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想从我这讨好处?
<header>第二十七章 想从我这讨好处?</header>牛大叔下了台,本想自己战败灰溜溜的离开,不过也不知是不是被李轩洗脑的太厉害,临走之前还不忘买下一只魔兽幼崽。随后,这才悄无声息地偷偷溜走…
斗牛场上的“牛”是走了,台下的观众却还没有看尽兴,毕竟斗“牛”游戏在这个世界可不多见,就连李轩自己也是玩儿的不亦乐乎!
“上一世我真是学傻了,以前怎么没发现这斗牛游戏这么好玩呢?!”李轩回味这自己刚才的成就。
“出一两钱就能参赛!文武双关皆可选,过关即送价值十二两钱的魔兽幼崽一只。”
王元昊也看出来了,李轩是真的有些能耐,连忙趁此机会好好宣传宣传。
“还有谁!”
李轩不可一世的喊出了这一句早就想说的话!果真是霸道至极,装逼必备语录之经典!
“鲁莽!一介蛮夫为了小小利益也敢上台丢人现眼,输,已经是他早已注定的结局!”
伴随着声音,一位白衣长袍,文质彬彬,显得自己很有学问,打扮的人模狗样,看着到像个翩翩公子。手持一拿四季扇,扇子上画着两个奇怪的符号,似乎表示这他的身份。
“哦?听你听你这么说,你不是为了礼品而来,那你来干什么?”李轩饶有趣味的看了看这位公子哥。
“我只是为了与你讨教讨教文学,当众验证一下我的文学成果,也好让在场的各位帮忙做个见证。
当然,为了证明我与那些莽夫的不同,这里是十几两的钱财。算是你的礼品钱加上你那所谓的出场费!”
说着,随手就将一个沉甸甸的小钱囊丢下了台,一副视金钱如粪土的模样,更是显得财大气粗,加上长相也不算难看,惹得周围的小女生一阵尖叫。这一举动可谓是名利双收!
李轩着台下王元昊拿着钱囊一副视如珍宝的模样就知道,那里面的钱绝对没问题,而且只多不少。
“嘁~,钱财,利益,名誉,威望。不过是一个求取它途之人罢了,目的都一样,有什么可让你优越感爆棚的?”李轩看向了这位公子哥,心中一个劲的儿嫌弃。
最重要的是,如果让他赢了,那么对方只不过是用钱买了一笼稍贵一点的小宠物,还能让他收获不小的名气和荣誉。如此歹徒李轩又怎能让他得逞!
“那么就请贵公子先吟诗一首,也好人大家欣赏欣赏。”脸上挂着礼貌的微笑,心中却是不断的暗笑。“想再我这儿讨好处,也要看你有没有那本事。我倒要看看,这个世界的诗学文采配不配与我华夏五千年之精华相提并论。”
“好,既然如此,那我便在此献丑了。”答应的十分爽快。
刚一说完,随后张口就来,看得出是早有准备。估计,就算李轩没有请他展示才艺,他也会想尽办法展示出来的吧…
也罢,刚好也见识见识这家伙到底有几分真才实干。
“江湖悠悠欲传奇,随日冉冉唱到西。遥望那前程似荒野,怀抱那毕生远离家。”
李轩听完,品了品,感觉好像有那么一点点的韵味,但也只能说是一首诗,连“好”字都谈不上。
台上还没开口说什么,台下的观众却是一个个的拍手叫好。没有任何源由,似乎直的是这首诗写的太好了一样。
“看来,这个世界的诗,也就那样了。”李轩有些失望的摇了摇头,随后,又看向了那位装逼还留名的公子。
“谢谢各位,想必不少人也都认识我,当然肯定也有不认识的,我就在此自我介绍一下。我!就是公孙家的公孙胜名。”
听他这么一说李轩才算是明白了,这是个官二代啊!看样子他的家族实力还不小。并且台下的人也根本不是赞美他的诗,分明就是不想得罪这个二世祖罢了。
不过,别人怕他这个二世祖,我可不怕!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再说了,老师可是要进天斗学院的(据说,天斗学院不属于任何国域,不受他人管辖,是一个单独而又强大的势力。)到时候带着一家人进学院,肯定是绝对的安全。等老子学业有成,出了校门谁眼瞎了敢惹我!打不烂他!
想到这里,李轩嘴角不禁又微微上扬了几度。装出一副很是佩服的语调道:“不愧是公孙公子,君之妙笔,令鄙不及。阚君一文言,直胜十年书。想必公孙公子在家族很被看重吧!”
虽然有些夸张,但用了夸这位公孙公子倒是正合适。这一句夸的公孙胜名是笑的合不上嘴。
“没有没有,我在家族里也只是小有名气,还算不得嫡系弟子。”公孙胜名不敢吹大,好似故意谦虚才这么说的。
“公孙公子谦虚了。”李轩依旧是顺着公孙胜名说话。
台下一处不起眼的角落里,站着一对兄妹,两人不大,大的看起来也不过十八,小的更是才十一二岁的样子。
小妹妹向自己哥哥问道:“哥哥,为什么我听着觉得那个守擂台的大哥哥说的话更有文采,反而那个公孙大哥哥的诗没什么文采可言。是我学的还不好,没办法理解嘛……”
“妹妹说的都对,但他们也没错,错的不过是世道变了,这也是我们儒家没落的原因吧……”
回答的正是这位小妹妹的哥哥,一种有苦难言的话语,说完连小妹妹也不再说话,默默的吃起了手中的糖葫芦。
李轩没有注意到人群中的那对兄妹,依旧在与公孙公子议论诗词,甚至还要向他“请教”其诗中的疑点。
“古人云,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在下斗胆请教。不知是不是公孙公子文采过人,使得我有几点疑问,还望公子解答。”
公孙公子见李轩把身份放低姿态与自己说话心中更是高兴,想又不想,很是豪迈的说道。
“但说无妨!”
既然公孙公子自己都答应如此豪迈,想必对自己的诗也是十分的自信。既然如此,李轩自当不会与他客气了。
“江湖悠悠欲传奇,随日冉冉唱到西。这句朗朗上口,依江湖化作一首传奇的歌谣,依日出日落表明时间。”先说他几句甜头尝尝。
“好!我作此诗诗时也是如此所想,兄弟能读出其真谛,不愧是真正有文采之人。”
公孙公子听完后是脸不红心不跳的承认了李轩的说法。心里却想:怎么以前都不知道自己写的诗原来这样好!
“那么问题来了,下一句遥望那前程似荒野,请问公孙公子何来前程似荒野之说,不应该是前途似锦吗?难不成公孙家已经没落到如此地步了吗?还是说公子你在公孙家已经是穷途末路了?”
“这…这,我…其实我是……”
刚才还笑的乐开了花的公孙胜名,被这忽如其来问题堵的哑口难言,一时间结结巴巴的却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论他是怎么也不会想到,刚刚还低三下四与自己说话的人,一时间忽然变了脸,开口就把公孙胜名说的是一无是处,说了他一个人还没完,竟然还敢连着公孙家一起说!可谓是胆大包天。
不只是公孙胜名一个人没反应过来,连着台下浩浩荡荡的一群人也都给看傻了眼,没想到台上的李轩态度准变如此之快!挑战着公孙家的权威,还能面不改色。真不知是年幼无知,还是英雄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