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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秀色可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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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语言外形可以改变,但骨子里的习惯无法改变。

    陶宁吃饭细嚼慢咽,不发生响动,动作文雅,筷子绝对不会和碗盘碰上。

    对比大口吃肉,大口干饭的李家父女,陶宁的动作显得更加雅致。

    李玉看着陶宁吃饭的动作,真的明白了那一句秀色可餐是什么意思,视觉盛宴它是真能下饭。

    一不小心多吃了半碗饭。当事人李玉表示很后悔,是说好要减肥的,失策失策。

    这也让李玉推测,这陶宁家境应该不错,看他这一套餐桌礼仪,也不是一般人家能够培养的出来的。

    最关键是他对一桌吃饭的李玉和李父稍显鲁莽的用餐习惯,并没有表示出异样的表情,这说明他很有教养。

    这人到底是自家哪门亲戚?等下自己得好好的找爹问清楚。

    洗过碗,李玉跑到李父房间,敲下门。

    “进来。”房间里的李父正在整理衣物。看到李玉进来也不奇怪:“你是有事问爹。”

    用的还是陈述句,找根凳子坐下,李玉把心中的疑问提出来:“爹,这陶宁到底是什么人?”

    李父暂时不打算告诉李玉真相,把自己编好的那套说辞讲给李玉:“他爹是我曾经的好友,后来去外面打拼,好多年也没见过,这一次,她父母双亡家中没有可靠的亲戚就来投奔我。”

    李玉听完只觉得,这得是那亲戚多不靠谱。却没想到,李父接下来告诉自己一个重磅炸弹

    “我和他爹年少的时候,约定过咱们以后的孩子,可要成儿女亲家,后来得知她生了儿子,我就有你这个女儿就算是正式定下来。这么多年没个音信,我也怕有变数,所以前几天才托媒婆给你找人家,现在好了,人家来履行婚约了。”

    what?居然还有这种方式?

    “你看人陶宁长的又好,个子比爹还高一点,听他说又会骑马射箭,还念了十多年的书,你也看到他性子也好。这多巧,和你之前说的一模一样,简直就是月老给你俩牵线。”

    啊这,自己当初纯粹是胡扯,没想到还会真有这种人,关键是还真让自己给遇上了。想想看还有没有什么理由?

    李父接下来的一句话,堵住李玉的嘴:“乖女儿,你之前说的都是真的吧?不会是逗爹的。”

    这这这“肯定不是。”李玉强笑着回答。

    “那就行。”李父真的是怕了李玉再有什么高要求。自己能捡到这样一个已经是万幸,没第二个更合适的人让自己捡了。

    “我得找人算个好日子,尽早把亲事办了。”

    大可不必“爹,别太急,陶宁腿还没好全,等他伤好了再说,也来得及。”能拖一天是一天。

    “先去打听,好日子也不是马上就有,再说他这个伤最多一个月就好了。等一下,爹要下乡收猪,你在家给陶宁换个药,晚点把他的药给煎上,就在那黑色包袱里,还有记得把汤喝了,你多喝一点,里面可放了不少好药材。”

    李玉想着李父赶了那么远的路,还没有好好休息:“爹,先好好歇歇,睡个午觉再去。累着身体就不好了。”

    李父不觉得累:“一路上都坐着驴车,爹又不走路,现在精神头可好了,今天多跑几个村子,得多收几头,不然回来要晚了。”

    太阳有些大,李玉把草帽拿给李父戴好。

    李父离开后,李玉就开始做换药前的事前准备。

    这陶宁父母双亡自己又受了伤,还真挺可怜,害怕他的伤口感染,这里没有无菌纱布,只好把布条先用开水煮一炷香,再烘干。

    至于生理盐水的替代品,就在一锅水里少放点盐,烧开晾凉。

    这是把李玉能够想到的医学知识都用上。

    这准备工作都花了半个时辰,李玉把预备好的布条盐水等物什端进西厢房。

    陶宁本想自己换药,可右腿伤在小腿,确实不方便一个人换药。只能撩起裤腿,让李玉帮自己换

    李玉一个现代人顾忌没那么多,当下最害怕的事,是没把他药给换好,耽误了他的伤情。

    陶宁的小腿除了伤口最令人注目,其次的就是他的汗毛,又长又多。

    果然是青春期的男孩子,就像穿了条毛裤,尤其陶宁的皮肤白,就更加明显。看得李玉想把他的汗毛全都给夹掉。

    李玉轻轻解开夹板,再将缠绕的纱布解开,将伤口上残留的药物用盐水轻轻冲洗。没有经验的李玉,一边倒一边观察陶宁的表情。

    发现他没有什么不适,继续动作,当伤口完全显现出来,长约五六厘米长,走形曲折蜿蜒,有些许狰狞。

    李玉吸一口冷气,这陶宁当时得有多痛,自己难以想象。

    李父没告诉李玉伤口的原因是什么:“陶哥,你腿上这么大的伤口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对比起前几天,今天这伤口看起来已经好多了,陶宁按照李父之前交代的话复述:“来的路上遇到强盗了。”

    “哦!在路上还真不太平,官府真的是不顶用。”后面一句是李玉的小声吐槽。古代治安真的太差,这个远门都有生命危险,真可怕。

    陶宁听见了为李玉解惑:“锦官府为位处偏僻,百姓多穷苦,税收不丰,官员多升迁不易,只图安稳过三年,因而不想闹出风波。”

    李玉明白了,简而言之,官府没钱,当官的不管事儿,害怕闹大了处理不好丢官帽子。

    作为一个小屁民,李玉很厌恶这种尸餐素位的官员:“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陶宁听完这句俗语,有些好笑,和年少的自己有些许相似,但后面越了解,越发现没那么简单:“能为公为民无私奉献的官员,历朝历代都是少见。”

    李玉很认可:“这我知道,所以老百姓才会叫他们青天大老爷。我也不能免俗,能够在官场中维持本心,为人民筹划办实事的人,都是值得尊敬的。我就希望这天下的青天越多越好,这样大家的日子才好过。”

    发现伤口上的药没冲干净,李玉又舀了点盐水冲洗:“可现实往往是贪官一波又一波,提了拍须溜马的,奖了弄虚作假的,真才实干出身不佳的往往被遗忘,可悲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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