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孙思邈有喜了
孙思邈院士有喜了。
什么?
他怎么能?
别急,是莺莺姑娘,她有喜了。
娥渡丽告诉阿布这件事的时候,阿布还有点不相信。
孙思邈,为求仙道,不是一个纯粹的不婚主义者么,哦,不,是不那个主义者么?
因为按照道家修真的理论,爱爱,会造成精贵的元神泄露,影响因能量不足而最后的脱壳飞升。
唉,说不清!
按照记载,庄子也是有老婆的呢!
对于孙院士开花结果这事,还得好好办。
总不能人家莺莺姑娘,一个前朝皇亲贵胄的遗孤,成为一个单亲妈妈不成?
这可绝对绝对不行,孙院士得负责。
街道上,显得非常干净整洁。
原本驰道上铺的黑乎乎的炉渣,在上面的积雪被扫掉后,还是被雪渣子糊住。
走在上边,一点儿也看不见原本的样子。
而中间的大石板主路,本身就很光洁,倒是让人担心雪橇、马车和拉拽他们马儿打滑。
听说,现在的马掌,又有了专门的防滑马掌。
阿布还真没见过,很是好奇。
前世,也不记得有这玩意。
自从杨柳湖的市政建设规范化之后,市容管理也越发严格。
街、坊、巷,三级基层管理小吏,都由各个区域的住户自己推选。
再加上传统的部族中有名望的老者,或一人或三人。
这些人,共同组成了小区的地方管理组织。
所以,像清理街头巷尾的垃圾、水沟、积雪之类的事情,都是由这些人主导完成的。
一大清早,各家各户便先得各扫门前雪,阿布契郎家也不能例外。
至于主街道上的积雪,则有专门的划片工役负责。
这些人,大多是粟末地历次战争中受伤退役的。当然,这些人都是胳膊腿儿齐全的。
至于那些受伤致残的,要么去各处衙署、工厂、医院、学校,去当了相对清闲的门子。
还有一些武力值较高的,去当了军营教头、兵工厂技师、质量监督员等。
绝对残疾的人,也有安排。
有家的让家里人养着,部族里照样按时发薪响。
没家的人,全部送入粟末族的祖堂里,统一照顾看养,直至老去。
孙院士家的宅子,距离阿布契郎家有点远。
一直要到靠近山脚处,取了个依山傍水的幽静所在。
这一大片地方,大都住着从各国各地张罗来的奇人异士,算是专家住宅区。
每一家的院子,都是依地形而建,高低错落,有帐篷的,有砖石的,有纯木的,似乎还有喜欢山洞的。
喜欢住山上的,就把院子建在半山腰上有水的地方。
喜欢养点花草小动物的,就建在稍微平坦的地方。
也有喜欢融入寻常百姓家的,就索性将家安在杨柳湖的镇子里。
孙思邈,是清净惯了的。
所以,阿布就琢磨着,仿照当初自己第一次见到孙思邈隐居的碓窝坪样子,选了一处避风幽静的山窝给他建了院子。
还给院子起了个名字,叫碓窝小居。
碓窝小居,周围是开辟出来的好几块药圃,水渠上安装了小型的筒车。
平时,孙院士的学生们都会散住在周围的高脚小屋内。
这样,既能随时接受夫子的教诲,却也不太干扰夫子的清修。
赶上休沐的日子,学生们也都出去镇子里串门、赶集去了。
碓窝小居,安静得就像世外桃源。
敲敲门,开门的果然是莺莺姑娘。
“你好,孙夫人,打扰了!”
阿布打趣地朝莺莺姑娘说道。
莺莺姑娘脸一红,但也大方地请阿布父女入内。
大家都是熟人,自然知道各自的性格,于是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这碓窝小居的庭院卫生,非常有意思。
积雪好好的铺着,只是扫出一条堪堪一个人行走的小路,还弯弯曲曲的。
本来可以直直的走过去,偏要绕个好弯曲的姿势。
然后像一条蛇走的路线一样,扭扭捏捏地费好大的功夫。
阿布也觉得好玩。
不动声色地跟在莺莺姑娘的背后,一路穿过二门,又曲里八拐的走近堂屋。
年轻的孙思邈,捋着他那黑漆漆的三缕小胡,正在廊檐下笑呵呵迎接。
“孙院士,你这院子的路,好似也太长了,你看看,我都走出来一身汗!”
“哈哈,能让你走出汗,那也的确是有点远。不过,我看你不是走路远出汗,倒是穿得有点多!”
“哎吆,怀里还带着一个小胖子呢!”
孙思邈说笑着,便撩起门帘迎接阿布走进厅堂。
厅堂里因为安装了一块玻璃顶,窗户上也装了两层玻璃窗,所以又暖和又明亮。
他们家的地龙,也烧得很旺。
“小圆儿,过来,姨姨抱抱!”
珮瑗儿一点儿也不认生,估计私下里让莺莺和一众姑娘们老是抱来抱去。
的确有点热。
莺莺姑娘接过珮瑗儿,就到边上帮她解开厚厚棉袄。
束缚了半天的小家伙,立马咧开嘴笑了,腿脚激动地不住蹦跶。
阿布也脱了自己特制的棉大衣,露出一身汉家的圆领袍衫。
倒是孙思邈,一身粟末人的小袖袍、小口裤,活脱脱一个粟末帅哥。
“请坐,来喝口茶。”
茶,就是有名的白毛银露梅——药王茶。
这茶,现在可是让大隋皇家非常喜爱的好东西。
就是量,现在还太少。
当初,自己将白毛银露梅全部打包带走。
费了好大劲,才终于在靠近陀太峪的一处山谷中,找到她适宜生长的环境。
这种神奇的植物,对气候、土壤非常挑剔。
贾农,带着他的一帮农学家,终于摸清了她的习性,算是养活了一批。
听说,这东西既能籽播也能扦插,估计明年就能大量繁殖了。
“怎么,你那么忙,今天怎么有空来找我了?”
孙思邈看着正用戏谑的目光打量自己的阿布,也是老脸一红,忙用语言打岔。
“呵呵,老孙啊,做人要厚道啊!”
“噗嗤!”
莺莺姑娘听阿布契郎这样一说,笑出声来。
可下一句,就让这一对神仙人儿尴尬了。
“我,是来给你们道喜的啊!”
阿布说着,还拱拱手。
“你,你怎么知道的?”
孙神仙弄了个大红脸。
他明白阿布契郎说的,到底指的是什么。
本来,按照自己道家仙学一派,断是不能祸祸人家姑娘的。
更何况这事儿吧,还上瘾,有过了就停不下来。
可这一停不下来,绝对会损失元气,影响最终正果的达成。
可,世间的事情,又怎能全是按照设想的路子去走的?
不是谁招惹了谁,而是互相之间就不知道怎么地招惹了。
或许,老孙感觉自己本就心志不坚!
过去整整一甲子,从没发生过招惹的事,那可能就是因为自己根本没机会。
一天天的隐居、清修、钻研典籍、分辨药理、整理经验、著书立作,确实,是少了人间烟火哦。
“还问我怎么知道的?难道让咱们杨柳湖的所有人知道才算?”
“老孙啊,这事儿吧,我作为族长,也是有发言权的。”
“你看,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你们俩也都,也都……也都应该把事儿办了。总不能,孩子生下来还不知道叫谁爹?”
“再说了,人家莺莺姑娘多好的姑娘,嫁给你,你一点都不亏,那是鲜花插在老……”
见自己马上又要说漏嘴,阿布立马打住。
人家孙思邈虽然都快六十岁的人,但看着就像是自己的哥哥,也就二十三四五六岁。
年轻呢!
不管莺莺姑娘如果知道老孙年纪,会不会嫌年纪大,但既然人家已经用行动回答了这个问题,自己可不能坏了人家的好事。
“这,这,这……”
一向清淡从容的孙思邈,这时候竟然有点手足无措。
“别这的那的,今天来,也不仅仅是代表我自己,还有咱们族府的几位大佬和族中的老人。”
“今天就是明确一下,你到底拿人家莺莺姑娘咋办?”
一听这话,正在逗弄珮瑗儿的莺莺姑娘,刷地一下将目光对准孙思邈。
“咋办?什么咋办?”
孙思邈是个神仙,但的确对于世俗之务不太灵光。
莺莺姑娘的眼神,有点黯然。
她以为,孙思邈有点嫌弃自己的过往和遭遇。
于是,慢慢地,莺莺姑娘眼中多了些雾气。
再然后,大滴大滴的泪珠,顺着绝美的脸庞滑落下来。
虽然贵为皇室贵女,可一落红尘,那也是只能接受命运的摆布。
小珮瑗儿不明白怎么回事,还伸出小手抚摸。
“唉,怎么了?我,我会好好待你的,你说怎样就怎样!”
孙思邈一看自己的爱人落泪了,仙心悸动,忙出言安慰。
“说明白,怎么叫好好待人家?是赶紧把事儿办了,还是就这样保持单着?”
阿布不依不饶地追问。
“单着?那不能,现在我们就已经在一起了。你说办什么事儿?”
阿布一看,这神仙的确不明白俗事,就开口道:
“就是,要给人家莺莺姑娘一个名分。”
“什么叫名分?就是正式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还有一场正儿八经的婚礼!”
“啊!”
莺莺姑娘,惊喜地叫出声。
“哦,原来如此!那当然,那当然,那一定,一定。”
明白过来的孙思邈,连声答应。
“只是,你也知道,我自幼孤苦,父母早就过世,这父母之命?”
孙思邈难为地支支吾吾。
“这个好说,我自有安排。我现在只是来问一下你们的意见,其他的,自有族中妥善安排。”
阿布马上给了孙思邈和莺莺姑娘一颗定心丸。
他转向梨花带雨、但满面喜色的莺莺姑娘。
“莺莺姑娘,我现在以粟末族族长的名义问你,你可真心愿意嫁给我们的孙思邈孙院士?”
“我,我愿意,只要他不嫌弃我……”
莺莺姑娘满口答应,可随即又低下头,像是又要落泪了。
“我,我怎么会嫌弃你呢,如果嫌弃你,那就叫天……”
“停停停,还能不能好好说话了,这事儿不能发誓赌咒啊!”
“好了,我知道你们两个人的心意了。现在都几个月了?”
阿布见两人要上演莺莺传,忙叫停了二人的入戏表演,问现在莺莺姑娘的情况。
“两个月吧,这个我确认。”
一提到医学问题,孙思邈便变得自信异常。
“嗯,这个事儿可不能再拖了,这样,我和司徒大令、我爹、突第齐喆等人商量过了。”
“老孙,你算我的人,所以我老爹就当你的本家长辈。莺莺姑娘嘛,司徒大人和你们家还有点渊源,就让他当你的母家长辈,如何?”
“啊,真的?我愿意,太好了!”
莺莺姑娘抱着珮瑗儿一下子站了起来。
高兴异常,眼泪哗哗地往下流。
孙思邈,自然是十万个愿意。
莺莺姑娘,本姓陈,出身高贵。
可惜时局骤变,落入风尘,幸好被搜影的人意外买回。
等后来被派做孙院士的助理,阿布便着人细查了她的背景,其身份才见得天光。
更奇异的是,司徒友明还跟这陈家渊源颇深。
当然,这都是司徒友明受伤远窜万里,来到粟末地之前的事情。
当年,司徒友明正是十七八岁风华正茂之时,以墨家嫡子的身份进入仕途,非常受陈家的重视重用。
可惜和以往一样,墨家的时运总是不济。
这时候的陈家,已到病入膏肓、积重难返、日薄西山之时。
不短的时间里,陈家屋倒房塌,负责城防抵御的司徒友明受了重伤。
他被盟友太原王家,密送粟末地跟了大屋作,成为了阿布契郎的老师。
想不到,陈家的遗孤,一路流落到粟末地,又在这万里之地遇上了昔日的故人。
陈家,对司徒友明,也算是有知遇之恩的。
小姑娘陈音儿,也就是莺莺姑娘,做司徒友明的干女儿,也实在算得上一桩美事。
莺莺姑娘去了司徒府拜见司徒友明,两人相见,痛哭一场。
双方遂在粟末一干贵人的见证下,认了这门干亲。
司徒友明,特地将当初老老陈赐给他的一只古玉杯,回赠给陈音儿。
阿布一见,才发现这老小子送给音儿姑娘的杯子,和他送给自己的那只形状古拙的杯子一模一样。
嗨!抠门,送人送一只!
这老头!
莺莺姑娘身边,早就坎坷得没有任何一件家传之物。
今日再见祖宗遗物,不由睹物思人,泪如雨下。
泪眼处,已是物是人非。
众人不由唏嘘不已。
六十岁的孙思邈,的确不适宜和三十郎当岁的大屋作任干亲。
无论干爹、干兄弟,都不合适。
思来想去,阿布于是赖着脸皮,强自和孙思邈结拜成了忘年的兄弟。
于是糊里糊涂,让大屋作占了个口头上的便宜。
摆香堂时候,年轻的孙思邈向干弟弟的长辈敬酒。
那一声“伯父”的称呼,让大屋作脸皮抖了三抖。
哈哈哈!
解决了双方主家的问题,这婚事儿算是拉开了大幕。
一场原本不会产生在孙思邈和莺莺姑娘之间的爱情、婚姻故事,在阿布穿越后的历史中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