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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章 有些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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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开学前,关于住在哪里,是王菲菲家还是酒店,高牧一直在犹豫。

    醉酒的探戈运动之后,他终于做出了最后的决定。

    以方便到金贝为由,暂时住在酒店,没有花费其他的精力去换酒店,只不过换了一间普通的标准间。

    他一个人住,骨子里的节约还是会驱动他能省就省,坚持够用就好的原则。

    原本坚持要他住在自己家里的王菲菲,这次出乎意料没有坚持,不但不反对,还陪着他去隔壁超市买了一些生活用品。

    酒店的东西应急可以,长期用总是不舒服。

    两人之所以有如此的默契,看似有了亲密关系之后反而不亲密了,其实主要是考虑到高牧还在长身体,两人都担心天天腻味在一起,腰杆子吃不消。

    只能说和很可惜,钱是男人的胆,要是男人的肾该多好啊!

    然而,几千年的人类进化和情感史证明,钱可以辅助腰肾,但不会成为正比,短时间的效果消耗的其实是长期的未来的精气神。

    高牧的心里心性没问题,可以有不错的控制力,但是他的身体基因没有这么好的控制力。

    双人探戈的事情,又往往是下身决定大脑,理智是没用的。

    因此,两人默契的认为,为了将来的长长久久,雄风常驻,适当的距离是必须的。

    同时,距离还能产生更大的美,何乐不为?

    时间,在盛夏的高温中,悄然融化。

    贾政道贾副总火力全开,在吴群芳的协助下,把金贝下半年计划的销售产品全部按时间顺序安排了上,然后开始准备南下计划。

    董王双人也一再在从公司的角度配合贾副总,特别是王毅正带着金贝新组建的团队,有条不紊的推进各项工作。

    对外销售融资,对内买入高牧给的新标的物,加仓布局,悄悄的赚钱。

    最忙的要属董文军,不但要操心公司层面的业务,还要处理南下港岛的事情,他和贾政道能否顺利南行,主要还是看他能不能搞定手上的手续。

    高牧这几天每天都会准时的来金贝,就好像一个朝九晚五的上班族。

    他倒是不忙,主要是看看报表,偶尔听听汇报,然后还会在后台监控公司操盘手的操盘情况。

    大方向他会把控,小细节他不会再插手,亲力亲为的事情会越来越少,最终讲究的会是团队,会是体制。

    剩余的时间他还会联系一下家里,看看万客隆的情况,然后还会和上官敏涛在qq上联系,关心一下她手上的事情。

    老实说,对上官敏涛的担忧,比对老爸老妈和万客隆的担心还要多,总有不好的感觉。

    “有空吗?”

    “有啊,你有事?”

    “嗯,有空的话你来家里一趟,我有点事情找你。”

    “行,那你等我。”

    电话是王菲菲打来的,几天一直安静,今天专门打电话让他回家里一趟,高牧觉得应该是有好事来了。

    和在公司的王毅正打了一声招呼,便开车离开了金贝,一路油门到了王菲菲住的小区。

    “哈喽,菲菲大美女,我来了。”

    打开房门,高牧就朝里面来来一嗓子,心情愉悦。

    “还有最后一个菜,马上就能吃饭了。”

    从一旁的厨房,飘出了王菲菲的声音。

    “你又下厨了?”高牧换上自己的拖鞋,走进厨房惊讶的看着手忙脚乱的王菲菲,然后跟惊讶的说道:“今天是真烧啊?”

    上次说她自己下厨烧菜,其实也就是热一热现成的成品菜,今天这场面可完全不一样。

    不说王菲菲手忙脚乱的在锅里折腾着,看厨房那个杂乱的样子就能明白王菲菲这次是真刀实“铲”。

    “出去出去,你先出去,你在这里看着我压力大。”

    丢下灶台上的热锅,双手用力把高牧推出了厨房,她可不想边上站个大厨指手画脚的。

    本来就烧不好,要是再被高牧来上几句,岂不是彻底垮了。

    “哈哈哈,好,我不进来,我就等着。”

    五分钟之后,王菲菲端着几个菜出来了,最主要的是她今天烧了白米饭。

    “快点尝尝本大厨的手艺,给点评价。”

    桌上虽然只有三个菜,但都是她花了心思请教了别人,实验了好几天才有了现在的水准。

    为此,手上还烫了好几个水泡,她现在最希望的就是能听到高牧的赞扬。

    真心只为心爱的人烹制。

    王菲菲的菜从外观上评价,至少不是失败的,西红柿炒鸡蛋能看出是西红柿鸡蛋,辣椒小炒肉也没有炒焦,冬瓜排骨汤看上去也很诱人。

    闻之,饭菜的清香都有。

    食之,咦,味道竟然还行。

    对于一个刚刚学烧菜的女人来说,这菜已经烧的很好了。

    于是,不吝夸赞:“不错,声香味俱全,真看不出来,你还是很有烧菜的天分的。”

    “真的?”有这么高的评价,王菲菲的心情比吃了冰激凌还要舒爽:“竟然这么好吃,那你多吃一点,最好是把他们吃光了。”

    自己烧的饭菜被消灭干净,是每个厨师最大的期待,这是对他们的最高肯定。

    新晋厨师王菲菲也不例外,给高牧盛了一碗小山一样的饭,满脸幸福。

    “你手怎么了?烫伤了,还有刀伤?”

    高牧抓住王菲菲的手,轻轻的抚摸,不但手指上有创可贴,手背上还有明显的水泡。

    “没事,这都是前两天不小心弄伤的,敷了药水都快好了。”

    王菲菲很想把手藏起来,可是手腕被高牧紧紧的抓着,根本无法反抗。

    “你啊!”高牧嘴巴凑近王菲菲的手,轻轻的吹着,吹着,然后又在手背上轻轻的一吻,极尽温柔:“我喜欢自己烧饭菜只是一点小爱好,你没必要为了我学这些东西的。我高牧的女人,不需要上得厅堂下的厨房。”

    心酥麻。

    高牧的话和柔情的动作,让王菲菲的心有了融化的趋势。

    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不论两人的关系是正还是负,在她眼里高牧始终还是一个准大一的学生,还是个小年青。

    这样温暖的大男人表现,根本就不在她的想象中。

    幸福,由衷而生。

    这一刻,之前学烧菜受到的伤,感到的委屈全都消失不见。

    有的,只是幸福,一种从来没有享受过的幸福,让她倍感温馨。

    这难道就是爱情的美妙吗?

    “吃饭,吃饭。”

    高牧还不至于腻歪的一直抓着王菲菲的手,放开后也给她盛了一小碗,夹了两筷菜招呼一起享受。

    “嗯。”

    大女人的王菲菲这次很小女人的轻声应道,然后优雅的品尝自己烧的饭菜。

    有高牧的夸赞铺垫,她也觉得自己烧的菜特别好吃,比五星级大厨还要烧的好,是世界上第二好吃的。

    第一好吃的当然是高牧给她烧的专属美味,至于原本一直排名第一的妈妈的味道,已经变成遗忘的时光。

    “对了,隔壁什么时候结婚的?”

    高牧刚刚进门前,看到隔壁门上贴了一个大大的喜字,前两天都没有看到。

    他在这里住的时间有额不算短,但隔壁进进出出,他就只看到过一个年轻人,平时也没有交流。

    有时候在楼梯上碰到,最多就是一个笑容。

    “今天早上结婚的,我还趴在猫眼里看了半天的热闹。现在都去酒店了,家里应该是没人。”

    她不但在猫眼里看了半天,还在阳台上观察了许久,看着长长的送婚车队,还有喜气洋洋的氛围。

    “我想起来了,刚才进小区的时候,看到了一地的满地红,应该是他们放的鞭炮。”

    “你知道新娘是什么人嘛?”王菲菲突然神秘的问道。

    “什么意思?”高牧懵圈:“难道新娘不是女人?”

    一个大瓜从天而降!

    “想什么呢?不是女的还能是男的呀。”王菲菲打破高牧的瓜想:“只是新娘的年纪有些大而已。”

    就因为这点,才让她猫眼看不够,还特意跑到阳台去仔细看了看。

    “年纪很大吗?不会是那种可以少奋斗几十年的年纪吧?”

    被王菲菲敲碎了一个大瓜,又送上了一个大瓜,高牧很想知道这个而已会而已到什么程度。

    “差不多吧!”

    王菲菲现在还有震惊,从阳台看下去的时候,刚好和新娘对视了一眼,虽然妆容很重但依然能看出她的年纪不轻。

    还不能说不轻,应该是很老,对面的小年青长的不错,真没想到他会找一个比他妈妈年纪还大的女人结婚?

    老男少女很多人能接受,老女少男的搭配相反,大部分的人难以接受,会感到不适。

    除了吃瓜高牧,这种事情也没什么好大惊讶的,后世网上还有专门给这个老驴少男牵线的职业月老呢?

    你情我愿,一方年老有钱滩涂小鲜肉,一方身强体壮年青有资本,但是不愿意靠自己努力奋斗,双方你情我愿各取所需的结合在一起,其实是他们自己的事情,只要不危害别人,旁人吃个瓜看场热闹就行了,没必要指责。

    他一直认为,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生存准则,有自己的人生标准,自己觉得好就行。

    实际上老女少男和老男少女的本质没有区别,可社会的接受程度却完全不同,或许是因为现代社会是男权主导吧!

    “小伙子可以啊,看的挺开的。”高牧笑道。

    “是吗,你很羡慕?”王菲菲眯眼看着高牧道。

    “羡慕不会,我还不至于有这样的爱好。”

    他不批判这种做法,不代表他会赞同这样的做法,正常的普通人生价值观他还是在的。

    女人比男人大也不是不能接受,只是这个大要有数,不能超过认知的界限。

    “我怎么看你一脸的羡慕?我认识很有富婆的,要不要给你介绍几个?”

    王菲菲的话很危险。

    “我突然想起一个问题。”高牧扒拉掉最后一口饭,放下碗筷,强行转移话题:“你有没有见过对门的家长?他爸妈或者是其他的长辈?”

    “咦,你这很一说,好像是没见过。不但没见过长辈,连同龄的人,也没有见到过,好像他一直是一个人独来独往的。有些奇怪!”

    “确实有些奇怪!”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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