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过河搭桥
拉着高牧介绍人的,不光是贾副总,还有董王两人,他们也有很好的人脉资源要介绍给高牧。
可惜,稀稀拉拉好几拨,都不是高牧期待的人,甚至连他预期的行业周边都没有。
仔细想想也是,除了贾副总在证券行业,算是沾上了一点边角料之外,其他的人都不碰那个圈子,又怎么可能有那个圈子的朋友。
不说有能请到今天酒会的朋友,就是他们想进那个圈子也很难。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不是圈中人,或者没有圈内人的指引,想要接触进入彼圈,一般也只能等运气。
“怎么了,看你一脸郁闷,是不愿意和这些人打交道吗?”
一大圈下来之后,把堂堂董事长“扮演”成女助理的王菲菲,察觉到了高牧的神情异样。
“很明显吗?”小群体已经散了,身边就跟着王菲菲,高牧踱步走到食物台,放下酒杯拿起一个餐盘:“你不吃点?”
“脑门上就差刻字了,你说明显不明显。”
王菲菲沉默了两秒,本想不动,奈何看到了小蛋糕,腹部有些蠢蠢欲动。
“这么夸张,那我收敛一下。”
高牧漫无目的的挨个盘的取一点,还是太急了,急于想要,急得表情管理不到位。
他相信,竟然王菲菲看出来,其他的人也能察觉到,这样很不好,很不好。
还是要淡定啊!
可是,真要淡定谈何容易?
有些人,有些事可不会等他,一旦别人的先手先下了,他的路便会难走几分。
一步快,步步快!
他不是很喜欢在后面追,他更享受自己在前面,让别人撵屁股。
被动,有时候更舒服!
“你到底怎么了,刚开始不是挺开心的吗?怎么到后面笑的那么假了?有什么心思?”
两人找了一个人少的地方,一个盘里堆成山,一个盘里就两块小蛋糕。
“想知道?”
“想!”
“那交换!”
“交换?什么意思?”
“前面在公司电梯的时候,为什么把我一个人丢下?你告诉我你的原因,我就告诉你我的原因,等价交换,公平公正。”
心心念念,高牧竟然还记得这一出。
“记仇这么深?”王菲菲白嫩的皮肤下红润一闪:“都说了是我的私事了,你干嘛这么记仇嘛?男子汉大丈夫要有点气魄,这种小事就不要计较了。”
“我又没结婚,小丈夫都不算,何来大丈夫。”高牧歪理笑道:“快点交代,不然以后不给你做酸菜鱼。”
“小气鬼喝凉水。”
“哇,这冰镇过的红酒味道就是不一样,好喝。”
红酒配牛排,高牧大口喝酒大块吃肉。
“一二三四五……”
含糊不清的一句话,从王菲菲嘴里咬着舌头蹦了出来。
“什么东西?”
高牧跳动着耳朵,实在听不清楚她说的是个啥。
数字小姐说代码吗?
“我说我去买面包了?”
耳朵后面,耳脖子红了起来,王菲菲低着头,手里的叉子一直在插小蛋糕。
“你去买面包?不至于吧,我记得你有吃早饭的啊?”
不是说减肥吗?
减肥的女人扛不住饿?
再说了,明显知道之后就有酒会,这酒会上就有吃的,为什么还要那么急于买面包?
犹如要丢下全世界一般,难道这个面包不买,就会山洪暴发,世界坍塌?
“哎呀,讨厌,我说的面包不是吃的。”
王菲菲耳根子后面的红,已经扩散到了腮帮子下面。
“不是吃的,你这笑话一点都不好笑,面包不是吃的,难道还是拿来用的吗?请问,怎么用啊?”
高牧不敢肯定,满眼同情。
蛋糕太惨了,都不知道什么地方得罪这个女人了,全身上下被插了那么多的窟窿眼。
“你…我…”王菲菲被高牧的直男言论直接打倒,脸上的红已经不是红,红里面藏着那个白,白里透着一股子黑:“算了,你自己看吧?”
被打败的王菲菲气的如坐针毡,气呼呼的打开了自己手包,也就是高牧送的那个价值不菲的爱马仕。
“什么,面包吗?”
高牧停下了手中的刀叉,一脸好奇的往王菲菲的包里看去,他很想知道,是什么样的面包能散发那么大的魅力,可以让王菲菲不顾一切的丢下他。
苏菲弹力贴身!
靠!
面对飘入眼中的六个大字和一条带翅膀的小白船,高牧能反应的也就这么一个字。
非要在这个字前面加上一个时间限制的话,他只想回到开始,当做什么都没问。
都叫面包,可此面包非彼面包。
一个吃一个用,一个可圆可方可盐可甜,另外一个却是带血馒头,男人勿近。
手中的牛扒鸡翅和红酒,突然就不香了。
“哦,是这个面包啊,我知道了。误会了,误会了哈!”
心里是恨不得把头藏进餐盘里,外在的表情却在独自强撑。
“哼,我看你不是误会,是故意的吧!”
彻底摊牌之后,王菲菲反而没有了之前的尴尬,脸上的五彩表情也逐渐的淡化下去。
“咳咳咳,不说了。吃东西,吃东西,对了,那个酒你还是不要喝了吧,对身体不好。”
从进酒会开始,王菲菲就一直拿着酒,和他们一样正常的喝着。
虽说是红酒,占了一个红字却不代表适合这个时候喝。
“要你管,我就喝,气死你。”
被高牧这么一折腾,王菲菲王董事长的小孩脾气都被放了出来。
高牧关心她,不让她喝酒,她偏偏要叛逆,端起酒杯,直接一口海闷。
“……”张大的嘴半天才关闭:“好吧,随你自己。”
女人的事情他也不专业,再者王菲菲也没有亲密到是他的什么人,这种事情不适宜多管。
赌气是会上瘾的,也会让人变得更加任性。
这个时候,高牧是管也是错,不管也依然是他的错,所以一看高牧不吭声,王菲菲的任性赌气又进阶了。
挥手招来服务生,又是一杯鸡尾酒放在了面前。
吓得高牧同学,高举双手,彻底投降,除了吃东西的时候张嘴巴,其他时候呼吸都小心翼翼。
“菲菲,高牧,你们在这里啊,让我好找。”
两人无声的尬气,被寻人而来的吴群芳打破,僵局破解,周边气压顿时恢复。
“群芳姐,找我们有事?”
因为是女人,又都知道王菲菲这个董事长是怎么回事,所以她们之间还是习惯姐姐妹妹的叫。
亲近。
“想给你们介绍一个朋友。”吴群芳在两人身边坐下:“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空啊?”
“空的就剩下吃了,人呢?”
王菲菲抬头点了一下高牧,又左右张望了一番,吴群芳的身后根本就没有人,而且之前不是已经介绍过了吗?
这演的又是哪一出?
“人还没来,是以前认识的一个小姐妹,刚从杭州赶来,人还没到。”吴群芳笑道:“两位可是大忙人,我是怕不提前打个招呼,一会儿就找不到你们了。”
“杭州来的朋友,什么来路?”
反正人还没到,闲着也是闲着,聊聊情况呗。
“是很早以前认识的一个小姐妹,人很好的,心直口快。她是去年年底离开上海去的杭州,听她说是准备和一帮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创业。”
“挺好的,人生一世,能有一帮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拼搏,不管是成还是败,都是荣幸。”
高牧就是缺少志同道合的朋友,所以即便他心里有无数的想法,无尽的思路,都只能是他一个人在晚上默默的回味。
想吹吹牛皮,给大家山上课,“蛊惑”一下人心都做不到。
“是啊,我其实挺佩服她的勇气的,要换成是我,肯定拿不出她这样的魄力。辞去稳定收入的工作下海创业,不是一般人能下决心的。”
吴群芳很是感慨。
“你倒是没必要羡慕别人,创业的风险也是很大的。成功了前面是一片辉煌,失败了有没有退路都难说。其实还是你现在这样最好,上浦银行的工作旱涝保收,金贝的投资又能帮你创造无数的财富。进可攻退可守,两手抓着的都是花海。”
十个创业八个死,还有一个平手出局,真正能成功的其实是十不存一。
而且,创业初期的艰辛,不是一般人能忍受的。
为什么成功企业家很多都是偏执狂,就因为不偏执,没有那那份过分的坚持,根本不可能熬到创业成功。
这点和他们入股金贝,那是截然不同的。
金贝投资有高牧的加成,有他在大局上的把控,基本上已经把创业的所谓艰辛排除了。
创业之所以难,除了启动创业的资金难,还有创业的路难走。
对前途未知的摸索是最大的艰辛,摸着石头过河不容易,更不容易的是连石头都没有的摸,需要一步一步小心翼翼的挪着前进。
一步错,很可能就踏入深水区,能否上岸都是未知数。
而这一切的难,在高牧这里都不存在,他不需要小心翼翼的试探前面的路,也不需要摸着石头过河。
他想过河,直接搭桥!
站在大佬们的肩膀上,他就是一只猪也会是一只飞猪。
何况,他现在想当的是一名能驯服飞马的牧马人!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