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极致诱惑,林千雪爱白衬衫
他像一只被束缚的猎物等待着死亡。黄家如蛛丝,缠绕的他快窒息了。
大时代如此,人们讲究以和为贵,冤家宜解不宜结,习惯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及内部消化矛盾,尤其沈明诚和黄翠英是夫妻,一床棉被遮盖,清官都难断家务事。
之前黄妮的事如此,如今沈明诚的事亦如此。
沈明诚不甘心,不接受公社的调解,他已经身处地狱了再糟糕又能糟糕到哪里去!
拼着鱼死网破,沈明诚也咬死黄家不放,坚持要他们受到惩罚。
一时之间局面僵持着,沈明诚弄不死黄家,黄家也没法轻易脱身,头上大队长的帽子越发摇摇欲坠。
林千雪用极品打败极品,恶人自有恶人磨。
大抵日有所思夜有所梦,黄大队长竟然做梦,梦见火光冲天,一家子活生生被烧死。
老老少少十多口人全烧成了焦炭,就连几个月大的小孙子都未幸免于难。
醒来后黄大队长惊吓连连,梦里的一切他已经忘记八九十了,但火焰灼烧皮肤撕心裂肺的痛苦令他身临其境,依旧心有余悸。
不行!明天得去找山岗头黄大姑解一解梦。
无端端梦见大火烧死人,委实太不吉利了,黄大队长心里忌讳的很,甚至迁怒上了。
沈明诚这白眼狼女婿果然是个坏的,不然梦里怎么还想烧死他?
黄大队长忍不住将梦里的玄乎的事情代入脑海中,对沈明诚的防备飙升到了顶端。
大队里发生“大地震”林千雪正在搬家。
本以为搬家是大工程,林千雪还思考着该怎么搬?结果林千雪体会了一把有男人的好处。
有他在,有事情可以倚靠,这些重力活更是完全不用沾手。
原计划礼拜天搬家的,礼拜六下班后柳宗镇从厂子里叫来了几个人。
非常虎作!一人一趟,东西就搬的差不多了。
真应了那句话,双手不如快手,快手不如多手。
搬过家的都晓得,这事麻烦死了,这计划那规划还未开整就将人弄惆怅心累了。
林千雪眼中千难万难的大工程,就这样轻而易举的完成了,简单的不可思议?
“这就完事了?”
猝不及防,柳宗镇猛烈的咳嗽了两声。
看着千雪纯真又困惑的眼眸,柳宗镇深吸一口气,压下心底躁动,是他想多了。
林千雪关心的看了过来,“最近天气干燥,你是不是嗓子有点干痒?”
“嗯。”柳宗镇沙哑着嗓子,双目深邃晦暗不明,定定看向千雪,指腹微痒,自觉地今日时光流逝的太慢了。
柳宗镇身姿挺拔如玉眉目俊朗,穿着白色衬衫立于几步外,有些人好看起来站在那里都是一道风景。
落日黄昏又增添了一丝朦胧感,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
林千雪忍不住看了一眼又一眼,唇角不自觉流露出一抹愉悦,这两天柳宗镇好似更有魅力了。
“嗓子不舒服多喝点白开水。”柳母走上前,一巴掌拍在儿子的后肩膀上。
柳宗镇,“”
“这么大的人了还不知道爱惜自己的身体。”柳母忍不住白了一眼破儿子。
儿子今年虽然屡屡糟心,柳母还是豆腐心。
“回头我摘点枇杷叶和枇杷花,炖个梨给你吃。千雪你工作挺辛苦的,到时候也一块喝点汤,梨渣留给宗镇吃。”枇杷花如今估计没了,也不知道谁家晒了。
“好的。”瞬间,林千雪脑海里全是冰糖雪梨,“婆婆要不放点冰糖再加点川贝?川贝清热润肺,一起炖效果更好。”
“川贝?”柳母认真的思考了起来,“回头我去问问,看看哪里能够搞点川贝来。”
“婆婆,如今正是吃枇杷的时候,要不熬点枇杷膏,放玻璃罐里可以存放一年半载。
夏热秋燥的,宗镇工作强度大,熬夜又容易上火,偶尔喝点枇杷水润润肺和嗓子对身体好。”
柳母,“咱们大队倒有不少人家里种了枇杷,回头我去问问。”熬点枇杷膏放家里也好,费点功夫都不算什么。
几十斤新鲜枇杷才熬一罐枇杷膏,需要的量有点大,林千雪头一个想到王大娘。
“婆婆,王大娘家应该有枇杷,我们两家走得近,回头我问一问她就好了。”王大娘家山里亲戚多,几十上百斤枇杷应该能弄得到。
婆媳俩开始有商有量讨论了起来。
被“孤立”在一侧的柳宗镇,薄唇紧抿,眼中多了一份寒气。
白衬衫还是那白衬衫,却已经无人欣赏了,不仅如此还惨遭嫌弃。
“宗镇你也是的,今天搬家还穿白衬衫。白色最是不耐脏,不晓得多难洗,肥皂都要多打两遍!
衣服搓多了就不耐穿了,真是一点都不知道节约过日子。”柳母的语气要多嫌弃有多嫌弃,滤镜破碎后,柳宗镇的家庭逐步下降,柳母成了挑剔的婆婆。
柳宗镇,“”
“婆婆,没事,洗之前打一遍肥皂多泡几分钟,揉一下就干净了。”
林千雪极喜欢柳宗镇穿白衬衫。
精简朴素、正规又严肃,衬托出柳宗镇老成持重的气质。
尤其是解开袖扣、挽起袖子如开弓搭箭,身姿挺拔从容不迫的走进厨房做饭,严肃距离感去除了一半,厅里厅气又不失精致感。
精致的精神诱惑,无形荷尔蒙直接刺激林千雪视觉,好几次管不住自己的眼睛。
至于难洗?反正不是她洗。
白衬衫养眼,她可以为柳宗镇买一辈子的肥皂!
或许将来她还可以养成收集袖扣的爱好。
“婆婆,宗镇工作性质大多时候穿白衬衫,他百分之九十九的精力都在努力奋斗,剩下那百分之一的个人喜好,咱们理解一下。”
好儿媳林千雪体贴入微,“宗镇,是我的疏忽,回头我给你多买两件换着穿,这件袖口起毛有点旧了。”
林千雪眼神变化皆被柳宗镇收入眼中。
喜欢他穿白衬衫?
柳宗镇心思转动,眉目舒朗,暗含一抹笑意,慵懒的“嗯”了一声,“是旧了。”
柳母:不旧啊?
宗镇的白衬衫没有五六件也有三四件,怎么还买?儿媳妇要买也该换个色?
柳母建议,“千雪,老穿白色的也不好看,要不换一个蓝色格子的海魂衫?”
“不,得买白衬衫,宗镇喜欢白色的。”林千雪唇角上扬,总算是明白为什么有人喜欢送礼物了,极致的满足感真的令人身心愉悦。尤其是这白衬衫穿给她看,不浪费。
柳宗镇气定神闲,嗓音低沉,“嗯,我喜欢白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