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巴浦洛夫的狗
天气晴朗。
他也天天守着偷窥那个女人,今天和平时一样,上班前,李遇乐站在窗边。
窗帘开着一条细缝,他有点焦急的等待,手在衬衫上拉扯,一不小心拉坏了压在喉结上的一颗纽扣。一会就要上班了,他还没吃早饭,等的有点急躁,但他还是没离开。
终于她从a单元门口出来了,白色的短袖,浅蓝的牛仔裤,仍然是戴着口罩。
不过好在没带手套,摇晃中的手纤细很白皙。
李哥看着她按动按钮,卷帘自动收缩。
她推开药店门,进去后,打开柜子,慢条斯理的穿起白大褂,在店里徘徊着检查屋内设施和药瓶摆放。
在收银台处,她抬起头阳光照在戴着口罩的脸上,浓黑的长辫子垂落在腰间,凌乱的发丝被照的泛着金光,好像太过刺眼,她一只手轻搭在额头上,遮蔽光芒。稍停,然后顺着发丝,将额前的碎发别在耳后。
时间好像都放慢了,听到自己咽口水的声音,他缓了缓干涩的嗓子,擦了擦把卫生纸扔进垃圾筐。
李遇乐意识到自己上班要迟到了。
他着急着要出门,刚到门口,王超房间的门“咔哒”一声响了。
王超打开门,奇怪的问:“李哥,不是说不着急嘛!前几天都下午走,你怎么收拾好这么早就要出门啊?”
“你之前还说哪有大学生早起。”
李遇乐想起来自己还在外派,不用到公司打卡。刚才自己太心虚居然什么都忘了,他放下心,还在心里默默回了句:无利不起早呗,还能啥。
李遇乐扯了扯自己的领带,若无其事说道:“饿的睡不着,我这不是想着买份热腾腾的早餐,我吃饱了好办事嘛!这样吧,马上给你也带份包子。”做一件坏事再做一件好事,愧疚心立马就抚平了。
王超感动的看着他:“李哥,你怎么这么好呢。”
李遇乐没看着他,眼神一直在躲避,嘴里随意说着:“没事,我最喜欢帮助别人,那会带来快乐,你要是实在感动的不行,认我做爹也没什么关系。”李哥爱好给别人做爸爸,他总感觉自己属于父辈,无论见到谁都叫小朋友。
王超无语看着李遇乐,吐槽:“想得美,我之前还以为你是个堪比魏老板一样成熟稳重大帅哥呢。”
李遇乐没回头:“还是太年轻!”
他打开门,从电梯里下来,沿着小道出了b单元。
ab单元门口正对着,李遇乐每次在楼上看着她穿的都是那身衣服,要不是款式稍有一点不同,他都以为她的衣柜只有那一件衣服裤子。
他每次站在窗户这学习穿搭,真的!他就是学习一下穿衣风格,他不能老穿一款西装对吧!要不是她的衣服不透,李哥还想学习一下她的内衣款式,他如果去请教一下,会不会被当变态。他学习一下怎么了?这么漂亮的肩带为什么只有女人能穿?他李哥口气加重逐渐暴躁。
这么多天,他也算看出衣服哪里不同了?比如那白色短袖有时圆领有时方领,有时立领有时泡泡袖;那件蓝色牛仔裤有时圆筒有时紧身,特别热的时候,她会穿到膝盖的短裤。啧!一点都够他回味了,皮肤白得晃他狗眼。
他为了小美人,一大直男都能分清衣服的款式了。什么?谁谈恋爱谁是狗。哎呀~年轻人说话要留余地,他也不想自己打脸自己,可是真的好香啊!你们放心,当狗就当狗,我是一定不会给人当舔狗,搞笑,他的段位这么高,所有恋爱知识点和攻略熟记,现在终于下场了,怎么可能失手。
已经有十几天了,从第一次相遇到现在的关注,他一直躲在窗帘背后死死偷窥,充满正能量。真的!我就是担心有人想对美人耍流氓,我是在暗处保护她,她看起来很容易死的样子好吗?我只是良心发现当当好人,每天帮她排除危险。没有警笛声,今晚看来是个平安夜。
李遇乐自欺欺人,他想甚至是要得到这个美人,虽然他到现在还不知道她的名字。每天一早起来都想装gay去和她认识谈心,可我有一点在意她,万一她很讨厌呢?也不是所有的姑娘都和gay勾肩搭背,她如果因此讨厌防备我,我该怎么办?她把我当成异类或者怪物避之不及了,我该怎么办?如果计划失败,好感度就降低了,我得再好好想想。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的自我攻略?]
[爱人先爱己,先爱上的是输家。劝分!]
对不起了,晚了,他已经陷入其中,再往上多爬出去几步,还会往下去多陷几步。可能做狗比做人爽吧?李哥都不知道自己怎么这样,完全像是被人喂了迷药似的痴迷得对着她使劲偷窥,有点像是个精神病,他都厌恶自己的持久。
但在认识表白之前有一点很重要,咱就是说这个小美人是不是单身?要不刚上去就被拒绝得多心碎。
咱李哥语录:没有联系别自我攻略,确定关系再当舔狗。啊呸!确定关系再当男友。
[句句打脸,这是看过打脸最多的小说。]
通过自己连续几天的观察,李遇乐肯定的说这小美人必单身。
不单身那就是脑子有问题,当然不是我就是她脑子不正常。
她每天的作息时间十分固定,据他观察,早上7点30从小区出门,一直待在药店,到晚上23点才回小区。中午下午会有相同外卖员送餐,每次她都双手接过道谢。然后就没了。
现代人手机不离身,很多人坚持不了几个小时不玩或不看手机。
她一直没拿出过手机,我都好奇她什么时候订的外卖,李遇乐觉得她肯定也不会网恋。
我要是有女朋友长这样,戴着口罩都漂亮得遮不住的话,我不得走路都挂她身上。而且这作息,不单身,她是和鬼谈吗?
现在查岗聊天,5分钟内不回消息就分手,不是李哥嘲笑她,一天24小时,这人每天能被分手288次。
李遇乐挺好奇她一天是怎么在药店呆下去的,但他还有自己的工作,所以平时都是早起和晚上下班后站在窗帘那观赏。
有时候他也会阴谋论,极度悲观的猜测,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人出现在自己的生活里,从头发丝到指尖都是他喜欢的样子,这样一个气质疏离的人也和他一样做着普通的工作,光是看着都有浓浓的违和感。李哥不知怎么回事想到一间科技感十足的实验室,他听到有人叫自己“亲爱的”,绝了!那声音光听着就很爽,酥酥麻麻,从耳膜穿进去狠狠摩擦旋转打滚被自己拿纸擦了擦。
她好像蛮喜欢看书,大多时间都在收银台安静看书。遇到客人了就放下,静静地垂着眸,等待别人的询问,有人在店里晃荡了一圈,让她介绍产品她也是一一回答了,最后也还是什么都没买,她依旧不着急。
说她敬业呢,她从早到晚待在店里,也不玩手机。说她不敬业呢,她也不给客人推销,一点也不热情,还想不想挣钱了。
假设她一定单身,那我们的第一印象就很重要,首应效应啊,初恋那可是青涩难忘的感受。
一个风度翩翩的绅士对你一见钟情,或者一个酷哥看上你了也都还不错,总不能是胡渣拖鞋吧!套路当道啊,乡亲们,欲擒故纵啊,朋友们,当然那样胡渣拖鞋很舒适,但李遇乐猜这个小美人不会有洁癖吧,毕竟白大褂什么的都有小洁癖,那如果没收拾好,岂不是整个人都被消毒。英雄难过美人关,第一印象那是让多少人流泪的美好回忆,妄想回到的当初啊!他不得好好表现一下,秀翻全场,拿下首杀,啊呸,抱得美人归。
暂时到此为止,李遇乐停止幻想,决定等自己的事忙完就立即行动。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有人和自己想法一样呢?先下手为强。
提了两份韭菜鸡蛋的小笼包,李遇乐又返回五楼。以后没吃饱前,可不能再看她了,万一养成什么条件反射?一看她就流口水比舔狗都不如,那是真的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