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贝恩家灭門案6
大卫·贝恩对父亲罗宾·贝恩的每日作息时间都了如指掌,因为他的父亲罗宾·贝恩每天都会在二楼起居室做例行早晨祈祷。
因此他看时间差不多了,就拿着步枪躲在了起居室的窗帘后,过了一会儿父亲罗宾·贝恩果然进来了。
当父亲在咖啡桌边跪下进行祈祷时,大卫迅速从窗帘后出来、对着父亲脑袋便开了一枪,结束了这一切。
随后他把枪放在了地上,并且枪口对着父亲、伪造成父亲自殺的景象,然后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内。
之后在07:09分的时候、拨打了111报警。
而对于检方的指控,大卫·贝恩拒不认罪、他认为自己是无辜的。
随后辩方律师称(“大卫·贝恩没有任何精神病史、以及暴力史”)。
另外,最重要的殺人动机检方并没有提供。 那就是(“是什么样的深仇大恨会让 大卫·贝恩对家人痛下如此殺手”)?
对此检方表示(“犯罪动机不是一个需要检方在诉讼过程中必须证明的,而检方的责任只需要证明被告达到了犯罪的目的”)
1995年5月29日,达尼丁市高級人民法院在经过三周的审理后、陪审团一致认为证据确凿、意见达成了一致。
大卫·贝恩被指控的“五项谋殺罪名、全部成立”。
(“法庭宣判处以 大卫·贝恩终身监禁,16年不得假释。 并且最低保释期不包括过去已经在监狱中度过了的1年”)。
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大卫·贝恩自然是不服的,因此在宣判后、大卫·贝恩便立刻准备上诉。
(“他之所以那么自信,是因为有一条关键性的证据没有被法庭采纳”)。
那就是他的案件在审理期间,曾经出现过一个对大卫非常有利的关键性证人,而这个人的名字叫做“考特”。
考特的是老三 莱尼·贝恩的一个朋友,他提供了一个消息。
他说 (“莱尼·贝恩曾经告诉他,他的父亲罗宾·贝恩一直在对她实施杏虐待,并且强迫与之发生关系”)。
(“而就在谋殺案发生前 没多久,莱尼·贝恩便准备揭发父亲的丑行”)。
这样的证词简直太过爆炸性了。
因为 罗宾·贝恩一向是以一个慈眉善目的传教士、和好校长的形象示人,但让人没想到的是、他竟然长期对自己的亲生女儿实施杏侵。
如果这个丑闻公之于众的话、罗宾·贝恩必将身败名裂,所以他绝不能让这个消息穿出去。
(“因此这可能就是 罗宾·贝恩谋殺全家的动机”)。
然而当时法院得知这个消息后、要求“考特”出庭时,却在这最关键的时刻、“考特”突然消失了,因此该证据并没有被法庭采纳。
而陪审团根本不知道这个故事,如果这个证据被采纳,也许审判的结果就会有所不同。
这可能也是为什么辩方不服判决,要求上诉的最大原因。
过了没多久,罗宾·贝恩强迫亲生女儿与之亂伦、并害怕被揭发而殺害全家后、自殺的消息传播了开来。
而这也引起了民众不小的轰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