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3章《花房姑娘》
韩垒那大气磅礴的歌声,完美地演绎了这首深沉、唯美,却有着重生之意的作品。
“难忘缠绵细语时
用你笑容为我祭奠
……”
伴随着宏伟的旋律和磅礴的声线下,这首原本只是有关感情的歌曲,硬生生让韩垒唱出了战火纷飞时代的爱情故事。
像是一位英雄,时而在高歌,时而在低吟浅唱。
英雄与美人,爱情与家国的故事……
“让心在灿烂中死去
让爱在灰烬里重生
烈火烧过青草痕
看看又是一年春风
……”
这首歌并不是歌词中所体现地那么悲切,而是很有力度的,是对待人生对待情感的一个态度。
如果用战争比喻爱情一点也不过分,不放弃不轻易放弃,因为爱情里最难过最难过的不是战死,是后悔没有战死。”
就好像一个男人说我就是要爱你,我就要拼到爱尽头,就要拼到心死,哪怕死我的爱也会在灰烬里重生!
“当花瓣离开花朵
暗香残留
……”
楚歌为韩垒所设计的曲风一直都这么大气,情情爱爱的主题,都能让他唱出家国天下的感觉!
在韩垒的完美演绎下,令观众们对感情的认识又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韩垒非常满意这首《暗香》,非常的有那种“心有猛虎,细嗅蔷薇”的感觉。
一曲落罢,全场观众纷纷起身鼓掌欢呼。
这还只是《大国之声》第八期上半场啊,就已经有好几首歌给人的感觉要冲前三了!
不知道接下来下半场的歌唱家们该如何应对。
下半场第一位上场的是刘幻。
在楚歌与刘幻的交谈中,刘幻老师表示,他希望可以在大国之声的现场,唱一首民谣歌曲。
“歌唱感情,就让人有一种初恋的感觉,很干净的感情。
“然后又令人感觉一切似乎很近,又仿佛远去。
有关于理想、爱情、挣扎、回忆、反思。
最后如果还有讽刺的话那就最好了。”
楚歌一边听着刘幻的“甲方”描述,一边想着,究竟哪一个比较适合。
不过类似这样的歌曲实在是太多了,楚歌不禁问道:“刘老师,你有没有一个画面感?”
刘幻不禁笑道:“我听说韩垒他说了心有猛虎,细嗅蔷薇,你就弄了一首《暗香》出来。”
“那么我们合作的这首也是和花有关?”
楚歌一脸黑线,不过一说起这个,他还真想到了一首歌。
“没问题,你就等着吧!”
刘幻表情一愣:“还,还真的有?!”
楚歌认真道:“那当然了!”
伴随着楚歌的声音落下,大屏幕上也缓缓出现了这首歌的歌名。
《花房姑娘》!
“我独自走过你身旁
并没有话要对你讲
我不敢抬头看着你的
喔 脸庞
……”
原本这首歌是摇滚风格,只不过楚歌经过改编后竟然有了一种民谣轻柔抒情的曲风。
“你问我要去向何方
我指着大海的方向
你的惊奇像是给我
喔 赞扬
……”
《花房姑娘》略带欲言又止的意味,言不尽意的文字却愈加勾起听众的好奇心。
女子心中也猜到了男子要走向远方的可能,所以便有了对男子“去向何方”的疑问。
而当男子“指着大海的方向”的时候,这种疑问得到了一个确切的回答。
“大海”这个意象给人遥远之感。 即使我们置身于大海边,因为我们无法望尽它,所以我们会觉得它是遥远的,是在别处的。
“你带我走进你的花房
我无法逃脱花的迷香
我不知不觉忘记了
喔 方向……”
沁人心脾的“花香”虽是嗅觉,然而却用姑娘房间的迷人的气息隐喻姑娘的 “美好”。
姑娘种种的动人之处,使得歌中的男子“不知不觉忘记了他想要去的大海,忘记了他的“方向”。
这样的情景注定他将要在爱情与个人理想之间做出选择。
《花房姑娘》这首歌的关键不是“姑娘”,而是“大海的方向”。
歌词本身表达的是个人面对理想追求,与爱情(姑娘)、友谊、家庭、物质之间的矛盾冲突。
歌词中的主人公深爱花房姑娘,无法摆脱花的迷香”,却依然“走在老路上,回到老地方”。
“你说我世上最坚强
我说你世上最善良
我不知不觉已和花儿
喔 一样
……”
唱到这里,实际上男子也在理想与姑娘间不断挣扎、不断徘徊。
在姑娘和老路上二者的选择中,他变得无所适从了。
男子最终是陶醉在花的迷香中,还是禁不住大海的召唤,最终回到老路上?
这种无结果的结尾表现了现代人乱麻般的困惑情感,不敢大胆、果断追求爱情的懦弱心理。
也展现出一个在爱情与理想中,渐渐迷失自我的现代人们的现状。
“我就要回到老地方
我就要走在老路上
我明知我已离不开你
噢 姑娘
我就要回到老地方
……”
一曲落罢,大家也都还沉浸在这首歌中。
别看它只是简单的唱出了一对男女之间的感情那么简单。
楚歌从来没有令大家失望过,认真品味《花房姑娘》,就会发现这首歌其实已经超越了所谓的“情歌”!
如果将这首歌再作进一步的阐释,爱情与理想可以成为任何一种追求的借代手法。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个性迷失, 逐渐失去自我。
于是如《花房姑娘》中的男子那般,面对多重选择,徘徊不定,畏畏缩缩,不敢做决定。
所以这首歌不仅是一种对现代社会感情的表达,也是一种讽刺!
接下来就还剩下楚歌、唐樱、王靖文、谭京最后四位歌手了。
楚歌此前的那首《贝加尔湖畔》是替代腾歌尔唱的,不过这首歌并不参与排名。
而接下来的这一首歌,是楚歌经过深思熟虑,精挑细选之后的歌曲。
而这一首歌,在婚礼上演唱最为经典!
……
恰好这一天,楚歌曾经的初中同学李通玄拨通了他的电话。
与他的未婚妻黎璇蝶举办婚礼,并邀请了楚歌参与。
原本楚歌已经和很多同学和朋友都没有什么联系了。
李通玄也不是什么大人物,只是一位普通的青年作家。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无论如何再忙的楚歌,却抽身参与了这次婚礼。
尽管楚歌的身份特殊,但他却没有抢任何人的风头,反而是去“抢”了乐队伴奏的钢琴……
因为楚歌要为昔日的好友,提前弹奏这一首歌。
一阵悠扬而深远的钢琴旋律中,伴随着楚歌的深情的歌声,传遍了整个婚礼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