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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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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节错漏。

    烦请刷新阅读。

    林城和魏晓没有返回城东。

    就在城南的一个小旅馆里开了间房。

    房间不大,装修也很简约,但胜在干净,没有异味。魏晓从楼下买了买,放在桌上:“吃点吧,小城。”

    林城摇了摇头:“我不饿。”

    他处于一个活死人状态,消化系统已经停止工作了,吃了饭,只会馊在肚子里。

    林城躺在床上,神情有些恍惚,之前的经历如同电影一般,一遍又一遍的在他脑海里回放。

    他很烦。

    他很气。

    他很想质问老天,凭什么倒霉的是自己?

    但想到那些一脸惊恐,倒在血泊中的死尸,林城的心气劲又泄了许多。至少从某方面来想,他是最幸运的。

    毕竟,五栋楼的住户全都死了。

    人其实是很顽强的生物,也许,他们会崩溃,会被各种各样的挑战压得喘不过气来,但,大多数人依旧会或主动,或被动的选择面对。

    房间内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

    魏晓在吭哧吭哧的吞咽着饭菜,林城在一口又一口的抽着香烟。很快,小纸盒里便塞满了烟蒂。

    忽地。

    林城坐了起来。

    魏晓头也没抬,边吃饭边说道:“决定了?”

    林城点了点头:“决定了。不管怎么样,我总得去拼一把才行。其实,如果没有今天的事儿,我说不定会在某一天死的很惨。那人皮书,可能蓄谋已久了。”

    道理是这么个道理没错。

    但从他嘴里说出来,总有那么几分苦中作乐的苦涩感。

    魏晓也轻轻点头,道:“行,不管你做什么决定,我都支持你。对了,我明天要去区外一趟,有点事儿。”

    他信不过别人嘴里说的话。

    林城笑了笑:“行。”

    他知道魏晓要去做什么,他也知道,自己的问题,不是什么厉害医生就能解决的,但他没有阻止魏晓。

    “累了。睡觉。”

    魏晓丢下碗筷,独自跑到旁边的单人床上,蒙头大睡。

    洁白的棉被下。

    有一双通红的眼。

    伴随着几声清脆的鸟啼,晨曦的曙光透过窗帘缝隙,照在了林城脸上。

    林城坐在床上。

    睁开了惺忪睡眼。

    仿佛一切都没有变化,仿佛一切都变了模样。

    林城自嘲的笑了笑。

    快速翻身下床。

    在他旁边的床铺上,一叠崭新的纸币盖在被子下,露出了一个角,他现在这个角度,正好可以看见。

    林城没有矫情。

    直接将钱踹进了西服里。

    突然,他的手碰到了一个硬物,他摸了摸,是个新手机。

    怔了好一会儿,林城咧嘴一笑,自言自语:“可惜你不是女的,不然你未来的男子就享福了。”

    夏季的天亮的很快,林城稍做修整,走出旅店,天色便已大亮,路边摆上了许多的小摊,卖着热气腾腾的早餐。

    林城没法吃,也没有吃的欲望。

    他低头看了一眼新手机的屏幕,时间显示是六点过几分。

    在街头站了足足半个钟头。

    林城终于等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

    城南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出租车,电动三轮替代了出租车的位置。但至少比城东要好些。

    “师傅,去cb区,滨江路。”

    “这”电动车师傅是一个四五十岁左右的中年男子,他面露难色,“老弟啊,这cb区,不好进啊。”

    “你开车就是,不用管。”

    “可是”

    电动车师傅还想说些什么,一张崭新的五十元钞票就塞了过来,他顿时闭上了嘴,直接发动了车子。

    “您坐稳了!”

    城南的马路是灾变前修好的,已经许久没有人管理、修缮,路面开裂的地方很多。

    好在这年代大型机械也很少,并没有进一步加深对马路的伤害,三轮车开在上面虽然有些颠簸,但还可以接受。

    三轮车的速度不算快,只有三四十码的样子,比魏晓那辆破旧的面包车都要慢些,活像个七老八十的大爷。

    经过了近一个小时的摇晃。

    它终于来到了cb区的入口处。

    这是一条钢铁大桥,桥的两头都设有保安亭,桥下的滔滔江水,将涟水市划分成两个世界:cb区和其他区。

    见到三轮车开了过来。

    亭子内走出了几名全副武装的士兵。

    三轮车师傅被这阵仗吓到了,停下了车。林城却不以为意,他掰开后车窗,露出半截身子:“我有要事面见阎君,你们耽搁不起,让开!”

    林城张开了嘴。

    却一句话也没说。

    他不是不想说,只是陆平的话语无可辩驳。

    青皮小鬼的危害性已经得到了验证,不过是短短半天时间,它就已经杀死了上百位民众,如果放任不管,受害者的数量,将会是一个让人看一眼就觉得恐怖的天文数字。

    如果青皮小鬼还能进化

    光想想就让人头皮发麻。

    更别提那本比青皮小鬼更诡异的人皮书,林城的生机就是被它抽走的。尽管目前看上去,它的危害并没有青皮小鬼那般大。

    可光是它能压制青皮小鬼这一点,就足以看出它的诡异。

    一旦失控。

    后果不堪设想。

    这两样鬼东西如果真从林城的身体里跑出去,那说不定就不是危害一个小区那么简单了,它们很可能害死成千上万的人,甚至波及一个城市!

    牺牲一个人,消灭一个存在巨大安全隐患,足以威胁到成千上万人性命的厉鬼,这是大义。

    是没人可以置喙的大义。

    在这种大义面前,个人的牺牲已经是微不足道了。

    如果按照传奇故事的发展曲线。

    林城现在应该自我光荣。

    这样的话,他的事迹说不定会被记录下来,刻录在石碑上,被人当成英雄来敬仰。

    毕竟

    一边是危害极大的厉鬼。

    一边是无足轻重的普通人。

    这件事说过一百个人听,一百个人都会选择牺牲掉那个普通人,以达到彻底消灭厉鬼的目的。

    甚至。

    如果让林城自己来选。

    他都会选择牺牲那个普通人。

    没有谁愿意活在厉鬼的威胁下,用一个普通人的命,去换一个足以威胁到成千上万人生命的厉鬼,这是很划算的买卖。

    任何人都会毫不犹豫做出选择,因为这是一个‘普通人’,一个和自己毫不相干的‘普通人’。

    可如果

    那个要被牺牲的人。

    是你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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