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七章 中西合璧
王不死这几天还是很辛苦的,毕竟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好,快速的收拾完,也不知道有没有洗澡的地方,在院子里简单了洗了洗,然后躺在了床上。这么久第一次躺在床上的感觉真的很好,虽然屋子也不是很大,不过座椅床铺一应俱全,而且屋子还是复式结构,上面是床,下面是一些生活设施,不得不说,虽然大明帝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很是落后,基本上没有什么重工业,还是主要的以粮食,丝绸茶叶等最原始的产业,都是与百姓息息相关的,经济实力也就相当于自己上辈子建国前,但是很多设施也是与二十一世纪同步的,例如这复式小阁楼,不出意外,自己很长时间应该就要住在这里,老不死求生欲那么强,一时半会应该也死不了,想到这样王不死终于安心的闭上了眼睛。
富甲一方是有洁癖的,进屋脱去衣服,露出了身上的腱子肉,这身材还是会引起小姑娘尖叫的,岁数绝对不是问题。
在富甲一方的卧室里竟然还有一个大木桶,里面装满了水,当然不要误会,水里没有花瓣,更没有藏着一妙龄小女孩,好吧,老头子入浴的镜头还是不咋美观赏心悦目的,这一画面略过,擦干,换上干净的睡衣,然后躺在了床上,不得不说这床单的颜色都是很多人不敢挑战的,因为它是白色的,纯白纯白的那种。
喝了一口床头准备的养心茶富甲一方拿起了电话。
相比于王不死 ,老不死的生活还是很滋润的,毕竟吃喝不愁,住在闵国公府风吹不着也雨打不着,而且还有一个很有良心的徒弟照顾,可谓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这样的生活不出意外,老不死打算长住下去。
“咚咚咚”敲门声响起,
“进来,跟你说过多少次了,这是你的卧室,进屋不用敲门”。
敲门的自然是闵国公府的护院头子--酒鬼。而屋里的人自然是老不死。通过刚才的只言片语我们可以了解,老不死霸占了徒弟的卧室。
“嘻嘻,这是应该的,徒弟不是怕看到师父的隐私嘛”。
“小酒啊,你想多了,师父都这么大的岁数了,还能有什么隐私,有心无力啊”。
“师父,这不是问题,只要你一声令下,看上哪家的了你说一声,徒弟这就去给办”。酒鬼拍拍自己的胸口,理直气壮的说道。
“出门左拐,朝前走,大约五百步,再右拐,听说他们家有一位姓朱的姑娘待字闺中,要不你去试试”。老不死调侃道。
“额,这段路线,酒鬼还是很熟悉的,因为经常走,这是去皇宫的路啊,莫非待字闺中的那位朱姓姑娘住在皇宫,当今圣上女儿早已经出嫁,而姓朱的就只剩下朱熹蓉,额,好吧,想多了”。
“师父,莫闹,你真会开玩笑”,朴实的山东汉子脸上挂满了尴尬。
“还调侃师傅不”。
“我不是看师傅天天待在国公府无聊嘛”。
“少废话,风流鸡买回来了嘛”。
“买回来了,师父,今天是第八回了,咱能换个菜吗,徒弟的月钱都花没了”。酒鬼很是苦恼,果真养师父跟养儿子一样费钱。
“好吃自然就要经常吃,这跟长得好看的姑娘生意好是一样的道理”。
“额,好吧,师父还是很寂寞的,想姑娘了,这个月发了月钱怎么也要请师傅开开荤”。
“师父,这鸡真不知道有什么还吃的,味道还不如烧鸡呢”。有的人喜欢吃辣,有的人喜欢吃甜,自然有的人喜欢吃风流鸡,就有人会不喜欢。
老不死接过纸包,打开,拿出一只金黄的鸡腿,咬了一口,满意的笑了“你小子懂什么,这风流鸡的美味,只要真正懂鸡的人才能明白”。
“不就是鸡腿裹着一点面粉,在油里炸过一遍嘛,”。
据我观察这应该就是快餐店里的炸鸡腿。
“那啥,酱呢”。
好吧,这是最新式的吃法。
沾酱吃炸鸡腿,嗯,再配上一碗茶,很美味。
对吃的酒鬼没有感情,拿起酒坛就猛灌了一口,绝对的豪放派。
叮叮叮,手机的铃声响起,老不死拿起电话一看,“老头子来电话了”。
“老不死,你死了没有,老子都这么大的岁数了,还要我忙碌,就不能让我多活几年”。
“师父,这不是能者多劳嘛,”握着电话的老不死显得很是恭敬,如果王不死看到一定会大跌眼镜,因为老不死这形象近似于舔狗。
“少给我戴高帽子,那小子现在在我这里,能吃能喝,一时半会也死不了”。
就知道那小子不会安心在山上待着,对于王不死,老不死还是很担心的,毕竟现在社会这么乱,被拐卖了咋整,听说现在大明帝国拐卖妇女的少了,都改行拐卖男人。因此老不死也找到了自己以前的旧识,希望他们遇到王不死能够照顾一番。
“那就好,以后就麻烦师父了,”
“那啥,师父也不富裕,你这孙子太能吃,就一天一百两吧,到时候打总算”。
“额,”老不死很想讲讲价。
“挂了,不熬夜了,脸上都长痘了”。
“额,好吧,师父还是那么的注意个人形象”此刻的老不死心情是复杂的,一是王不死现在很平安,二是这开销太大了,真希望王不死能够吃回本,这银子自己是付不起了,以后只能是厚颜无耻的赖账了,
放下电话,酒鬼也放下了第三坛酒,问道“师父,不死那小子现在怎么样”?
“在你师公那里,应该不会有事”。
“需不需要我去打声招呼”。酒鬼出马在别人的眼里自然是闵国公府的意思。
“不用了,儿孙自有儿孙福,自己争来的才是自己的”。丢掉手里的鸡腿骨,老不死突然觉得这话很有道理。
人生路要靠自己走。别人的馈赠也许是另一种施舍,患难中能守者,若读书可作朝廷柱石之臣,安乐中若忘者,纵低才岂非金榜青云之客,人生就像一本书,封面的美丑好坏是父母给的,书的封底是后人评说的,而中间的内容要靠自己填写。握笔的是自己不会是任何人。
“人生还是要靠自己的”老不死总结性的发言,然后放下了刚刚拿起的鸡腿,“这国外的洋玩意就是不咋好吃,才吃了几天就有些些腻歪了”。
本来就是油炸食品,在加上天天吃,没吃腻才怪呢。
“是啊,师父”酒鬼附和的点了点头“我都看腻了”。
“要不丢了喂狗”。
“额,还是算了,师父,还是你吃吧,狗吃了还是挺浪费的”。
人的地位总是比某一些狗高那么一些的,狗没吃的可以吃屎,但人,好吧,其实也行。
王不死醒的有些晚,毕竟这么久没有这么好好的休息休息了,也没有这么好的休息条件,床是软的,空气也是甜的,而且梦也是美好的,男人的美梦无疑是与几位美女滚床单,因此王不死的湿了。
“王不死,王不死,你个臭小子,都几点了还不起床,有你这么做徒弟呢,”。
富甲一方的喊声从外面传来。
中气十足,一看昨天晚上就睡得很香。
“额,”王不死从梦中惊醒,茫然的看着屋里的一切,终于想起自己这是在哪,“吃的没了,美女也没了,”
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当人一天徒弟也是要尽一天徒弟的本分。
“师父,我来了,你家的床是哪里买的,人躺上去竟然有让人一睡不醒的能力”。
王不死乖乖的从床上下来,然后出了屋子,此刻的富甲一方双手叉腰,还穿着昨天晚上的睡衣,露出毛茸茸的小腿,好吧,吸引王不死目光的不是富甲一方完美的身材,而是老头脑袋上的蝴蝶结,嗯,还是红色的,老头也有一颗少女心啊。
“你放屁,一睡不醒的那是棺材,你小子大早上的就恶心我是吧”。
“额,马屁拍在马粪上了,顺便把自己也恶心了”,尴尬一扫而过,王不死脸上重现洋溢着春天般的笑容“师父,我这不是夸你家条件好嘛,你老人家咋醒的这么早,不多睡会,养养皮肤”。
“天天睡觉你就不挣钱吃饭了,乞丐也是要打卡上班的”。
对于王不死这种毫无上进心的行为,富甲一方打心眼里鄙视,
“额,好吧,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早起的乞丐才是优秀的乞丐”。王不死悟了。
“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去做饭,”富甲一方生气的说道“养你还真不如养一条狗,比那老不死的还不如”。
“师父,你不要这么骂外公,他还是比狗强一些的”。
“我骂的是你”。
“有吗,是嘛,好吧,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有饭吃了”。
淘米生火,普通家庭还是以地锅为主要的做饭条件,毕竟柴火做的饭菜香,大明帝国的现代化工业还比较少,因此污染也很少,所以绝对不会有环保部门给你的锅贴上封条。
早餐要吃好,午餐要吃饱,晚餐要吃少,这不知道是哪一位专家研究得出的结论,不过王不死遵守了三分之二,早餐要吃饱,午餐要吃饱,晚餐更要吃饱。大明帝国的百姓是不吃早餐的,有条件的百姓家的早餐也都比较简单,基本上不会埋锅造饭,吃个窝窝头,喝点白开水也就是早饭,当然也有比较富裕的家庭早餐整出个七碗八碟的。王不死觉得这一点很不好,会让人羡慕嫉妒死。
作为乞丐,早饭不吃饱怎么有力气乞讨,这跟吃饱了才能减肥是一样的道理。
富甲一方的早餐也很是简单,一碗大白米饭,然后就是几碟小菜。老头子年纪大了,一碗米饭也就吃饱,而王不死,好吧,人家还在长身体,多吃点是应该的。
看着王不死吃下第三碗饭还意犹未尽的模样,富甲一方嘴角直抽抽,要价低了,应该预先付款来着,那一千两不知道能不能坚持一个月。
吃饱喝足,富甲一方又换上了昨天那身行头,“我去上班了,你要不要一起”。
“额,好吧,三百六十行,乞讨也包含其中吧”。依靠乞讨脱贫致富,走上上流社会还是有些困难的,乞讨也只能是维持日程的生活,作为一位穿越人士,如果在乞讨的道路上一直走下去,王不死自己都不能原谅自己,一个男人总是需要梦想的。
“不,我不去了,”王不死决绝同行。
“那好”不去也好,反正方法也已经学会了,少一个人也少一个分钱的人,带上一个破碗,富甲一方兴高采烈又信心十足的出了家门。
“我走了,记得把碗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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