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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破落草舍寻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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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回来。

    本来止浅羽大叔今天要带着小雨,阿瞬和小琳出海的,然而这一圈又一圈的酒下来,这个彪形大汉喝了个舍生忘死,倒在了酒桌上,最后在小雨妈的搀扶下回了家,今天出海的计划也就彻底泡了汤。

    酒席欢散,村长爷爷颤巍巍的站了起来,走起路来,一步三晃,比起先前醉酒的止浅羽大叔不遑多让,在阿瞬的搀扶下总算是回到了家。

    回到家里,阿瞬安置好爷爷,刚一抬脚,却又被缠住了。

    “哈哈,我的好孙子!”

    阿瞬看着老爷子神情恍惚的模样,估摸着是真的喝多了。

    这时候阿瞬想起来了邬幼林说的话,于是便借着爷爷醉酒的机会问起来。

    “爷爷啊,我记得您给我吃过一种东西,吃了能变聪明,花了您不少钱收的,您还记得吗?”

    村长爷爷此时还略保持着一二分的清醒。

    “‘苦绒’!”

    说起‘苦绒’,那可是久负盛名的灵丹圣药,即便是戆头戆脑的傻子吃过了以后也会变得颖悟绝伦,被誉为比黄金还贵重的东西。

    苦绒虽然名声在外,可是真正见过的却没有几个人,当年止浅西在崖淮镇做生意之时,恰遇一落寞精灵族的人,将此物抵押给了他,后来那人就再也没有出现,苦绒就留在他这里了。

    虽然只是一小捏,但可以换上百金币,有了阿瞬以后,止浅西爷爷就把它都给阿瞬吃了。

    听到‘苦绒’二字,阿瞬眼睛一亮。

    “对对,就是这个。您说,如果九儿姑娘吃了,她会好吗?”

    “呼……呼……”

    等来的是呼噜声。

    老爷子这么多年沾枕头就着的毛病,还是一点都没变啊。

    在村子东南向,有一处庄园,门前杂草横生,柴门七零八落,门框歪歪斜斜,上面刻着‘勿忘梳草庐’五个大字。

    ‘勿忘梳’三字,取自勿忘梳海,关于那里有一段美丽的爱情故事,以后会说。

    名字虽美好,但看起来却不是那么回事了,破旧的屋子,连扇像样的窗户都没有,两侧的东西厢房也不遑多让,摇摇欲坠的态势仿佛随时都要倒塌。

    唯有在东南角落里的那座小凉亭是崭新的,两年前,因置办学堂而修建,如今在亭子下面还摆着几张桌椅,是村子里的孩子们学习识字的主要地方,今天因为赶上海元节,学生们也就没来上课。

    院子里冷冷清清,阿瞬蹑手蹑脚,前后张望,好似小偷一般。

    来到主屋外,不齐整的窗户,借着缝隙向屋里探了探,空空如也。

    “呼!”

    阿瞬松了一口气,果然不出所料,琼先生应该是参加海元节了不在,便大摇大摆的走向东厢书房,一头扎了进去。

    “嘭!”

    谁成想,刚一进东厢书房,就迎面撞上了一个人。

    “哎哟!哎哟!”

    见那人被撞得倒地呻吟,阿瞬灵机一动,也跟着倒地。

    “哎哟,哎呦!”

    装模作样的惨叫着。

    谁知他这么一番叫嚷,对面反倒没了声音。

    那人站了起来,温文儒雅,书生模样,不正是自己的老师——琼先生。

    来到屋外凉亭坐下,还未等琼先生开口,阿瞬率先说道:

    “老师,您今天没去海元节?”

    琼先生,今年三十五岁,来到水调渔村已有五六个年头,是这里的教书先生,自述:家道中落,被人骗去了钱财,流落至水调渔村,初到村子,村民纷纷打听,本应了一个‘穷’字,自嘲为穷先生,却被村里人误听做‘琼先生’,便就被叫开了,真正叫什么名字,没人知道。

    “去了啊,倒是你过来做什么?”

    阿瞬:

    “我想借一本书!”

    听到这句话,琼先生先是一愣,随后毫不顾忌的大笑起来。

    “哈哈……”

    在大家的眼里,阿瞬平日里就是一个调皮捣蛋,不爱学习的孩子,今天何故乱翻书?

    “你这还真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回啊。”

    阿瞬脸一红,有些兜不住面子了。

    “那你借不借?”

    琼先生想了想:

    “说来听听,想借什么书,我的书可多着呢?”

    阿瞬一听这话是有门儿,眼睛亮起来:

    “医书!”

    琼先生眼睛瞪得溜圆,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

    “你借医书干什么?”

    阿瞬可不想让别人知道他是为了九儿,脑袋飞速旋转:

    “爷爷年纪大了,最近他腿疼,我想给他治治腿。”

    琼先生点了点头:

    “还挺有孝心,你拿吧……”

    还没等琼说完,阿瞬便跑向书房。

    ‘在第二柜子的左边角落里!’

    这句话到了嘴边,阿瞬就没了影子,让留在原地的琼先生笑的直摇头。

    “汪!”

    这边阿瞬刚离开,头顶上便响起了一声狗叫,不知道的还以为谁家狗长了翅膀上屋顶上了呢。

    凉亭上,一直鸟在那孤零零的立着,琼先生一伸出手臂,那团黑影便么落在了上面。

    这是一只通体黑羽的鸟,红色的眼睛和红色的爪子,差不多有两三只乌鸦大小,喙长半尺挂在一个近似‘狼脑袋’的上面,这只鸟叫赤爪狼鹘鹰,叫声如犬吠,人们习惯把它叫做狼鸟,或者狗鸟。

    琼先生取出来一块肉,被狼鸟一口吞下。

    可能是由于狼鸟过大,穷先生蹲下将狼鸟放在地上,摸寻狼鸟身上的羽毛,在其翅膀根的位置处发现了一根麻绳,往上一提,一个拇指大小的信筒便被提了起来。

    琼先生看着信里的内容,情不自禁的皱起了眉头。

    这时候,阿瞬已经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拿着三本书递到琼先生面前,还不忘炫耀。

    “琼先生,我找到了!”

    琼先生点头笑道:

    “行,拿回去好好学。”

    这边阿瞬一眼便看中了狼鸟。

    “哇,这鸟儿好威风啊,琼先生是你养的嘛?”

    琼先生摇了摇手里的书信:

    “是送信的!”

    穷苍城的天空,每天要有数百只信鹰飞过,这是人们常用的交流方式。

    此时的云澜琪,已化名神赫。

    女仆叫门,神赫接过信,当看到里面的内容,面色逐渐凝重了起来。

    还未从父亲死去的阴影走出来,再听闻兄长被杀的消息,无疑是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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