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青藤往事6
高承勇在入室行窃时,被客房内的“朱某某”发现。
所以便持釖威胁,并将朱某某捆绑好后,对其实施姧殺。
现场勘察信息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衣被推至雙乳之上、下身赤裸。
这是高承勇犯下的第十一起案件,也是最后一起案件。
据警厅特邀刑侦专家说:“第二次接触的时候,就是朱某的这个案件”。
而朱某这个案件是在冬天,屍体在房间里过了十天时间才被发现其死去。
由于屍体的腐败,所以房间里充满了那种恶臭。 警员们顶着这种恶臭,对现场进行了勘察。
“勘察完现场也提取到了相关的证据,这时候把它们串联起来,通过dna手段发现了这些都是属于同一个人的”。
这些案件与常见的强姧殺人案有所不同,(“一般的强姧殺人案都是选择在夜间,或者隐蔽处”)。
(“但为什么本案的訩手却要把作案的时间都选在工作日的白天,把作案的地点都选择在受害人的家里、或固定住所呢”)?
因此我们推断出訩手具有如下几种特点;
第一:“为什么訩手都在白天作案”?
“这说明訩手白天有大量的时间进行跟踪、观察、作案等等”……
“因此可以推断出,訩手要么是没有正式工作、要么就是工作非常灵活的人,能自由支配的时间非常多”。
第二:“为什么訩手不在晚上作案”?
“因为訩手可能有一个相对健全的家庭,他晚上需要回家陪老婆孩子、或者是父母。 也是为了避免被发现其行为异常”。
第三:“訩手为什么始终敢于在闹市区、以及被害人家中作案呢? 而不是选择在不容易暴露的农村、或者是郊区等地方呢”?
“这也更能说明訩手对青藤是很了解的,至少也是长期在青藤居住、或逗留过的人”。
訩手做了这么多的杀人案、且无一失手,甚至连目击者都很少。 这也恰恰说明,他对被害目标暗中进行过反复的跟踪、观察以及踩点。
因此对受害人的活动规律、和家中情况非常了解,一但时机成熟就下手作案。
他知道这些人大多都是独居,白天也不会有任何访客。 而周围邻居此时基本也在上班,所以敢于白天入室作案。
通常蹲点需要极大的耐力和沉着冷静的思绪。 特别是冬天。
(“但这一些高承勇都做到了”)。
高承勇作案这些年,每次他都携带尖釖、绳索。 从家中清城镇、赶到青藤市区,做完以后再返回家中继续生活。
高承勇的可怕之处就在于,他对殺人目标的随意性,和作案手段的残酷性、以及作案的连续性。
(“这也就使得难以琢磨到他作案的规律”)。
青藤十起案件的案发时间,都是在白天。案发地点也都是在白银市区。
其中第一起案件的案发地点,更是在死者亲属住所的旁边,距离很近。
而第八起案件死者罗某的住处更甚,就在厂保卫科的正后方。
更甚至第十一起案件的发生地陶乐春宾馆,在宾馆过马路的斜对面就是派出所,直线距离不超过五十米。 而且在其东北方向的中心就坐落着青藤市 功安局、青藤分局。
种种行为都彰显出“高承勇有着非同寻常的心里承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