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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风云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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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露大殿。

    “召集众卿,即刻上朝!”

    “咚咚咚……”鼓声响起,惊动了长安城所有权贵。

    “边疆战事出现了变故!”武则天一句话,便点出了紧急召集朝会的缘故。

    “够了!都给哀家闭嘴!这一次哀家打算带着将士们齐唱《精忠报国》,来个御驾亲征!哀家倒要看看这突厥獠贼是怎样踏平我大唐,活捉武媚娘的!”此句话一出口,大殿瞬间陷入极其诡异的安静之中。

    “太后!此言不妥!”

    “太后乃是万乘之君,干系天下众生,岂可随意踏入险地!”

    “老臣请太后收回成命!”

    “臣附议!”

    “臣附议!”

    几个瞬间之后,劝谏之声齐齐响起。不管是真心也好,假意也罢,劝谏的臣子们纷纷跪下。

    “小小突厥,素以天朝藩属自居,事我以忠,待我以诚。我大唐乃万邦之上国,交往诸国,取以睦邻友好、相互尊重为基本国策,然突厥宵小突行不臣之举,忤逆天威,犯我边关,我若倒退一尺,彼更得前进一丈。众爱卿不必多言,传旨!令武承嗣为辅政大臣,辅佐李旦处理朝政……”

    “劳烦皇太后亲征,我等真是卑下无能啊!” 狄仁杰满是羞愧。

    “臣愿请出玉葫芦主人代替太后出马,不知太后意下如何?”

    武则天听后这才满意地点点头,她知道玉葫芦乃上天至宝,有玉葫芦主人代替她出马,她很放心。

    高风赶到蝴蝶谷的时候,见谷口两旁站满了朝廷的千牛卫,他吓得不轻,以为出了大事。听带队的李远芳说,狄大人正在谷内和王路等人商量国家大事。突厥可汗阿史那骨咄禄率领三十八万大军,举全国之力,再次兵犯大唐,扬言要“铁骑踏大唐,活捉武媚娘!”以报上次的血海深仇,此事之严重,自然不是儿戏。

    “烦劳狄大人亲自来到蝴蝶谷,我等自是全力以赴,为国效力,赶走骨咄禄!”听到王路一番忧国忧民的话语,狄仁杰这才放心的赶往北疆边塞。

    王路惆怅地望着灰蒙蒙的天空,忽然狠狠地一拍大腿:“这些该死的蛮夷,从古至今,不开民智,不学无术,只会做些强盗营生,专门烧杀抢掠,真是可恶至极!”

    她并没有告知狄仁杰玉葫芦出了问题,让毒宗偷走的事情,怕的是武则天又要亲征,显得央央大唐再无能人可用,让突厥蛮子嘲笑。

    “不知翡翠牛的威力如何?有没有玉葫芦厉害?”王路心中有着一丝担忧。

    大唐北境边陲——冀州城外。

    草民一怒,血溅五步;天子一怒,血流漂杵。突厥可汗骨咄禄身披狼皮大氅,正排兵布阵,调动千军万马。看到大唐密不透风的北境防御线后,他满是担忧,因为突厥军队没有军饷和后勤保障,打仗的时候最多就带三天的干粮,他们出则为军,入则为民,全靠掠夺粮草来激发士气、犒赏三军,所以,一旦战争开打,他们拖不起,必须速战速决才行。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此次统兵作战的狄仁杰虽然还未当上宰相,但他的相才已露,比以前有了长足的进步。防御工事被他修得固若金汤,天衣无缝。他的存在,对于大唐而言,如同铜墙铁壁的靠山一般;对突厥而言,则如同恶鬼缠身的梦魇一样。

    “狼烟起,江山北望。龙旗卷、马长嘶、剑气如霜。心似黄河水茫茫,二十年,纵横间,谁能相抗?恨欲狂长刀所向,多少手足忠魂埋骨它乡……”

    马蹄哒哒不停,号角声声催命。突然,无数支利箭腾空而起,与突厥铁骑射来的狼牙箭犬牙交错穿梭于长空之上,两队人马像潮水一般迎面杀来。远处冲来的是一群草原饿狼,他们手拿弯刀,身负狼毒箭,张开大嘴,发出嗷嗷的咆哮。三角形的冲锋队就像一把锋利的尖刀,摧枯拉朽地刺来,这是突厥最精锐的部队,更是骨咄禄可汗的嫡系部队。

    成千上万匹战马凶猛地杀来,使得整个大地都开始颤抖起来。李多祚高举着唐刀带着唐军骑兵,大喝一声,双腿一夹战马,率先迎了上去。

    “杀!”

    李多祚手中的唐刀左劈右砍,一往无前,所向披靡。两军相逢勇者胜,这一仗必须稳扎稳打,拼死挡住骨咄禄前进的铁蹄,唯有如此,才能为狄仁杰的大部队争取时间。

    人如虎、马如龙,滚滚铁蹄交错而过,漫天飞舞的箭矢像马蜂一样嗡嗡地飞来飞去,叮咬着前面的骑兵。兵刃磕砰声、砍杀声、撞击声、战马的厮鸣声交错在一起,声震天地,崩山裂石。一时间,血肉横飞,血流成河,无数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这一刻。

    李多祚的骑兵在一阵杀伐之后,面对后续源源不断的突厥铁骑,开始主动向两侧闪避,阿史那默啜的黄铜狼牙棒趁机朝他头上猛地劈下,他急忙用刀一挡。狼牙棒是重兵器,他这一击震得李多祚宝刀落地,胸口一阵难受,李多祚情急之下一提战马,胯下战马“希津津”一声长嘶,两只凌空的前蹄踢飞了前面的一个突厥战士。

    阿史那默啜肩上扛着那把两米长的黄铜狼牙棒,冲到冀州城下,骨咄禄可汗拎着镔铁大枪阵前亲自督战,各部将帅见了这般阵仗,哪还有不誓死效力的,城下立即掀起一阵攻城高潮,箭矢、飞石暴雨般倾泻出去,搭在城墙上的云梯被大唐士兵们齐心协力地推向城下,云梯上的突厥士兵跌落下去,摔成了肉泥,哪知又有云梯搭在了城头,一桶桶火油泼下,云梯中间着火,“咔嚓”一声从中间断开,云梯上掉落的突厥士兵烧得面目全非,可是作战双方都杀红了眼,完全不计伤亡,有人死掉,立刻就有人补充上去,本已汹涌的巨浪更加澎湃,咆哮着一遍又一遍地冲击着冀州城。

    “杀!”

    城上的大唐守军,不断地向城下射箭,用长枪刺挑登上城头的敌军,抱起巨石狠狠砸下城去。混战中,骨咄禄被一支流矢射中了左臂,他大吼一声,猛地一拔,那羽箭连带着一块血糊糊的肌肉被拽了出来,鲜血溅了一脸,骨咄禄张牙舞爪的样子如同鬼怪一般吓人,突然,他仰天一声大喝:“退兵!”

    “鸣金收兵!”

    “后退十箭的距离!”

    城头上,无数突厥人的尸体被扔下,不管是死透的还是未死透的,都像一只只死猪一样被扔进了护城河里。护城河里漂着一层火油,一个火把投下,大火熊熊燃起,烧的肉体发出滋啦滋啦的声音,有几个人只是受了重伤还没有死透,手舞足蹈地惨叫着在火海里游来游去,一声声撕心裂肺的哀嚎直冲云霄,让人不寒而栗。

    这时,狄仁杰的人马刚到北疆边塞,王路、赵丽、王嫣然、肖霞、小仙女等一干女将在高风的带领下,也来到了冀州城北面的主战场。

    “我看你们是公鸡不司晨,牝鸡强上阵!李多祚那家伙呢?上次,老子没锤死他,这回不敢来了吧?难道大唐带鸟的都死完了吗?哈哈哈!就凭你们几个骚娘皮带领的一些虾兵蟹将,也配和我草原之狼作战,我呸!”

    一头麻花小辫的阿史那默啜肩上扛着一把两米长的黄铜狼牙棒,一边辱骂几位女将,一边往下不停的挠着裤裆,估计是长期不洗澡,让虱子咬得下阴瘙痒。

    王路歪头躲过了他那口恶痰,不屑地说道:“像你这样的垃圾渣男,根本就配不上草原之狼这个称号,你就是草原上的一坨狼屎!”

    王路的恶言相向,并没有影响到阿史那默啜的好心情:“老子这就一棒子砸晕你,然后,把你这个大美妞背回大草原做我的小老婆。”

    “还有,你们几个臭娘们也都得做我的小妾!”他的右手食指一一点过王嫣然、赵丽、小仙女、马小雅她们几位女孩,神情很是得意,仿佛她们几个已是他的囊中物、口中菜。

    王路让她气得牙痒痒,她们几位女将也纷纷举起了武器,要活剐了这个该死的家伙,哪知就在此时,高风却被一只冷箭射中肩部,疼得他痛彻心扉,一声低吼跌落马下。原来,阿史那默啜的哥哥骨咄禄可汗见唐军将领中就高风一个男人,误以为他就是军中的首脑人物,所以,背地里使了个阴招,来个斩首行动,准备让他们失去指挥,大乱阵脚。

    “是不是毒箭?”王路满眼泪水,却没有慌乱。

    肖霞急忙点头:“是!这是他们的狼毒箭,毒性一时难解,最要命的是箭头和箭身上还有砒霜和污秽之物。”

    “污秽之物?究竟是些什么脏东西?”高风担心地问道。

    “突厥人打仗前,会把箭矢放进粪坑里浸泡一天,以增强弓箭的杀伤力,这样的箭会使敌人伤口感染,高烧不退。”

    “放进粪坑里浸泡?卑鄙、无耻!他们简直太不要脸了!”高风气得咬牙切齿,攥紧了拳头。

    “能拔除吗?”马小雅关切地问道。

    “近箭疾射,箭头已经穿透铠甲,深入两寸有余,还有倒刺,万万不可拔除,恐怕得把这块肉剜掉。”

    “还有倒刺?得剜肉!”高风听后气得浑身发颤,这突厥人实在是太歹毒了,能使上的阴招、毒招全都用上了。

    肖霞说这话的时候,她们几位女将已将高风团团围住,防止再冷不丁的飞来一支毒箭。

    要知道,突厥人打造的兵器,做工极为精细,箭身全都是用上好的硬木制作,又反复打磨,刷了三层桐油大漆,箭头铁中加碳,来回锤炼,锃亮尖锐,就连高风身上穿的上好盔甲都被一箭射穿。

    此刻,王路再也无法隐忍,连忙念动口诀。

    “哞!”

    一声巨大的牛叫声传来。

    翡翠牛前面的三十多万突厥铁骑,靠近前方的大部分骑兵都被震得掉下马来,双手抱头,七窍流血,倒在地上嗷嗷乱叫,打滚叫娘。战马吓得四处逃散,撞倒、践踏、踩死士兵无数,敌方正面战场一片混乱。这时,黑压压的大唐骑兵迅速从两侧迂回包抄过来,隆隆的马蹄声和哞哞的牛叫声令骨咄禄不寒而栗。虽然他从小就在马背上长大,可这震耳欲聋的牛叫声以及唐军整齐的马蹄声,让他意识到,这次举全国之力兵犯大唐肯定讨不到好处,不仅报不了仇还有可能把性命搭上。

    就在他刚想下令撤军之际,忽然听到一个雷鸣般的声音:“大汉征东将军赵子龙在此!尔等蛮夷竟敢兵犯大唐,罪不可赦,本将军要杀光你们!”

    “什么?大汉赵子龙!他怎么还活着?”

    骨咄禄一下子彻底懵了:“这,这都什么朝代了!怎么还有一位汉朝的大将?他还没死吗?他可是战神一样的存在!这赵子龙肯定是服用了长生不老丹。”

    这时,就见赵子龙手握银枪,见人就刺,枪枪见血,专刺喉咙和心脏,瞬间撂倒一大片,骨咄禄见状哪敢再战,急忙鸣金收兵。

    “杀!”

    王路、马小雅纷纷拉弓射箭,“嗖!嗖!嗖!”一阵乱射,十几人倒在血泊中;玉儿手提宝剑捏着剑诀,耍起了玉女剑法,一剑刺穿二人;高风忍着剧痛,一手捂着伤口,一手拿着电警棍按得“滋、滋、滋……”直冒火花,电倒一片;赵丽、王嫣然、小仙女尤贺贺带领着大唐士兵,勇敢的冲向前方,像杀鸡屠狗般收割着突厥蛮子的生命。

    默啜策马狂奔,夜色昏沉,雾气蒙蒙,也不知有多少兵马跟着他逃了出来,仓惶回顾,只能看到远方由一道道火把组成的洪流铁骑滚滚而来,紧紧咬住他不放。

    此时,大军一片混乱,帅找不到将,将找不到兵,兵找不到马,处处都是火把,呐喊声、冲锋声不绝于耳。

    默啜扯起大旗,一边往快速逃跑,一边呐喊聚兵,不少散兵游勇见了默啜的大旗纷纷聚拢过来,追随着他向北逃去,半路上遇到了领兵前来寻他的哥哥骨咄禄,当下,两队人马里合兵一处,这时,不知从哪里又杀出一队大唐轻骑,黑压压的,也看不清人数,杀气冲天,气势如虹,直向骨咄禄可汗的大军扑来,骨咄禄拎起镔铁大枪,亲自迎敌。

    哗啦啦似大厦要倾,灰蒙蒙像枯灯将灭。骨咄禄后悔万分,痛恨自己轻信了默啜之言,贸然举兵犯唐。

    “啊!”

    前方一名士兵惨叫一声连人带马扑倒在地,骨咄禄大惊,难道前方有埋伏?这时,冲在前面的骑兵接二连三地连人带马摔倒在地,骨咄禄方才恍然大悟,大声叫道:“前方有埋伏,改变方向,快往东逃!”

    “杀、杀、杀!”响应声此起彼伏,骨咄禄听在耳中,心中大感宽慰,随他逃出来的士兵至少在二十六万,以后,这些人马如果再重整起来,或可一战。

    乌云遮月,尘土四起。原准备要进行十几天的战争,一天一夜就结束了,突厥蛮子的鲜血再度染红了整个边塞大草原。自此一战,骨咄禄可汗的突厥士兵已经吓到心里,内心无比恐惧,再也不敢轻易冒犯大唐,大唐换来了百十年的和平,为“开元盛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突厥蛮夷畏惧大唐,有两次事例为证:

    事例一:公元689年9月,骨咄禄自黑沙城(内蒙古呼和浩特西北)率领东突厥骑兵犯边。武后命薛怀义为清平道大总管,率军抵抗,却未见东突厥军队出现,薛怀义高兴的在“单于台”刻石记功而返,武则天加封他为辅国大将军,接着又改封鄂国公。

    事例二:公元691年骨咄禄卒,弟弟阿史那默啜篡位,掌权东突厥,于公元693年率兵三十万再次犯边,皇上武则天又命薛怀义为伐逆道行军大总管,率领18位将军出征。因突厥提前自行撤兵,薛怀义未去成边塞。突厥人两次都未敢轻易冒犯大唐,他们怕的不是假和尚薛怀义,而是大唐的神器——五彩玉葫芦和翡翠玉牛,这种东西好像是一个核武器,它的存在就是一个震慑。薛怀义实乃有福之人,白白捡了一堆荣誉称号,落了天大的实惠。

    通过这场战争,王路才知道,原来翡翠牛的武器不是它的牛角和四肢,而是它发出的声音。用现代的解释就是翡翠玉牛运用了声呐武器,这种武器要是发挥好了,可以堪比核武器。在消失的玛雅文化里,曾经有这种武器的记载,它通过声波的共振来达到杀人毁物的目的。

    “什么!战争还不到两天就结束了?居然杀敌十二万!婉儿,快快拟旨,哀家要亲自宴请、封赏她们。”武则天兴奋的站起了身子。

    雄鹰不会留恋它的鹰巢,因为只有翱翔于天空,它的翅膀才会拥有震撼风云的力量;狼王不会贪恋它的洞穴,因为只有奔走于四方,它的牙齿才会露出咬杀猎物的锋芒。但是,无论雄鹰飞得多高,无论狼王奔走于何方,总有一天,它还是要寻找家的方向。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王路和高风归心似箭,还要急着回家,没有去长安参加武则天的封赏宴,赵丽看淡了名利,厌倦了官场的虚伪和尔虞我诈,跟着高风、王路、肖霞、马小雅他们几个乘坐玉牛返回到了现代。

    夜幕降临,一场大唐穿越之旅转眼间已接近尾声,回到现实,昔日热闹非凡的长安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车水马龙的现代大都市——西安。

    逝去的大唐已面目全非,战马的嘶鸣和英雄的呐喊都淹没在滔滔的历史长河之中,灰飞烟灭,众多诗人的精彩咏唱和历史的滚滚车轮声,依旧在耳边回荡,无一不再向世人重现大唐的辉煌。世人喜爱大唐不仅仅是爱她的热闹繁华,更爱的是她流传至今的不朽神话。

    回到现代后,天地间的灵气稀薄,翡翠玉牛没了能量来源,恢复了原样,不再听从王路的咒语。

    “真是太遗憾了,早知道是这样,就抱着金银财宝出来了。高风看得较开,反正,人是出来了,没有憋死在里面。”

    “幸好,我的芙蓉才子印还在兜中,没有留在翡翠牛里。”高风掏出芙蓉才子印若有所思的看着它久久不肯放下。

    王路走到高风跟前,把翡翠牛挂在他的脖子上,娇羞地道:“风哥,要不,晚些时间咱们再去一趟西藏,看看能找到那位转世活佛不?最起码,得把咱们的金银财宝取出来,买套别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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