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江湖烟波
“启禀掌门,有人求见!”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弟子站在门外,毕恭毕敬的开口喊道。
“何人求见?”王嫣然终于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急切的问道。
“回掌门,门外求见的人,是丹宗常务副长老龙一长老。”那弟子再次开口。
“龙一长老?”王嫣然缓缓开口道:“快快请他进来!”
这一刻,王嫣然不禁松了口气,这个龙一长老来的真及时,真可谓是她的救命恩人,要不然,自己还不知道该怎样面对这个难缠的家伙,他脑子里总是惦记着那事,着实让人头大。
与此同时,王嫣然也有些诧异,龙一长老在丹宗,那可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地位仅次于丹宗掌门。据说,他炼丹的造诣早已出神入化,丹成之时会引来天雷,若是渡劫不成,则会被五雷轰顶,再者说,他一直都在闭关炼丹,又怎会突然间有空来到文宗?
“吱哇”一声,大门被推开,紧接着,一个身穿玄色长袍,长袍后面绣着八卦图样的男人,快步走了进来。这男人五十多岁的样子,有些驼背,头发和眉毛花白,面容清瘦,缓缓上前微微鞠躬发出了沙哑的声音:“丹宗龙一长老,见过王掌门。”
“龙一长老客气,请坐!”王嫣然微微一笑接着说道:“早就听闻龙一长老的名号,今日相见,非常荣幸!敢问龙一长老,这时找本宗主所为何事?”
龙一长老轻笑一声,说道:“王宗主,再过三日,就是您的生辰,我代表丹宗,提前给您送来一份贺礼,一枚还颜丹,还望笑纳!”话音落下,龙一长老拿出一个精致的雕刻着丹炉画样的紫檀木盒子,递了过去,只见盒子里面,赫然放置着一颗晶莹剔透的白色丹药。
“还颜丹!”王嫣然心中无比震惊,颤声说道:“如此大礼,这让我,我怎么好意思收呢?”
没错,三天之后,就是她的生辰,每年,王嫣然的生辰,都会有很多人前来贺寿,而且,每年的贺礼都是堆积如山,但是,一百个、一千个贺礼加在一起也不如这枚“还颜丹”的分量重。
“还颜丹”是一种极品灵药,据说,此丹十分稀有,得用好几十味名贵的中药材,外加“千年雪参”当引子,才能炼制出来,况且“千年雪参”只生长在天山洛子峰峰顶,还有雪豹常年守护,如果遇到了雪豹,不但采不到“千年雪参”,还有可能丢掉性命。
江湖传闻,这一枚逆天的丹药炼制成功之时,会引来天劫,倘若渡劫不成,炼丹之人就会被雷劈死!那真是可遇不可求,千金难得啊!而且,服用之后,至少年轻十岁,且青春不老,美颜永驻。
王嫣然已经三十了,不知不觉中,俊俏的脸蛋上竟然隐隐的有了几条眼角纹,这“还颜丹”对她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啊!
龙一长老哈哈一笑道:“王掌门,我们丹宗和文宗,世代交好,您的生辰,我们宗主再三叮嘱一定要送份大礼,这枚还颜丹,您速速用开水融化服下吧!这丹药是老夫刚刚炼制出来的,越早服用,效果越好。”
“好!”
王嫣然见了“还颜丹”,就像是痴情少女见到了情郎,智商立马为零,瞬间丧失了对事物的判断力。她浅浅一笑,玉手拿起丹药,轻轻放入碗里,红唇张开,转眼间,丹水已经进入她的肚里。
见她喝下丹水,忽然,那龙一长老一下子大笑起来:“哈哈!哈哈哈!王掌门,实话告诉你,这枚丹药,名字叫七毒丹,乃剧毒之物,一天之内就会死去,哈哈……哈哈哈!”
话音落下,那龙一长老大笑着,转身走出了寝宫。
“卑鄙!无耻!”
“龙一!本宗主与你无冤无仇,与你们丹宗的关系历来不错,你为何要害我性命?”王嫣然大声喊道,可是龙一长老根本听不到她的吼声,他急着要去南阳郡蒲山镇,同护法右使谢超汇合,商讨如何对付丹宗的事宜,早已快步离开了寝宫。
王嫣然急得不行,想要追出去,但是,此时的她,哪还有半点力气去追他,浑身软绵绵的,像散架了一般,抬起脚还没走两步,忽然觉得双腿一软,就要摔倒在地。高风眼疾手快,一个健步冲了过去,将她拦腰搂住,这一瞬间,高风感受到扑鼻而来的阵阵芳香,他整个人都要醉了,禁不住暗暗赞叹一声。
“唰!”
王嫣然绝美的俏脸一下子就红了,艳如朝霞,说不出的迷人。自己堂堂的文宗宗主,高贵冷艳,一向拒人千里,从没和男人这么近距离地接触过,如今却被高风这小子紧紧搂在怀中,真是太羞人了。
“高公子,你,你,快松开我,赶紧把那个该死的龙一追回来,要回解药,帮我解毒。”王嫣然焦急得不行。
“这个龙一长老确实有问题,肯定是个冒牌货,一定要把他追回来,为文宗讨个说法。”
高风急忙推开房门,追了出去。到了外面,只见那个龙一长老,已经飞离了文宗。高风撒腿跑去,动用全力去追,紧跟在他的身后,却始终追不上他。
就在高风快要放弃的时候,前方的“龙一长老”满心里想得都是去蒲山镇找谢超的事,没注意竟然被一块大石头绊倒了,等他爬起的时候,突然从腰里掉出一块玉佩。高风眼疾手快,将玉佩捡起,不再追他,反正有了这块玉佩,王掌门就可以去丹宗要人,也不用怕丹宗抵赖。此时,高风还不知道,这块玉佩差一点给他带来杀身之祸,这当然是后话。
蒲山镇是一个人口不多的小镇,小镇北依蒲山,西靠独山,东临白河。镇子不大,只有二百多户人家,主要由张姓、郝姓、王姓、赵姓四大姓氏的族人组成,镇子西头的山岗上还有一家姓潘的。平时过往的客人也不多,由于它是连接襄樊和南阳郡的交通要塞,所以镇上也有两家客栈和一家粥铺,但是,他们的生意都不景气,勉强能养活一家人而已,好在都是自家的房子,不需要向别人支付租金,所以张掌柜的这家粥铺便一直开了下去,早上卖些水煎包、鸡蛋煎饼、茶叶蛋、玉米椮子粥啥的,中午基本没有什么生意,晚上的时候,南阳郡官家的捕快、山上仙衣观的老道、藏剑阁的女弟子和客栈里打尖住宿的商贾常常过来喝几盅闲酒。
莫笑农家腊酒浑,丰年留客足鸡豚。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一大早,粥铺里就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看样子是一位女官,三十多岁的样子,满头波浪卷的黄毛,背了一个奇形怪状的包袱,她没有随从,更没有轿子,关键是富得流油还自称没有零钱。张掌柜虽说是个商人,但他更是一个心善的人,便免费给她盛了一碗玉米椮子粥,准备了些咸菜和水煎包,想着让她吃饱了好继续赶路,这儿离南阳郡的县衙还有一段距离。这位女官看到那一大碗玉米椮子粥瞬间惊呆了,这南阳郡的碗也太大了吧,简直和家里的饭锅一样大。
关山难越,谁悲失路之人?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好心终有好报,一大早儿的,粥铺刚开张,一下子就来了十几个人,好像都是他乡的过客,听口音像是北邙的,不过这些人看起来可不是什么善茬,应该是江湖人士,他们全都带着家伙呢,其中一人还瞎了一只眼睛,是一个独眼龙。见这儿开着一家粥铺,这伙人不禁喜出望外,慌忙闯进店来,要了两壶浑酒,十盘包子,一人一大碗玉米椮子粥,又叫了几样咸菜,这一下可把老板娘乐坏了。
大唐时期,白酒分为清酒和浑酒两种,清酒价格昂贵,乡下这种小店是没有的,乡下人也喝不起。李白的《行路难》中有记载: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羞直万钱。可见,清酒的价格是如此之贵,寻常老百姓怎可能消费得起?
老板娘肩膀上搭着一个白毛巾,跑前跑后的招待着客人,又赶紧让当家的再煮些粥,做了十几张鸡蛋煎饼,正忙活着呢,那女官突然一拍背包,猛然唤道:“老板娘,再来五个包子,一碟咸菜!”
老板娘看了看她手上戴的金手镯,忙上前赔笑,搓着手道:“大人!实在对不住了,我这小店平时生意清淡的很,所以这吃食准备的也不多,今早儿一下子来了三四桌过路的客人,早点准备的就不够了,不过玉米粥还有些,可这水煎包,您还得稍等一会儿。”
那女官听了也没有发脾气,只是淡淡地说道:“没事儿,不急,不急,我手上也没有零钱,这个金手镯先押你这儿吧。”
老板娘咧嘴笑道:“官人,使不得,使不得,那么贵重的东西要是给官人弄丢了,我这小店可担当不起,平时,我们这家小店多亏南阳郡的官差大哥罩着,小人可不敢收您的金镯子。”
“可是我这也不能白吃你的饭啊,要不,这顿先欠着。”
见外面又来了一位客人,那女官顺手拎起背包将它放在了凳子上。包裹甚是沉重,往凳子上一放,“当”的一声响,立即引起了有心人的注意。附近一桌客人中一个深眼窝、瘦腮帮,尖嘴猴三似的汉子刚把一个包子囫囵个儿吞进嘴里,目光却盯上了她手脖上熠熠发光的金手镯和那鼓鼓囊囊的包裹,那家伙阴鸷的眼神顿时一亮,急忙用胳膊肘儿挤了挤旁边那个胳膊上刺有猛虎纹身的独眼龙,低声说道:“超哥,你看!”
独眼龙似乎也注意到了,低声回道:“这女官穿金戴银的,倒是一只肥羊儿,还谎称没有零钱,那包里怕是不少银子呐,分明是吃惯了霸王餐的主儿,想必她也比咱们好不哪去,说不准是个大贪官,嘿嘿,盯着点儿,镇子里不便动手,等到了荒郊野外咱们再……”
看到他一抹脖子的手势,尖嘴猴三会意一笑,轻轻点了点头,一门心思地埋头吃起了包子。
走马西来欲到天,辞家追贼已三天。今夜不知何处宿,蒲山旁边有人烟。不一会,一位年轻公子来到她的饭桌跟前坐下了,他放下佩剑,向老板娘稽首行礼,脆声说道:“店家,一碗粥,三个水煎包儿。”
女官一扭头,看清了他的模样,只见此人眉清目秀,唇红齿白,竟是一位难得一见的俊俏公子。他一袭青衫,肩上斜挎了一个包儿。老板娘抬头一看,见是一个俊朗小哥,听那声音稚嫩的很,年纪应该不大,大约十六七的样子,急忙站了起来:“哎呀,小哥儿怎么吃这么少呀?这,这身上怎么都湿了?”
那青衣小哥儿讪讪地道:“我我还要急着回家,可是身上带的银两几乎全丢了,这一路只有省着花,所以所以晚上只好在野外露宿,住不起客栈。”
老板娘一听怜心大起,母性大发,连声说道:“造孽啊,造孽啊,露水那么大,小哥儿那么小,怎敢一个人出远门呐,快坐下,孩他爹,盛碗椮子粥来,等包子好了赶紧给小哥儿送来。”
那小哥儿有些难为情地道:“店家,这这要多少钱呐,我身上带的钱怕是……”
老板娘用毛巾擦擦脸,安慰道:“一碗粥三个包子值不了几文钱的,小哥儿快请坐!晚上如果没有地方住,不妨就住俺这儿。”
万家灯火生炊烟,填饱肚子算一天。满是红尘悲伤客,相逢却是无酒钱。青衣小哥儿犹豫了一下,拍了拍身上的泥土,再次向老板娘谢过,这才坐在凳子上。粥铺里一共五张桌子,如今只有墙角女官坐的那一张就一个人,其余的桌子都坐满了,她便和那女官坐在了一起。
这青衣小哥儿正是玉宗的小仙女尤贺贺,此时,她女扮男装,一路跟踪毒宗的人,来到了这儿,刚刚打听到了重要消息,正准备回去禀告宗主,可是肚子却咕咕的叫个不停,于是闻着包子的香味便来到了这里。
这是她第一次出远门,钱也丢了,囊中哪还有钱财?英雄末路,杨志卖刀,一文钱难倒英雄好汉的事情自古以来都不乏其例,就是现在一路的花销,都是卖了自己的坐骑换来的。她没有出过远门,再加上女娃儿面嫩,轻易不好意思沿路乞讨,又不便露宿街头,便买了一套男装扮做男儿日夜赶路。一路上,小仙女风餐露宿的可真是受了不少罪,漫说没有住的地方,就连吃的东西也是能省就省,饥一顿饱一顿的凭着一双腿走到了这里。
老板娘是个信佛的人,瞧见这青衣小哥儿如此可怜,急忙盛了碗椮子粥过来,待那包子煎好了,又赶紧的先给小哥儿端来一盘包子。小仙女本来就是练武之人,饭量很大,又是长身体的时候,这一路奔波下来实在饿得不轻,直到今天才算是吃上一顿饱饭,那包子虽然不见一丁点的荤腥,可是嗅着那味道已是香的不得了,于是便狼吞虎咽地吃起了包子。
刚进饭店时,她一袭青衣,年纪又小,身材不高,几个大汉并未注意到她,目光时不时的只在那女官的手脖和包裹上扫视,可是,那青衣小哥吃东西的时候,挺拔笔直的瑶鼻,嫩如杏脯的樱唇,小巧可爱的香舌,细腻白嫩的玉手,还有那尖尖的下巴便落入他们的眼中。
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
“超哥,没想到这青衣小公子竟然是个母的!”尖嘴猴三趴在独眼龙耳边小声说道。
独眼龙瞪大眼睛向青衣小哥儿瞧去,看得两眼一亮。小仙女白皙的肌肤像光滑的象牙一般,还隐隐透出粉粉酥酥的红润,看这肌肤,和那端正小巧的下巴,粉嘟嘟的樱唇,就晓得是个美人胚子了。
独眼龙抚着胸前一片黑黑的胸毛微微一笑,轻轻点了点头,旁边那位尖嘴猴三立马呲牙笑了,再次看向正津津有味吃着包子的青衣小哥儿时,目光里便流露出几分淫邪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