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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山鬼娶妻(倒v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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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怎么能把你养得好?”

    长着小虎牙的男生凑近了去抓小俘虏有些宽大的衣领, 整个人被笼罩在浓郁的偏执情绪之中,显得有几分天真的邪气,像是中世纪渴求初拥与鲜血的吸血鬼, 近乎神经质的期待与爱人永世沉沦。

    密林中隐匿着大大小小幽深的山洞, 终年暗无天日的角落是那些天生畏惧光明的生物最好的蛰伏之地。

    山里的村民都会告诫自家放羊的小孩, 在外一定要小心一种没有羽毛的兽类。

    它有尖利的牙齿,可以在天上飞,是属于空中的鼠辈。(ps:是蝙蝠不是开飞机的舒克谢谢)

    这种怪物是小羊的天敌。

    它不会像豺狼虎豹似的一口咬断小羊的喉管, 那样太野蛮, 它只会悄悄把牙齿刺入小羊的皮肉注入毒素, 阻止血液凝固。

    而这个最高明的猎手会获得应有的至高奖励,享用保持鲜活生动的美味小羊,一口口舔舐掉涌出来的红色饮料。

    陆崇和它一样有耐心,一样具有绅士风度。

    但陆崇不会, 他不会伤害小羊。

    小羊那么柔弱,那么胆小,当青紫色血管被尖锐毒牙抵住的时候一定会抖个不停, 吓得立不住脚,软得只能被托着抱着。

    他不舍得。

    他只会把自己的血液喂给小羊,成为小羊永远的依赖。

    “你不喜欢他,你是自己跑出来的。”

    是肯定句,不是问句。

    是因为太过贫穷只能给小羊穿这种粗劣品质的衣服,还是仅仅出于吝啬?

    无论是哪一种猜想, 小羊都不适合以那种方式被豢养。

    他是娇贵的,就是栅栏也要金镶玉雕的。

    所以小羊没偷到合身的衣服就匆忙逃跑了。

    陆崇扯着小俘虏的衣领,一会儿咬牙切齿,一会儿喜不自胜。

    嫉愤于小羊曾经与不知名人士的隐秘过往, 那是自己未能参与的生活。

    又为小羊不惜代价逃开而窃喜,之后小羊的时间是属于他的。

    他挺挺身子,翻飞的衣角高高扬起,雪色膏脂上覆着大片暗红色的花纹。

    陆崇愣了。

    不顾小羊的挣扎,他快速果断又毫不费力的扯开原本就有些松散的衣襟。

    一团巨大的黑影不容置疑的压向微生尘,力道大得让他连一点多余的动作都做不出来。

    手指捻捻红色布料,男人脸上浮起难以置信的表情。

    为了确认些什么,他像狗一样扑在上面,又蹭又嗅,把东西放在眼睛前使劲瞧。

    给他一个劝服自己的理由。

    微生尘才缓过劲来,两只纤细的手腕推埋在自己身上的脑袋。

    雪色柔韧上还残余着一圈红痕,力气也小得可怜,从陆储的视角看简直就像乖巧的把那颗脑袋抱在胸前一样。

    不知道是不是陆崇脑子里水比较多的原因,反正微生尘觉得他重得像块秤砣,压得自己喘不过气来。

    大概是由于很少用脑,陆崇的发质很好,粗黑发亮,质地很硬,触感比阿黄柔软蓬松的狗头比起来差得太多。

    微生尘又闷又憋气,还叫不出声,在陆崇的脑袋上绕着圈的乱摸,细白的手指抓到适合的支撑物,顺势扯着他的耳朵使劲往外揪。

    一只饿极了的狗,怎么样也不能把它从骨头上拽开。

    过来很久,陆崇抬起头。

    “这料子,只有宫里才有。”

    或许之前陆储说得没错,小羊的确是那边的人。

    老皇帝那么会享受,对村庄里无依无靠的漂亮小男孩做出什么都不奇怪。

    宫里整日烟熏火燎,恶心的干瘦老头子半截身子都快入土,却还妄想寻求长生不老。

    吃了太多药,老不死的做什么事情都有心无力,但总能用些不入流的手段折辱人。

    一边喜爱痴迷丰泽光润的年轻身体,一边嫉妒恨不得取而代之,剥开华美青葱的皮披在自己身上。

    小羊的脸比他的巴掌还要小一点,被拢在掌心里像是花蕊似的颤颤抖动,茶色的清澈眼睛里能看见自己完整的倒影,纯稚而胆小。

    显得他卑劣,衬得他贪婪,他为自己擅自揣测而羞愧到无地自容。

    陆崇把小俘虏抱在怀里,轻声安抚。

    “我们是朝廷的人,之前有百姓上报山里失踪大量年轻妇女和幼童,影响范围极广,特地来此地勘察线索。”

    陆崇这话说得简单,然而实际上却隐藏许多细节。

    深山里的小小村落,别说丢了几个人丁,就算是被土匪屠了村,在朝廷那些眼高于顶的高官要员面前也不值一提。

    但是有丢了孩子的母亲拼着性命上滚钉板,才惊动京城上报天听。

    上滚钉板生死不计,除非有天大冤屈,哪个敢用这种方式来告御状?

    说是上报天听,但老皇帝沉迷炼丹,根本不管庶民死活,奏折也全推给对他有救命之恩的丞相来做。

    周王室大厦将倾,在当今昏庸之主的治理下,还没有亡国都要归功于现在的丞相裴则。

    丞相不仅长得清风俊朗,而且文武双全,在殿试之前就是头号种子选手。

    具体表现在当年京城脚下赌坊里压裴泽状元的赔率低到令人发指,但是还有很多人凑热闹去压一笔,毕竟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那时他年仅十五岁。

    不过压裴则探花的人也是有的。

    盖因民间街坊流传皇帝会点三甲中长得最好看的那个为探花。

    廷对当天,皇帝无精打采扶着龙椅,一字一顿照本宣科:“侍食于君,君祭,先饭。”

    话音未落,大殿门口传来短促兵器交接声音,须臾功夫就窜进一个浑身裹着黑衣的人,直奔殿上的皇帝。

    刺客行为极度果断,未经任何喧哗闹嚷,雪亮的匕首直奔皇帝面门,破空之声响在耳侧。

    殿上站着的大都是文人学子,见到这样的场面呆得像群傻子。

    武将在皇帝面前不允许佩戴武器,又站在殿下还隔着一段距离。

    眼见皇帝就要血溅当场,之前似乎被吓住的会元颤着手解开笏板抛向刺客,恰好把他手腕打得一偏,匕首落到台阶下面。

    然而刺客手里没有武器,但身手还在,及时反应过来上前劫持住已经魂飞魄散的皇帝,放言一命换一命,让他顺利出京自己就不杀皇帝。

    群臣迫于威胁同意放行,但双方因为先放人还是先出城产生分歧。

    刺客怕先放人没有筹码自己被射杀,大臣怕刺客出尔反尔出城就杀人灭口。

    事情一时陷入僵局,直到裴则站出来主动请缨。

    他提出了一个看似可行的方案,就是找一个人代替皇帝,先把皇帝放出来,然后在刺客出城之后放人质。

    刺客同意了这个建议,毕竟皇帝被吓得屁滚尿流带着也挺脏的。

    但问题是用谁来代替呢?

    身份够格的不愿意冒生命危险,愿意用性命博前途的地位又太低微。

    这时裴则站出说:“我来。”

    几乎板上钉钉的未来状元,天下的读书种子,才高八斗的下凡文曲星,裴则。

    没有任何官职,却是在场心照不宣的最有用的人。

    的确最合适。

    等刺客刚一出城,被放回来的老皇帝站在城墙头上,形容狼狈,状若疯癫,对着守卫大喊放箭。

    不止是朝堂大臣,就连被命令的□□手都怔愣了瞬。

    众人知晓帝王薄情,但没想到老皇帝竟然能表现得如此明显,刚才还痛哭流涕向刺客求饶,听到裴则愿意救他恨不得跪下磕几个响头。

    裴则还未入仕就早名满京城,诗文传唱市井书塾,即使是大字不识一个的武员也打心底佩服。

    奈何君命难违,□□手心绪不定,箭矢破空而发,却歪了方向。

    没杀成人。

    但也足够让刺客觉得恼羞成怒,作势举刀灭口。

    令众人都没想到的是,裴则这个向来以诗文闻名的弱质书生,却当场暴起,徒手打伤刺客之后从马背一路翻滚落地,被救治的时候仅仅受了皮外伤。

    或许之前殿上打中刺客不是个巧合。

    至此一战成名。

    那场策论的状元,在殿上一言未发。

    但所有人都觉得当之无愧。

    之后裴则在朝堂之上如鱼得水,一路高升,刚及弱冠就官拜丞相。

    也许是因为愧疚,但更多是想找个趁手的工具,总之一向多疑的老皇帝放任丞相势力越做越大。

    他以为这是一条忠诚的狗。

    丞相的名声传播很远,上至世家贵族,下至山野村夫,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但不包括初来乍到的微生尘。

    他以为陆崇说的被朝廷派来,指的是皇帝。

    小羊瞪圆了眼睛,粼粼的茶色水光晃到陆崇心里,一漾一漾的。

    原来皇帝还管这些事情呀。

    微生尘表情傻傻的,没有合拢的嘴巴里隐约能看见粉嫩的舌尖,莹透的蜜津都有要淌出的嫌疑。

    但他生得招人,表情呆滞也不显蠢笨,只是格外纯稚动人。

    犯下天大的错事也不会被责怪,只会觉得他是被宠坏了,是被偷偷藏起来不让世人发掘的珍宝。

    放在抽成真空的玻璃柜里,永久珍藏。

    陆崇摸摸小羊有些卷卷的深咖色发梢。

    “你叫什么名字?是哪家的孩子?”

    作者有话要说:  1侍食于君,君祭,先饭。——《论语》

    2那个换皇帝的方法我记得是在《明朝那些事儿里》明初的那部分看到过,具体我忘掉了。

    3读书种子方孝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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