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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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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二章

    找食人妖的过程非常痛苦,执行者十次任务九次无功而返不是没有道理的。在妖精不动用灵力的情况下,找起来和大海捞针无异。

    专精侦查的修士极少,哪怕有那么大猫小猫两三只也基本都是在会馆不会出来,会馆虽然财力雄厚,但受限于人类社会的规则,很难调用大量的人力,用人海战术。所以执行者们往往就是到处瞎溜达,撞大运。

    李二从太阳刚落山,一直溜达到晚上九点多。也得亏莒州的公共交通比较发达,虽然是个小县城,但是共享单车却没有距离限制,李二骑着小车,从县城溜达到镇上,从镇上溜达到村里,又从村里溜达到县城。一丁点的收获都没有,白忙活。

    李二还好车,反思自己脑子是不是被许文传染了,为啥这么煞笔的自己去找,这简直不是人干的活,修士老爷怎么能做这种煞笔工作呢。

    所以李二决定先搓一顿。等吃饱喝足了,把张器那孙子骗过来,顺带看看方真人还在不在,一块忽悠过来,最后把张氏的那仨执行者也叫过来,虽然李二不咋待见他们。没有这只妖精的灵力特征,但是方真人毕竟专精侦查,一百多年的老家伙了,比自己瞎逛荡是强多了,人多力量大嘛。

    李二打车,到商场。好多年没回莒州了,变化太大已经认不出来了,街道还是那些街道,但是繁华了许多。也不知道吃啥好,到商场跟着人流到人最多的饭店。

    烤肉,火锅,无非也就这些。

    李二挑了一家人气最旺的火锅店,自己吃饭也没那么多讲究,随便点了几盘等着上菜,开始摇人。

    “张器?”

    “李老二?你哪来的我电话。”张器听到李二的声音就犯恶心。

    当然是许文打电话的时候看到的,李二过目不忘。

    “有空没,有个乐子来不来。”李二把羊肉涮进锅里,不能一股脑全下进去,要一片一片的慢慢烫,虽然就是个快餐店,但是羊肉的品质相当高,风味十足,不需要酱料,羊肉本身的风味就足够了。

    “没空,找张飞风呢。”

    这孩子死倔,找个屁,人都死了多少天了,头七都过了。

    “说不定这里有线索呢。”牛肉烫个十来秒,配上油碟包一点小香葱,人间美味。

    “你那有线索!”张器来精神了。

    “没有,我到现在都不知道你们找张飞风为了个啥。不过我这里有个食人妖,活的,或许能碰上点线索呢。”

    食人妖一定和人命扯上关系。张飞风在各方势力的眼里已经是死人了,找他只是找他可能藏起来的东西,莫名在临海旁边蹦出来个食人妖,极其可疑。

    “在哪?”张器来精神了。

    “叫上方真人,咱俩找不到的。”七上八下涮毛肚,配上辣酱,爽脆甜辣。

    “我去叫。”

    “莒州,”李二看时间“快一点,我在莒州商城,十点关门了。”

    “一个小时到。”张器挂断电话。

    一个小时,你以为是坐飞机吗?就临海修的这路,最顶级的跑车也顶多跑到一百二,多一码都得把肾结石颠出来。

    李二不急不慢,能摇到人帮忙就行,名义上李二现在还是病号,灵质空间在枯竭的状态,最少要休息一星期的时间,贸然动手虽然也没啥关系,但是别人问起来终归是不好解释。外伤内伤的还可以用体质特殊,功法牛逼来解释,灵质空间涉及生灵本质,不能瞎扯。所以李二需要打手。

    食人妖,不管是不是新生的,天生就是猎手。讲真的,就张器那三脚猫的功夫他要是自己过来李二还真不敢用,不但要叫上方真人,最好把张氏来临海的那仨也叫上,安全第一。李二也没指望用这只食人妖刷业绩,只要别惹出麻烦就谢天谢地了,临海让张氏搅合的够让李二头大了,又赶上许文豪卸任,负责人换届,审查也要掺和一脚,乱七八糟的杂事让李二头疼的很。

    天大地大,干饭最大,李二好长时间没正经的吃过一顿饭了,虽然不是什么绝世美食,依旧吃的李二满头大汗,畅快淋漓。

    把蔬菜菌类一股脑的下进去,煮过各种肉食的汤底自带奇特的香味,调料渗透到蔬菜的纤维,不需要蘸料,汤底本身的味道就足够诱人。

    “李二?”

    李二抬头,特奶奶的,就不能安稳的吃顿饭吗?来活了。

    “真是你李二,你一点都没变。”

    李二放下筷子,抽出纸巾擦嘴。

    “你不认识我了?我,高鑫鑫,我们同桌过的。”

    当然认识,李二过目不忘的,哪怕外貌变的再大,骨骼基本是不变的,李二对骨骼格外有研究。

    高鑫鑫,李二的初中同学。李二在初中之前是在莒州上的学,通过许文豪的关系初三的时候转到了临海。在莒州的时候和高鑫鑫做了快一年的同桌,她缺的那颗牙李二印象格外深刻,咬人贼疼。

    十三四岁的少年少女,青春年华情窦初开的年纪,少男少女表达自己感情的方式稚嫩又可笑。那会的李二在班里相当受欢迎,学习又好,长的也帅,穿的也好看,还经常去一些“了不起”的场所,干干净净的还不爱说话,神秘又忧郁的男孩理所当然的吸引着女孩的注意力。

    也是那两年莒州失踪了两个初中生,当时李二怕被许文豪发现,干脆利索的转学去了临海,到此之前都没回过莒州。好像最后当成溺水处理了,许文豪也没问过。

    讲真的,当年高鑫鑫离溺水就差半寸啊,这小娘们表达自己爱意的方式就是逮着李二胳膊啃,因为自己在这个小男孩身上留下自己的痕迹而窃喜。殊不知李二老早就想着把她拆开看看,要不是有同桌这一层关系,突然失踪指定怀疑到自己,高鑫鑫现在坟头草都换了七八茬了。

    当然,现在也不晚,有时候不得不说,缘,妙不可言。

    “当然记得,你咬人可疼了。跟朋友出来玩吗?一块吃点呗。”李二招手,叫来服务员,又点了几盘。

    “没有,就我自己,来买几件衣服,在外面看到你了,你真的一点都没变。”高鑫鑫大方的坐下,盯着李二,满脸笑容,不知是被火锅的热气熏的还是怎样,脸颊泛起红晕。

    “缘,妙不可言。”李二去柜台上要了一瓶果酒,没有特别好的,李二就选了酒精度数比较低的“应该敬缘分。”

    高鑫鑫吐舌头“不行,不能喝酒,我要开车。”

    李二给自己倒上,微笑,也不劝酒“那好吧,那你得把我送酒店去啊。”

    “不过,为了缘分,可以喝一杯。”高鑫鑫也给自己倒上。

    “为缘分干杯。”李二举杯。

    “敬我初次暗恋的小男生。”高鑫鑫轻轻碰一下。

    李二笑,敬缘分。高鑫鑫身上那浓郁的,散发着血腥味,独属于妖精的灵气,和食人妖是如此的想象啊,这小娘们是把食人妖睡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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