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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婚礼前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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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千雪好笑的看着狗娃炫耀自己的鞋子,孔雀似的抖着尾巴走了好大一圈。

    堂屋内欢声笑语,这样轻松愉快是林母以前不敢想象的。

    忙完早饭又得准备午饭,添茶倒水各种杂活,哪怕大过节的也没一刻空闲的。如今自己当家做主,才觉得日子轻松有盼头。

    “明天初二,我准备点年礼回娘家。”林母看向林父。

    娘家远,一年也回不去几次。

    林父,“多备点礼,以前日子不宽松,岳父没少接济我们。如今我们日子好过了,也是该孝敬孝敬岳父了。

    千雪初五结婚,之前托人捎口信过去,也不晓得他们有没有收到。

    正好明天过去再告诉岳父一遍,让他来我们家多住上几天。”

    “娘,明天我去外公家,把好烟好酒带点。”柳宗镇送了烟酒来,但她爹没有抽烟的习惯,倒不如借花献佛孝敬外公。

    林千雪走亲戚,柳家也走亲戚。

    柳家亲戚晓得宗镇结婚了,都纷纷打听。

    “咋结的这么仓促,女方家是哪里人?性子咋样?对方家里头是个啥底子?可不能委屈了宗镇,原本我还想着把婆家那边的外甥女介绍给你的。”

    媳妇自然千好万好,柳母笑着和亲戚介绍。

    苏母越听越不对劲,这不是上次闹得他们母子失和的林千雪吗?

    伶牙俐齿,得理不饶人无理搅三分,没防备的苏母吃了好大一亏,对她一生黑。

    “堂婶怎么是她?你不记得我上次和你说的,这姑娘一点都没礼貌,乡下来的会算计的很,上次我们家京墨--”

    “大堂姐!”柳宗镇提前一步将话打断,分外轻松的笑道,“我都已经结婚了,京墨也老大不小了,打算什么时候结婚啊?

    京墨喜欢夏夏那姑娘有好几年了,那块老手表天天戴着不离身,上次听说对方回来探亲,就紧赶慢赶跑回省城。

    如今政策松了,已经有人恢复名誉回到省城安排工作了。估摸着要不了几年,京墨就能如愿了,提前恭喜大堂姐。”

    苏母的脸青了绿,绿了黑。

    本来就没处成对象,她要是将林千雪的事情拉出来批,她儿子也得跟着下水被抹黑。

    苏母被拿捏了七寸,脸部肌肉动了动,僵笑着打趣,“宗镇才刚刚结婚就晓得护着媳妇,堂婶你以后可得注意着点,免得宗镇这小子有了媳妇忘了娘。”

    柳母:信了你的邪。

    心底狠狠翻了一个白眼,她儿子最擅长表面功夫,

    花花架子也就外面好看,内里芯子可没那么护着媳妇,也就骗骗你们这些门外汉。

    但凡儿子能干出“有了媳妇忘了娘”,柳母说不定还能高看他一眼。

    一瞬间,柳母有种众人皆醉我独醒。

    完全不了解柳家内部复杂结构的苏母,挑拨离间失败。

    但她贼心不死,私底下拉着柳母,说了不少林千雪坏话。

    “堂婶,这个儿媳妇娶低了,完全帮衬不上宗镇。

    家里也没有兄弟,一看就是不好生养的,万一随了娘家亲戚那边只生女儿就更糟糕了,不如娶别的。

    堂婶,正好我婆婆一个老姐妹家的孙女,她文工团工作,模样俊俏,父母都是知识分子,家庭好、体面讲究又知书达理。

    不比你那乡下的要好几倍?”

    “喝口水润润嗓子。”这什么人啊!在她面前说有的没的,成心让她有心理疙瘩。

    都扯证了别人再好也和他们无关。

    不过,这可不能让宗镇晓得!

    以前柳母对儿子那是一百个放心,现在真没这个自信了。

    “姑娘是个顶好的,还是留给京墨吧。”

    苏母讪讪一笑,推辞道:“我们家京墨实心眼,不合适。”顾家得女儿才配不上京墨!尤其是听说继奶奶养大的,人走后她婆婆就说家风不正,娶进门祸害三代。

    “哦,你也知道不合适啊,我家宗镇都已经结婚了,那就更不合适了。”

    柳母也算是知道这侄女不待见儿媳妇,成心搅事呢。

    “大侄女,我家初五办喜酒,你要是有空就来喝一杯。冬天燥,少说点话多喝点茶润润嗓子。你要是不得空不去也成,毕竟嫁了人还是要以婆家为重。”出嫁女就别搅合柳家的事情了。

    苏母笑容僵硬,人一走,立即沉了下来,真当我稀罕!神气什么!

    当年柳父参军,后来牺牲连尸骨都没找到,家里立了衣冠冢。

    幼子骤然离世,柳家长辈迁怒到孤儿寡母身上。柳母毅然决然带着儿子回乡下,和柳家关系也不远不近的处着。

    苏母作为柳家长房长孙女,却总觉得高人一等。对待长辈堂婶(柳母),依旧是过去高高在上,看待孤儿寡母的态度。

    今日被顶回来心底非常不痛快,可惜没人在意。

    柳宗镇出息了,柳母的地位提高也终于扬眉吐气,柳家长辈也没指手画脚,毕竟以前的事情他们理亏。

    回家之后,柳母将那点子不愉快给忘的一干二净。

    她这人心态好,万事想得开。

    若非如此也不能在丈夫牺牲后,能快速走出来将儿子养大成才,自己脸上也没怨天怨地怨世道的愁苦之色。

    柳母心里想着席面的事,让宗镇挑着箩筐去邻居家借碗筷。

    林家也在忙碌着这事,家里吃饭碗少,办喜酒都是邻居家互借的。

    每家的碗,碗底凿了各家男人的名字,还的时候弄不混。

    初二走了一趟亲戚,林千雪将外公给拐来了自己家。

    外公姓王,人称王屠夫,今年五十八,四个女儿招娣、盼娣、来娣,喜娣,林母排行老大。

    王屠夫早些年是个掌勺大厨,后来酒楼变成公家的了,他被挤走了,不知道怎么的又进了杀猪厂干活,此时跟着林父去借东西。

    林父看见老丈人八仙桌往背上扛,走路都不带停歇的。

    “岳父,你走慢点。”这么大年纪太虎了,可别闪到腰。

    “这点东西算什么,我在杀猪厂,半边猪肉都能扛着跑。”王屠夫看了看林父的身板,摇了摇头,这女婿还没他壮实,当年没选好。

    林父总感觉老丈人看他的眼神,总有那么点嫌弃的味道。

    办酒席的肉菜、酒水、油盐、喜糖这些都是柳家提前一天送来的。

    女方席面好不好看,全看男方大不大方。

    王屠夫远远的看着挑箩筐送东西过来的外孙女婿,浑身肌肉、健步如飞,是个身板好、体魄强的壮小伙。

    王屠夫满意的点了点头,他女儿挑男人的时眼睛有点瞎,给外孙女挑孙女婿没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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