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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六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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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种心情是沈千树害怕,怕极了,怕纪南星只是因为好奇迈进她心里,最后觉得无趣,毫不犹豫的离开。

    沈千树望着纪南星的眼眸,她哭了吗?泪水和雨水相融她分不清。

    她拉起纪南星的手:“走,我送你回去。”

    纪南星奋力挣脱她的手掌,挣扎中一抹浅蓝色掉落在地上破碎。

    她送给她的月牙,从沈千树手腕上断开,砸在地上碎成两半。

    纪南星低头怔怔的看着雨水近乎要将它冲跑。

    她哭了吗?哭了吧,沈千树清楚的看到她的双肩在颤抖。

    纪南星仰起头望着沈千树,留下最后一句话跑开。

    雨声太大了,沈千树没听清,只在模糊中认清两个字,等我……

    -

    等我向你证明我会一直爱你,不管过多久,不管看过世间多少事物,都不会改变……

    ……

    翌日,纪南星随着何茗的意愿出国留学了,她登机前给沈千树发了消息,在机场的人海中迫切的希望能看到她的身影。

    然而并没有……

    沈千树开车到某机场,在车里,她翻看着聊天记录,一直坐到太阳落下,月亮升起。

    「沈千树,我要走了。」

    或许这样的结局再好不过,纪南星会在国外有更好的发展,随着时间,也可以明白自己究竟喜欢怎样的人,去过更好的人生。

    而沈千树对于她来说,是她年少青春时,遇见的一个较为特殊的过客。

    「嗯,一路顺风。」

    -

    摆脱青梨酒馆沈老板这个身份后,沈千树开始找寻下一份工作。

    她这几天将自己闷在家里画设计稿,以前一些被撕烂的,再次提笔后重新想起。

    酒馆关门后,她手里还剩一笔钱,足够她开一间工作室。

    但沈千树细细思考了一下,还是去给别人打工吧,这样比较省心,顺便去体验一下叫别人老板的感觉。

    在网上翻阅招聘广告,选了几家较为合适的公司后,她将自己的简历投上去。

    不到一天的时间就有三家服装工作室联系她,前两家还算中规中矩,是那种小型专做设计的公司。

    但后面这一家更吸引沈千树的注意,对方称是老板亲自发来消息,沈千树有两个小时在忙,没看消息。

    结果对面疯狂发消息轰炸,内容都是对自家公司的介绍,和能给到沈千树的员工福利。

    这是刚刚经营起来的一家巨大巨大的公司,现在正是缺人的时候,更缺少沈千树这样的人才,希望沈千树一定要来谈谈。

    上述均是对方描述给沈千树的,尤其是那句“巨大巨大”对方特意强调。

    沈千树觉得这人说话有趣,翻阅对方发来的一大串历史信息,草草看了几眼,便答应她明天去应聘。

    得知这个消息,对方异常激动,说:「还应什么聘啊,明天就来上班,我对你非常非常满意!!」

    沈千树:「呃,谢谢你,但我想先看看公司环境。」

    「嗐,包你满意!!」

    被对方这样一形容,沈千树便没再去看其他公司投来的橄榄枝,准备明天先去那边应聘试试。

    翌日一早,沈千树拿着应聘地址的定位陷入沉思,她坐在车里想着自己是不是走错地方了。

    她开车驶进一处老小区,附近没有任何商厦的影子,小区内部又杂又乱,楼房分布歪歪扭扭,沈千树在里面绕了好久。

    她不禁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误入了什么诈骗团伙的圈套。

    小区里大多都是连排房,三四栋挨在一起,车子深入,最后在一处独立的楼前停下。

    沈千树下车四处看了看,这里怎么也不像是有处公司的样子,最终她目光落在楼下几个大爷身上。

    几个大爷围成一团,有的膀大腰圆,有的瘦如枯枝,因为夏天炎热,他们赤膊摇着蒲扇,听声音应该是在下象棋。

    沈千树咽了咽口水,犹豫过后走上前去,她试探着冲人群中道:“你,你们好,我想问一下这里是六号楼吗?”

    闻声,人群倏然散开,似是敞开一座大门,里头坐着的是一位左手纹满花臂,叼着烟,体型微胖的大爷,他正拿着自家的红车,即将越过楚河汉界,将死对面。

    大爷手臂举在半空,一脸不爽的看向沈千树:“怎么?有事?”

    沈千树被他盯着感到一阵心慌,此时周围其他几个大爷更是目光似火的紧盯着她。

    “呃,那个,我想问一下,这里是六号楼吗?”

    花臂大爷上下扫了沈千树两眼,随后撇撇嘴,仰头对着楼上喊道:“原思思!这是不是你的人?!”

    片刻后,三楼隐约能看见半个小脑壳,望了沈千树一眼后,她对着楼下的花臂大爷喊:“花叔!是来找我的!麻烦你给她开一下门!”

    花振江拿掉嘴边叼着的烟蒂,低头往地上啐了口唾沫,拿起一大串钥匙,朝着沈千树招招手:“那小孩,过来这边。”

    沈千树此时已经有点想跑了,但出于礼貌,还是点头跟了上去。

    花振江一瘸一拐的走到楼道门口,拿着一大串钥匙翻找,蹙着眉翻了半天也没找到六号楼的钥匙。

    沈千树双手交叉放在肚子前,非常乖巧的耐心等着。

    花振江越找越烦躁,他抬眼瞪了沈千树一眼,沈千树瞬间心虚似的咽咽口水。

    “叔,叔叔,找不到就算了,我也没什么事,就先走了哈。”

    花振江粗犷的声音响起:“急什么,等着。”

    “好嘞,叔。”

    经过一阵翻找,花振江终于找到了六号楼的钥匙,打开了那道神秘的楼道门,放沈千树进去。

    楼道里阴森森的,一楼外侧水管在滴答滴答的漏着水,一楼唯一的小窗口被杂物挡的没有一丝丝光亮。

    到了二楼,某间房门里传来一阵刺耳的女人尖叫声,沈千树脚步顿时僵住,脖颈凉丝丝的,现在她真的想跑了。

    “嘿,这儿呢。”一道清脆明亮的少女声音响起,沈千树抬头望去,一个女孩在三楼楼梯口招呼沈千树。

    沈千树三两步快步跑上三楼。

    整个三楼楼层与一二楼不同,一二楼都是有三家住户门,这层只有一道,原思思领着沈千树进屋,映入眼帘的是与外头截然不同的景象。

    整层三楼三间房被打通,融成一间,室内尽是粉色的装饰。

    屋内其中一面墙上挂满女装,另一处角落放着一排排服饰模特,上面套着未完成的半成品,杂乱无章的工作台上,纸张铺满台面。

    相比外面阴森森的景象,这里满是温馨,但沈千树却开心不起来,说好的“巨大巨大”的公司呢?

    领她进来的女孩叫原思思,也是前一天和她联系的人。

    原思思身穿一身睡衣长裙,后脑勺团着的丸子头上插了三根笔,鼻梁上戴着一副看起来很沉重的圆框眼镜。

    她此时正张开双手,展示着自己的工作室:“怎么样,这里是不是很好?租着一处地方可是要花三份房钱呢。”

    原思思很是自来熟,她的语气宛如和沈千树是认识许久的朋友。

    沈千树手放在门把手上,点点头:“嗯,是很好,我先走了。”

    原思思急忙阻拦:“哎哎哎,别别。”

    “我知道,我之前和你说的确实有那么一丝丝夸张,但那是我未来的目标,总有一天我会拥有巨大巨大的公司的。”

    沈千树笑笑:“嗯,你加油,等你成功了,我们再谈也来得及。”

    原思思:“哎哎,别走别走,但现在这份成功需要你!”

    “你的设计稿我认认真真看了六个小时,真的真的非常好!我再找不到比这更令我心动的稿子了……”

    说着,原思思露出可怜巴巴的小表情,继续道:“所以,求求你,留下来!”

    沈千树最吃不得这套,她握紧门把手的手松了松。

    最终答应原思思先聊聊再说。

    原思思刚毕业没多久,出来混不到一年,正经工作她没去,拿着钱跑出来自己开了家网店,思思原创女装工作室。

    因为她设计新颖,生意还算不错,近期灵感枯竭,她就想着找个人帮帮她。

    直到看见沈千树的设计稿,她瞬间眼前一亮,平淡且不失奢华,简约而不简单,最主要的是那款式看起来就很高级,看着就能赚到钱。

    原思思这个人很吵,叽叽喳喳说个没完,语言形容绘声绘色,手舞足蹈。

    沈千树淡淡的看着她,她话里真正的重点没几个。

    在一个小网店工作,这与沈千树最初的想法有太大差异。

    原思思见沈千树在她的激情演讲下丝毫不感冒,然后她拿出电脑,给沈千树看她网店的收入。

    咬咬牙后,她伸出三根手指:“我店里生意不错,我们三七分,你三我七,你的设计很值这个价!”

    沈千树微微挑眉,这个提议倒是不错,但她还得再加点。

    沈千树伸出手掌:“五五分,行就行,不行我们就不要浪费时间了。”

    原思思面露难色,自己的店还要和别人对半分,她抿紧嘴唇,提出最后最大限度的福利:“四六!”

    沈千树起身要走:“就五五,其他免谈。”

    原思思伸手阻拦:“哎,你别,那怎么说我也是东家,这样我很亏啊……”

    沈千树指了指放在一旁的服饰模特:“这件衣服是你做的?”

    原思思见沈千树转换话题,以为沈千树要同意了,她立马打起精神,双手叉腰,鼻子就要扬到天上去:“当然啦,是不是很好看!我跟你说,你跟着我干,绝对少不了赚钱!”

    沈千树将服饰模特拉到自己身前,胳膊搭在上面,道:“跑线歪歪扭扭,里侧线头满天飞,你觉得这样藏起来看不见就没事了吗?”

    接着她又指了指墙上的其中一件衣服:“颜色搭配稀奇古怪,现在市场是需要新颖,但这设计也太超前了吧。”

    “上面那件灰色净版大衣,你配朵粉色的花?我不知道你是随手放的,还是成品就是这样,如果那是成品,真有够丑的。”

    沈千树坐回沙发里,翘起腿:“我不止会画设计稿,还会做衣服,这一点够对半分吗?”

    原思思听的一愣一愣的,做衣服对她来说确实是痛处,画稿子什么的都还好,就是动起手来总是不尽人意,潦草至极。

    还好真正拿到顾客手上的是工厂做出来的衣服,要不然靠她制作的样衣绝对没有生意。

    原思思眼里闪着星星,她攥起沈千树的手,满脸崇拜:“姐姐,五五就五五,有你在,我们的工作室一定会发扬光大的!”

    沈千树僵硬的扯扯嘴角,抽出自己的手:“能不能发扬光大,还是要靠你自己。”

    沈千树这次只想安安心心做衣服,不想再搞经营这一套了。

    两人谈妥,约好第二天沈千树来正式上班。

    临走前,沈千树好奇的问原思思这小区什么情况。

    从原思思嘴里得知,这整栋六号楼都是楼下那个花臂大爷花振江的。

    花振江今年五十六,年轻时混黑社会,和别人打架,打断了腿,现在右腿是假肢。

    年纪大了混不动了,现在成了包租公,整栋六号楼都是他的。

    虽是如此,但真正的租客也就只有原思思一人,其他住在这里的都是花振江以前一起打天下的哥们儿。

    还有一个原因,在整个小区里,六号楼是个传奇之地,花振江是这儿的霸主,谁也不敢靠近。

    除了原思思这个有点缺心眼的小姑娘,估计正常人都不会在这里租房子。

    花振江就住在原思思楼下,也就是传来女人尖叫声的二楼。

    说到这儿沈千树汗毛竖立,一些个不好的猜想在她脑海里。

    原思思解释道,那个女人是花振江的妻子,曾和他一起混黑道,脑袋受过重创,随着年龄的增长后遗症就来了。

    平常没发病的时候还算好,只是不记得人,发病时一通乱叫砸东西。

    不过原思思说,整栋六号楼的人就是看起来凶,却都对原思思很好。

    有次她的劈腿男友来纠缠她,花振江气势汹汹的带着一众兄弟,还没说什么,那个渣男就被吓跑了。

    事实上,花振江也没想把他怎么样,毕竟一把年纪了怎么能欺负小孩呢,再说了,现在是和平社会,花振江只不过就是想和他讲讲“道理”。

    这件事过后,原思思就非常崇拜花振江,拱手就要认花振江做大哥,花振江只觉得这孩子脑子不太好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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