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七夕节的逆袭
<header>第5章 七夕节的逆袭</header>眨眼间,已经过去两个多月。
叶之初渐渐适应了新的身份、新的生活环境。
这期间,叶之初坚持每天跟母亲周氏学习剑术强身健体。
出乎周氏预料的是叶之初竟然练的还不错,最起码能对付一两个普通人没问题。
叶之初还对弹琴、跳舞产生莫大兴趣。
叶诚对此非常开心,认为自家女儿终于开窍了,知道往名媛淑女方向走了。
叶之初对此不置可否。
叶之初一个现代人哪会对专门束缚女子自由及言行举止的所谓的繁文缛节感兴趣呢?
叶之初只是一直都很喜欢琴弦和舞蹈。
只是前世家庭的原因,无缘进行系统的学习。
当然凭借着兴趣,前世叶之初自学了好几年,基本上能弹奏比较有名的曲子,但是跟专职的比起来还是差好多。
今生有如此便利的优越的条件,当然要加以利用。
叶诚专门给她请来了京城有名的琴师和舞师。
师傅们耐心地教导和讲解,叶之初觉得自己技艺飞速提升。
这种求知的快乐果然很好。
果然,钱能解决999的烦恼。
除了赵氏母女的骚扰,其他一切都好。
叶之清当然不会放过任何可以监督叶之初的机会。
自从上次张婆子被叶之初狠狠教训后,叶之初这边的丫鬟、婆子个个小心谨慎,噤若寒蝉。
任凭赵姨娘母女如何旁敲侧击,如何威逼利诱,愣是没人敢以身犯险。
赵姨娘母女愣是打听不到丝毫有关叶之初的消息。
这下可把两人急坏了。
俗话说:“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之前,也是眼线的存在,赵氏才能轻而易举地离间叶之初与周氏的母子关系,甚至慢慢地养废叶之秋。
只有养废叶家嫡女,她的一双儿女才有出头之日!
眼下,别无它法,只能母女两人轮流出马。
于是这两人总是隔三差五地来“关怀”叶之初。
叶之初每次都能从容应对,滴水不漏,俩人硬是没打探到什么真实有效的消息。
“七夕节即将到来,姐姐准备做什么?”叶之清又来了。
叶之初听到后不由得晃神了。
七夕节是她来到这里过的第一个传统节日吧。
她还记得前世跟她的男朋友沈翊在一起时,俩人度过了难忘的七夕节。
沈翊一大早就到她的破旧难闻的出租房下等她。
沈翊穿着白衬衫、牛仔裤,充满了青春阳光的气息,手拿一小束鲜花,在阳光的映衬下,闪耀得让人移不开眼。
前世也就只有沈翊是真心待她的吧。
她却因为自己所谓的自尊心亲手结束了这一切。
叶之初想到这,一股遗憾、悲伤涌上心头。
“不做什么,留在家里。”叶之初说道。
叶之清没有想到平常一向爱出门、爱热闹的叶之初竟然会对七夕节无动于衷。
她还想怂恿着叶之初去见谭思钦呢?
“长姐,外面可热闹了,你就过去吧!说不定还能碰到谭公子呢?”叶之清忙说道。
“谭思钦反正也不喜欢我,我何必自寻烦恼!”叶之初说道。
终于还是架不住叶之清的软磨硬泡,她只好装作勉为其难地答应了。
其实,叶之初是有自己的思量的。
叶之初前世是一个编辑、作家。
几年的写作习惯不是想改变就能改变的。
叶之初到一个新的地方,总是会去了解当地的风土人情。
有关的名人事迹、有关的旅游景点以及美食小吃。
有些东西只有自己体验了,才知道其中的滋味。
来到翼朝,她还没有真正地逛过繁华的都城。
出去透透气也挺好,说不定会有灵感呢?
第二天吃过晚饭,两人带着贴身侍女以及两个家丁便出发了。
此时夜幕降临,京都的灯火纷纷亮了起来。
一时间整个街道灯火通明,热闹非凡。
来往的行人熙熙攘攘,好不热闹。
女孩子个个梳着精致的小发髻,像个瓷娃娃,平添喜气。
店家、酒家纷纷吆喝着,一时间热闹非凡。
各种小吃的香气扑鼻。
叶之初一时也来了兴致,让红杏买了好几种点心、小吃。
边吃边逛街,才有趣!
叶之初顺便邀请了叶之清。
叶之清认为在大街上吃喝有损淑女形象,死活不肯。
甚至叶之清忽然认为叶之初之前变聪明了都是假象,还是那个草包。
想到这,叶之清的心情莫名地好了起来。
最热闹的还数白鹿书院门前才子阁的吟诗作对比赛。
只见书院周边已围满了众多的年轻男女。
大大的榜文上写着:“围绕七夕节日作诗,拔得头筹者不论男女,皆可成为书院正式学生!”
这一消息引起了众人的围观,有震惊的,有不以为意的。
在场的有世家子弟,也有贫苦人家的孩子,他们个个跃跃欲试。
世家子弟渴望在此能够一举成名以获得心仪女子的青睐;
清苦人家的孩子试图进入书院读书,考取功名建功立业。
在翼朝,读书还只是世家子弟的标配,穷苦人家的孩子以及女子是不允许入学的。
叶之初看到这则消息,感慨女子和穷苦人民不易的同时,也下定决心,势必拔得头筹。
作为一个现代人,学过那么多古诗词,虽然自己作的不怎么样,但是古代的诗词大家们的诗词如李白、杜甫,在翼朝能与之争锋的恐怕不多。
只见一男子走上台说:月朗风清清,淑女手巧巧。
虽然通俗,对仗倒也工整。
另一人又说:牛郎织女鹊桥会,引得人间许多泪!
大家拍手叫好!
牵牛织女遥相对,人间儿女思成狂。
一时间掌声此起彼伏!
“七夕今宵看碧霄,牵牛织女渡河桥。
家家乞巧望秋月,穿尽银丝几万条。1”叶之初淡淡地说道。
好诗!好诗!大家拍手叫绝!
众人循声望去,只见作诗的是一个女子。
这女子一袭白衣,飘逸灵动,肌肤如脂,眉若远黛,星眸闪烁着点点星光,带着几分清冷又有几分傲世独立之感,给人一种可远观而不可亵渎之感。
在帷幔后的谭思钦听了刚才的诗句也不禁拍手叫绝,不由得向这女子望去,待看清模样后,大吃一惊。
远处那孤高清冷的女子竟是叶家那个猪蹄小姐!
可是看看她周围的丫鬟以及相貌,明明就是叶之初啊!
“小姐,真棒!”红杏高兴地似乎要跳起来。
叶之初想着这是沾了唐代大诗人林杰的光了。
随即叶之初的手伸了一下。
红杏立即会意,把叶之初刚才吃到一半的青梅递了过去。
叶之初仿佛旁若无人般,津津有味地嚼了起来。
一旁的人们还没从刚才作诗的惊世女子中缓过神来,可是这女子的出格举动再次惊呆了众人。
不一会儿叶之初青梅便吃完了。
叶之初又津津有味地吃起了刚才红杏死活不愿意买的黑炭豆腐。
随即一股难以名状的又臭又香的味道弥漫开来。
周围的人纷纷捂鼻。
只有一个高高瘦瘦穿着破旧衣衫的少年说道:“这是街上有名的小吃“臭豆腐”,虽然闻着不太好闻,可是味道绝对是美味!”
大家对这个少年的话半信半疑。
谭思钦看到她那副吃相,仿佛当日的叶家小姐又回来了。他对自己刚才对叶之初的改观也莫名觉得可笑。
纸是包不住火的,可不就露馅了!
谭思钦不由得冷笑着,似乎还有点莫名的失望。
“还有谁来尝试!”主持人的话把人们的思绪纷纷拉了回来。
“若是没有人,那获胜者就是这位女子了!”
“且慢!”谭思钦从帷幔外突然出现。
院长让谭思钦负责此次活动。
获胜的人是谁,只要是公平公正,谭思钦绝对认可。
只是这个人竟是个女子,而且还是他那尚未来得及退婚的未婚妻!
安知叶之秋抽的哪门子疯!
万一这首诗压根不是她做的呢?
谭思钦暗暗思忖着。
随即谭思钦说道:“这位女子的才华在下佩服。但是通过一首诗恐怕难以看出真实水平。请姑娘现场在台上再作一首如何?”
众人一时议论纷纷。
此时叶之清也被叶之初刚才的举动惊呆了。
她也没有想到叶之初会这么有才华。
说不定是家里的小厮给她提前写好的呢?
现在上台现场作诗,看你怎么作弊!
叶之清内心冷笑着,想象着叶之初出丑的场面。
只见叶之初大步走上台,思考片刻便吟诵道: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2”
此时,谭思钦惊呆了,这首词对仗工整,意象丰富,感情真挚,让人不由得羡慕牛郎织女那般坚贞不渝的凄美爱情。
这次谭思钦也不由得赞叹道:“好诗词!”
就这样,叶之初当之无愧地成为了那个拔得头筹的幸运儿!
当她报上自己姓名的时候,大家纷纷惊呆了!
这哪是谣传的庸俗不堪的猪蹄姑娘!
这哪是传说中的愚蠢至极的草包小姐!
这明明是个才貌双全、俏丽无双、勇敢奔放的奇女子!
谣言果然不可信!
一时间京城人们你传我,我传你,叶之初的口碑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态好转逆袭起来!
不得不说人生很奇妙!
“臭豆腐做的不够入味,没有辣椒、葱花、香菜,差评!”只听叶之初跟丫鬟红杏严肃地说道!
语毕,叶之初便离开了,只留给人们一个飘逸孤高的背影。
注:1出自林杰《乞巧》
2出自秦观《鹊桥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