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第五十二章
叶书辞耳畔如烟花炸裂。
这句话她渴望了太多年了, 当真正听到的那一刻,只有种发自内心的想哭的冲动。
就好像长途跋涉多年,跨山越海, 终于到达了心之所向之处。
最让她心动的男人就在她面前,只有伸出手就能碰触到。
忽明忽暗的光影下, 连绵不断的雨幕中, 身姿挺拔的男人清瘦指骨执伞, 深邃的眸泻开无限温柔。
原来,温柔的沈赐她也能随时见到。
天边的月亮冷清,遥远, 孤傲。
此时此刻的沈赐温柔,宠溺, 好看到无可挑剔。
如今再想想, 喜欢他好像只是昨天发生的事情。
过往的记忆再次飘入脑海。
重逢以来, 他们经历了那么多故事。
从最开始苏大校园的猝不及防的相见, 到后来的暧昧试探。
还有那么那么多美好的往事。
叶书辞想起, 他们刚刚成为同桌的时候,少年将自己的书往她那边挪了挪。
晚风轻拂的夜,少年笑容璀璨,慢悠悠开口——或许我并不难追。
那个无助到只能等到放学后哭泣的晚上,少年也曾一字一顿——叶书辞,我相信你不会输。
被人误解的时候, 也是沈赐为她解围, 母亲谩骂的时候, 沈赐接过电话,不卑不亢——阿姨,叶书辞她很好。
他鼓励她参加竞赛, 积极为她辅导,给她画重点,缺乏勇气举手时,也是少年帮她将发颤的小手举起,在寒冷的冬日送过她一条暖融融的围巾。
少年笑起来唇角微弯,蓬勃的朝气仿佛要溢出,也曾自信满满——包在我身上。
他亦说过——我会无条件帮助叶书辞。
他们彼此信任,像共生的植物,像并肩而立的战友。
是她最好的少年沈赐。
是她的心上人。
沈赐微微低头,眼眸定位在她脸上,一眨一眨,就这么静静地看着她,女孩已经懵在原地,生怕她不懂自己的心意,男人干脆更进一步地表白:“叶书辞,我喜欢你。”
没有叫她“小同桌”,而是叫她的大名。
在这样郑重的时刻,他必须格外认真地呼唤她的名字。
有撑着伞准备打车或者坐地铁的同事在这里经过,都是同一个电视台,未必知道名字,可大家都认得脸,小声地议论着——
“这个男人好帅啊,就是很有精英气质,第一次知道玉树临风是怎样的感觉。”
“这是《会谈民生》新来的记者吧,太有福气了,男朋友真的好帅啊。”
“两个人真的好般配,如果我有一个这么帅的男朋友就好了呜呜呜。”
沈赐还在期待着她的答案。
叶书辞似乎丧失了语言功能,喉咙无比干涩,想说什么却不知道从何说起,可这种事情不说话又不太合适,捂住脸,有晶莹的热泪从眼角溢出,是灼伤皮肤的温度。
那些不确定的情绪,隐隐约约的试探,在这一刻,终于拨云见日。
那些可以藏匿的情感,也终于结束在这一句——我喜欢你。
“沈赐,我也喜欢你。”
此刻的场景就像是十七岁的叶书辞最美好的幻境,她小心掐了一把手腕,才意识到真的不是梦。
她心中的月亮啊,高高在上的太阳啊,这一刻终于为她陨落。
叶书辞鼻子忽然一酸,眼泪“唰唰唰”落了下来,她长相干净漂亮,哭起来也是极美的。
清凌凌的杏眸干净无辜,睫毛又长又密,从眼角溢出来,滑落,连续不断。
有点委屈又有点惊喜。
沈赐无奈叹口气,伸手将她搂入怀中:“小同桌,哭什么呀,今天是我们的好日子,值得铭记的好日子。”
“我只是太开心了。”
叶书辞在心里说——我喜欢你,沈赐,我真的好喜欢你。
比十七岁那年还要喜欢。
她喜欢的人经历了岁月,比陈年的酒还要迷人,她早就放弃了那段执着的喜欢,却不想美梦终究落在了她的掌心。
“我没想到会这么突然……”叶书辞有点语无伦次。
她一直觉得自己很普通,可沈赐不一样,他是天之骄子,纵使老天打断了他的脊梁,他也能涅槃重生,所以她从来不奢望他们能在一起。
可沈赐一步一步主动走向了她。
或许十七岁那年她的暗恋是见不得光的,可十年后的今天,沈赐的喜欢每一步都徜徉在阳光之下。
坦坦荡荡。
明目张胆。
“其实我想着慢慢来的,”沈赐无奈笑了笑,“可小同桌既然怀疑了,那不如坦荡承认。”
叶书辞仍旧不解:“慢慢来?”
沈赐握住她的手心,动听的嗓音低低沉沉震碎在她耳边:“因为是值得用心一辈子的人。”
心中蔓延着无边无际的感动,像是坠落到一片柔软的棉花糖上,叶书辞无法精准形容此刻的开心。
如果这注定是一场梦,她情绪迷醉在梦中,再也不要醒来。
风声雨声具不停歇,还好雨势不算大,两人在屋檐之下站了这么久,叶书辞情不自禁笑了出来:“沈赐,咱们明明可以去车里说话的,在这里干什么呀,你累不累,刚才撑伞等半天了吧。”
男人挑了挑眉:“哪里会累,我等的是全世界最好的姑娘。”
她有点不好意思,脸颊烫热:“真会说话。”
“走吧,我们去车里。”
沈赐的手朝着她伸了过去,青筋凸起,指节分明,是非常好看的如艺术品一样的手,男人握了握她柔嫩的小手,笑着说:“以后请多多指教了,女朋友。”
沈赐带叶书辞吃了西餐,在装饰浪漫的落地窗前,两人吃着牛排,品红酒,蜡烛徐徐燃烧着。
沈赐吃东西总是干净斯文,这家的牛排做得有些硬,她需要多使点力气才能切开,可沈赐仿佛丝毫不费力似的。
沈赐无奈轻笑一声,主动将她的牛排切成小块小块。
“谢谢。”
男人抬了抬眸,揶揄似的:“不客气。”
叶书辞很喜欢看沈赐吃东西的模样,可这一次,她破天荒地没怎么看,因为她发现沈赐时不时掀起眼皮看自己几眼。
“你看我做什么?”经过几次眼神交汇后,她实在忍不住就问了出来。
沈赐慢条斯理将刀叉放下,他喜欢看她小巧红润的嘴唇,精巧高挺的鼻梁,还有炯炯有神的杏眸。
“我女朋友真可爱。”男人认真地看着她,“怎么看都不够。”
吃完之后,雨也停了,两人回到车上。
车缓缓驶入车流,窗外灯火葳蕤,华灯初上,处处可见繁华。
沈赐没跟叶书辞说,就下了趟车,等到回来的时候,手里捧着一束红色玫瑰。
“你去买花了呀。”
沈赐扬扬眉笑:“该有的仪式感一点都不能少。”
叶书辞开心地抱起玫瑰嗅了嗅,馨香淡雅的味道吸入鼻腔,是极其舒服的香味。
她很喜欢,因为是沈赐送的。
男人看向她的目光充满宠溺,含了些淡淡的笑意:“谢谢你小辞。”
叶书辞抱着那捧玫瑰花,心像是吃了蜜一样甜。
大一时候遇到的那个学长,第一次郑重告白也送了玫瑰花,她看了之后心里一点感觉都没有,甚至皱了皱眉,无趣地想,是谁发明的告白要买花,俗套死了。
叶书辞眨眨眼睛:“谢我干什么?”
明明是他送自己花,这人反过来谢谢她。
沈赐唇边漾开一抹轻笑:“谢谢你愿意答应我的表白,给我一个机会让我疼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
他这话说得情真意切,叶书辞的耳根晕开一抹红晕。
她一直不喜欢花言巧语的男人,最招架不住的就是沈赐的坦率和真诚。
叶书辞有点不太好意思:“老实说,沈赐,应该没有女孩能拒绝你吧。”
“小同桌不一样,”沈赐的视线定位在她脸上,笑容如春风和煦,“小同桌不会仅仅因为我的长相,能力而仓促答应,是与众不同的女孩子。”
叶书辞不好意思地抿抿唇,她最开始喜欢的是他的善良,再后来是颜值,到如今什么都喜欢。
“其实沈赐,我有点后悔。”
“后悔什么?”
“后悔答应得太快了,”叶书辞抿了抿唇,“我看别人谈恋爱都有暧昧期,我们就很短啊。”
好像不知不觉就在一起了。
网上都说其实恋爱之后的生活会渐渐趋于平淡,暧昧期才是最有意思的,火花四射,激动迸发。
提出这个问题之后,沈赐深眸一眨不眨地盯着她,男人薄削的唇,英挺的鼻,深邃的眸近在迟尺,全都是最踏实的存在。
叶书辞赧然地摸了摸鼻子。
男人的眼中倾泻着温柔,他最喜欢看她害羞的模样,看了一遍还看不够,想放在心底珍藏。
沈赐掀了掀眼眸,伸出骨节分明的手指,勾了勾她挺翘的鼻子:“小同桌,可不许反悔了。”
叶书辞甜甜一笑。
她怎么舍得反悔啊。
到底是喜欢了那么多年的男人。
车行至楼下,沈赐先下来为她开了车门,车内昏暗,叶书辞一时有些慌乱,没找到安全带的按钮。
沈赐俯下身,距离她愈发近了,轻轻松松按下按钮,安全带“啪”地一声解开了。
生怕她尴尬,沈赐还特地说了声:“这小区哪里都好,就是光线太暗了。”
叶书辞点点头。
可纵使光线昏暗,却依然勾勒出男人清隽英俊的轮廓,她心跳速度快了些,一个念头也愈发强烈,逐渐突破出了胸腔。
叶书辞脱口而出:“沈赐,我想抱你一下你可以吗?”
说完之后,沈赐已经上前一步,来到她面前,男人比她高上不少,两人距离很近,能清晰地闻见他身上淡淡的香气,密密层层地将她包围住。
她轻轻伸出了手。
沈赐已经先一步将她搂入怀中,嗓音低低的:“这种事情还得男人主动。”
顿了顿,他又说道:“坦白说,我刚才在想事情。”
“想什么?”
沈赐的下巴在女孩馨香的发顶蹭了蹭,嗓音压得极低,一如既往的懒散:“不止想抱你,还想亲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