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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益州第章 荆州归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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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璋最终下定决心归顺朝廷,真是半点心思也不敢起了。

    太特么吓人了!跟有鬼似的!

    带上众大臣和地图印信,并且传书州郡:不要抵抗,我自己都往汉中方向去投降了!

    堪堪走到葭萌关,正遇上张辽的大军。

    张辽早得了刘辩传信,不要难为刘璋,所以对他礼遇非常。

    毕竟人家还是汉室宗亲嘛!

    朝廷那边也派出官吏团队,去接收益州。

    领衔的是钟繇,是“破晓”组织根据命令,找到的人才。

    而益州还没有正式接手,贾诩那边又开始谋划别处,这次的目标是荆州。

    “破晓”一直和刘表有接触,等于是刘表没事就跟天子沟通。

    都是自家亲戚,刘表没太重的私心。

    经过最初的奋斗,他已经知道自己的极限在哪,没有过分的野望了。

    打仗好像不是自己的长处,底下有能人也不知道。

    黄忠、文聘、甘宁、伊籍、王璨等人,都是朝廷暗中告知,才被他发现。

    经过长期的渗透,朝廷要对荆州那些不听话的世家下手了。

    鉴于蔡氏是刘表的妻族,天子决定给他们个机会。

    近日,刘表进行了人事调动,贴近司隶地区的守将,换成了大将黄忠。

    经过多次比试,这位已经过了巅峰年纪的将军,被称为“勇冠江左”,无人能敌。

    大家都已经是为了防备越发势大的朝廷突袭,却不想人家是去迎接真正的领导。

    黄忠这样的大将,本身又是滞留人员,萧兵忆怎么会忘记?

    早就和他接触上了,还给刘表传信,令其提拔黄忠。

    当一万天子近卫出现在黄忠驻地后,他惊喜异常——居然是皇帝亲至!

    刘辩亲切地接见了黄忠,赞扬了他的将略、武艺,并予以封赏。

    随后,大军层层推进,每到一处,基本都是开城迎接。

    这些年早都渗透好了。

    接着,趁着其他地区还没得到消息,天子亲领三千虎豹骑,昼夜疾驰,直插襄阳。

    接着一拐弯,到荆州治所,与刘表汇合。

    同时,刘表与皇帝呼应,将一些有异心的世家,纷纷控制。

    情报那是相当准确,尤其注重带兵的武将,只要是这拨人的助力,都在“破晓”的监视之下。

    多方联动之下,几个世家都没反应过来,就被控制住了。

    但并没有被屠戮,只是软禁起来。

    之后皇帝直接露面,来了一次座谈会。

    公开表明态度:家里有想做官的,去官学参加考试;

    想经商的,我给你们一条发财门路。

    但就是有一样:别碰兵权!

    荆州以后只能有一个声音,那就是天子的旨意!

    各个世家或迫于压力,或鉴于形势,都纷纷低头,承认了刘辩的正统地位。

    不到一个月,益州和荆州同时被朝廷收复。

    消息传开,天下震惊。

    袁绍、曹操、袁术、孙坚四人,立即停止了一切征伐,找了个都放心的地方碰头,商量怎么办。

    实在是怕了啊!

    天子刘辩,雄才大略,不声不响,已经坐拥四个半州。

    而且其中两个是天下最大、最富庶的州。

    新得户口两百万,坐拥兵甲三十万,势不可挡!

    虽然还未完成整军,可人家原先的军队,就够能打的了!

    得到消息的刘备,高兴之余有点小失落:大侄子太优秀了……

    孔融则松了口气:差点就要跪!

    这几年北海郡有钱,但也受到周围虎狼的觊觎。

    海盐遍销天下,袁绍眼红不是一两天了。

    幸亏有刘备帮衬,陛下又暗中传讯,让自己在北海治下找一名人才。

    他叫太史慈。

    谁能想到,当初送信的那个年轻小将,居然有这等才略!

    ……

    太极图里的形势大好,阳间关于萧兵忆的事情,却还在争论。

    这次是对萧兵忆的遭遇进行辩论,主题是《以后还有人敢见义勇为吗?》。

    争论基于两方面,第一点是:

    普通人遇到类似的事,应该怎么办?

    视频中的萧兵忆和徐指导,很明显都是有功夫的人,可以轻松应对那个团伙。

    但如果是普通人遇到这种事,到底如何管?

    报警是必要的,但出警毕竟需要时间,这中间难道就任由他们施暴?

    还有就是,普通人没有能力阻止,贸然上去,搞不好自己还要受伤,甚至威胁到生命。

    而第二点争论就是:就算有勇气和能力,又如何保证见义勇为者不被追责!

    连萧兵忆那样的好功夫,也难免失手,打伤了一个,换做一般人,那肯定更没轻重。

    在这个过程中,往往要看施暴者正在进行哪种侵害。

    如果是五类重罪,那阻止的人可以拥有无限防卫权。

    但真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很难界定当时的侵害程度。

    比如这伙人的行为,萧兵忆就不具备无限防卫权,所以他还被关了几天。

    而有些侵害行为,在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同样不具备无限防卫权。

    比如前几年,就有这样一个例子。

    某地的站前快餐店,发生过这样一起恶性案件:

    几个社会闲散人员,因为搭讪未果,把人家按住就打,还恐吓周围的人不要多管闲事。

    为首的施暴者,用雨伞击打受害者头部,最后致其死亡。

    后来他们虽然被抓获,并被法律严惩,但却引发出一个问题。

    网上热烈讨论的是:周围的人为何如此冷漠?

    有一些观点很引人深思,比如:如果我当时在场,我会上去阻止,但事后我会不会被追责?

    当时那几个人的情况,属于已经红了眼,我无法从他们手中救走那女人,只能跟他们对抗。

    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我会不会被追责?

    有懂法的指出:如果平安将女子救出,你还真没有那个权限!

    因为女子如果受伤不重,很可能他们会被定义成寻衅滋事。

    如果见义勇为者,将他们中的某人造成重伤,同样会被追责。

    只不过因为当时的特殊环境,见义勇为者是出于阻止犯罪,可能会被减轻责任,或者免于追责。

    注意,是可能!而不是确定!

    就是这第二条争论,在网上引发了激烈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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