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借刀杀人
黑衣蒙面人听到薛怀义的夸奖,急忙后退一步,向薛怀义躬身施了一礼。
宋之问朝那位忍者摆摆手道:“现在,他伪装成咱们军营中的一名普通士兵,试问,又有谁会知道他的真正身份呢?今晚,末将就派他去刺杀高风那小子。明天早上,大总管见到的,只会是他冰冷的尸体,末将保证让他再也看不到明天的太阳,这一招就叫借刀杀人!”
薛怀义满腹狐疑,依旧有些不信:“此人果真有这么大的本事?”
“他不但有一身大本事,而且还是最称职的死士,在执行任务期间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就是死也绝不会透露雇主的任何消息。隋末唐初的时候,扶桑武士用自身的耐力揉和中土的兵法和道家的五行遁术,创造出了忍术。这些练习忍术的人被称为忍者,他们在刺杀任务中有自己的原则和操守。一是围绕目标,死磕到底,不死不休;二是忘记自我,舍弃自尊,善于伪装;三是不择手段,时攻时守,机动灵活;四是事情败露,切腹自杀,不留后患。”
宋之问微笑着摆摆手,那位忍者会意,再次躬身施礼,转身退去。
“宋将军,请这位忍者出山,你花费了多少银子?”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末将花了五十两黄金!”
“哈哈哈!真够下本的,看样子你比我还要恨那家伙。”
“高风不除,末将死不瞑目,我要反击,要雪耻!绝对不会唾面自干,甘受其辱!”
“哈哈哈!你和高风同为芙蓉才子,你们间的争执应该是堂堂的文化之争,聘请忍者杀人,采用如此下作的手段,实非士之所为!”
“文化之争?高风是文化人吗?他枉有芙蓉才子之头衔,干得都是数典忘祖,坑蒙拐骗,乱国坏俗之事,其心可诛!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还真是,他确实是一个斯文扫地,丧心病狂的家伙。”
“义不掌财,慈不掌兵!对于他我们绝对不能手软!”
“宋将军所言极是。”
“只要碧霞元君不保他,他必死无疑!大总管应该知道,末将是一位言必信、行必果之人。”
山本一雄深吸一口气,施展轻功悄悄爬上碧霞元君祠的一间西屋瓦房。
自来到中原以后,他生活得很安逸,变得懒散了许多,已经很久没有杀人了,感觉自己的身体状态已经大不如以前了,手脚也不是那么灵便了,但是他很自信,杀掉一个熟睡中的人,对他来说那是易如反掌。
作为一名忍者的后代,他一出生就注定了必须接受残酷的命运安排,自幼便开始练习各种搏杀技巧,擅长刀剑、弓弩以及飞镖、毒针。他身轻如燕,飞檐走壁,水中闭气,草中遁地,无所不能。
山本一雄很聪明,是个颇有主意的人。扶桑忍者很多,挣钱却很少,而中原却没有忍者,中原人士腰缠万贯,大腹便便,舍得出钱雇人,还从不讲价。于是通过一段时间的精心准备,在一次执行刺杀任务时,他诈死脱身,乔装打扮,远渡重洋来到了中原。
今日重操旧业,他竟然有些兴奋不已。他悄无声息地攀到高风的房顶,趴在那儿悄悄揭开一块房瓦。此刻,他怀中揣了一瓶鹤顶红,只要让在他睡觉的正上方,用一根细线将鹤顶红滴到他的口鼻中,就能让他在睡梦之中无声无息地死去。山本一雄从腰间取出一根细线,将细线顺着小洞慢慢往下放去,正准备在细线上滴毒药时,忽然,“嗖”的一声,一只飞镖射中了他的右手,瓶子从小洞口掉落,砸在了高风的额头上。
“谁?”高风大喝一声,猛地坐了起来。
山本一雄惊得直冒冷汗,一下子跌落地下,随即翻墙出院,来到东面的一处平地,腾空一个飞脚向前来追赶的小胖子踢去。他的脚尖藏了一柄锋利的尖刀,刀尖上也淬了见血封喉的毒药,只要划破一点肌肤,便会当场毙命,可是腿还没有伸直踢开,他的膝盖却被一只胖乎乎的有力大手猛地抓了一把,“咔嚓”一下便传来了骨头碎裂的声音,山本一雄只觉膝盖处一阵酸麻,整条腿便失去了知觉。
小胖子用的是大力金刚抓。此乃少林寺藏经阁里的拳种之一,吐蕃的摔跤手源于此,扶桑的空手道也源于此,这套武功以击打抓拿为主,虎虎生风,犀利有力,抓石石碎,抓骨骨裂,威力之大崩山裂石。
山本一雄一条腿被打残,半拉身子酸软无力,可他另一条腿仍能做出反应,随即来了一个金鸡独立,身子微微向前一倾,一只毒镖狠狠地朝远处的高风甩去,高风已有防备,一个懒驴打滚巧妙地躲开了。山本一雄又扔了一颗狼粪烟雾弹,“腾”的一下便没了踪影。小胖子见状,迅捷无比地抄起凤翅镏金镗,朝一块草地上猛地一插,把他从洞穴里挑了出来。忍者的身体都很轻,一般不会超过一百斤,山本一雄百来斤的身子在小胖子手上轻若无物。
“小度,你怎么知道刺客就藏在那块草皮下面?”
“我早都盯住这家伙了,傍晚时分,见他在碧霞元君祠外的这块草地上挖土打洞,就知道他要对师父不利。”
“你小子看起来傻乎乎的,没想到挺机灵的。”
“嘿嘿,公主也这样夸俺!”
“你怎么混进了军营?”
“俺会点功夫,想在军中谋个前程,七年前本想认你做师傅,跟你学点诗词文化,可是,俺整整找了你七年也没有找到,这次倒巧,不去找你,反倒在军营里偶遇。”
“咱们并无师徒缘分,我也没有本事能教你什么,只是此次抗倭怕是凶多吉少,能不能平安回家还是一个未知!”
“子曰:不学诗,无以言!师父乃当世芙蓉才子,教俺绰绰有余。”
从洛阳出发,一路向东。他们途经郑州、汴京、宋州一直都平平安安的,没想到在永城县保安镇却遇到了刺客,以后的行军途中,高风变得更加谨慎了,从不吃薛怀义给他安排的小灶,他怕薛怀义给他下毒,他坚持吃大锅饭,和将士们吃住在一起。宇文度则像个跟屁虫一样,高风到哪里,他就到哪里,关键是这小子一身功夫高深莫测,也不是个善茬。
此刻,薛怀义真是狗咬刺猬无处下口。又是三天过去了,竟然没有没逮住一个暗杀高风的机会,他都快急疯了。梦里,他已经杀高风三次了,可是,每次醒来,那家伙都好好的,活蹦乱跳的。薛怀义心里急啊,一计不成又生一计,赶忙命人将宋之问再次喊了过来,商讨计策。
这天中午,大军来到了花果山附近的一处寺庙——东山寺,方丈见将士们赶路辛苦,便带领僧众送来了十坛美酒,两车水果,请大家品尝。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八公山上草木皆兵。幸亏高风警惕,命人先试了试坛中之酒,一根银针探进去,马上就变成了黑色,惊得众人唏嘘不已。哪知酒坛子里面突然飞出一条永州异蛇,从高风耳边擦肩而过。这一来,那可是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了。一路行去,高风犹如惊弓之鸟,吃的喝的用的必须用银针检查,睡觉也是和宇文度轮流休息,因为,永州之野产异蛇,黑质而白章;触草木,尽死;以啮人,无御之者。
宇文度不晓得高风在哪儿得罪了那么多人,这一路下去,也怪不得他处处小心,杀手假扮成老人、孩子、乞丐,令人防不胜防。投毒、飞刀、箭射、斧砍,行刺花样层出不穷,高风谨小慎微并没有受伤,宇文度反倒吓了个半死。
七日后的一个傍晚,薛怀义和宋之问坐在屋里,忧心忡忡,相向而坐,久久无言,欲哭无泪。
“再也不能拖下去了!”薛怀义痛心疾首地道。
宋之问跟着点点头,随即愁眉不展地道:“可是他现在如此警觉,咱们如何下手?”
薛怀义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怒道:“你不是说你请的忍者是天底下最出色、最厉害的刺客吗?为什么他现在还活得好好的?”
“大总管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呐,那家伙不但命大,而且还有碧霞元君保佑,您的毒酒不也是没有毒死他吗?”
“你怎么知道碧霞元君会保佑他?”
“听说他老家就是保安山附近的,还经常给碧霞元君上香,泰山娘娘不保佑他保佑谁?”
“好啦,好啦!别相互抱怨,推诿扯皮了,再想想别的办法吧!”
宋之问咬牙切齿地道:“如今,这家伙已是惊弓之鸟,十分警觉!一般的杀手根本无法近身。舍不了孩子套不住狼,我豁出去了,只有这一个办法了。”
薛怀义俯身向前,着急地问道:“什么办法?”
宋之问眉头一皱计上心来,一字一顿地道:“美、人、计!”
“哈哈哈!”
薛怀义一阵大笑,异常好奇地问道:“呀呀的个呸!美人计?大帐之中都是带鸟的,哪弄美人去?以狸致鼠,以冰致绳,虽工不能!”
宋之问阴鸷地一笑:“未必!未必!将欲取之,必先与之!香饵之下,必有死鱼!行军前,末将安排了一位小妾,让她女扮男装混进了军营,所谓蝮蛇螫手,壮士解腕,不然,哪有美人送给他去?”
战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大漠穷秋塞草肥,孤城落日斗兵稀。薛怀义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失声笑道:“哈哈哈!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本总管怎么没有想到这些?怪不得三更半夜的,你小子总是往外面跑,原来如此!不过,你的那位小妾会功夫吗?高风可是有两下子,也不容易对付。”
“末将给她赎身之前,她是一位戏子,会点三脚猫的功夫,不过,她没有杀过人。”
“一着不慎,满盘皆输!没杀过人?不成,不成!职业杀手都干不死他,何况她还是一位没有杀过人的女子?再者说,以前,高风身边的那些女人,个个都是姿色不俗的主儿,若要打动他,你的这个小妾得要倾城倾国才成。”
宋之问道:“此一时彼一时也,现在还是以前吗?他高风也是离家很久了,正所谓,离家三年,母猪赛貂蝉!”
“宋将军一身英气,你们俩肯定是郎才女貌,举案齐眉吧?只不过,如何让你的小妾接近他,确实是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宋之问双眉一拧,杀气腾腾地道:“举案齐眉又如何?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实在不行的话,就在大锅里下毒,把他那个营的将士一块毒死,只是这样一来,所有知情人,也都得用药鸩杀光了,坚决不能留下一个活口。”
薛怀义摇头道:“不成,不成!牵连那么多无辜,万一皇上要是知道了,你我二人可要遭殃了。”
“我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您怕什么?这也不成,那也不成,到底要怎样才成?”
“眼看就到鹰游山了,老子能不急吗?我想了几天几夜终于想出了一条弄死高风的毒计,不过,还需要你的全力配合才行。”
“只要能杀了高风,末将肝脑涂地,在所不辞!”
“你要趁高风和宇文度他俩出海侦查之际,先把高风的信鸽给毒死,或者炖肉吃了,让他报不了信,然后在他俩的船底和船帮上凿几个小洞,再用木棍塞住,打磨抛光伪装好,等到了大海中央,浪涛一打小船,那木塞便会掉落,他俩自然就会葬身鱼腹。俗话说:‘瓦罐难离井口破,大将难免阵上亡。’如此之意外死亡谁还能说三道四吗?”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小小的一个洞就会要了他的命,妙计!妙计啊!古有晏婴二桃杀三士,今有大人一舟沉二佞。大总管请放心,末将一定将此事办好,让高风他俩有去无回,尸骨无存,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哈哈哈!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我得宋之问,如鱼得水也,本总管没看错你!”
“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大总管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睿智担当,定能所向披靡!末将只是干些出力的体力活而已。”
“咱这是太公钓鱼愿者上钩,哈哈哈!”
宋之问马屁拍得啪啪响,薛怀义听后不免有些得意忘形,突然仰天大笑起来。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末将一定会抓住这个绝佳机会给他致命一击。”
“虎鹿不同行,蛇蛙不同窝。如今撞面了,他还有好下场吗?”
宋之问背负双手,腰杆儿挺得笔直,好像一柄解去了枪套的银枪,站在那儿一动不动,任凭海风吹拂着他的美髯,阴鸷的双目中缓缓泛起一阵杀气。高风和宇文度在他的目送下,登上了薛怀义给他俩早已准备好的那叶小舟,驶向了大海深处。
风萧萧兮,海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