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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 祖母绿和4S平衡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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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歌声不像是伊莎贝拉,或杰西卡那种甜美圆润的歌声,也不像米亚那么高亢而富于磁性,是略带稚嫩生涩的声音,甚至连艾玛都能听出,对方对歌词和曲调的掌握不如合唱团其他同学熟稔,顶多算是比自己强那么一点点儿而已。

    艾玛的眼光扫过第一排每一个人脸上,再看向第二排,却始终没有发现目标。

    这歌声实在是微弱幼细到几乎可以无视的程度,却丝丝缕缕,绵绵不断地一直与她的声音相伴相随。直到唱完最后一个音符,艾玛仍不明白,自己这回有幸遇到的这位神助攻到底是谁。

    米勒博士听着艾玛的独唱,开始还是一脸怒意,听着听着,脸色渐渐缓和,听到结尾处,他的眼睛眯起来,凝视着艾玛一张一合的厚厚嘴唇若有所思。

    艾玛顺利唱完独唱,心里一阵得意,正要归队。

    米勒博士伸出手示意她先等一会儿,他说:“蒂娜,你现在不要唱,让艾玛单独唱。”

    艾玛一愣,原来刚才的那个声音竟然是一直与自己势同水火的室友发出来的,她转过头在合唱团一张张熟悉的面孔中间寻找文瑾,发现她小小的身影竟然躲在第二排的一个角落,此刻,正红着脸低下头,默默咬着嘴唇。

    听米勒博士说还要让她自己再唱,艾玛心里一阵抓狂:这么难唱的歌,这么大段大段文邹邹的词,我一个人唱怎么可能记得住啊?

    “随便唱。”米勒博士仿佛是看出了艾玛的心思。

    “什么?”艾玛以为自己听错了,一脸疑问。

    “我是说,你随便唱几句你喜欢的歌。”米勒博士用眼神鼓励着艾玛。

    合唱团的同学都撇了撇嘴,谁不知道艾玛这个人一天到晚戴着个耳机,随时随地听音乐,她会的都是些流行歌曲,和她们演唱的这种高雅的古典音乐根本就不搭边。

    艾玛却如蒙大赦,开始了她的独唱秀,她演唱的是充满非洲丛林感觉的原生态音乐,歌词听不出是什么语种,只能听出里面间或夹杂着有趣的动物拟声,同学们都哑然失笑,艾玛却唱得十分投入,脚下的靴子还有规律地打着节拍。

    没有抒情,没有渐进,她的歌声陡然而起,雄浑的气息,裹挟着强势的声音破空而出,在回响效果极好的排练厅中颇有些余音绕梁的感觉。

    她的高音处并不尖锐,中音部分更是像丝绒般华美,她身体也随着歌声的旋律左摇右晃,脸上一副陶醉神情。

    节奏感很强的旋律,时而如惊涛拍岸,在排练大厅中回荡往复,时而像鹰击长空般恣肆旷达,带着金属的质感与光泽激荡着同学们的耳鼓,饱含着穿透灵魂的力量。

    渐渐地,穿得中规中矩的合唱团团员们,脚下也开始跟随着艾玛的歌声打起了节拍,几乎就要和着节奏同她一起摇摆起来。

    多么不同凡响的感觉!

    饶是听过无数美妙嗓音的米勒博士也露出了满意的笑容,他觉得艾玛独特的嗓声有种与生俱来的魔性,醇厚圆润,浑然天成,经过了初步的训练之后,更加富于音乐性,却并没有磨灭掉本真的原生态感觉。

    此刻,米勒博士此刻怒意全消,他兴奋地说了声:“艾玛,你的声音让我有种在错觉,仿佛在潮湿的丛林中行走,忽然被绊倒,看到眼前有一大颗色泽浓艳,晶莹剔透的祖母绿宝石。”

    看到艾玛一脸茫然的样子,他说:“你现在可以归队了,下午请来我办公室,我要和你单独谈谈!”

    艾玛不解其意,仍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即没有道歉,连句感谢的话也没说,便梗着脖子归了队。

    尽管排练中间有这样一个插曲,却并没有影响到文瑾的心情,今天对她来说,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日子,作为州里最著名的高中合唱团一员,她要代表学校出去演出了。

    这可不是在学校的礼拜堂,而是走出校园站在全州数一数二的大教堂里演出,会有更多的人来听到她们唱歌。整个早上她都笑得合不拢嘴,心里的小激动溢于言表。

    排练过后,大家换好衣服陆陆续续走上了校车,只有文瑾落在了后面,她一个人手忙脚乱地在洗手间摆弄了半天这些襟袍和绶带,磨蹭半天才用手提着外袍的下摆,从艺术中心跑了出来。

    “快上车,蒂娜!”伊莎贝拉焦急地催促着她。

    文瑾一蹦一跳地跨上校车,走到羽悠身旁的空座位上坐了下来。

    黄色的校车载着合唱团同学们,绕过中央草坪,绕过体育馆,一路欢声笑语绝尘而去。

    10月的阳光从车窗玻璃照进来,这是一个晴好的秋日。

    身旁羽悠蜷起的膝头上放了一本kindle电子书,她正在埋头阅读,阳光下,她的侧颜清丽雅致。

    文瑾也从书包里掏出一本书,书的扉页上打着图书馆的印章,是米尔顿的《paradise lost》(《失乐园》)。

    羽悠的眼睛从kindle上抬起来,阳光下,她转过脸眯着眼睛看文瑾,文瑾也笑眯眯地望着羽悠,两人谁都没说说,继续低下头,津津有味地读起书来。

    到了教堂,合唱团的同学们在他们专用的准备区坐好,神父奉经证道的洪亮声音,像往常一样苍凉却充满感染力,从教堂最前面的圣坛,一直传达到教堂的中后部他们落座的位置。

    文瑾感到莫名紧张,她听说,去年有个新生,第一次上台演出的时候,还没开始唱就紧张地晕倒了,她心想:我的神经倒还不至于那么脆弱吧。尽管如此,手心也早已被汗湿了。

    羽悠从书包里拿出一小瓶纯净水递给文瑾,她说了声谢谢,咧开嘴冲羽悠笑。

    羽悠用手指了指她的嘴唇,说:“嘴唇都裂了,快喝吧。”

    喝完水,文瑾觉得干涩的喉咙立刻舒服了很多,心里也平静了。

    神父的证道已临近尾声,米勒博士扬了扬手,合唱团同学秩序井然地从他们坐的位置上起身,一队接着一队地走上了圣坛。文瑾随着合唱团团员们走,她挺胸抬头,自豪地穿过右侧第二排的雕花木围栏,站在她固定的位置上。

    她感到头顶上怀抱圣婴的圣母正用一双无比温柔的眼睛注视着她……

    从教堂回学校的时候,已经中午了,文瑾和羽悠去餐厅吃完午餐,羽悠问她,下午要不要一起去游泳,文瑾惦记电脑里待完成作业那长串的列表,纠结了半天,仍是婉拒了羽悠的邀请。

    留学圈里流行着一个“三s魔咒”的说法:3s分别是,study(学习)、social(社交)、sleep(睡觉),通常被认为,能兼顾其二就是好样的。

    留学党们又进一步将这些好样的同学又进行了划分,兼顾学习和睡觉的被称为书呆子,兼顾社交和睡觉的被称为派对动物,坚固社交和学习的被称为大神。

    “3s魔咒”在a校有了它的升级版,被称为“4s平衡法则”,多出来的一个s是sport(运动),因为,这是a校同学每天必不可少的活动内容。“4s平衡法则”中涉及的四项内容,正是a校的老师和每个同学的顾问期待同学们能够去做到,并做好的。

    文瑾私以为,将“4s平衡法则”奉行得比较好的就要算羽悠了。

    她看起来做什么都有条不紊,仿佛一切尽在掌握。文瑾心里奇怪,羽悠是怎样挤出时间,将所有事情安排得井井有条的。

    回到宿舍,文瑾发现屋子里还是她走时干净整洁的样子,并未遭到魔爪的破坏而变得满目疮痍,从这点可以证明艾玛没回来过。

    她拿出厚重的历史课本,摊开在桌上,准备开始学习。

    下午和煦温暖的阳光,从百叶窗照射进来,在墙上,桌子上落下粉的、黄的、紫的……缤纷光斑,明媚却并不刺眼。

    文瑾读完了突厥人与鞑靼人的入侵,停下手中转动的圆珠笔,在书页边缘做着重点批注,又拿起桌上的高光马克笔,将字里行间的重点挑出来,细细画了下来。

    文瑾将书页翻到下一章,伸了个大大的懒腰,今天看书效率可真高,她准备乘胜追击,再往前开一个章节。一歇下来,她忽然意识到,整个下午宿舍里安静得不同往日。

    显然,那是因为没有了艾玛咔嚓咔嚓嚼薯片的声音,和那只巨大的鲜红色beast耳机作祟,那个大家伙里面总传出的奇怪而又熟悉的鼓点声。

    乍然失去了这些嘈杂的声音,文瑾一时间还真有些不自在。她轻轻按动圆珠笔的尾部将笔尖收回去,“咔哒”的轻响声在安静的屋子显得格外清晰。

    历史才看了一半,下一章内容也不少,无论如何得抓紧时间,文瑾在心里催促着自己别再因为杂事分心。

    她将目光重新落回到书页上,此刻,房间里的寂静令她觉得有些不自在,那是一种空荡荡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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