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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章 不是冤家不聚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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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狗贼,你终于露面了!”

    “看,一个,两个……他们都在!”

    ……

    长孙无忌的虎牙,咬破了嘴唇。

    裴行俨的拳头,攥得结实。

    ……

    “噢,你们,粟末杂种,一个也别想逃!”

    怒火,渐渐烧红了众人年轻的目光。

    显然,大家从行列位置和服饰上,认出了阿布等人的身份。

    只是,现在这地方,在朝廷举办的如此重大的活动现场,却不是能报仇雪耻的地方。

    “给咱们跟紧了,一个也不放过!”

    李二郎骨子里那股鲜卑人的血性被激发了出来。

    “放心吧,二郎,哥几个早就商量好了,人盯人,定叫他们插翅难飞!”

    裴行俨大声的说道。

    “延显,延显?才贤,过来,快过来!”

    长孙无忌大声地呼喊正要追随粟末人身影的裴延显。

    听到大哥招呼,裴延显和李才贤忙扭转身体,挤开身前的人流,艰难地挪到三个人的身边。

    “无忌哥,咋啦?”

    “你有没有招呼那些头面上的朋友?”

    “放心吧,麦家的老大已经带着他的哥们,就等咱们消息!”

    “麦霸?好,有他在,我们胜算大多了!嘿嘿!”

    长孙无忌开心地一笑,重新将目光移向正随着大队伍远去的阿布身影。

    “让你先蹦跶一会儿,等时机到了,我也要你叫征服!哼,这一次,你的鼻子里需要插上两根大白葱才行!”

    无忌这样想着,脸上露出yd的笑容。

    看大哥笑得猥琐惊奇,李二郎非常好奇,就问:

    “哥,有啥好事?难道这麦霸非常厉害?”

    见好友猜偏了自己的心思,长孙无忌也不纠正,而是顺着话头就说:

    “你不知道,听说这麦霸叫麦梦才,现在可是东京城里一等一的少年英雄,打遍东西南三市无敌手!”

    “啊,这等英雄,我怎么没有听说?”

    “哎呀,二郎,你我到来这东京城才几天?我告诉你,麦梦才你可能不晓得,但他爹的名号你肯定是听说过?”

    “噢?他爹?”

    “麦铁杖,你知道吧!”

    “啊!大将军麦铁杖?麦梦才是他儿子?我滴个乖乖!”

    李二郎当然知道麦铁杖。

    麦铁杖的影响力,估计和当年高句丽丑大将军温达的名声有的一拼。

    麦铁杖,南雄百顺人。

    从小喜欢结交五湖四海的江湖朋友,为人粗犷好酒,但极为注重信义。家境贫寒的他,平常以捕鱼打猎为生,自在惯了的他,自然也非成家立业之辈。

    后来,与自己的江湖朋友合伙做贼,不小心一次失手,被朝廷抓了个正着,从此沦为官奴一名。

    不过,世道就是如此离奇,生性豪爽的他在官奴的圈子里混得不错,到后来竟然谋到了一份非常高级的差事。

    是啥差事?

    专门给大名鼎鼎的陈后主撑伞!

    这期间,江南陈国发生了一件离奇案件。

    远离国都建康一百多里的南徐州治官,状告皇帝的伞奴,是那一带系列盗抢大案的主犯,并言之凿凿地上呈朝廷请求将其法办。

    可是朝廷的主管大员经过调查之后,非常愤怒,怒斥南徐州官员是拿朝廷法度开涮!

    为啥?

    因为调查结果表明,这小官奴工作认真,与邻友好,按时上班,兢兢业业,专撑大伞,话少老实,是个人见人爱的标标准准的劳动模范!

    建康到南徐州,可是超过一百三十多里,这么远,你让他开飞机啊?

    当然,那时候没这玩意,可那也不可能啊!

    再查看过往那些敏感时间段,可没有任何小官奴夜里骑马、乘船、出城的关键记录。

    但是,那个年代的官员,非常坚持和发扬强项令的精神,顶着上级的冲天怒火,一再上表证明,人证物证俱全,全都指向小官奴。

    “元芳,你怎么看?”

    “大人,此中必有隐情啊!”

    聪明的臣子,总是能做出一个完美的局,让陈后主和诸位同僚心服口服。

    一个真的不能再真的皇榜贴出。

    有重要公文,需连夜急送南徐州刺史府,次日早晨须带着回函返。因任务重要求高,朝中无人能胜。

    现,广征建康城跑路达人一枚,不乘舟马,悄然而行。能办到者,赏黄金百两、美女若干、豪宅一套。

    不一会儿,有人就将那皇榜给揭下来了!

    伞奴!

    次日晨,天色还黑乎乎的,伞奴同志就拿着刺史大人的回函,扣响城门。

    一百三十多里,粗略合计,在后世也得要六十公里左右!

    隋唐时期的一里,约合一千五六百年后的540米。

    阿布前世的著名马拉松全程是多少?

    42195公里。

    跑完全程马拉松的标准成绩要求是多少?

    29岁以下男子,精英级3小时24分,一级4小时3分,二级4小时53分,三级完赛。

    小伞奴,还是个十几岁的小少年!

    白天下班也得到日暮,也就是现在的六点半左右。

    给他跑,中途不吃饭不撒尿不喝水,跨山岗过草地走桥梁,路上再过过检查站,扣建康城城门,再检查核实身份,再到刺史府,等回函,后出城,跑……

    这,可是不止两个马拉松的路程啊!

    人家伞奴儿,就给办得明明白白的,脸不红,气不喘,胜似闲庭信步!

    苍天啊,大地啊,您降下的人才咋就这么能呢?

    这是妥妥的精英级别中的战斗英哦!

    非洲草原上的穷哥儿们,你们确信能干过哦们大中国这位才十多岁的小伞奴吗?

    然后,小伞奴就竹筒吐豆子,全部坦白。

    日暮下班,晚上动身;翻下城墙,爬上城墙;偷了抢了,回来撑伞。

    “坦白从宽,人才难得啊!”

    陈后主龙颜大悦,惊为天人。

    从此之后,身怀绝技、武功惊人、日行五百、年少英雄的小伞奴,正式成为陈后主的眼中红人。

    这时候的伞奴,还是伞奴。

    可虽然还是一名没有名字的伞奴,但他已经不是原来那个撑伞的小奴隶了!

    后来,因为南陈朝被强拆的缘故,渐渐青年化的小伞奴,成为大隋的光荣一兵。

    特种侦察兵!

    他作战勇敢、聪明伶俐,深入险境,屡立新功!

    哇塞,怎么看怎么像前世的阿布!

    只是,没有阿布那么帅罢了。

    最值得江湖传唱的事迹,就是曾经在前出侦查时,被对方三十几个特种兵给抓住,绑得扎扎实实准备带走挖掘秘密。

    在押送途中,见特种兵们正在吃饭,于是小伞奴祭出绝对的演技,哀求也给他来点,否则实在是走不动了!

    有个圣母心的特种兵,也不说直接给他嘴里塞个汤饼啥的,竟然给他松了绳子解了绑。

    啊呀,危险!

    一眨眼的功夫,圣母特种兵就捂着脖子张着嘴,倒下了。

    最后的一幕,是看见那个饿的快断气的俘虏,扬起自己那把带血的腰刀,划着一道孤光,砍向自己的同伴特种兵!

    如电,如鬼!

    回来的时候,伞奴拎着一个包袱。

    打开一看,是三十多个鼻子。

    隋军大统领,被惊得目瞪口呆。

    小伞奴一战成名,终于成为大隋朝的一名军官。后来,跟随大军北征突厥,东去戡乱,这功劳是越积越多。

    当今皇帝,异常喜爱这个斗大的字不识一个的粗人,将耿直的青年伞奴提拔为右屯卫大将军,正三品。

    赐姓麦,因擅长使一把一百八十斤重的大铁杖,是故名铁杖。

    大将军麦铁杖,从此成为隋帝麾下一英俊獒犬,伴随杨广狩猎四方。

    这段时间,麦铁杖正随着隋帝广去西边看江山去,留下十四五岁的儿子麦梦才在家里闲晃荡。

    麦梦才,大将军的儿子,天生一个武学种子,性格极其类似于他爹,但却没有像他爹那样大字不识。

    这小子,极骁捷,善使杖;马上马下,无不精通;不拘小节,颇有文采。

    尝于禅寺十余丈高竿拍之而上,系绳于顶。时人骇异,号为“飞仙”。又因其在东京南城,打败豪杰无数,又称麦霸!

    他这性子,自然是有东京城内高官子弟的衙内纨绔之气。

    这也怨不得孩子们,能管住这些小兔崽子的人,都常年在外做官、作战,所以疏于管教。

    如果不是那种累世大族、世家子弟,没有在家的长辈监管着,那还不得放了羊?

    于是乎,这东京城里,就有着大大小小的孩子王。

    每个孩子王,自然会跟着老爹的文勋武职,划分了圈子,形成了等级。

    像李二郎、长孙无忌、裴行俨这等,算是中等小纨绔,活跃在比较发达地区西市。

    而像麦梦才这等,便属于中等大纨绔,活跃在发达地区南市附近。

    而像那些顶级纨绔,像杨素的孙子、杨玄感的儿子杨尚文、杨尚武兄弟二人等类似之人,那基本上算高级纨绔的存在。

    那有没有顶级纨绔?

    当然有,但那往往存在于传说中的皇子皇孙之中。可这杨家从文帝开始,那是家教杠杠滴严!

    你是顶级的,可你没有混江湖的自由啊!!!

    这次,小麦,就被下级纨绔邀请助拳。

    纨绔也有纨绔的烦恼,谁都有需要朋友扎场子掠阵助威的时候。

    所以,小麦听说有黑狗闯入东京城耍威风踢场子,这还了得,真以为东京城里无老虎?

    盛大的游行到日头偏西,方才结束。

    紧接着,是群臣和众位来宾的大宴。

    说是大宴,宫廷里的饭菜却没有那么好吃。

    菜当然是好菜,还是分餐制,一人一个小茶几,旁边还有布菜的小宫人。

    你只要端端正正地坐在那儿,听招呼端酒杯,听号令三呼老大万寿无疆、基业永固、幸甚至哉就行。

    菜,都是凉菜,虽然宫廷御厨做出来的时候热气升腾,但等近千人的茶几上都上好所有菜,等有的老大臣睡了一觉之后,那就一丝儿热气也没有了!

    炖菜,烤菜,蒸菜,上面的油花儿都聚集在一块了。

    “你得吃,必须吃得斯文、吃的优雅,还要吃出文艺范儿,最好是能吟两首,带动一下节奏!”

    这是老爹突第齐喆临行前对阿布的交代。

    “可是啊,老爹,你没说我得吃冷饭!”

    “虽然咱粟末人喜欢吃肉,喜欢吃冷肉,可那是……”

    阿布心里吐着槽,一边啃着一个猪蹄子生无可恋。

    “还作诗,我做心理建设还来不及呢!”

    阿布坐在宴会厅,可是心思早飞到自己新得的宅子里了。

    那皇帝特赐的宅子,在南城的里仁坊,可是一等一的大宅。

    在游行的时候,自己还打听了,那地方可是这东京城里最繁华的地块,因为靠着本城最大的市场——丰都市。

    当然了,论贵气,大隋时期还是西城好,那边住着许多权贵,像积善坊,就住着好多朝中高级大臣。

    不是说阿布财迷,而是所谓狡兔三窟,这多一处房子,不就多一个腾挪的地方么!

    再者说了,不管这皇帝因为什么缘故给自家多赏了房子,但这不要钱的永久产权的房子,还是异常的香!

    阿布,爱了!

    他能感受到,这个穿越后来到的世界,对自己的浓浓善意!

    于是,他不由自主地咧嘴笑了。

    “吧嗒!”

    嘴里的油猪腿肉掉在了衣服上,然后滚落到茶几下边。

    华美的衣服上面,留下了白花花油汪汪的一坨油渍。

    “呃!”

    阿布低头一看,傻了眼。

    不美了!

    正沮丧间,一个热热的白帛巾伸了过来,温柔地擦掉阿布嘴角的油腻,并换了一块,轻轻地将衣服上的油渍擦拭干净。

    “啊呀,服务真周到!”

    “谢谢!”

    阿布自然而然的随口道谢,心里对这场食之无味、弃之不可的宴会,好感度飙升。

    “噗嗤!”

    耳边传来一声轻笑,甜腻腻的像靡靡之音。

    阿布有点惊愕,这可不是普通的大宴,是形式大于内容的大礼仪!

    所以,便麻着胆子抬头看这个大胆的宫人。

    啊呀,分明是一个小小年纪的女官!

    “哥们,别耍我,女官还承担大宴群臣嘉宾时的侍候之务?”

    “没听说过啊!”

    阿布有点头晕,两只眼睛有点痴呆!

    “嘤咛!”

    那娇美的女官低下了头,露出白皙的一抹脖颈,嘴里还低声埋怨。

    “讨厌,和小时候一模一样,还这么淘气!”

    “呃!”

    阿布契郎如雷轰顶,更加痴呆了。

    “姑娘啊姑娘,我认识你吗?不会是我今年命犯桃花,要栽跟头?”

    阿布的心中,跑过一万头草泥马,

    “给你们家赐了新宅,喜欢吗?”

    这姑娘终于抬起来头,用一双明亮的杏眼瞅着自己,悄悄地问道,还不忘自然地给杯子里倒满美酒。

    “嗯!”

    “二嫂在里仁坊有一处宅子,到时候找你玩!”

    “嗯!”

    “木头!”

    小女官嗔怪地瞪了一眼阿布契郎,可眼睛里分明全是一片笑意。

    “噗嗤!”

    小姑娘又笑了,非常开心和灿烂,就像碰见久未谋面的亲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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