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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一章第章 出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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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开武库,取出了尘封已久的兵器。哈德逊的好心情,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原本是计划着“划水”来着,可是看到眼前这堆破铜烂铁,就算是不划水,到了战场上也翻不浪花来。

    见到这一幕,一旁的雷德曼男爵也有些尴尬。虽然知道自家的武库没啥好东西,可烂到这个地步,还是有些出乎意料。

    “家族不富裕,无力置办太多的兵器铠甲。武库之中有铠甲七十二副、战斧三十六、格斗斧四十八、弯刀九十七、长矛一百八十七……

    这些都是家族的积累,虽然有些老旧,可还是能够杀人的。先凑合着用吧,要是在战场上有收获,再换装也不迟。”

    雷德曼男爵略显尴尬的说道。

    原本还想着留下一部分兵器铠甲,免得全部赔了进去。现在看来完全是多虑了,眼前这堆破铜烂铁虽然封存的很好,还是难掩岁月的痕迹。

    尤其是铠甲,很多都脱了线,直接散落一地。就算是能够再次缝合在一起,那浓浓的铁锈却怎么也掩饰不住。

    哈德逊随手捡起一片,稍稍用力一捏,果然没有让他失望,甲片直接化为了粉末。

    见到这一幕,雷德曼男爵果断选择闪人。实在是太丢人了,他都没脸留下。

    当然,这也不能够完全怪他。最近几十年都没有大战发生,小规模的冲突带着护卫队就足够了。

    看护卫队的装备就知道,都是上好的兵器铠甲,足以证明他是一位尚武的家主。

    至于武库,那就没有办法了。武器也有使用寿命,若是长时间不用,最好的办法就是封存起来。

    封存兵器铠甲也不轻松,需要请魔法师出手,不到取用的时候,根本就不会启封。

    可封存的再怎么好,也难抵岁月的销蚀。纸面上的数据,勉强能够装备五百大兵,实际上能用的连三分之一都不到。

    这还仅仅只是能用,要是挑剔质量的话,恐怕用十不存一来形容都是在美化,反正放眼望去,就没有几件是完好的。

    事已至此,哈德逊也无话可说。赶紧将破损的兵器送到铁匠铺修补,能抢救回来多少算多少。

    事实上,这也是一种美好的愿景。这么短的时间,就算领地中的那几名铁匠昼夜不停的干,也修补不了几件。

    聊胜于无,哈德逊只能退而求其次,给士兵装备最原始的武器——矛。不是正常的兵器矛,而是削竹为矛。

    为了获得更强的防御,哈德逊还发动领民制作“盾牌”。毫无疑问,这也不是什么常规盾牌,而是由竹子编制而成的西贝货。

    想要靠这玩意儿挡住兵刃,多半是没什么希望。可对手是叛军啊!以己度人,自家的军队都是这路货色,叛军又岂能兵器铠甲齐全?

    就算到了战场上没用,这些准备工作也不算白费,稍微改装加一块活动竹板,穿上绳索,就是一个乌龟壳模样的背包。

    …平常可以背干粮,到了战场上也可以增加士兵的信心。万一碰到拿木棍的敌人,还可以起到防御作用。

    主要是时间太短了,只能制作一些简易工具。要不然哈德逊也不至于这么被动。

    当然了,底层士兵的装备没法见人,不等于他这名骑士也那么悲催。

    骑士剑、战马、铠甲,骑士该有的装备一应俱全,就连十名骑士侍从,也分到相应的铠甲兵器。

    在这方面,雷德曼男爵还是没有小气的。至于普通士兵装备的凄惨,哈德逊更愿意相信那是无能为力。

    主要战争来得太突然了,要是从一开始就收到情报,以领地的生产力,怎么也能赶制出百八十件兵器来。

    ……

    时光飞逝,三天期限一晃而过。骑着高头大马,身着亮丽的铠甲,提着骑士大剑,在众人的欢送之下,哈德逊就带着五百“训练有素”的士兵出发了。

    “雄赳赳,气昂昂”的气势,终归是没维持多久。刚出了自家领地没多久,原本整齐的队伍,就散乱了起来,气得哈德逊那是火冒三丈。

    感情这两天的集训,就是一个寂寞。所谓的训练有素,那只是做给家乡父老看的,一出来就原形毕露。

    迫不得已,哈德逊只能选择放慢行军速度。原本计划日行六十里,被迫削减到了四十里。81zwm

    要知道这可是小股部队行军,只是随身携带了十几斤干粮,没有繁重的后勤物资拖累。

    这样的速度,简直就是龟速。算了,不侮辱龟了。成了魔兽的乌龟,速度可比这快多了。

    速度一慢,情况瞬间就好转了很多。虽然整齐如一是指望不上了,起码还保留了基本的队列,不至于四处乱窜。

    不用想哈德逊也知道,这是自己临时任命的军官不合格,没有带好下面的兵。

    可是没有办法,这年头稍微有点儿能力的军官,基本上都是贵族,又岂是他能够指挥动的?

    至于招募流浪骑士充当军官,还是洗洗睡吧,梦里什么都会有。男爵领那点儿资源,自家兄弟都不够分,如何养得起骑士?

    某种意义上来说,评价一个贵族实力的强弱,看他麾下的骑士数量有多少就知道了。

    基本上来说,能够养得起十来名骑士,那都能够算是中等贵族了。而想要迈入大贵族的门槛,最起码麾下也得有几百名骑士。

    当然,这只是哈德逊个人主观的判断,并不具备代表性。想要成为大贵族,光这些肯定还不够,要不然大贵族也太廉价了。

    以科斯洛家族为例,凭借强大的生育能力,四处开枝散叶,现在分布在各地的骑士加起来,估摸着也能有上百人。

    然而,因为领地太过分散,力量无法集中的缘故,科斯洛家族依旧只能算小贵族。

    无非是仗着人丁兴旺,在贵族圈子里说话比一般的小贵族硬气了那么一丢丢。

    这一点,看自家那尘封到蒙尘的武库就知道。最近几十年,周边的邻居们都很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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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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