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5章 能知今日,何来当初?
王菲菲买虎头奔这种款式的车子,并不是从自己的角度出发考虑。
被高牧推到金贝投资董事长的位置上,自然是代表着公司的一切,凡事多从公司的角度考虑。
另外,高牧虽然没有在公司任职,但是身为金贝的最大单一股东,不可能对公司的事情不闻不问。
这虎头奔,其实有一大半是为高牧配置。
因为过于年青,难免给人不稳重的印象,用虎头奔压压气质,多少能给高牧加一点分。
高牧离开的这一个多月,王菲菲和董王一起,一直在跑公司的事情。
同时,在高牧的指导下,他们手里的资金也没有一直躺在账户上睡觉,小小的出击了几次,赚了不少的外快。
在金贝一个月,王菲菲也有了很大的变化,看到了很多她以前接触不到的东西。
更是知道,原来赚钱有时候真的很简单。
高牧帮她赚的那些钱,因为基数太小她的感触并不是特别的震撼,但当她看到每天都有几十万,甚至上百万资金盈利的时候,她内心的震撼是无与伦比的。
在震撼的同时,自然是对高牧的再次深入认知。
“说到金贝,现在怎么样了?”
“还能怎么样,赚钱呗。活这么大,还真的不知道原来赚钱还可以这样赚?以前总说抢钱抢钱,这不就是抢钱吗?”
王菲菲深以为,即便是给她一台小心印刷机,她印钱的速度也未必有金贝赚钱的速度快。
金贝金贝,这名字还是真的没有取错。
“这才哪到哪啊,听过一句老话没有,越有钱会越有钱。当钱到了一定数量的时候,它就会产生自我繁殖能力,钱能生钱可不是人们随口说说的,这都是承世的真金道理。”
一分钱难倒英雄好汉,而颓废的富二代却很难败光所有的身家,就是这个道理。
“以前你要是和我说这些,我肯定是不信的。现在嘛,我是不得不相信。”
王菲菲从小就不是缺钱的主,但是她的不缺钱只是有钱用,见识过的钱可没有达到这么高的地步。
“相信就好,相信你以后就不会太惊讶了。”
高牧咧嘴一笑,这点钱还真谈不上什么钱。
不说和以后的有钱人比,就是现在的魔都首富,那资产也已经有好几百亿了。
只可惜,很多人一旦有钱,就会自我膨胀的厉害,往往会忘乎所以。
那么,之后等待他们的必然就是帝国的倒塌,在这个星球上,钱能解决大部分的问题。
但钱真的不是万能的,有时候钱多是你的加成,但有时候钱多,却会成为催命符。
高牧现在距离有钱,还遥远的很,但他已经不时的给自己提醒。
高调挣钱没问题,但是做人一定要低调。
“我现在很淡定的好吗?好歹也是金贝的董事长,不可能什么事情都一惊一乍的。”
王菲菲本身的学历不低,又是老师一枚,教书育人擅长,在自我教育上面自然也不可能差劲。
所以,在答应了高牧,在接受了金贝董事长这个职务之后,她也开始给自己充电。
“听说你现在在学习金融和企业相关的知识?”高牧问道。
王菲菲点点头:“对啊,我买了一些相关方面的书籍在看,下一步我准备去学校的相关专业旁听,应该能有不少收获的。”
“你们学校还有还有这样的专业,你不会是准备旁听经济决定政治,政治反作用于经济吧?”
高牧早就潜意识的把王菲菲划入到了和温美玉一样的阶层,一直把她当成高中的老师,想当然的以为她实在自己学校旁听政治经济学。
“我说的是魔都大的金融和企业管理,我已经打好招呼了,一开学就可以当旁听生了。嘿嘿,是不是很惊喜,我们不但是同事,还会是同学,当然我是学姐。”
王菲菲笑的很放肆,似乎对成为高牧的学姐很是满意。
“对哦,我忘了你们学校距离魔都大很近的,而且你和温老师一样都是那里毕业的。你去那里旁听倒是个不错的选择,挺好的。不过,我能不能成为魔都大的学生还是未知。所以你这个学姐能不能当成,还是两可的。”
分数是出来了,他也卡上了魔都大的一本,但是没收到录取通知书,一切都还有变化。
“放心,你这个学姐我是当定了。”王菲菲很都笃定的说道:“我不但是你的同时,还是你的学姐,更是你的老师。”
“你还真是什么亏都不吃,什么关系都要沾上一沾。不过,你好歹也给我上了一个多月的补习课,私教也是老师嘛!”
高牧倒也没拒绝老师的称呼。
王菲菲嫣然一笑,嘴角上扬。
“对了,温老师去哪旅游了你知道吗?”
“今天刚到海南三亚,现在说不定在酒店里看帅哥呢?”
“跑去三亚了?”这个时间去三亚倒是也不错,海还是很美的:“你知道她到底是怎么回事吗?为什么突然辞职不教书了?”
温美玉是离开教师队伍,而不是说调动工作,一种决然的姿态。
高牧之前问她的时候,她没有说,但是心里的疑问一直在,所以准备在王菲菲这里旁敲侧击。
“她没告诉你吗?”
“没有说原因,就是告诉我累了,世界那么大他想去走走,看看诗和远方。”
“她自己没说的话,我肯定不能告诉你呀,我可不想被她戳脊梁骨,说我嚼舌头。”
王菲菲眼睫毛一挑,按下音响的电源,准备来一首歌曲。
“好,算我输,你赢了,能不能看前面认真开车,我可不想和你做车祸鸳鸯。”歌曲的前奏还没听完,被高牧拿眼神盯着的王菲菲举双手投降:“我只能告诉你,她的辞职和男人有关!”
“男人?”
“对啊,还记得我跟你说过的,小玉儿去你们哪个破地方。对不起,不是鄙视你们,尾盘无意冒犯,实在是,哎……”
王菲菲对温美玉去遂安教书,似乎有一种执念般的不满。
“没关系,我知道你不是有意的。但那里毕竟是我的老家,我是那土生土长的人,你以后尽量委婉一些吧。其实那里风景很好的。”
高牧明白她是应人而恨,并不是真的对老家县城有意见。
“我去过你们那里,知道那边的风景不错。山好,水好,空气都是甜的,那胖头鱼更是鲜美。可这么好的地方,怎么就养不出个好人呢?”
这婉转,明显是转过头了,高牧有被冒犯的感觉。
什么叫养不出一个好人呢?
搞的好像好山好水养出来的都是刁民一样。
“嗯哼,你还是简单的说说拿一个人吧?这打击面就尽量不要扩散了。”
“那个家伙和我们同一届,样子嘛长的马马虎虎,总之就像个小白脸。”
人和人之间就是这样,一旦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印象不好了之后,这个人身上的所有优点在他看来都会是缺点。
而一旦印象差到了极点,那么在他的眼里,这个人活着都是多余的。
王菲菲对这个曾经的同学,就是这样的态度。
“也不知道小玉儿哪根筋长歪了,竟然会喜欢上这种小白脸。还会相信他的花言巧语,抛弃留下的机会跟他去了你们那个小县城。现在好了吧,不但浪费了感情,还浪费了青春,浪费了女人最好的几年时光。除了换来一身的伤痕之外,一无所得,现在更是彻底连工作也不要了。哎……”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然,能知今日,何来当初?
“这个男的到底是谁啊?”
“我能说的就这些,不能说太多了。”
说了和没说一样,说的都是之前和高牧说过的,神神秘秘依然。
一番旁敲侧击,什么有用的信心都没得到,反而是对于这个男人的兴趣,在高牧心里积累的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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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