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要死了 (万二)
“mayiein”
“ein,please!”
英语教师办公室,温美玉淡淡的喊道,同时把头抬起来盯着门口。
她已经知道这个久违的声音是谁了?
“温老师,我回来了。”
高牧站在温美玉的办公桌前,笑眯眯的打着招呼。
“昨天晚上到家的?”
高牧从上海出发,亲自送他到大巴上,看着大巴离开的王菲菲就给温美玉打来了电话。
用的还是高牧送她的手机,和大白菜一样的买了一大堆,她有第一选择权。
高牧要是买之前说让她挑一款,他来付钱的话,王菲菲还有可能客气一下。
但让她在买下的一大堆里面挑一只手机的话,她是一点犹豫都没有,拿了一只小巧的诺基亚3210,。
小巧玲珑是一个原因,可以换壳是另外一个主要喜欢的原因。
“嗯,晚上到的。”
高牧点点头。
“上海好玩吗?”
温美玉面无表情。
“温老师,你知道我不是去玩的。”
明知道温美玉是在拿捏自己,但是面对这位大功臣,高牧也不好翻脸,只能是舔笑着。
“哦,对哦,我忘记高老板是去赚钱的?”
昨天和王菲菲通电话的时候,从对方嘴里知道了更多的事情。
最让她震惊和惊讶,失眠了一晚的事情,就是王菲菲告诉她,高牧这次在上海赚了好几千万。
还和别人一起成立公司,更是把王菲菲推到了董事长的宝座上,年薪一百万。
听上去就像是玩过家家,开玩笑一样,可王菲菲信誓旦旦的话,她又不得不相信。
在床上翻来覆去了一晚上,脸上挂着的两个黑眼圈,就是拜这惊诧所赐。
要不是她有些近视,平时有戴眼镜的习惯,今天来上班肯定会被办公室其他人笑话。
“温老师,这段时间你辛苦了,我向你表示最大的歉意。”
高牧突然给温美玉深深的鞠了一躬。
“你……”
原本还想继续调侃高牧,发泄一下心中不满的温美玉,突然眼眶一红,一直压抑着的委屈,勃然而发。
当然,她不是小孩,更不是一般的女人,而是女老师,即便有再大的委屈,在自己的学生面前,还是会尽量控制。
低头努力平复好心情之后,温美玉重新抬头:“你人虽然回来了,但是有一个问题,现在学校的领导对于你长时间的离校,有很大的意见,可能会很麻烦。”
“嗯,没事,我有心理准备。”高牧点点头:“这段时间让你为难了,接下来和学校的沟通我自己来处理就行,你不用参与进去。”
自己被安排了,老师被自己的学生安排,温美玉有种不真实感,盯着高牧的眼睛看了半天。
却发现只有真诚,没有一点的不肯定。
“我知道你和一般的学生不一样,但是你要宽慰我,也没必要这么说。你觉得这件事情,是我不参与就能不参与的,我是你的班主任,你这持续一个半月的假,都是我批准的。”
要是没有温美玉的批准,学校就不是这样对待高牧,早就先开为敬了。
“不好意思温老师,是我想错了,你应该要参与的。”高牧从善如流:“不过,接下去就由我的和学校领导沟通吧,问题不大的。”
“你这么有信心?”
但凡换一个人这样说,她都能劈头盖脸的质疑一顿,但是高牧这么说,她心里只有无尽的侥幸。
一直以来,这次的上海行事件,给她的冲击太大了。
每次从王菲菲那听到一点消息,当都会让她觉得难以接受,昨天的电话更是直接捅破了难以置信的天花板。
让她恍若进入了另外一个世界,彻底打碎了她曾经的世界观。
她眼前的人,只是一个还没参加高考的高中生啊,怎么能这样的妖孽?
以她的认知面,自然知道这个世界妖孽很多,在国外也有更多大富豪在高中的时候就开始创业,开始做事业的。
但那是在国外,和她相隔千万里,最多就是感慨一番。
可这是在国内,在她的眼皮子底下,是她的学生,紧紧一个多月的时间,只是跑去了上海一趟,就赚了那么多的钱?
本以为高牧在学校里和谢斌他们搞出的文具生意,已经是让人很惊讶的事情,现在看来,连开胃菜都不能算。
“没信心也要有啊,要是我都没信心,那我的高考岂不是要泡汤了?那我高三学期的努力,岂不是白费了?我应该不是半途而废的人吧?”高牧微笑着说道。
他知道这件事情想要平安的解决,难度很大,但他的表情依然轻松。
温美玉这段时间的压力够大了,他不希望这压力继续压着她,既然他已经回来了,那么所有的事情他自己会一力扛起。
男人,总归是要自己扛起一切的。
“你爸妈怎么想的?对你的事情他们怎么说?”
感受到高牧的自信,为温美玉确实安心了不少。
“他们没想法,没说法。在我们家,我的事情毒死我自己做主,我爸妈都会支持的。”
理论上,这么大的事情,学校肯定要找家长,和他父母沟通才对。
但在高牧这里,他并不想走这一步,他有足够的处理能力,不希望自己的事情影响到他们现在的思绪。
超市的事情已经花费了他们不少的心思,下一步刚刚和王为民“分手”的高建国还要去义乌组建物流公司。
事情也是一件连着一件,精力根本照顾不过来。
“他们对你倒是真的放心。”温美玉苦笑一声:“不过,任谁有这么一个儿子,都会这么放心,都会放手让你自己决定一切的吧。”
想想也能想的通,像高牧这样妖孽的人,做的每件事情都不简单,外人就是想指导想干涉都不知道从何下手。
还不如在一旁安静的待着,默默的看着他表演。
做高牧的父母,真的是既幸福又悲哀,似乎当他的老师也是如此,真不知道该说幸运还是不幸。
“既然他们都这么放心,似乎我也没要太担心了。”感叹一声,温美玉继续说道:“你的事情,我原本是和校长沟通的,他这个人比较好说话,一般我同意了他基本没意见。只要你不是出去违法犯罪,只要你能及时回来高考就行。当然,主要的原因是我给他下了一个承诺,承诺你高考前的最后一次成绩,能进入班级前三,年级前十五。”
“啊。不是吧?温老师你答应的这个承诺,当初可没和我说过啊?”高牧一脸的诧异:“再说了,我们班的前三,除了班长甄乃菲这个特殊人以外,什么时候进过年级前十五啊?这个承诺会不会太天方夜谭了?”
以他现在的情况,班级前三都够呛,还年级前十五?
不会是忘记他们高三一班是什么班了吧?
当初分班的时候,他们班里所有的人,都是隔壁班分剩下的,除了一个意外遗珠甄乃菲。
“班级前三只是一个概念,既然知道甄乃菲每次都是年级前十五,那你考过她不就进年级十五了吗?”
温美玉的语气,和高牧之前的差不多,说的风轻云淡的。
“温老师,你这是要捧杀我啊?超过甄乃菲,我想都没想过!”
高牧双手作揖,班主任还是那个班主任,真能鼓舞士气。
“你就不能自信一点?你可别忘记了,这一个半月是谁在辅导你,你可千万不要小看了王菲菲。她可是我们那一届,他们区里的状元。”
轻描淡写的,给高牧爆了一个大内幕出来。
“不是吧,她有这么厉害,竟然没听她提起过,隐藏够深的啊!”
王菲菲是她们区里的高考冠军,虽然不知道是那个区,但上海任何一个区的高考状元,都是牛掰的存在。
没想到大大咧咧,有时候挺好玩的一个大姐姐,竟然有这么深厚功底。
“还有,她帮你找了两个去年的高考生帮你给你指导过了吧?你知道他们都是谁吗”温美玉嫣然一笑,继续问道。
“谁?不会都是高考状元吧?”
高牧随口反问,他是不相信高考状元会这么不值钱的。
“当然不可能,状元不是大白菜,你以为随手一扒拉就有啊。他们虽然不是状元,但是他们都是毕业学校的高考第一。都不是简单人物,他们告诉你的那些备考、应考心得,你可千万要给我记住了。”
“牛,这几个家伙的嘴巴太严了,我试探过他们,竟然一个字都没有透露。”高牧摇头笑道。
那些心得他早就刻印在脑海里了,这种经验,可是用钱都不一定买的到的。
再一次证明,在对他的关心上,为了他的高考,温美玉和王菲菲是花费了大心思的。
自己这个人情欠的,似乎越来越大了。
几天后的高考,他要是再考不好,就不是对不起他自己,对不起贼老天,而是对不起王菲菲和温美玉的用心了。
“现在告诉你也不迟,后天是高考前最后一次模拟考试,你自己心里有数吧!”
“明白!”
高牧腰杆一挺,自信心爆表,他也想看看到底有没有机会干翻甄乃菲。
虽然几乎不可能,但万一有希望,那也会是很爽的事情。
把甄乃菲压在自己下面,恐怕是高三一班,不,应该是高三年级大部分人的想法。
这种想法一旦冒出来,就好像是春天的野草,疯狂的生长,一发而不可收拾。
“嗯,你准备好了吗?准备好的话,我带你去校长办公室吧?”
温美玉看了看手表上的时间,合上桌面上的一份资料,准备起身出去。
“等一下温老师!”
“怎么?”温美玉眉头一皱:“你还没准备好?”
“不是我的事。”
高牧转身看了一眼身后,办公室静悄悄的,这么长时间都没有其他老师过来,于是索性走过去把办公室的门关了。
“想做什么亏心事?还要把门关起来?放心吧,他们都去高一听公开课了。我是特意等你才没去的。”
“哦,原来是这样。”
不过,关都关了,高牧也准备重新打开门,而是打开了他的背包,从里面小心翼翼的拿出了一个包装的很好的绒布袋子。
为了装这个袋子,他身上的背包都是重新买的特大号。
“什么东西?”
“王老…,你老同学王菲菲让我给你带的礼物。”
高牧还是不习惯叫王菲菲王老师,他只希望她是个大姐姐,和温美玉同学是她们两人的事,是个教书老师更是她自己的事,而她更希望自己和她是朋友的关系。
“是吗这应该是个手包吧?算她有良心。咦,竟然还是爱马仕,可以啊,看上去和真的一样,真不错。”
打开外面的绒布包,一个红色品质包包展露了出来。
温美玉虽然只是小县城的一个老师,但是她本身不是县城的人,从她面对这个包的反应更是表明,她应该不属于这座小县城。
“对,好像是高仿的。”
既然温美玉把包当成高仿的,高牧乐意顺着她的思维,这样也能让她更加好接受。
“当然是高仿,要是真的,这个包需要的钱,会让王菲菲吐血的。”不喜欢包的女人几乎没有:“咦,这么重,里面还有东西啊!”
“你放心,她现在是百万年薪的都市金领丽人,一个五万块钱的拎包而已,一年能买二十个呢?”
高牧笑着调侃,丝毫没有察觉他的话说漏了。
“哎呀,还要大白兔奶糖,真是我的好闺蜜,大菲菲还是挺有心的。”
打来包包拉链之后,最先拿出来的是两包大白兔奶糖,给温美玉开心的太白兔跳。
“手机?”第二样被取出的是躺在包装盒里的手机,摩托罗拉的经典款,温美玉眉头一皱:“给我买手机干嘛,死贵死贵的,又没什么意义。”
“她可能是想联系你更方便一些吧,管她是什么目的,反正她现在有钱,送给你你就拿着用呗。”
“嘿嘿有道理,咦,这是什么?”
温美玉最后从包里拿出来的,一个用报纸抱着的东西,扁扁的,捏上去软软的。
“等一下,这个拿回家再,再,再看吧……”
可惜高牧的话终归是晚了一步,温美玉已经打开了报纸,然后又以最快的速度盖上。
“要死了!”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