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就这?
“是吗?你确实是江洋大盗!”
谭思钦似乎又有了笑意。
“那你还不投降,乖乖跟我走!”
叶之初有点恶狠狠又有点撒娇地说道。
“我投降,你这个盗贼偷了我的心!
我跟你走,可要对我负责一生!”
谭思钦无赖地说着。
“谭思钦,你是故意的是不是!
你早就猜出来是我了,还要捉弄我!”
说着叶之初松开覆盖在谭思钦眼睛上的手。
可是小手还没来得及放下,就被一个宽大温热的手掌握住。
她的手小巧但是有点微胖。
这双小胖手与她瘦高的身高有点不太匹配,有种出人意料的反差感。
叶之初甚至觉得之前有人夸她手指修长,只是因为离得远或者没有关注她。
因为凡是见过她双手的,都说是一双可爱的小胖手。
而谭思钦的手掌却无比修长宽大。
手心里有着厚厚的老茧,放在手心里有种摩擦的痒痒的感觉。
这小胖手放在谭思钦手掌里刚刚好,被他的手掌满满地包住,满满当当地安心。
谭思钦忽地转过身来,似笑非笑,“难道不是吗?我的心被一个可恶的小盗贼偷走了。可这小盗贼还不自知!”
“谭公子可是风度翩翩的美男子,又是翼朝的大红人,哪个盗贼敢这么大胆……”
“除了你这只小野猫,还有谁呢?”说着轻轻地刮了一下叶之初的鼻子。
“这是对你的惩罚,谁让你让本公子在这等你这么久?”谭思钦抱怨道。
“就这样吗?”叶之初问道。
叶之初发现自己本性暴露了。
前世,叶之初虽然内向拧巴,可是贾冰却一针见血对说她这是闷骚,实际上她叶之初是一个色狼。
是的,内向只是叶之初的伪装。
叶之初其实是非常渴望被爱的,可是遇到爱情又缺乏安全感。
记得上一世和沈翊在一起时,她总是渴望沈翊陪着她。
可是又害怕沈翊觉得她是胡搅蛮缠的女生。
也害怕沈翊了解真正的她时会减少喜欢,因此叶之初总是拧巴地和沈翊若即若离。
明明沈翊一次次来找她,她心里乐开了花。
甚至巴不得一下子扑进沈翊怀里,却偏偏表现得很淡定。
但是这只是表面,和沈翊见面一会儿后叶之初又恢复自己的本性。
叶之初跟沈翊撒娇,要沈翊抱抱,挽留沈翊,甚至主动地亲吻……
叶之初自己都觉得自己就是个表里不一又虚伪的女人。
只是这一世,叶之初自信果断了许多。
她把自己扭扭捏捏丢掉了,她只想跟着自己的感觉走。
她想跟着自己的心走,为自己而活。
既然喜欢,就不要过于掩藏自己。
既然已经昭告天下,谭思钦是她叶之初的人,她就要轰轰烈烈、风风火火地谈场恋爱。
刚才听到谭思钦的抱怨,叶之初觉得自己最近忙于管事有点忽略谭思钦了。
谭思钦其实也是每天忙的脚不沾地。
谭思钦也要去书院学习并且现在在大理寺兼职公务锻炼。
每天早出晚归,勤勤恳恳。
可是谭思钦几乎每天都会抽时间来看叶之初。
昨天叶之初忙着装饰叶府,竟没有时间来招呼谭思钦。
两人只说了几句话,谭思钦又突然有急事,就这样匆匆离开了。
今天谭思钦又来找她,看样子已经等了许久。
叶之初想弥补谭思钦,随即说出了在现代社会也会让人觉得大胆的话。
此句一出,叶之初自己的脸就红了。
“你还想怎样?你就是一个小色狼!”
“让我摸摸腹肌!”
叶之初真是有模有样,一本正经地摸起了谭思钦的腹肌。
不安分的小胖手从谭思钦的脖子处离开,一下子接触到那坚硬的胸膛。
叶之初感觉到那坚硬如铁的胸膛颤抖了一下,那小腹紧紧实实,没有一丝赘肉!
“身材不错!”叶之初严肃地说道。
只见谭思钦吞了吞口水,“你这小野猫是在玩火,小心哪天把你吃掉!”
说着,毫不犹豫地吻上了那朝思暮想的柔软的红唇。
两人缠绵了好一会儿,才松开彼此。
此时叶之初呼吸急促,脸颊微红。
谭思钦又忍不住亲了亲她的脸颊和嘴唇。
“你这傻丫头,我早晚被你害死!
我可是血气方刚的男儿,下次可不一定能克制住。”
谭思钦努力地恢复原本的沉静。
“是啊,我就是有点坏,就是故意勾引你!”
“你真以为我不敢?”谭思钦恨恨地说道。
“要不咱俩赶紧定好日子,把婚结了!”谭思钦提议道。
“我才十六岁,我可不想那么早结婚!”
叶之初心想自己真是说谎都不再脸红的!
自己的灵魂明明是个将近30岁的老阿姨。
这算不算老牛吃嫩草!
还是如此英俊的极品嫩草!
1自己的灵魂明明是个将近30岁的老阿姨。
这算不算老牛吃嫩草!
还是如此英俊的极品嫩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