。

    然而让她更没有想到的是在半路上她遇到了一个始料未及的人来,斯内普正和扎卡莱斯·史密斯的父亲说话。

    明天就要比赛了,当然,准确得说是明天就要举行称重仪式了,称重完之后斯内普要和达摩克利斯·贝尔比抽签,决定喝魔药的先后顺序,然后他们再根据顺序配置魔药,斯内普“不应当”在这个时候跑出来“社交”。

    “怎么了,院长?”塞德里克顺着波莫纳的视线看过去。

    “没事。”她面无表情得说,继续跟着萨莉在现场“闲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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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在聚会结束后,波莫纳和西弗勒斯去了对角巷的风雅牌成衣店购买衣服,将那个刚毕业没有多久,曾经接受过斯内普教育的店员给吓得够呛,直到他们付钱的时候,她都一副无法接受的样子,只是很职业得说“欢迎再次光临”。

    她给他选了一身学士礼袍,代替了原本中世纪的“蝙蝠披风”,而且颜色也不是黑色的了,而是很深的绿色,在黑暗的地下看不出来,到了阳光下就能看出来了。

    他的袍子也变成了长外套,同样在黑暗中看不出来,实际上是很深的蓝色,它是由一层一层的靛蓝浸染的,不能水洗,只能干洗熨烫。

    在有大量合成染料的20世纪,天然靛蓝的成本是人工合成染料的10倍以上,并且它有时还会呈现出一种绿色的光。也就是说斯内普虽然还是一身黑,却是“五彩斑斓”的黑,这是波莫纳对提高他的穿着品味能尽的最大努力了。

    靛蓝(indigo)源自于古希腊语“indikon”,意思是印度进口的,它曾经和代表帝王的泰尔紫并列为顶级奢侈品。凯撒曾经穿着紫色的丝绸出现在古罗马的竞技场,由此带动了罗马人对丝绸和紫色的热爱,但紫色这种颜料是从贝壳里提取的,过程复杂而且提取不易,并且还伴随着一股尿液的混合气味十分刺鼻,当时古罗马人没有合成氨的技术,只能用尿液之中的氨。

    泰尔紫的大受欢迎对产生这种色素的螺类是个坏消息,制造三十克染料大概需要二十五万只海螺,以至于在地中海东岸形成了一个人工的地貌,由提取过色素的海螺组成。

    泰尔紫的丝绸以克为单位,按黄金计算,到了古罗马后期,连皇帝都支付不起了,查士丁尼才派出间谍,寻找制作丝绸的办法。

    13桶天然靛蓝的茎块大概能提取1桶的靛蓝,古埃及人常用它给亚麻布染色镶边,装饰木乃伊,同时在法老和祭祀的墓穴壁画中可以看到靛蓝色的长袍。在古罗马时期它也一样价格昂贵,贸易路线是靛蓝的价格居高不下的一大因素。

    靛蓝让人觉得廉价主要是人工蓝色染料太多,并且早期的牛仔裤是蓝色的,靛蓝这种染料并不像其他染料需要明矾这类染媒剂,直接可以染色,而美国又恰巧种植了很多靛蓝,用它给耐磨的牛仔裤染色,卖给淘金者再合适不过了。

    淘金者在挖到金子前一贫如洗,他根本没有钱去更换不耐磨的衣服,牛仔的裤子也需要耐磨的,它的布料最早是给热那亚商船风帆用的。

    拿破仑对美国实施了800的惩罚关税并没有和英国取消了靛蓝补贴那样对美国农民造成影响,这主要是“中立国”并没有对美国实施惩罚关税。

    如果泰尔紫是金,靛蓝就是银,富庶的罗马愿意以二十第纳尔的价格购买一斤靛蓝,这已经是当时平均日薪的十五倍了。

    它的价格如此之高,以至于当时有人用鸽子粪来的糊弄人。现在倒是没人用鸽子粪造假,却有人用普鲁士蓝,眼力不够好的人分不清青金石蓝、靛蓝和普鲁士蓝。

    在美国,每当经济不景气的时候,口红的销量会激增,因为美国人觉得口红是一种廉价的消费品,购买它能满足人们依旧强烈的消费欲望。

    但这种廉价口红用的是人工合成色素,高级口红会用到胭脂虫,这是一种寄生在仙人掌上的小虫子,产卵前后雌虫会聚集在一起,产下红色的卵,这批红色的卵质量最佳,其次是成虫,大约7万只虫才能提取一升染料,以英亩的仙人掌可以产200升产品。也就是说枚英亩1400万只虫子,每年采集3次。

    因为这种工作重复性太高,导致大量农民借酒浇愁,他们会饮用一种龙舌兰的酒,不过度数不高,只有6~8度,等蒸馏的技术带到南美才有了辣口的tequila。

    特拉斯卡拉是胭脂虫的主要产地,要在维拉克鲁斯装上盖伦帆船后驶向西班牙,它是除了白银之外,西班牙国库的第二大财政来源。

    西班牙人千方百计得保守着胭脂虫的秘密,放出消息说这种红色是从挤压植物种子获得的,并且禁止出口胭脂虫。

    大约两个世纪的时间,英国和法国试图窥探其中的秘密并派遣了间谍,可是直到18世纪上半叶,安东尼·列文虎克在显微镜下发现了长着六只脚的胭脂虫,法国的植物学家尼古拉·约瑟夫·蒂埃里·德·梅农维拉假扮成加泰罗尼亚的医生,秘密潜入胭脂虫的另一个产地瓦哈卡,在那里掌握了饲养和生产胭脂虫的秘密后,将这些昆虫带到了圣多明各,在太子港的植物园里进行培育。他死后植物园成了废墟,英国皇家学会花大价钱带回的珍贵胭脂虫也遭到了同样的厄运,它们被蚜虫的克星——瓢虫从仙人掌上清除了,只有荷兰人成功在爪哇实现了胭脂虫生产。

    1787年,专门从事国外借贷投资的荷兰霍普银行正处于亨利·霍普的领导下,他判断胭脂虫的收成会很差,欧洲的储备会很低,于是与巴林银行一起购买了数千吨的胭脂虫。

    他动用了200万弗洛林,从马赛、鲁昂、汉堡、意大利和圣彼得堡采购,主要存储在加的斯、伦敦和阿姆斯特丹,然而这却引发了一场灾难,因为储备量太大,远超过霍普的想象,银行损失惨重,濒临破产。

    这时英国和英荷银行集团救了他,胭脂虫被英国军队广泛使用,比如给皇家卫队的红色制服染色,然而这一次的情况却和上一次不一样。

    霍普家位于伦敦泰唔士港的仓库被烧了,巴林银行已经退出了路易斯安那收购案,如果霍普银行想要挽回损失不倒闭,只能继续下去。

    只要拿破仑把路易斯安那卖了,不只是2600万法郎的粮食借款可以还清,美国也可以继续西进,开辟更多的棉花田,为欧洲的工业提供棉花这一“白色黄金”,一直增长的棉花指数也会降下来。

    而美国农场主们需要贷款来扩慌建设他们的农场,他们又不像雅各布那么走运,会遇到巫师,并给他鸟蛇的银蛋做抵押。

    如果雅各布是个贪财的人,看到那些银蛋的时候就不会觉得神奇动物可爱了。

    “快下蛋,你这只笨鸟。”当杰克顺着魔法藤蔓爬到天上时,他听到巨人对那只会下金蛋的母鸡说。

    然而雅各布不是那样的人,他和神奇动物们玩得很高兴。

    他无论怎么看都不像参加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的退伍军人。

    乔治安娜在听加斯顿·马丁讲述的时候下意识得碰了下嘴唇,她曾经涂了口红,然后用手帕沾了唇印,扔到了地上。

    那种红色的液体会和胭脂虫有关吗?

    还是和仙人掌有关呢?她记得狼毒药剂要用到一种珍稀的仙人掌,动物又不会管那么多,瓢虫吃蚜虫和胭脂虫没有区别。

    不过以后用不用口红她要考虑一下了,“热辣之吻”的时候一想到嘴上爬满了虫的感觉很影响心情,虽然她不那么介意喝魔药的时候里面有水蛭汁液之类,毕竟那是“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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