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盒饭小说 > 其他小说 > 我哥是皇帝,却也是亡国之君 > 第561章 用囚犯代替杂役

第561章 用囚犯代替杂役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王华提出,力役应该避开农忙时节其实是有原因的。

    对于服徭役的百姓而言,如果朝廷在农忙时节征召他们去服力役,那么一定会错过农忙时节。

    因为力役一般都是到其他地方去服役,而且时间最起码要在三个月。

    三个月时间,足够错过整个农忙时节了。

    而对于百姓而言,一旦错过了农忙时节,便意味着,今年的粮食产出无法保证。

    同时,农民的粮食减少了,势必会导致农民无法填饱肚子。

    从而引发一系列问题。

    而且在农忙时节召集百姓服徭役,势必会让百姓人心不稳。

    因为百姓会惦念自己地里的庄稼,虽然说服力役,国家包吃饭还发钱,但是之前说给,钱不会太多。

    所以对于百姓而言,在农忙时节服力役是不可取的。

    所以,王华要求,力役必须避开农忙时节。

    这点对于力役不难,因为力役进行的是国家工程,只要不是十分紧急,那么在农闲时节进行,便不是什么问题。

    而只要避开农忙,那么就算朝廷征召多一些人从事力役,也不是不可以。

    “除了力役要避开农忙时节,杂役还想要进一步明确,臣希望服杂役的百姓可以由朝廷管饭。”

    “杂役基本是临时征召,所以没有专门的拨款,臣希望,可以规定,所有服杂役的百姓,每人每天都可以得到三斤粮食。”

    “另外,杂役的时间需要进行限定,以往,杂役的服役时间没有限定,往往是有多长时间,就服役多长时间,这样是不可取的。”

    “杂役包含的内容太多了,短则几日慢则几月甚至数年,这期间,服役百姓不但没有产出,就连粮食都要自己负责,这样的话,对于百姓负担太大。”

    杂役最大的问题便是要由服役百姓,自己携带所需要的粮食。

    如果说服役时间短,那还可以支撑几天,但是如果服役时间长,那么百姓就很难支撑了。

    所以杂役的逃役几率是所有徭役里面最高的。

    尤其当杂役时间过长的时候,百姓往往会选择逃跑,以逃避徭役。

    而当地官府对于逃避徭役的百姓,自然是有处罚的。

    所以,王华要求,给服杂役的百姓提供粮食。

    同时限定一个服役时间。

    虽然说,北陈关于徭役的服役时间,是有规定的。

    即一人百姓,三种徭役,三年之内,只需服一项,其中杂役的时间应该不超过每人一年一个月。

    但是,规定是这样,但是实际情况却很难办到。

    毕竟频繁的更换服徭役的人员,对于官府而言,也是一项重大的负担。

    所以,实际情况往往是,徭役时间远远超过国家规定的一个月时间。

    而王华要求限定时间,便是为了让服役人员,不至于因为过多时间被徭役束缚,而导致年景困难。

    陈希晏听了王华的话,其实他也知道,杂役的不好,但是朝廷征召杂役,往往都是有紧急事件。

    比如说,大水冲毁了堤坝,以原有的河工人数不足,所以只能征召杂役协助。

    那么在堤坝修复之前,根本无法让杂役人员离开。

    “王华,杂役过于复杂,恐怕很难满足你刚刚提的要求啊!”

    “陛下,我知道,杂役很多时候,干的都是紧急危险的工程,但是,减少杂役确实对百姓十分重要。”

    “如果朝廷无法满足我刚刚说的那几个条件,那么还有一个办法,那便是找人专门服杂役。”

    “专门服杂役,这是什么意思?”

    “陛下,朝廷各地的监牢有众多囚犯,与其把这些囚犯一直关在牢里,不如让他们出去干活。”

    在北陈,关在监牢里面的囚犯,往往是犯的事比较严重的。

    因为在北陈,一般的小事,半年以下的,一般是不会关进监牢的,而是直接送去服苦役,等时间满了以后,就放掉。

    能被关进监牢里的,个个都是判刑半年以上的存在。

    这些囚犯虽然是不用服苦役的。

    但是,想在监牢里面白吃白喝是没可能的。

    能住得起监牢的人,那是要花钱的。

    “陛下,臣的想法是,监牢里面很多人,其实是花不起钱的,臣的想法是,这些囚犯住在监牢里面,与其无所事事,不如把他们拉出来服徭役。”

    “可以让监牢里面的囚犯专门服杂役,而服了杂役的囚犯,则根据服役时间,减免一定时间的判刑时间,或者是以服役时间抵扣坐牢的花费。”

    “当然,也不是什么囚犯都可以服杂役的,只有那些判刑半年以上,三年以下的囚犯,才可以。”

    王华之所以说,只有三年以下的囚犯可以参加杂役,主要是因为,判刑时间超过三年以上的囚犯人数非常少。

    首先,这个时代不是现代,能被判三年以上刑罚的其实并没有多少人。

    因为判三年的一般都是犯了一些大罪,比如说伤人,抢劫,放火但没有致人死命的。

    基本都是在三年左右。

    虽然有一些罪行很大,但是判的不重,但是这是和时代背景有关系的。

    普通人寿命有限,一般也就是四五十岁,如果真的判个几十年,那么国家不是要将其关倒死了。

    这样显然不符合国家的利益。

    因为把一个人关几十年,便相当于这个人一直无法为国家创造财富,而且国家还需要在他身上消耗财富,这是一笔赔本的买卖。

    国家是不会做的。

    再就是,一般而言,很少有囚犯可以坐三年以上的牢。

    这一是因为,朝廷经常会因为一些事情而大赦天下,比如说,皇帝有儿子了,太后死了,或者像是这次,北陈灭亡了西凉。

    而每一次大赦天下,一些罪行比较轻的,往往直接放出,而比较重的,则会获得减刑。

    而真正的重刑犯,往往没机会住监狱。

    像致人死命的囚犯,结果往往只有两种结果,一种是杀人偿命,还有一种是流放边境。

    而不管是哪一种结果,最后都不需要监狱,所以重刑犯,基本不会关进监狱里面。

    因为没有必要。

    至于说无期徒刑这种,不好意思,没可能。

    所以说,监狱里面的囚犯,三年刑期的已经算是最高了。

    或许确实会有那么一些超过三年的,但是这种例子可谓是少之又少。

    一百个里面都不一定有一个。

    所以,王华说六个月以上,三年以下,基本包含了监牢里面所有的囚犯了。

    陈希晏思考了一下,发现王华的方法还是不错的,虽然说让囚犯离开监狱,会增加逃跑的可能,但是只要好好管理,同时明确律法。

    便可以有效杜绝囚犯逃跑的情况。

    毕竟,对于囚犯逃跑,北陈本来就是有相关规定的。

    如果逃跑的囚犯被发现,是可以直接打死的,而且还可以得到刑期,囚犯们还是很愿意看到的。

    所以,相比于逃跑,囚犯们还不如老老实实的干上一段时间,以减免自己的刑期。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添加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