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章都是你的错
天空拂晓,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由于醉酒的原因,老不死醒来的晚了很多,可见,喝酒误事果不其然。酒,还是要少喝的。
王不死这一夜又是没睡,把所有老不死的东西都收拾好,装在几个大包袱里。
可见王不死是个心细的人,就连平时老不死喝茶用的茶壶都装了起来。
等老不死醒过来,王不死就着急的问道:“外公,我爹呢”。
“你爹我怎么知道,我还想知道我爹呢”老不死很不想继续昨天晚上的话题,一切只是未知数,如果没有收获,又何必给孩子徒增烦恼。
“额”王不死被噎住了,说道:“外公,你爹我可能知道,不出意外,他老人家应该早就躺在地底下了”。
老不死不去理会王不死的调侃。看到地上的三个大大的包袱,老不死长脸了,不出意外,自己还没有到目的地,就会被这些包袱压死,
“不死啊,这东西是不是有一点太多了”老不死问道。
“多啥多,好多东西我还没给你带呢”
王不死解释道:“例如,发电自行车”。
“额,好吧,”老不死无奈,:“太多了,我拿不了这么多,我还是自己收拾吧”。
“没事,不还是有我嘛,我可以帮你拿啊”王不死乐呵呵的说道,很明显,对于山下的风流鸡,王不死很是神往。
“不用,我自己拿几件就可以”老不死不理会王不死,打开包袱,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
一打开包袱,老不死的脸更长了,包袱里有棉衣,有棉裤,有外套,有长裤,就连自己的裤衩,都带了二十多条,自己下山倒不像是办事,却像是搬家。
老不死开始朝外拿,只留几件现在要穿的衣服,裤衩也就没必要带那么多,三五条即可。
王不死见状,阻止道:“外公,不要都往外拿,你没看过电视嘛,我大明帝国幅员辽阔,温差相差极大,最南边的穿裤衩,最北边的就要穿棉衣”。
“孩子啊,你想多了”老不死不得不给王不死科普:“现在是夏天,全国上下都热,棉衣棉裤是没必要带的,外公不是去北极”。
“老年人怕冷”
“我是老,但我不怕冷”,老不死横眉冷对,年龄是女子的隐私,男人也不例外,特别是不惑之年的老头,最怕别人说他老。
“那裤衩总要多带几条吧,你每天晚上都会尿不尽,需要天天换”王不死担心的说道,对自己的亲人,王不死很是关心。
这一次老不死没有长脸,而是黑脸,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老不死实在是很丢脸的,“闭嘴,接人不揭短,你找揍”。
王不死果断的闭上了嘴。
衣服不多,就三两件,一个包袱也就装得下。只是老不死看到这些鸡,老不死又有些长脸了,这是把李保国家的鸡一窝端了啊。隐隐约约,老不死还能听到山下李保国的咆哮,:“我的鸡-鸡-鸡 啊”。
二十多只烤鸡,外焦里嫩的,用树叶包住,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额,好吧,大家早上都没吃饭,就先来上一只,
里正家的鸡已经没了,要想吃鸡,还要等上一段时间,所以王不死也吃了一只。
边吃边说,:“外公,带着我吧,我可以给你拎包,做鸡”。
“不带,东西我可以自己拿,鸡我也可以自己做”。
老不死拒绝。
“外公,亲外公,你就带着我吧,没有我,谁给你洗衣,做饭,送厕纸”,王不死再一次说道。
“没有你,打不了不吃,不换衣服”。老不死再一次拒绝。
“你总不能不拉吧”。
“老子用手扣”。
王不死闭嘴了,正吃鸡呢,讨论厕所之事不太好。
吃干抹净,王不死擦了擦嘴。
老不死对自己的形象,重新做了一番修饰,一身白色长衫,头上高高的发髻盘起,金簪银簪老不死是买不起的,只能用一木簪插上,这对形象减分不少。
腰间束带,不知在哪找来的一块玉挂在腰间,对这玉,王不死很是熟悉,在李保国的仓库里有很多。
洗脸,剔牙,修饰胡须,这才满意,王不死眼巴巴的看着老不死,这么风骚的一身打扮,王不死很是怀疑,老不死不是给自己找爹,而是去见女友,给自己找外婆,还是年方二八的,据说,现在的女孩子都喜欢成熟的。嗯,原因你们都懂的。
“外公,说实话,你真的是去给我找爹,”。王不死怀疑的问道。
“废话,不然我下山干嘛”老不死说道。
“你能发誓吗”
曾经有一位受到男子伤害的女子,曾经发表过这么一句感言“世有鬼乎,然男亦不能信焉”。
大概的意思是,宁愿相信有鬼,也不要相信男子那种破嘴,这跟男人靠得住,母猪能上树,大概的意思是一样一样的。
“平白无故的发什么誓”老不死拒绝。
看到王不死不友善的目光,老不死害怕王不死又死皮赖脸的跟着自己,只能乖乖发誓:“好好,我发誓”。
举起油腻腻的右手,咽下嘴里的鸡肉,老不死接着说道“如果下山我不是找爹,不,不是,是给王不死找爹。就天打雷劈,一辈子吃不到鸡”。
劈叉,远处的一道闪电划破天际,划破的天空的脸,不知道是哪个乱发毒誓的人被雷劈了。
几滴冷汗从老不死的额头冒出,嗯,是热的。早上的阳光也是很毒的。
“外公,下山小心一点,实在不行就把李保国家的避雷针拿着”,王不死调侃道。
“臭小子,我拿那玩意干嘛,李保国比较需要”。
看了看地上的二十多只鸡,一个大大的包袱,自己没办法带的,老不死很是舍不得,像这种用里正家的大米小麦喂出来的鸡才是原汁原味的,在外面是很难吃到的,如果可以,自己很想把它们都放进肚子里,只是好吧,肚子有点小。
王不死似乎看出老不死的不舍,笑着说道:“带上我多好,这些鸡就有人背了”。
“说不带,就不带,”捡起三两之鸡,:“后会有期”老不死扬长而去。
看到老不死离开的背影,王不死有些伤感,这么大的房子,以后就成了自己的了,吃鸡也没人给自己抢,也没人逼着自己练字,练功,想一想都难过。
心情不好的时候,有的人喜欢哭,有的人喜欢撒娇,有的人喜欢酗酒,更有的人喜欢自杀,不过王不死比较直接,那就是好好的吃上一顿,吃饱的那种。
因为孟婆那锅汤的原因,王不死的食量很大,由于家穷,里正家有时候安全措施太强,所以王不死经常只能吃个半饱,估计这也是王不死个头不高的原因,个头不到一米八,敢做男主的还真不多。
看着剩下的十几只鸡,终于王不死可以放开肚子吃了,里正家的鸡肥美,因为王不死经常光顾的原因,里正家的鸡经常性的跑老跑去,经常锻炼的鸡,和普通人家的鸡就是不同,口感上就好了很多,鸡肉很有嚼劲,一口咬下去,还有汁液冒出,肉丝与肉丝相连,对于词穷的王不死,只能大呼一声:“真尼玛的好吃”。
吃饱了思姑娘,老朱说的很有道理。这不,王不死才吃了一段饱饭就开始胡思乱想了,每天有鸡吃真好,如果再有了老婆暖床那就更好了,要求不要太高,就找张静君那样的就行,在外光芒万丈,在家淑良贤惠,每天在家等着媳妇,媳妇在外面辛辛苦苦的工作,回家自己就做好了丰盛的饭菜,一家人其乐融融,无比温馨的画面,这画面里是没有老不死的,哼,谁让他下山不带着王不死。吃完晚饭,一起看星星,看月亮。老婆为自己唱着新歌。
天上星星点点
谈一谈人生路漫漫
熟悉的身影熟悉的脸
风风雨雨有你陪伴
路上有太多的太难
没有你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
也许肩膀会被压弯
也许翅膀也会折断
也许倒在困难面前
只想有你的每一天
有了你 眼泪味道也是甜
看到你的脸就像是捡到了钱
生活很简单
起床工作晚上一起聊天
感情如一几十年
开开心心每一天
幸福很简单。爱的人在身边,劳累了一天,可以看到爱人的脸,当然晚上还是最幸福的,温暖的怀抱,你们懂得。
人要有梦想,但不能一直活在梦想当中。很快王不死就回过神来,老不死走了,一共带了两个包袱,一个装衣服,一个装了几只鸡,不出意外,那大明一号是没有带的。
跑到老不死的卧室,王不死哈哈大笑,果不其然,老头忘记带电脑了。
王不死果断的按下开机键,要知道老不死的电脑虽然只是大明一号,但也比李小国的那台强上很多,无论是屏幕的清晰度,还有分辨率都不是一个档次的,李小国的那台电脑属于民用,只要有钱可以买到,而大明一号,不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还是很难买到的。
张静君的那半张脸,王不死就是在大明一号上看到了,惊为天人,已经做好为她守身终身的打算,在李小国家里也见到过很多次,只是每次都仅仅是轮廓,脸也看不清楚。今天终于可以如愿以偿,看到自己的偶像,自己无数次在梦里见到的人了,王不死很是激动,用手轻轻按着胸口,比老婆生孩子还要激动。
“嗯哼,尼玛。电量不足”王不死扬天大骂。
发电,发电,必须发电。
把自行车架好,也不在乎外面天气炎热,接好线,王不死就开始努力,虽然很着急,但也不能速度太快,电脑会烧掉的。
左右,左右,上下,上下,终于发电结束。王不死迫不及待的按下开机键。
很快电脑屏幕就亮了起来,额,尼玛,没想到老不死这么没有下线,不知廉耻,开开机,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大团肉,基本没啥衣服的倭寇小美女,那布料少的,只能用三片来形容。
“竟然敢看自己,你再看,你再看,好吧,我也看你,”王不死叫道,于是你看过来,我看过去,美女还是始终如一,微笑着看着王不死,展示自己的美丽,就这样你来我往,十分钟过去了。
额,好吧,没办法,以前看到的都是没穿衣服的倭寇女孩,第一次见到穿衣服的,虽然衣服少了一点,但也是很好奇的。
王不死流泪了,不是感动,累的,只能是不舍的闭上眼睛。
咽了咽口水,找个这样的女子陪床,自己应该也是可以接受的,不过一想到那扇大门,为无数男人打开过,王不死也就放弃了那种想法,还是自己初恋好,纯洁,干净,没有任何的污点,
打开搜索引擎,输入张静君三个字,搜索的小地球就开始旋转。王不死着急等待。
扑通一声,大门被人踹开,老不死气喘吁吁的跑了回来,
王不死见状大喜,“外公,你怎么回来了,我就知道你舍不得我,要带我一起下山,我这就收拾东西”。
老不死没有理会王不死,劲直走到王不死身边,夺过电脑,说道:“你想多了,我只是回来拿电脑,小孩子,毛都没长齐,学人家玩啥电脑”。
说完,没有丝毫犹豫,再一次扬长而去。
王不死站在院子中,独自一人在风中凌乱。脑中想到那位没钱买衣服的倭寇女子,再想到张静君的俏脸,王不死顿感芝麻没捡着还丢了西瓜,忍不住埋怨道:“都是你的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