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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2章 吃肉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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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扬也很奇怪,陆家院里和屋里人头攒动,就是没有酒席。

    陈扬分析。“也许,人家把酒席安排在酒店或宾馆吧。”

    贾南塘反驳,“要是这样的话,何必多此一举,直接把咱们请到酒店或宾馆不好吗?”

    冯勤勤走过来,也发现了这个问题,“可能,人家压根就没有安排酒席吧。”

    贾南塘笑着问,“小冯,放眼全世界,有这样的规矩吗?”

    三个人正在好奇,另两个邻居于鑫和杜子昆也来了。

    于鑫西装革履,手里拿着一幅画。

    原来,于夫人是个业余画家,圈内小有名气,小时候受过大师齐白石的指点。

    这份礼物不轻。

    杜子昆穿中山装,长头发长胡子,书生意气。

    杜子昆的礼物是他的新诗集和新散文集。

    难怪杜子昆精神焕然一新,原来是有人赞助,他的新诗集和新散文集出版了。

    陆飞耀和程姗姗两口子就请了这么五位邻居。

    这不是人家小气,是这里及其附近的一个规矩。

    广泛意义上讲,这条街上两边的六十多户人家,都应该是邻居。

    但上海人讲究,精打细算,办红白喜事时,不可能请这么多人。

    所以就以胡同和弄堂为界,进一步细化邻居这个定义。

    贾家和杜家旁边,冯家和于家旁边,各有一条胡同和一条弄堂。

    因此,一共六户人家,真正的邻居只有五家。

    陆家请的客人,除了五个邻居,主要是陆飞耀和程姗姗的同事,拖家带口的,少说也有五六十。

    国内没有亲戚,国外的一个都没请,也没请其他熟人。

    正当五个邻居迷惑之时,陆飞耀高声招呼,请大家都去后院。

    陈扬这才明白,这边的房子不仅有前院,还有面积更大的后院。

    贾南塘告诉陈扬,他们这边的房子,不仅紧靠着苏州河,而且独门独户,围墙不会共用。

    而陆家杜家于家这边,缺点是三家连在一起,优点是都有一个后院。

    进堂屋去后院,还没到门口,妍妍和波波就从后院那边进来,手里各拿着一块很大的熟透了的猪肉。

    刘老师和张妈在后面紧追。

    陈扬急忙拦住,“站住,你俩干什么坏事了?”

    刘老师笑道:“没干坏事。他俩各拿了一块猪肉猛吃,我们怕他俩吃坏了肚子。”

    陈扬仔细一看,两个小家伙手上拿的猪肉,一半瘦一半肥,足有两斤之巨,是用火烤熟的。

    陈扬问道:“这能吃吗?”

    张妈道:“能吃。后院正在烤着,除了猪肉,还有牛肉和羊肉。对了,还有烤鱼烤鸡烤鸭,还有各种白酒和红酒。”

    原来人家在玩烧烤这个洋东西。

    陈扬冲着两个小家伙道:“不能多吃,明白了吗?”

    妍妍道:“爸爸,我们不多吃。”

    波波道:“爸爸,我们送回家里,放着慢慢吃。”

    众人哄堂大笑。

    于鑫把陈扬拉走,“两个小家伙,赶紧拿回家藏起来,赶紧回来再拿,晚了就没有了哦。”

    两个小家伙拿着烤肉往家跑。

    刘老师和张妈只好跟着。

    陈扬无奈的笑道:“这不多吃多占嘛。”

    贾南塘道:“这丫头,这小子,将来必成大器。”

    大家笑着来到后院。

    四个大烤箱,分别为烤猪肉、烤羊肉烤牛肉、烤鱼肉和烤鸡烤鸭。

    边上有一个临时搭成的桌台,上面放着烤熟了的东西,大家自由取舍。

    另外一个桌台,放着七八种白酒和红酒。

    这种吃法,陈扬喜欢。

    不用客气,陈扬走过去拿起刀叉,割了一块半瘦半肥的猪肉,一边吃肉,一边走到酒桌边,倒了满满一杯五粮液。

    大家学着陈扬的样子,很快都是一手吃的一手喝的。

    冯勤勤把哑巴保姆叫过来,又做手势,又是说话。

    哑巴保姆会意,拿了一块羊肉一块牛肉,急忙送回家给冯老爷子两口子吃。

    贾南塘边吃边道:“外国人的这个吃法好,简单而又好吃。咱们的酒席,十道菜二十道菜的上,实在是太麻烦了。”

    杜子昆道:“我不敢苟同。贾教授,咱中国人吃东西,讲究的是丰富多彩。这外国人的吃法,吃一次两次还行。你要是天天这样吃,非吃腻了不可。”

    冯勤勤道:“照这个吃法,百分之九十的人都会成为胖子。”

    于鑫道:“问题是咱们国家还很穷,还有很多百姓没有解决温饱。天天吃肉,顿顿吃肉,是根本不可能的。”

    陈扬笑道:“所以啊,人家老陆可以这样搞,咱们可搞不了。”

    于鑫冲着杜子昆道:“老杜,你请客的时候,一定要找家好酒店。”八壹中文網

    杜子昆点点头,“没问题,我豁出去了。”

    这时,陆飞耀端着酒杯走过来。

    大家纷纷表示感谢。

    陆飞耀文质彬彬,微笑如春,说话落落大方,周到细致。

    五个邻居,一人一杯,一点也不含糊。

    这是二两杯,五杯就是一斤。

    真是好酒量。

    冲着陆飞耀的背影,于鑫赞了一句。

    另一边,程姗姗也在给其他客人敬酒。

    贾南塘道:“以我看,程姗姗的酒量远比陆飞耀高。”

    杜子昆问,“老贾,你怎么看出来的?”

    贾南塘笑了笑,“陆飞耀胖,有个啤酒肚,喝酒全靠肚子大。程姗姗瘦,瘦得皮包骨头,这样的人才是喝酒高手。”

    陈扬看看于鑫和杜子昆,坏坏的笑了。

    正好,于鑫很瘦,杜子昆很胖,二人形成鲜明对比。

    冯勤勤笑道:“老杜,老于,你俩正是另一个版本的陆飞耀和程姗姗。”

    于鑫和杜子昆差点喷酒。

    五个人站在角落里,又吃又喝,根本不顾自己的家人。

    忽然,八卦头子贾南塘有了重要发现。

    “咦,程姗姗在看什么?”

    原来,程姗姗站在不远处,正往这边看。

    于鑫也发现了这个情况。

    “对啊,她在看什么?”

    大家一齐回头。

    程姗姗消失了。

    冯勤勤笑道:“不会是嫌咱们吃相难看吧?反正不会是看我,因为咱们五个,我是吃得最小的。”

    贾南塘道:“肯定不会是看我。”

    于鑫道:“我分析,她在看小陈和老杜。”

    杜子昆哼了一声,“老于,你不说出道理来,你要自罚三杯。”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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