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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献给神灵的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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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师府的野驴,是蒙恬委托御马监的人送来的利润。

    嗯,信里二狗是这么说的。

    他的来信里,把国师准备的货物——由劣质绢丝织造的哈达,奉为商贸圣物。

    一条用于祭献神灵的丝制哈达,可以换五头牦牛。

    或三只毛驴。

    或两匹马。

    或十五只羊。

    价格公道,深受羌人和匈奴部落头人的喜爱。

    凡大秦商队所到之处,羌人和匈奴人的部落头人,争着抢着要用牛羊马匹换哈达,用于祭献神灵。

    可谓至诚至爱。

    二狗在信里表示,携带的哈达有点多,而蛮族的牛羊马匹比预期的要少,估计走到天边也换不完。

    让先生放心,他一定会给羌人和匈奴人养成用哈达祭献神灵的好习惯。

    也一定让他们认可先生制定的兑换标准。

    争取把羌人和匈奴人富裕的牛羊马匹和野驴都换到大秦来。

    还有部分苜蓿种子送到。

    据说,这东西是羌人和匈奴人喂马的好饲料。

    让先生亲自鉴定一番。

    用三十条洁白的哈达换来的九十头野驴,正好可以用于汤峪之地春耕。

    当然。

    以二狗的身份写信,不敢实话实说。

    洁白的哈达,的确深受羌人和匈奴人部落头人的喜爱。

    被当成献给神灵的圣物。

    可是,羌人和匈奴人之所以极为喜欢这种丝滑却无用的东西,是因为有个叫蒙恬的混球带着骑兵砍了好多个部落头人和猛士的脑袋。

    新扶持上来的部落头人,不敢不喜欢。

    不敢不换。

    没别的。

    就是想让脑袋在脖子上安稳地呆着,不能被人挂在木桩上风干。

    更不想整个部落的男女老幼都被送去修路。

    两千五百名全副武装的骑兵,纵横河套各地。

    所向披靡,无人可挡。

    (过于血腥,就略写了,望各位读者大大体谅:咱是古老的文明传承者,做事要讲究。得多多学习老祖宗传播文明的荣光和手段,不能太野蛮。)

    搜刮来的牛羊马匹和野驴,正在源源不断地向大秦输送。

    蒙恬才不管御马监那伙人的说法。

    有用没用,用过再说。

    大不了杀了吃肉。

    至于羌人,匈奴人会不会饿死,就跟他没关系了。

    跟大秦也没关系。

    秦商西行,只是单纯地做生意而已。

    没别的意思。

    以后还会有更多秦商和大秦税吏向西、向北进发。

    让羌人和匈奴人提前习惯习惯,好像也没什么不对的地方。

    罗毅乐得装糊涂。

    二狗走的时候,留了五百骑兵做他的护卫时,他就知道事情有点不对劲。

    原本预计的让二狗带着几个人去行商,很有可能变成好几百个杀才进西域。

    他还没敢幻想上千骑兵。

    琢磨着,二狗顶了天,带七八百骑兵,伪装成行商的样子进入西域。

    这就很了不得了。

    算赵真下血本支持。

    开拓商道这种事情从来都不是什么善良人干的事。

    世界上的每一条商道,代表着无数枯骨和鲜血。

    从无例外。

    他假装不知道就行。

    出行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已经送来了九十头野驴。

    西行之路,进展应该很顺利。

    他在回复来人的时候,又格外关照二狗,多加注意寻找棉花种子。

    虽然冬小麦已经传入中原大地,却依然要求二狗寻找小麦种子。

    要夏小麦。

    当年种,当年产。

    毕竟,冬小麦这种东西,要挺过漫长的冬季。

    中间隐患太多。

    产量很不稳定。

    不如生长周期更短的夏小麦好伺候。

    回完口信,他才着手安排工匠们动手给野驴做手术,割卵蛋、制作用驴拉犁铧的套具。

    他知道,野驴很难驯化。

    可是,再难也得有个开始不是?

    就用野蛮点的办法,先尝试着驯化野驴。

    骟掉大部分公驴,也是没办法的事。

    不去势,这犟东西没法驯化。

    老远看到母驴母马就跳着蹦子跑了,犁铧都能干废。

    根本没办法干活。

    这东西很蠢。

    随便给点草料或盐巴,它们就能安安静静地让人把套具放在身上。

    真正干活的时候,就要老命了。

    每头驴安排了两个膀大腰圆的侍卫控制,都压制不住。

    好好拉着犁铧走两步,就连蹦带跳,嚎叫着漫山遍野地跑。

    墨哲来汤峪的时候,正好赶上旁边山坡上到处是野驴和侍卫,漫山遍野地较劲。

    观察了一会儿。

    墨哲给蒙疾出主意:先把套具卸了,让驴群安静下来。

    再把尺许长的木棒横着吊到驴肚子前面,赶着它们到处跑。

    一直不要去掉。

    让驴子们习惯缓缓走路,不敢放肆奔跑。

    然后再套上犁铧干活。

    干活的时候也不能去了木棒。

    过个三年五载,驴子们就忘了蹦蹦跳跳的技能,只会用小碎步走路。

    稳得一批。

    到时候就能去掉木棒了。

    蒙疾闻言大喜。

    急忙吩咐侍卫给驴群上刑具。

    接下来,汤峪就热闹了。

    无论白天还是夜晚,到处都是野驴嚎叫和蹦跳折腾的声音。

    蒙疾以为自己上了恶当,却不敢对墨哲不敬。

    只能捏着鼻子继续等下去。

    过了三天,驴群安静了。

    走路的时候迈着小碎步,姿态优雅,宛如养在深闺的大家闺秀。

    就是干活的时候还有点不情不愿。

    还需要侍卫们牵着才肯走在正确的道路上。

    这已经让蒙疾喜出望外了。

    急忙向罗毅禀告好消息。

    “草!这东西我见过,就是忘了!”

    拍着光头,罗毅突然想起小时候的见闻。

    好像对付不听话的犟驴和骡子,村里人都这么干。

    他当即决定,见见这个聪明人。

    在大秦,会读书写字的人其实不缺。

    最缺的是有自己想法的人。

    比如墨尘。

    能读会写有经验有知识,还有强大的动手能力。

    就是不会自己动脑子,去创造一些新鲜玩意儿。

    印刷机,也是他解释出大概原理,再由墨尘墨晶去制造。

    若是有个脑袋里装满奇思妙想的人帮自己干活,该省下多少精力?

    “墨家墨哲,见过先生。”

    宣曲宫正殿里,墨哲如愿以偿地见到了传说中的国师大人。

    真他娘的年轻!

    看那副皮囊,也就比墨晶大点。

    不过,学无先后,达者为师。

    老头依然恭敬地行礼拜见。

    “老先生免礼。”

    罗毅乐呵呵地伸手邀请:“我这里没那么多讲究,请老先生坐下来我们慢慢聊。”

    “眼瞎,行动略有不便。”

    “还望老先生不要怪小子无礼。”

    他没敢睁眼,露出两个吓人的阴阳鱼。

    生怕再把老头吓出个好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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