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冥冥之中
从初二到初七,高牧他们在上梧村爷爷家住了五六天,才准备返回县城。
因为他们来的迟,所以回去的也迟,像高建美她们一家因为年前就来了,所以初三就离开上梧村,去了方大敬的老家。
大伯一家的老规矩是每年初三去隔壁乡高峰外公外婆家拜年的,今年因为高建国来的迟,他们也是拖到了初四才出门,住了一晚初五返回。
义乌的事情,算是谈了一个开始,具体还要等过完年再说,当然主要是高建国操盘,高牧幕后指导,其他人坐等福利。
为了说服高建国和曾淑芳,高牧也是用上了八寸不烂之舌,在高露边鼓的不断敲拨之下,经过九九八十一难,才勉强让他们同意了下来。
当然,这里面有一个最根本的问题,就是高建国根本不可能有那么买车的钱,也不可能借的到那么多买车的钱。
所以高牧给出了一个承诺,他会搞定这个车子的问题,就像当初搞定电脑一样。
儿子的神奇,高建国和曾淑芳已经见识过了,只是上次只是一台电脑,再神奇也就那个价值,现在要搞的可事一辆大货车,就算是二手的也是电脑价值的n多倍了。
高牧真的能搞定?
他凭什么能搞定?
最后,还是高露说了一句占站中的话,高牧有本事搞定那万好,反正家里又不出钱,高牧要是搞不定那也没事,反正之前的口头协议不是高建国说的,不承认也没人那他怎么滴。
与其懊恼,还不如让高牧一试,万一成功了呢?
事已至此,高建国和曾淑芳也没办法,只能是同意了高露的建议,让高牧试一试。
反正他们已经觉得自己疯了,大不了疯的再严重一些。
所以,这件事情看似已经确定,表面风平浪静,其实所有人都在各怀心思。
除了高牧和高露没心没肺的两兄妹,趁着雪听的时光,他们还特意去对面的下梧山爬山。
之前下的雪没有停留多长时间,平地上屋顶的雪都化的差不多了,目前明显的雪线都在半山以上。
即便如此,上山的路也不是很早走。
高牧是纯粹想回味一下曾经的过往,毕竟这下梧山也是他小时候的游乐基地,给他的童年带去了很多的快乐。
妹妹高露之所以跟着,纯粹就是以为高牧有什么秘密事情要干,跟着凑热闹的。
结果,还真的只是凑了一个热闹,跟着爬了个把小时的山。
江南丘陵地带的山,本身也没有多少高,下梧山从小溪口的山脚开始算,也就一百多米高。
只是山势有些陡峭,山路难爬罢了。
在距离山顶十几二十米的地方,有一块出现的很突兀的平地,然后勾连着一个山洞,洞口不大,像高牧这样的身高需要弯着腰才能进去。
内部的空间也不是特别的大,大约也就是两间房的样子,周围的山壁都是突兀嶙峋的石头。
唯一奇特的地方,就是这个山洞是通天的,有一个高牧大腿一般粗细的管状长孔,从洞顶一直延伸到山顶,可以看到外面的天空。
一切都和小时候的记忆差不多,没有什么改变。
没有人为的破坏,这样的地方几十上百年年都不怀改变什么。
唯一有变化的一点,就是在高牧的眼里的感觉不太一样了。
小时候个子小,觉得这个山洞很大,很宽敞,现在再看就觉得这地方萎缩了很多一样,并没有小时候的那种高大宽阔。
这和高牧身高有关系,也和他的眼界有关系,看过更大的天空,再看原来的世界自然会觉得渺小。
在山洞里,高牧甚至还捡到了一把小时候掉在这里的木剑,那是他的大侠梦。
居山洞,练武功,成为一代高手,然后行走江湖,行侠仗义,锄强扶弱,匡扶正义。
武林高手肯定是实现不了的,但新时代的行侠仗义,他还是能做到的。
等有了一定能力,自然会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回报社会,是他回档的选项之一。
兄妹两人在山洞这边待的时间不长,半个小时之后,洞里洞外都摸了一个遍,除了高牧捡到了破木剑。
其他一无所获。
喝了一肚子西北风,气的高露狠狠的批评了一通高牧,太不给面子了,爬了半天折腾了几个小时美,好歹从洞里挖一块金矿石出来也行啊?
似乎是为了安慰高露,在下山的路上,高牧还真的捡到了一块石头。
不过,不是金灿灿的金矿,也不是银闪闪的银矿,而是一块乌黑麻漆的石头。
大约有半张a4纸一样大,厚度有十几公分,不知道是什么石头品种,反正密度应该不小,挺重的。
高牧摸着大体光滑的黑石,看着其中一面的一个图形,勾起了小时候的一段回忆。
这块黑不溜秋石,其实是他在山洞里发现的。
那段时间上梧村持续下了一个多月的大雨,不少的雨水顺着洞顶的腿粗细孔冲进了山洞,在地面上冲刷出了一个大坑。
这块和周围格格不入,埋在地下的黑石,就是这样时候暴露了出来。
不久之后,被放暑假来爷爷家玩,喜欢逛山的高牧发现了。
他那个时候小,以为自己撞了大运,发现了埋藏在地下的千年奇宝,抱起石头就准备回家研究。
只可惜,小时候的高牧身子骨更瘦小,石头的分量又完全超出了他的想象。
搬了不长的一段路,就崴了一脚,手上脚上破了不少的皮,流了不少的血。
疼痛加上小孩子心性一起,就哭着跑下来山,在也没有研究黑石的心情,慢慢的后来也就忘记了这块石头。
只不过崴脚,从此与他结下了不解恩怨,时不时的就会歪一下,这次还把他动几十年后歪了回来。
神奇的很!
重新见到黑石,高牧自然是高兴的,一只手不断的在上面摸着,在光线的折射下,其中的一面的纹路看上去就像是一幅画。
浑然天成,抽象飞马。
高牧“mmr”的飞马logo,当时是突然出现在他脑海的,后面是越研究越喜欢,此时看到黑石上的抽象画,他终于明白那一抹隐藏的熟悉感,到底来自于哪里了?
或许,这一切都是缘分,他和这块黑石有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缘分,崴脚,logo都能和它扯上关系。
今天特意上山,好巧不巧的重新发现它,或许都是老天爷在冥冥之中引导的。
高牧感觉这就是他的人生图腾,必须把它好好的供起来才行。
这次,他是再也不会把黑石随意丢弃的了。
于是乎,一路抱着下山,比抱着大金块还有感觉,搞的高露这背后一路的翻白眼。
捡了块破石头当宝,神经!
……
“峰哥,你是到镇上坐班车,还是有便车去杭州?”
吃完中饭,高牧一家准备回县城,堂哥高峰也要回杭州上班。
“说好的便车临时有事,不去杭州了,我去镇上坐班车。”
高峰也是不得不临时改变行程。
“那一起吧。”
回来的时候,大包小包,回去的时候简单多了,高牧身上就一个双肩包。
“行啊。不过要抓紧点,我听老六说这几天的班车很挤,还是早点去村头等比较好。”
高峰的东西倒是不少,肩膀上一个,两只手还各提了一个大编织袋。
里面都是一些老家特有的东西,什么天然山茶油,风干火腿等等,能保证他在杭州也能烧出自己想吃的家乡菜。
上梧村占据了地理的优势,一条县道刚好从村头穿过,每天都有两趟去县城的班车,还算是方便。
只是车少人多,这个时候就是返程的高峰时期,高峰也紧张挤不上车,那就是麻烦。
“不急的。”
高牧淡淡一笑,金杯车一直停在村里呢,根本不用担心班车的问题。
这就叫手中有车,心中不慌。
“小牧,你过来。”
奶奶站在门口,朝高牧挥了挥手。
“来了奶奶,您有什么事要交代?”
高牧快步的小跑抵达,亲切的问道。
奶奶随手拉了他一把,拉近了屋内,站在大门一旁,避开了屋外所有人的视线,然后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个厚厚的信封塞到高牧手里。
“这里面有八千六百块钱,你拿着。”
“奶奶,你这是干什么?这是你们的钱,我可不能要?”
高牧紧张的把信封重新塞回了奶奶的手里。
信封是他那天装五千三百块钱的那个,今天又被装了八千多六给他。
从数字就可以推断出来,这些钱是他家和小姑家刚给的那些,外加爷爷奶奶平时存下来的一些积蓄。
“你听我说,这钱是我和你爷爷商量好的。买车的钱要靠你爸爸一个人出,我们也不能白得便宜,只是我们也没有多少钱。不过,有了多了这八千,你爸就能少借八千,也能稍微减轻一些他的压力。”
奶奶再次把钱塞到了高牧的手里,并把他的手指按住,紧紧的抓着信封。
“不是,你和爷爷就算是要帮我爸,这钱直接给他不好吗?为什么要给我啊?”
高牧明白了两老的意图,这是心疼儿子没钱,想要帮高建国一把。
只是他又糊涂了,把钱给他这个说的哪一出?
“你爸的脾气你知道,死要面子活受罪的命,给他他是不会要的,反正车子的事情都是你在出主意,这钱就给你了,看你怎么处理。”
两个老人这几天一直在观察高牧,总觉得这个孙子和别的小孩不一样,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成熟感。
结合那天的对话,他们决定避开高建国和曾淑芳,直接把钱交给高牧更好。
“嘚,我算是明白了,你们是在说我不懂得客气,一定会收下这钱的。”高牧知道两老主意已定,他是不收下都不行:“不过,你们把钱都给我家里,手里没钱可不行。这样,六百你们留下,八千我收下,算是你们的投资。”
这钱收不收,高牧没什么大的感觉,只要两位老人不是砸锅卖铁凑出来的钱就行,不影响他们本来的生活质量就可。
怎么说这都是他们疼爱儿子,心疼孙子的好意,高牧也不好硬邦邦的回绝。
为了几千块钱伤老人的心,让他们不痛快,那是得不偿失的。
“行,那就留下六百。”看到高牧愿意收下八千的大头,奶奶也很高兴的妥协了六百:“快点把钱收好,不要给别人看见了。”
开心的老人就是老小孩,一切都是那么的可爱。
“好了,这下放心了吧!”
高牧把钱放进背包藏好,拉上拉链拍了拍。
“好好好,回去的路上小心。到了给村里打个电话说一声,我们好放心。”
奶奶继续交代,永远操心不止。
“放心吧,我到了家里马上就打电话报平安。”
整个上梧村目前就村委会有电话,算是全村的公用电话,平时要联系都会打这个号码。
“好好,你最乖了。”
奶奶一边让高牧走,一边有拉着他的手不放,满眼慈祥。
“奶奶,你和爷爷保重身体。等我上大学了,我就接你们去大城市住一段时间,你们要是喜欢和习惯,可以一直住。要是不习惯,或者想村里的老伙伴了,也可以住一段时间就回来。”
看着老人的表情,高牧临了还是把这些话说了出来。
“好好好,你们一个个都有出息就好。我和你爷爷一定等你们接我们去大城市享受几天,过几天城里人的生活。”
奶奶很开心,笑的掉了一颗的门牙都露了出来,很萌。
上辈子高牧自己的人生都是一团糟,直到两老过了,也没有机会带他们去大城市感受一番。
多少是个遗憾,这辈子是一定要弥补的,而且是越早弥补越好。
“哥,走了。”
高牧一直没动,急着赶车的高峰怂恿高露来喊人。
“好呢。奶奶,我们先走了,有时间再来看你,你和爷爷千万保重身体,有些重活就不要再去动了。好吗?”
走出门口,突然感性的高牧给了奶奶一个拥抱,看得其他人一阵恍惚,抱的奶奶手足无措。
……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