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斯巴达之矛
这是去靶场训练的专车,有教官跟车,有始有终,只有靶场和学校两个站点,不是谁想下车就能下车的。
不过,高牧除外!
其实在上车之前,他就已经和教官打好了招呼,还有王菲菲签名的请教条。
所以,在距离学校还有不少距离的一处公交车站,他悠然的走下了打靶大巴。
挥手告别!
“哼,他这个班长其他本事没有,请假倒是一次一个准。”
车子刚刚驶离站台,钱蒲通就是一顿吐槽。
“你要是能当上班长,你也可以啊!”
王锦把手中的瑞士军刀还给金戈,反吐槽钱蒲通。
他现在反正是对高牧请假没意见,反而很习惯高牧请假的高频率。
因为高牧只要一请假,班里的事情就会交给他处理,副班长也不出来闹腾,反正他是很舒服的。
“你……,别以为当了个学习委员就了不起,官不大威风挺大。”
以为打靶的风头被金戈抢走,一股怨气没出发泄,现在是逮到谁就咬谁。
打靶前高牧站他这边,帮他说话,现在也变成了提前的嘲讽,硬币的正反面被演绎的淋漓尽致。
“好了,都少说几句吧!”周艺轩打圆场,转移话题:“刚才和高牧两人,嘀嘀咕咕什么呢?”
“没说什么呀,就是谈了谈打靶一百环的心得和心情,还有这奖品的价值。”
补刀,撒盐。
噗。
钱蒲通差点被逼的吐血,为什么受伤的总是他!
弹壳飞机,那也是有寓意的好吗?
……
大巴混入车流,消失在远方的红绿灯路口。
挥手告别,满脸笑容的高牧才停下,表情变换,步履匆匆,像极了匆匆忙忙赶去上班的人。
拐进了一处商场的停车场,走到一辆车子旁边,在驾驶位的车轮旁蹲下,自己解开鞋带,同时左右观察了一番。
没发现有其他人,一只手慢速的伸进车轮毂内侧,摸索了一番后快速的退出,然后系上鞋带,重新站了起来。
手中,魔术般的出现一把车钥匙,啾啾之后,车门拉开,坐了进去。
副驾驶上,他的黑色背包赫然躺在那里,静静的等着他。
四面车窗打开通风,高牧先从包里摸出了自己的手机,开机看消息,回电话。
一番忙碌之后,才重新关上车窗,享受空调的凉爽之后,拨出了最后一个电话号码。
嘟嘟,你拨打的号码不在服务区。
放下电话,再次打量起手机上的一条短信,手指轻轻的在额头上滑动,闭眼思考了一番,手机待机。
车,是王菲菲停在这里的,除了她不会有第二个人。
在高牧知道要打靶训练之后,先是找教官询问了一下大致需要的时间和路线,然后才找到王菲菲提前写好了请假条做好准备,最后让她把虎头奔停在这里,等他来开。
搞这么复杂,是因为高牧今天要去机场接一个重要人物,本来有王菲菲搭手,根本就不需要搞这么弄来弄去。
可惜的是,王菲菲今天同样很忙,学校有重要领导接待,她要做汇报,根本就离不开。
只能是抽取时间,提前帮高牧把车子停到这里,把钥匙藏在了前轮毂的内侧。
谍影重重!
看了看时间,又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穿着,高牧重新打量了一下外面。
美罗城就在对面,他决定先去换一身衣服。
这一套装扮实在有些不好,胸口有一大摊打靶时趴地上留下的泥巴,脚下的一双解放鞋也到了需要更换的程度。
黑包背起,车门上锁,在车后座找了一个棒球帽带上,高牧踏上了采购之路。
目标明确,自动过滤人群的眼神,在保安的特殊关照下,走进了一家服装店。
还没有等店员惊讶完,没有等她们想好是否要接待高牧,他已经快速的拿下一套衣服,然后又找了一双鞋。
自力更生的走到收银台,对着张嘴小姑娘道:“算账!”
惊讶归惊讶,诧异算诧异,职业素养还是有的,嘀嘀嘀几声:“先生,一共一千七百八十八元!”
这价格,在九九年的徐家汇,也不算便宜。
“包装起来吧!”高牧没有废话,从包里抓出一叠钞票,刷刷数出了十八张:“不用找了。”
拎上边上店员帮忙装好的袋子,都不等验钞机里的钱验好,就转身往门口走去。
一直到出了门,身后才传来店员的呼叫:“先生,你的小票!”
头没抬,身没转,单手一挥,无所谓,他又不准备退货。
突然尿急,急于找到放水的地方。
卫生间没找到,一家姨妈专卖吸引了他的注意。
军训还有好几天才能结束,他的姨妈鞋垫已经用尽,不想消耗学校的库存,替同学们着想的高牧拉了拉帽檐,低头钻了进去。
抓起两包,丢下一张大票就跑了出来,看的小姑娘还以为被打劫了。
高牧虽然是姨妈鞋垫的发明人,但他却是第一次亲自采购,以前都是直接家里拿货。
所以,这方面的采购经验,他比周艺轩他们差了不是一点半点。
周艺轩三人经历了一开始的烫手,到现在已经会挑选品牌型号,还会和店员探讨哪一款吸水的效果更好。
人生的神奇就是如此,高牧也没想到,大学生活的开始,竟然就是和姨妈的纠缠不清。
直到今天,竟然还在因为它成为被动关注的小焦点。
跑出专卖店,很快就找到了洗手间,冲进烟斗标志的大门,找了一处空闲的雅座。
先好好的泄洪解压,既有生理的,也有心里的。
舒坦!
没有出雅座,反而是放下小盖板,放好背包和新买的东西。
把自己脱的只剩下一条裤衩,拿出全新的衣服裤子,第一时间穿了下半身,本来想把衣服先穿上的,但是脚上的鞋子太不舒服了。
所以高牧光着膀子脚踩盖板,背对雅间门开始系鞋带,欣赏自己新买的运动鞋。
“不错,还挺合脚,挺舒服的。”
很满意自己的眼光,也很满意这鞋子的做工。
哐当,咚,哐,嘭……
高牧还在自我欣赏的下一秒,高高抬起的臀部就被猛烈的一撞,整个人失去重心,撞到了墙面上。
“我靠,谁呀,不知道有人吗?”
这年代,竟然还有强闯卫生间的事情,他进来的时候,隔壁明明都是虚位以待的?
突然这么忙了吗?
没听见有人进出呀?
痛加上懊恼和不解,好不容易调转了身子,却是让他看到想掐死对方的一幕。
一个和他一样戴着帽子,身材比他还要消瘦,个子也比他矮小一些的男人,在他的质问下,竟然反手把“雅间”的门关闭了。
去,什么情况?
遇上劫色的了?
于是,两人四目,就在这风月场所对上了。
“隔壁有空位!”
三十秒之后,高牧伸手指了一下隔壁。
“我知道!”
对方微微的点点头,同时在高牧瘦但并不弱,甚至有六块腹肌的上半身打量了一下:“身材不错!”
“你想干什么?我没有那方面的爱好!”
景色太美,高牧想吐都吐不出来,他只想当永恒进攻的斯巴达之矛,对于其他不感兴趣。
“你想多了,我只是需要你帮忙。”
“帮忙,你不是那个啥……”
“不是!”声音不但粗犷,还很低沉,只是这脸色不太好,有些苍白:“给你两个选择,一帮我一个忙;二……”
一把高牧刚刚在刘梦手里见过,但是要小上一号的匕首,变戏法一样的出现在对方的手里。
一个花刀,耍的比刘梦还要犀利。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