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双亲
“安,我想你了。昨晚我又梦见了那片梨花林,你就站在那纷飞的雪花下面。我远远望去,是多么心潮澎湃,世上再没有比这更美的画面了。
梅斯”
图门·梅斯写完信的最后一段,将信纸折起来放进玻璃瓶中,扔向了浩渺的大海之中,这是最后一次他这样做了。
因为之后,他就失踪了。村子里议论纷纷,有人说他投海自尽了,也有人说他流浪去了,不过都是些随意的猜测罢了,没人知道他到底去哪了。
除了图门·哈蒙,没人关心他的死活。
两年前,梅斯背井离乡,独自一人踏上了前往萨拉尔的路。
世人皆知萨拉尔有“天使之城”的美誉,对于从未涉足的人来说,萨拉尔确实是迷人繁华的都市,可实际上即便是萨拉尔的贫民区,依旧是一派惨淡的景象。
在这里,它不能叫做天使的地方。
历史一直如此,只要有集中了大量财富的贵族富商,就会有被剥削压榨的穷人,而这些穷人们聚集在一起,便成为了萨拉尔的贫民区。
去过的都知道,贫民区是个怎样的光景。路边上躺着一些破鞋烂衣服,那些破烂的房屋可笑地依靠在一起,躺在地上可怜的卖淫女,消瘦的孩子光着脚丫在地上奔跑,不得不说是虚假背后的真实画面。
如果你见过贵族孩子五花八门的玩具游戏,再来看看平民区孩子的追逐打闹,绝对会深有感触。从出生的那一刻起,这两类孩子的未来就已经有了天壤之别的差距,可能一辈子都无法改变。
刚刚来到萨拉尔的梅斯,既无亲人也无权势,只能住进了贫民区,靠为大老板打工赚些生活费,勉强能够养活自己。
她常常看到穿着破旧衣服的孩子们绕着草棚追逐打闹,也许会惊醒一个睡在草堆里的流浪汉。他们皮肤晒得黝黑,身上都是脏兮兮的,可眼睛里却十分清澈,你看他们笑得多开心。
不像贵族妇人浓妆淡抹的装饰,这里的妇人们全都是一张朴素粗糙的脸,没有口红白粉和华丽的衣裙,只有手指上的老茧以及满脸的沧桑。他们每天都要砍柴做饭,照顾儿女,日日如此,全然没有多余的力气去想如何装扮自己。年轻的女子还有些那样的心思,他们也会试着涂一点口红,身上的衣服也比较新,不过更多的时候他们还是习惯地摘一朵花戴在头上,仅此而已。
这里是贫民区,位于萨拉尔的西北边缘,再往西北方向去,就没有人烟了,都是些荒地树林。然而也不能说不值得一去,梅斯第一次去,就在那里寻得一片梨树,它们生在野外,无人问津,着实是可惜。
在萨拉尔的市中心,又是另一番景象。
高楼鳞次栉比,门面市列珠玑,餐厅白布烛光,石砖路赏心悦目,男人们,女人们穿着体面华丽的服装,神气地走在大街上。没错,这里才是真正的“天使之城”,贫民区只是沾了萨拉尔的光。
这同样是他第一次亲眼看到那座直插云霄的布斯多芬高塔。在拉斯维加的时候,他经常听到别人议论起这个人间的奇迹,今日一见,果然令人赞叹万分。
他认为这是神的杰作。
天神将至上的光芒普照在萨拉尔的土地上,让人觉得无比的神圣。人们一直这样认为,只要身处萨拉尔,就会得到神的庇护。
看来他们错了。
一回到贫民区,梅斯就不得不面对他的现实,将一切虚假的繁华通通抛之脑后。
贫民区有个叫杜尚的男人,似乎是这里的老大。他个子不高,但身体十分强壮,留着大胡子,很有领袖的样子,他身边也有几个追随他的人。
实际上,他的性格和他的外貌不太相符。杜尚其实是个热情大方,幽默滑头的男人,他追求自由,也讲义气,虽然不一定要当他的小弟,至少也是个可交的朋友。
没想到很快杜尚就注意到了这个刚来的梅斯,想拉他入伙。
梅斯很爽快地答应了,便成为了杜尚团队的一员,和他们一起活动。
杜尚他们的收入来源主要来自于黑市买卖。来黑市的大多是一些不正当的卖家和买家,还有的就是贫民了,一般人是不会来黑市的。
这里的物价普遍都要低一些,但也有一些奇珍异兽,新奇玩意,能卖出不小的价格。
是的,这里基本什么都卖,有蒙特哈拉的牧羊犬,有拉斯维加斯的海明珠,当然也包括人。
贵族会来这里买走他们想要的仆人、奴隶,只有在这里人可以被当作商品买卖。
实则大多数奴隶都愿意被有钱人买走,这样的日子总比他们在奴隶主手里要好过。
各个国家,各个城市都有黑市,组成了庞大的贸易体系的,不过它是见不得光的,都在一些鲜有人知的隐蔽的地方。
杜尚他们主要就是在黑市之间倒买倒卖赚些差价,或者以各种理由收一些保护费。有的人有钱,脑子却不好使的,常常会被他们骗走一些小钱。
对于梅斯来说,不管是布斯多芬高塔的雄伟壮观,还是这黑市的万千世界,眼前所见的一切都是从未见过的景象。
刚来没多久,他就要到黑市中去,开始帮组织赚取经费。虽然赚的都是些不义之财,但好歹在这个城市他也算是有个依靠了。
不知不觉,他已经和杜尚他们成了形影不离的好兄弟,西北边的梨花林也去过无数遍了,而从来没看到花开。
很长时间,他们一直都在黑市中徘徊,赚了一笔小钱,可没想到竟然已经有十万比弗了。
杜尚从来没想过靠坑蒙拐骗能赚到这么多钱,兴高采烈的他难得的去理发店里剪了头发,剃掉胡子,回来请兄弟们吃了一顿大餐。
果然剃掉胡子的杜尚年轻了许多,也更符合他的风格了。
饭桌上他侃侃而谈,声称要在城中开店,带兄弟们过上好日子。他从来没有这么高兴过,喝得满脸通红,嘴里胡言乱语, 逗得兄弟们一阵大笑。
不过要开店,十万比弗可能还差点,杜尚开店心切,不得不向黑市的朋友借了一笔。如此,他成功地在城中开了一家酒吧。不过店的招牌叫他犯了难,他找兄弟们商量,可大家都是穷苦出身,大字不认识一个。梅斯读过几年书,便自告奋勇,他琢磨了一会,刷刷地在纸上写下几个字,众人满脸疑惑。
“老弟,你这写了啥?”
“一日长于永年。怎么样?”
“啥意思?”
“就是人生苦短,及时行乐的意思。”
众人听了不禁叫好,老大哥拍着梅斯的肩膀,高兴地赞叹道:“不愧是上过学的,就是不一样啊!
从此以后,这个招牌一直挂在杜尚的店上。
天气一天比一天冷了,而平民区的孩子还穿着破布衣,在街上打闹,全然不知手脚被冻的通红。
梅斯看了于心不忍。从小父亲就教导他做一个善良的人。
他的父亲只是个渔夫,母亲很早以前就死了。父亲年轻时为人正直勇敢,也很冲动,喜欢和别人打架,却惹了不该惹的人,害死了自己的妻子。从此以后,大概是因为心口的那道难以泯灭的伤痕,他的热血渐渐消退,也变得更加成熟了。
不过父亲一直是个善良的人,受他的感染,梅斯也成为了一个富有同情心的人。
他便自掏腰包,为孩子们买了一些厚衣服,孩子们的家人对他更是十分感激。
然而贫民区受饿受冻的人多到数不过来,即便他想帮助所有人,却心有余,而力不足。
所以,他向杜尚表明了自己伟大的想法——使穷人们摆脱被奴役的命运,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
这固然是个美好的愿景,但是从何实现呢?更何况他们的实力是如此薄弱,而要实现这么大的愿望,必然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梅斯说:“我们要赚很多很多的钱,先壮大自己的势力。”
可万事开头难,刚起步时店里的生意并不好,靠着众人的一同经营,才慢慢步入正轨,开始赚钱。
那天,梅斯又在黑市中看到了那些奴隶们,他的心再次被刺痛。没想到现实和他的愿景竟有如此大的差别。
灵魂确实不应该被如此糟蹋。
这些戴上镣铐的人失去了自己的灵魂,他们目中无光,生活在阴冷潮湿的黑暗中,全无对未来的憧憬。
那些奴隶之中不乏年轻的女人,虽然正值青春,但早早的就被囚禁起来,等待被主人们挑选。
她们穿着破烂的衣服置身于阴暗之中,唯有脸上的青春焕发着生机。
贵族们很喜欢买这样的女人,只要稍加训练,就能成为不错的仆人。
对此,梅斯最感到惋惜,却无能为力。
他走上前去看着眼前的奴隶们,一个奴隶主上来招呼他说:
“这位客主,这里的女人可有你中意的。”
“有好看的女人吗?”
“有有有,你且随我来。”
说着,奴隶主领着梅斯往铺子里走去,进了一间昏暗的屋子,里面只点了两三支蜡烛。床上坐着一位年轻的姑娘,她穿着一件老土的裙子,嘴上涂了口红,一脸麻木不仁的平静。
“客主,你且看看,我先出去了。”
然后奴隶主就关上门出去了,独留二人在压抑的房间当中。
姑娘一直低着头默不作声。
梅斯只好先开口问道:“姑娘,你有多大了?”
姑娘?买主可从来不这样称呼一个奴隶。
“我今年刚好十八岁。”
“哦…你怎么会在这里呢?”
“我是贫民区的,家里人把我卖进来的。”
……
梅斯听了说不出话来,他一进这里,就感到胸腔中压抑的一股悲伤。
然而姑娘却突然跪在了他的跟前,哭着求他说道:“求求你,买走我吧!我真的不想待在这里了。”
姑娘的手思思地抓着梅斯,好像是在抓一根救命稻草。
他缓缓地问道:“你愿意做我的仆人?”
“嗯,那也比在这里做奴隶要好。求你买走我吧,我一定会好好服侍你的…”
姑娘一阵哭腔,眼中涌动着泪花,脸痛苦地扭曲在一起。
“好,你等我…”
梅斯站起来,扶起了跪在地上的姑娘。
但是奴隶主的要价十分昂贵,要一万比弗,梅斯根本没有这么多钱,所以他不得不找杜尚借钱。
一开始杜尚听闻梅斯要买奴隶,反应很大,他惊呼道:
“什么,你要买奴隶?”
“对,请你借一万比弗给我。”
“男的女的?”
“是个姑娘。”
杜尚听了竟然笑了,他说:“老弟,你想找女人,也不至于找个奴隶吧。”
“你说什么呀,我这是在救人。”
“你能救多少人?把那些奴隶都买下来?”杜尚反问他。
这一直是困扰他的事情。没错,他救不了所有人。这个世界永远都会有穷人,而他也不是无所不能的天神。
“所以…就当我是找女人吧,把钱借给我…”
杜尚听了从椅子上站起来,走到他的身边,拍着他的肩膀说道:“兄弟,我知道你心善。我当然愿意帮你。只是我想告诉你,你的愿望有些太天真了。”
后来,梅斯从奴隶主手里买下了这个女人,把她带回家里,给她买了一身新衣裳。这姑娘洗漱打扮以后,倒也生的美丽素雅。梅斯问她有名字没,她回答道:
“以前别人都叫我安,主人也叫吧。”
“哦…对了,我叫梅斯,以后不要再喊我主人了,我有名字。”
安笑的很开心,这怕是她这么多年来第一次笑得这么开心了。
晚上睡觉时,梅斯叫安睡在床上,自己则睡在地上。可安却不愿意,说自己是仆人,怎么敢叫主人睡在地上。但最终梅斯还是命令安睡在床上,安只得同意了
第二天梅斯刚醒,安就已经起来烧饭,做家务了。他睁开双眼,发现家里焕然一新,一切都被收拾得整整齐齐,桌子、窗户也被擦得干干净净,好像做梦一般。
他坐起来,望着忙碌的安。
“你醒了?”安问候道。
“我煮了些鸡蛋、米粥,主人请起来吃吧。”
“安,都说了不要叫我主人了。”
“哦,是的…梅斯先生。”
她娇羞地低下了头。
这种温馨的感觉他已经很久没有感受到了,上一次还是在自己孩童的时候,父母都在身边陪伴着自己。
眼前的景象不禁令他感动,他吃着吃着忽然落下泪来。
“你怎么了,梅斯先生。”
“没什么 ,就是想起一些事情罢了,快吃饭吧。”
后来,他又带安去见他的兄弟们。几乎人人都夸安长得漂亮,弄的安不好意思,脸颊一片绯红。
杜尚勾着梅斯的肩,在他耳边说:“老弟,你的眼光真可以啊…”
梅斯还以为杜尚只是夸奖一番便罢,没想到他忽然从兜里掏出一张红色的请帖递给自己,然后兴奋地宣布道:“我要结婚了,兄弟。”
“你…这么快?好你个杜尚,原来你也背着我找女人啊。”
梅斯和杜尚两人都哈哈大笑起来。
真是件天大的喜事!
新婚那一晚,兄弟几人一直喝到半夜才散场。
席上杜尚不禁激动地流泪,他一边抹泪,一边感慨道:“一路走来真的不容易啊!从贫民区的一无所有,到现在有了一家自己的门面,手里也有了一笔钱,真的不容易。感谢兄弟们,没有你们,就没有我杜尚的今天,敬你们了!”
“好好!”
“今后还要跟大哥混啊!”
说着,众人都一同举起酒杯,一口饮尽。
那一晚,他真的喝的太多了,如果没有安,他爬都爬不回去。
他吐了很多次,安都不嫌麻烦,细心地服侍他。
一早,他从梦中醒来,头仍是很晕。安就躺在他的身边,手放在他的胸膛上,还没有醒来。
他不禁觉得心中小鹿乱撞,小心翼翼地去挪安的手,却弄醒了安。她慌张地坐起,脸上早已露出羞涩,连忙背过身去。
经过几个月的相处,安终于不把自己当做他的仆人了,每次都称他为“梅斯先生”。
梅斯第一次带安出去玩,没带她去繁华的市中心,而是带她去了梨花林。
那时已经是冬去春来,又到了万物复苏的季节。春风吹绿了河岸,小河慢慢地流,不在乎春光短暂,鸟儿在树梢开心地歌唱,这幅美好的景象让他想起了科曼岛的春天,
而安和这春天一样,美丽迷人。
梅斯永远忘不了那场梨花雨,安就好像站在纷飞的雪花下面,她用她美丽的眼眸深情地望着自己,穿透了自己的灵魂。
你站在落英下
用灵魂和我交流
我在远处张望
看到的只有
你纯洁的灵魂
两人在梨花雨下畅谈。
安讲起了自己的悲惨过去,讲起了命运的不公。她很不幸,也很幸运,能遇上梅斯这样的好人,不然她的生命中就永远不会有爱的温暖。
两人在不久之后就结婚了,很快安就怀孕了。
可没想到不幸又一次降临在安的身上,她在生产过后却意外的因为失血过多而濒临死亡的边缘。
安不得不用她最后的力气和梅斯做最后一次道别。
安看着伏在她身边的梅斯,笑了笑,轻声说道:“梅斯先生,我要离开你了。”
“不,安你不会走的。”
“给我们的孩子起个名字吧,他就托付给你了。我很抱歉,不能再多看他一眼了…”
安最后还是死了,梅斯大哭了一场,兄弟们都来安慰他,但都无济于事,他的心被撕开了一个大口子,谁都无法缝上,即使缝上了,依旧是淌着血。
他在杜尚的帮助下,安排了安的葬礼,然后带着孩子回到科曼岛的老家。
杜尚再三挽留,但梅斯还是执意要走,谁知道这一别之后发生了很多事,梅斯失踪了,杜尚也破产了,不得不卖了自己的酒吧。
真是世事弄人!
时隔五年,梅斯终于回到了科曼岛,走之前他几乎一无所有,回来时手中只是多了一个孩子。
他将所有事情都告诉了自己的父亲,然后在某一天留下一张纸条,就驾着船扬长而去了。
纸条上写到:爸,孩子的名字我想好了,就叫扎卡。孩子托付给你了,我走了,也许某一天我就会回来。
看完之后,老人抱起出生不久的孩子,来到海边。
老船夫摸着孙子的小脑袋,用浑浊的目光望向远处的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