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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1章 林千雪半夜生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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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高端的猎人往往以猎物的形式出现。”

    姜老,“”

    忍不住看了孙女一眼,这是什么和什么!孙女会不会想得太复杂了。

    林千雪知道很难将自己的想法、揣测加诸到别人身上让别人去认同你,这是件让双方都很痛苦的事情。见姜老不太相信,林千雪也没有再说了,其实她还挺好奇沈家的传家宝是个什么东西?除了电视机里头林千雪还没真正见过大家族里的传家宝。

    到家时天边晚霞都褪色了。

    “今日是不是遇到了什么事情,怎么这么晚回来?”柳宗镇眼眸中透露出关心。

    “沈叔家遇到了点事情耽搁了。”林千雪下车撑了会儿腰。

    “小心些。”

    柳宗镇接过林父从车里面递过来的东西,“爷爷、岳父赶紧进屋吃饭,徐同志将车停在门口就行了,你也一块进屋。”

    “不了。”姜老摆摆手,“天都快擦黑了得赶紧回家,不能再耽搁了,不然你岳母在家指不定多担心,我们先回去了。”

    “那带点东西路上吃。”柳母急匆匆的回厨房拿东西。

    “亲家母不用了,这里开车到家也就几分钟的事情,饭改天再吃。”姜老几人连车都没有下,关上车门,小汽车就开走了。

    柳母急匆匆端着一个盆跑出来,只看见一个车屁股,“咋走的这么快,东西还没拿嘞。”

    “婆婆,最多十分钟就到家了,我娘肯定在家里做好了晚饭,你就别担心了。”

    “那行吧,咱也回去吃饭。这么晚到家肯定饿了,今天晚上我给做了红烧肉、油煎豆腐、茄子豆角,还烧了个冬瓜汤,但一会儿可得要多吃点。”这几个菜都比较油,正好冬瓜汤清淡。

    柳母从大锅里将几个菜端出来,然后刷干净锅倒了一桶水进去,灶台里面剩下的火熄正好将水温热,一会儿吃完饭用这个水洗澡刚刚好。

    林千雪率先吃了油煎豆腐,这一道菜若是烧的好吃真是百吃不厌。

    “吃肉,别光吃菜,这红烧肉是专门给你做的。”

    微微焦黄的红烧肉散发着油脂香味,之前不吃肥肉的林千雪都觉得肥肉丝毫不腻特好吃,比瘦肉还要好吃,尤其是猪肉皮稍微焦香又非常有嚼劲,咸度始中微微带甜,一连吃了好几块都不油腻,十足的费饭菜。

    林千雪一边吃一边夸,“婆婆你做的菜太好吃了,下辈子我还要给你当儿媳妇。”

    柳宗镇忍不住看了一眼爱人,磨了磨后牙槽。

    一顿红烧肉就能够将人拐跑,先是嫁给他,婆婆才是她的好婆婆,傻媳妇主次不分一孕傻三年。

    对面柳母乐的合不拢嘴,“好好好。”

    林千雪又吃了茄子豆角,茄子豆角是一道耗油菜,茄子不放多点油不好吃。如今艰苦岁月物质贫乏舍不得吃油,她们这儿常常将茄子蒸熟后撕成条拌着吃,或者开水里煮熟然后烩一下锅再吃,很少和豆角一起炒着吃。林千雪谈不上多喜欢吃茄子,所以她吃了根豆角,瞬间眼睛都瞪圆了。

    这个翠绿的豆角不知道婆婆是怎么烧的,吃着竟然和独特的豆角干一样而且还比豆角干要新鲜,林千雪忍不住又吃了好几根豆角。

    柳母笑眯眯道:“宗镇,我记得你喜欢吃茄子,多吃点。”

    柳宗镇,“”

    举起筷子夹了几大筷子茄子,随着快速消失的茄子,盘子里豆角的比例又上来了。

    吃菜时挑着一道菜里的东西吃,这是不好的,如今柳宗镇解决了茄子,林千雪吃豆角一下子就没了心理负担。

    饭菜特别合胃口,林千雪忍不住吃的有点多,喝了小半碗冬瓜汤解了解油腻这才放下筷子。

    一日三餐,平平淡淡,家庭和谐,或许这就是幸福。

    如今她困难婆婆帮衬,将来婆婆老了她孝顺。

    散完步洗漱完,林千雪看了会儿电视机,黑白配对林千雪吸引力不大,柳母倒是看的津津有味。

    林千雪打了一个哈气,“婆婆,我也不太爱看电视机,要不把它搬到你房间里,这样你晚上躺床上看电视机也舒服。”

    “我坐沙发上看就成,哪用得着躺床上看。”儿媳妇就是太孝顺了。

    电视机可是稀罕东西,哪怕县城也不是谁家都买得到的。别人家的电视机都是儿媳妇想尽办法搬进自己房间里占为己有,她家儿媳妇却是让她这个婆婆搬进房间里看,劲想着让她方便舒服。

    “那婆婆你早点睡。”林千雪又打了一个哈欠起身往房间里走,人的精力是有限的,白天忙碌了晚上就容易疲惫。

    柳母起身将电视机声音调小一点,然后将客厅的灯给关了。

    林千雪躺床上,一犯困眼睛一闭就睡着了,迷迷糊糊身边凹陷躺了一个人。

    柳宗镇将电风扇定时,然后摁下电风扇后面摇头的帽子,侧过身半支起手臂看着千雪,忍不住捏了捏她的鼻子,声音低沉,“小没良心的,一顿饭就将你拐跑了,我对你的好都被你给吃了。”

    睡梦中的林千雪皱了皱鼻子,哼了一声,眼见吵醒爱人柳宗镇轻轻拍了拍她的后背示意她安心睡,半睡半醒间林千雪又很快睡了过去。

    半夜林千雪突然惊醒,坐直身体,脑子前所未有的清醒。白日里被她忽略的细节,电光火石间全部映入她脑海中被连串了起来。

    她是熊猫血,她出生在那一年冬天大雪纷飞正值年尾,她长得像沈军山的小姑,她娘谈起湖省时表情不对劲。

    血型、时间、容貌,一切一切的巧合很难不让林千雪多想,尤其是她爹今天下午开始便一言不发。

    额头沁出豆大的汗水,林千雪的心脏像是被一把手狠狠捏住了一样,呼吸急促了起来。

    不可能的,林千雪下意识排斥,她爹她娘虽然没什么本事和文化但对她真的非常好,拼尽全力将手中所有的好东西都给了她,她不可能不是亲生的。

    林千雪甚至不敢去做亲子鉴定,哪怕十分之一的可能她也怕结果不是她想要的。

    “怎么突然醒了?”柳宗镇打开灯,发现汗水打湿了千雪额前的头发,伸手抹了一下她的后背,衣服上黏着汗水有些黏。

    柳宗镇打开床头边的电风扇,全身是汗,风一吹,林千雪浑身一哆嗦,忍不住抱起双臂。

    “我去找身衣服给你换上,免得着凉了。”出了一身汗衣服必须得及时换下来。

    林千雪一脑门子事情,机械一般接受着柳宗镇的安排。

    “是不是突然做噩梦了?”

    林千雪摇了摇头,然后又点了点头。

    “别怕,梦都是反的。”林千雪情绪不佳不想说,柳宗镇也没有逼问,瞧了一眼手表快十二点了,“饿了没有?我去厨房给端点吃的。”

    林千雪用勺子挖着炖梨吃,肚子填饱了脑子也理清了思绪。

    不管是不是明天她都得要回大队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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