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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同村故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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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没有问他们,这段时间都在忙,没怎么聊天,就当初出分数的时候大家在手机上聊过几句。”

    转学之后,荀让和他们之间的聊天少了很多。准确的说,转学之前聊的也不多。那时候他们的成绩还不错,荀让的成绩很差,是一个坏货。

    关强好奇道:“你现在在家忙啥?这都高考结束了怎么还不休息休息。”

    摩托车骑进一个火车隧道,周围暗了下来,隧道里面的墙边上坐着很多大叔大婶,看到荀让,一群人晒得黝黑的脸上都泛起笑容。

    “状元回来啦!”

    “让娃去哪里呢?”

    “不错,给咱们田水村争气了,多少年才出这一个状元郎!”

    荀让没有停留,微笑着打了个招呼,摩托车快速向前冲破黑暗。

    把关强送到家里,他父亲和弟弟都在。听到摩托车的声音,都从家里走了出来。

    把行李从车上拿下来,荀让道:“哥,那我先回去了,你先休息,有啥事明天再说。”

    “你不进来坐坐?”关强拿着行李问道。

    荀让摆摆手,“自己人客气啥,我回去还有事呢,你回去吧。”

    说完,荀让一拧油门,摩托车从他家门口的小桥上驶过去。

    回到家里,荀让先是在堂屋和奶奶聊了几句,然后照常上楼返回自己的卧室开始码字。

    一转眼间已经五本书都已经上架两周了,更新最快的风雨悍刀行已经更新了三十多万字,其它四本书也更新了十五万字左右。

    读者吐槽的最厉害的就是风雨悍刀行这本书,本来一些小白读者就觉得读起来很吃力,嚷嚷着这本书治好了自己一目十行的毛病。

    现在作者又更新的这么快,看书的速度根本就追不上作者更新的速度。

    一个星期前看的时候还有二十章没有看,结果跟着看了一个星期后发现还有五十章没看。

    不少读者都表示很崩溃,有生之年看了这么多小说还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

    大量的搞笑吐槽充斥在书评区里,风雨悍刀行的名气也越来越大,订阅也越来越高,甚至有赶上大唐一砖头的感觉。

    荀让在书评区里看了一圈后就退了出来,继续专心码字。

    他现在每天要更新十几万字,但他码字的速度基本上也就是一个小时一万字。

    这段时间,他都是在电脑前一坐就是一天。从早上起床一直码字到晚上睡觉,中间除了吃饭和上厕所啥事也不干。

    有一次慧叶发消息过来问怎么一天能更新这么多字,都不休息的吗?

    荀让告诉他自己一天码字十几个小时,除了吃饭撒尿啥也不干!

    慧叶道:“你这也太拼了吧,该休息还是要好好休息啊!你知道吗,你现在都已经出名了!现在全网都知道出了一个叫我暧阳云的大神作者,文笔一流,故事有趣,一天更新三万多字,太牛了!”

    慧叶以为荀让说的是一天码字十几个小时码三万字,她觉得倒也合理,这么长时间码出来三万字其实也不快,算下来一个小时也就是不到三千字。

    这个数据虽然不是很强,但却说明了荀让非凡的定力和毅力。

    慧叶很清楚每天十几个小时,从不间断码字到底有多难。因为她自己连半个小时都坐不住,一会会就想去玩玩手机,吃点零食,一天根本码不了多少字。

    是的,慧叶自己也有在下班的时候写小说,只不过成绩不是很好。

    所以她很是佩服荀让,佩服他的才气和毅力。

    荀让回道:“反正现在还没开学呢,在家里也没有什么事情,就一直码字咯!”

    说起这个,慧叶想起来自己还没问他考的什么学校呢。

    “你高考怎么样,考的什么学校呢?”

    “福旦大学。”

    慧叶端着水杯的手抖了一下,心中讶异,不过但也仅仅如此了。身在魔都的她早就见过了很多名牌大学的人,让她惊讶的是荀让在考上一流大学的同时还能把小说写的这么好。

    “真厉害呢,想不到我的作者还能出一个高材生呢。弟弟你很棒哦,来魔都了姐姐请你吃饭!”

    荀让一直在码字呢,看到她一直发消息,太耽搁码字了,索性直接把qq退了。

    慧叶那边看到荀让突然下线,愣了一下,愕然的睁大眼睛。

    这弟弟是怎么回事?

    第二天中午,荀让正在家里码字,楼下突然响起了一道喊声。

    “荀让!”

    荀让听出这是张文的声音,并由这个声音里想到了前世他惨死的画面。

    “荀让!”

    楼下的声音又响了起来,荀让这下听出来是关强的声音。

    站起身子甩了甩脑袋,出门朝楼下走去。

    在二楼外面的过道上朝下面院子里看了一眼,好家伙,来了一群人。

    关强,张文,王毅,张婷,张日,杨重,王焕美,赵丽晔。

    都是一个村的。

    小时候大家一起上小学的时候,王焕美是荀让的同桌,小学五年级。那时候荀让和张日,还有杨重,三个人都喜欢赵丽晔,王焕美喜欢荀让。

    那次在操场上,赵丽晔说她喜欢的是杨重。

    荀让和张日相视一笑,心里有些伤感,然后叫着喊着沿着从村里到学校的路狂奔了一路。

    跑了几百米后,荀让在张日的屁股上踢了一脚,骂他:“就你这样还喜欢人家赵丽晔,也不撒泡尿照照。”

    然后俩人打了一架,都气冲冲的回家了。

    第二天放学后,杨重和赵丽晔举行婚礼,过家家那种,俩人都过去了。

    同学们都在,荀让和张日不好意思进去,就趴在墙头上往里面看。

    杨重手上拿着一个铁戒指给赵丽晔戴上,这一幕年少的伤心场面就此被荀让深深的记在心里。

    王焕美喜欢荀让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荀让也吃过一次王焕美的苹果,还是她吃了一半的。

    后来去镇上读六年级的时候,王焕美就不和荀让在一个班里了。有一次去食堂吃饭,俩人遇见。

    当时都在排队,有一个男生插队在她前面,然后王焕美瞪着眼睛和他吵了起来。

    荀让站在后面还笑话了她一句眼睛真大。

    这句话当时可能刺伤了她的心,但伤人话也会伤己,这么多年了,每次回忆起这件事荀让都会感到愧疚难当,当初真不该那样说话。

    后来上了大学后,有一次王焕美问荀让借钱,借五百块。荀让当时也没有,但又不好意思说自己没有,其实就算说了估计她也不信。

    后来王焕美给他发了个消息:就连五百块钱你都不借?

    然后俩人就没有再联系过。

    后来荀让想想,小时候的王焕美也挺漂亮的,不知道为什么当初的自己还不喜欢人家,真是扯淡。

    看着楼下站着的王焕美,亭亭玉立,皮肤白皙,不过这都不及她的那双大眼睛。

    这眼睛,真大,真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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