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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冥界翻案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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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念之城,也叫冥界。

    每到忌日,人们都会烧一些纸,想着在天上的那人还好吧。

    当然好,只要有人能够想起那个故人,记得他的名字、模样,故人不是住在天上,而是想念之城。

    想念之城,一个与人间并无太大差异的地方。

    巨大的波音客机穿越黑夜中的云霄,机舱内优雅的空中小姐端着一个银饰托盘,托盘上是梅子酒和奶酪熏肉三明治。

    她走进头等舱,俯身蹲下,对着头等舱的一名女客莞尔一笑,“姚女士,你点的餐准备好了,请慢用。”

    “还有多久会到30年代?”姚若岚抬起头,问道。

    如你所见,想念之城是存在飞机的。

    想念之城十分庞大,约等于几百个地球。

    简单来说,每一个年代都以一个地球为单位存在。

    在那个地球上,是属于那个年代的所有建筑。

    而要到不同时代,飞机是最快捷的交通工具。

    飞机票特别贵,因为想念之城的飞机数量稀少。

    百年间所有失联、失事的飞机才会来到想念之城。

    姚若岚就是肥佬在想念之城(冥界)的同事。

    而此刻,姚若岚正是接受了客人乔远山的嘱托,乘坐飞机重返1932年的k城。

    空姐看了看浪琴腕表,说,“还有十几个小时,你休息一下,祝您旅途愉快。”

    姚若岚道谢,空姐离去,她拿起酸酸甜甜的梅子酒喝了一口,是没有味道的,她透过机舱的窗户看着空中的云霄闪电。

    在机翼上停歇着几只浑身散发火焰的鸟,好久没坐飞机了,姚若岚想。

    她戴上耳机,听着披头士的《hey judy》,倒不是特别喜欢这首歌,只是因为在她后座位置上坐的一名长发旅客,正是约翰列农。

    十几个小时后,飞机在一块空地停下,这里就是1932年的k城。

    姚若岚走下飞机,外头有几名人力车夫,她上了一辆车。

    车走过三十年代的k城大街,夜总会、繁华的娱乐城,车水马龙。

    过了二十几分钟,车夫将车停在警察局的门口。

    姚若岚下车,进入了这座k城的警察局。

    里面很空,旧桌椅上摆着一大堆陈年旧案的文件。

    她听到一阵打字机敲打键盘的声音,来自不远处,寻声望去,见探长办公室的门虚掩着。

    推开门,姚若岚见到了七十多岁的探长鲍罗。

    他是死在七十多岁。死后带着七十多岁的容颜出现在想念之城。

    此刻姚若岚见到的鲍罗,头发花白,但用发蜡整齐梳着。

    他穿了一身灰色夹克,戴着复古圆眼镜,嘴里咬着一个烟斗,一手拿着文件,另一手正敲打着打字机的键盘。

    房间的墙上挂满了荣誉奖状,从警四十年,他破获了几百宗大案小案。

    一面“k城之光”的奖杯就放在鲍罗的办公桌上。

    “打扰一下,鲍探长。”姚若岚说明了来意。

    “你是想找我问乔翰生的案子?”

    “是的,对于这宗九十年前的案件你还有印象吗?”

    鲍罗吸了口烟,“印象很深。”

    他说,我不知道你是怎么看我,后世人是怎么看我,但我知道,我是一名警察。

    我的职责就是找出真相、抓捕凶手。当了四十年的警察,我破了多少案子,你要说有没有哪一宗是误判的,我判断错了,那是有可能的。

    毕竟当时的局势动荡,外头的犯罪率太高了,可能为了吃顿饱饭就有人肯去杀人,而且刑侦技术很不成熟。

    所以,哪怕是现在,我知道我已经死了,来到想念之城,我也不知自己能在这多久,要干些什么,仿佛人生对我的意义只有查案。

    所以,我每天都在这个空荡荡的警察局,翻看我过去查过的每一宗案件,一次次回到案发现场再探。

    看看当年是不是有什么疏漏,冤枉了谁,若是冤枉了,我就去给人家道个歉,就算是被打上一顿,我也认了。

    “那关于乔翰生的案子呢?当初你真的是因为被斐国人施压而快速结案的?”姚若岚问。

    “不。”鲍罗摇摇头,“这宗案子,我认为是证据确凿。”

    鲍罗顿了顿,转着手中的金色钢笔,说,这宗案件在当年我一见到乔翰生,就觉得他有可疑。

    他完整陈述了这宗案件的全过程。

    鲍罗完整陈述了这宗案件的全过程:

    乔翰生和崔莉丝住的房子是在半山的富人区,那里的房子不多,每隔百米有一栋。

    他们住的是三层的洋房,一楼客厅,二楼卧室和婴儿房。三楼是书房。

    佣人是早晨六点就来的,开始准备早饭,打扫卫生,伺候小孩。

    崔莉丝一直在家,没有出去。

    乔翰生早上九点去上班,晚上六点回来。

    之后佣人做完晚饭,晚上七点,他们吃饭,八点吃完。

    佣人晚上九点离去,走的时候她说看见乔翰生和崔莉丝还在客厅喝酒。

    不过二人的状态不是很愉快,或者说这段时间佣人发现这对夫妻貌合神离。

    他们各自喝着闷酒。

    那时候是晚上九点,佣人走之前提醒了一下乔翰生要锁门——这是他们家的习惯,在门内有钥匙会把门从里屋锁死。

    之后离开,佣人听到锁门声。

    门是从屋内用一把特制钥匙锁上的,这栋房子只有一楼的一扇门。

    窗户也是密闭的。

    也就是说这栋房子在此刻是一个密室,房子里肯定只有乔翰生、崔莉丝和三岁的儿子。

    乔翰生和妻子还在喝酒,按照乔翰生的口供,他大约喝到11点上二楼的卧室睡觉。

    而崔莉丝就在大厅继续喝酒。崔莉丝遇害的时间大约是在十二点到一点之间。

    头部被两种物体袭击,一种像是棍子之类的钝器,一种像是砍刀一样的利器。

    从血溅出的痕迹判断,血全部来自沙发边。

    也就是说崔莉丝就是死在沙发上,凶手很强壮,快速、猛烈的攻击,要了崔莉丝的命。

    她根本来不及反抗。

    崔莉丝的脖子上不见了一条昂贵的珍珠项链。

    窗外的空地上找到一个42码的血鞋印。是一个,而不是两个。

    这就说明了凶手其实是一个人,那么他为什么要用棍子、砍刀两种工具?

    这就是我第一次怀疑——凶手是一个人,故意使用两种工具,让我们误以为凶手是两人。

    再说那个一楼的窗户,窗户是破的,凶手当时就是从窗户逃出。

    但是第二个疑点就在窗户上,破裂的玻璃是落在屋外的,而不是屋内。

    所以,凶手是在屋子里面敲破玻璃,出逃的。

    这就非常可疑,门已经上锁了,窗户也一直是关着的,那么这屋子就是密室,凶手是怎么进来的?他不可能无声息地进入屋内。

    他要是破窗进去屋内,那玻璃碎片应该是落在屋内,而不是屋外。

    我听说这案子后来还告了一个修理工,这更是无稽之谈。

    修理工可能是有办法无声无息的打开窗户,但他既然都打开了,走的时候为何又要把已经开了的窗户打破,这岂不是多此一举?

    “所以。”鲍罗深吸了口烟,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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