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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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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的天气变化很无常,前一天还阳光高照,万里无云,第二天就可能大雨倾盆。第一次来这边,并没有准备厚衣服,袁娴小小感冒了一场,陈晓放假回来发现她生病还穿着短袖,找了一件灰色卫衣出来给她穿。

    袁娴的穿衣风格都挺保守,夏天也不怎么穿裙子,皮肤一年四季捂着,白得反光。浅绿色的卫衣衬托下,又娇小又可爱,搭配一件宽松的裤子,有点嘻哈的感觉,她还挺喜欢的。

    在镜子前转了好一会儿,陈晓忍不住笑,“偶尔转换一下风格,也换一种心情,第一次见你的人都觉得有点高冷,我感觉你还挺适合这种风格。”

    高兴过头了,捋捋头发,坐到电脑跟前去改稿。没一会儿,拿着空杯子去打水,路过镜子又忍不住多看几眼,陈晓在沙发前改试卷,盘腿坐在地上,脸上带着一个大大的圆框眼镜。

    要说风格,袁娴长相比较精致耐看,属于一眼惊艳,又很有气质的类型。陈晓个子没她高,一百六十公分,身上虽然不胖,但是脸圆圆的,和气乖巧,看着很可爱,性子却有点急,风风火火。

    一张试卷翻来覆去,拍在桌上啪啪作响,两条眉毛扭成毛毛虫,越看越气。学生的错题花样百出,又离谱又好笑,袁娴在一边听着都忍不住笑。

    陈晓气得脸红,眼泪快笑出来了,“不行了,你看看这个,太奇葩了。”

    袁娴默默拿起试卷,这也不是陈晓自己教的学生,她还没毕业,现在顶多做做私教。就是一个从小玩得朋友,在初中教语文,让陈晓帮忙改试卷。

    是一道古言翻译,原文是“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各种妖魔鬼怪的解释都有,最搞笑的一个这样说的——死去的那个人好像我的丈夫啊,白天晚上看着都像。

    两个人笑成一团,陈晓从沙发滚到地毯上去,捂着肚子打滚儿,“太好玩了,我以后也要去教语文,一天天儿的可要乐死了。他们怎么这么好笑啊操。”

    “我表妹之前跟我说他们学校,学生比老师还牛气,尤其学文的,都是一颗颗纤细敏感的心脏。打不得骂不得,动不动法律说国家说,一本正经的,老难对付了。”现在教师职业也挺难的,但是他们这一届的同学,很多都有意向去教书,要么就是学医,似乎只有这两条路可以走。

    陈晓咬住笔头,认真想着什么,没有回她这一句话,半晌盘腿坐起来,“那我又不想考研,又不像你还没出校门就是畅销书大作家了。教师挺好的,福利好,假期多,工作稳定,我挺喜欢这样。”

    “反正我受不了这样一板一眼的工作,一想到一眼可以看见三十年后,就觉得日子没有什么乐趣可言了。”袁娴搓搓肩膀,皱着鼻子打了个寒颤。虽然总是给人斯文有礼的印象,但是她知道自己骨子里的叛逆与不羁,对未知的好奇与向往比普通人浓烈的多。

    “我又不像你。”陈晓翻了个身,脑袋搁在袁娴膝盖的地方,眼神赞叹,“你这脑子是怎么长的啊,你写的那些东西我就一个字都写不出来。老天爷真是偏心哦,给你好看的脸,还给你独一无二的才华和灵气,唉,想找女娲喝杯茶了。”

    袁娴一只手杵在下巴上,指尖摩挲着脸颊,义正言辞道:“讲道理,这是妈给的。”

    “去死!”陈晓气呼呼抱住袁娴的腰,把她按在地上,“要不你养我吧,或者你吃点亏,嫁到我家。我有这么豪横的闺蜜,我应该咸鱼啊,还搞什么工作。”

    “搞不起搞不起,弟弟不是你想要想要就能要。”笑得快要没力气,袁娴趴在桌角上。陈晓诶了一声,爬起来坐好,“谁说嫁给陈朗了,你愿意我还不愿意呢,你可别看上他。我有一个堂哥,国防科技大学毕业,现在一家投行上班,你跟他简直天生一对,在一起就是强强联手。”

    简直一阵心惊肉跳,袁娴也没想到自己下意识就以为是陈朗,强自镇定道:“那你们家现在为止,我只见过你弟,哪知道你有这么优秀的堂哥啊。”

    “反正你现在一直没对象,我堂哥好像交过一个女朋友,谈了三年分手了,挺长情的,真的合适。”似乎大家都对做红娘有一种本能的兴趣,一聊起来没完没了。

    袁娴推开陈晓快挨到脸上来的脑袋,“不要瞎搞,说风就是雨,你能别这么性急吗。”

    “好菜不怕晚那都是屁话,你不下手有的是人下手了。”陈晓一个劲吐槽,她最无语袁娴的一点就是太佛了,什么都顺其自然,口头禅都是‘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快餐时代,物欲横流,想要的都是自己争取来的好吗?

    袁娴抓着耳朵揉了一把头发,“妹妹放学了吧,你去不去接她啊?”

    陈晓抓起手机一看,时间果然快到了,换了一件外套,在鞋柜上找钥匙,回头道:“真的,你考虑一下啊,我认真的。”

    屋里只剩她一个人,想一想陈晓说陈朗不合适的话,还想介绍堂哥相亲,心头可烦。在地上滚了两圈,捂着脸哼哼唧唧不痛快。刚刚放下手,忽见沙发后面立着一个人,少年高高瘦瘦的身量,肩上挂着篮球袋,侧身看着她。

    袁娴认命地爬起来,用手梳着头发,招呼道:“你回来了啊,怎么一点声音也没有。”

    “是你滚得太投入了吧。”他手上拿着一罐饮料,走到她跟前坐下。两个人都没什么话要讲,只是陈朗今天似乎格外注意她,视线一不留神就滑到她身上,等她追过去,他又若无其事转开了。微妙的气氛在空中酝酿,渐渐浓稠。

    一来二去,头发半天扎不好,手臂也举酸了,干脆不管了,任它散着。她塌着腰跪坐在地上,一只手忽然伸到耳边,快要摸上头发。袁娴整个人都愣了,一时间忘记反应。

    那只手径直越过她,缩回来时修长的指尖上挂着一根黑色的发圈,递到眼前,道:“你找这个吗?”

    心头是松一口气,又有点小失落,复杂的情绪萦绕不去。接过东西,她低低说了一声谢谢。对方有点不耐烦似的,发出轻轻啧的一声,放任身子重重往沙发上一靠,“你哪来的衣服?”

    “怎么了吗?”关于穿着,她很少做新尝试,没有打扮的心思,审美平平,也不习惯成为焦点。

    “挺适合你,挺好看。我姐给你找得衣服?”他似乎情绪回温,饶有兴致地问。

    袁娴只想快点结束这个话题,牵着衣服看了两眼,“天气太冷了,她怕我又感冒。”

    “走吧。”他坐起来,回房间拿了东西,出来站在沙发边等她。

    “那里去啊?”

    “出去运动,你来我家十天了,只出去了两次,一次给你接风,一次找你编辑。属熊的嘛你,天天窝家里,再说熊都比你勤快,人家冬天过了好歹也出门。”他嗤嗤笑的样子,有种傲娇的可爱感,就是吐槽也叫人不怎么反感。

    “我忙啊,我有工作的。”她竭力为自己找借口,“而且你也经常不在家,怎么知道我没出去。”

    “不听不听,王八念经。”他两只手举起来捂住耳朵,脸朝上懒洋洋道,那副无赖样子,今天怎么也是要把她拖出去的。不喜欢辩论的袁娴,只好换鞋子出门了。

    这所小区附近就有一个高中,出门先是一个大广场,这个点已经有不少人在跳广场舞。高中操场另有一道门,对外开放,里面的篮球场、羽毛球场、排球场都很大,人多的超乎想象。

    十几个乒乓球台都被用着,陈朗一点也不怕生,看见有两个人似乎准备走,立马上去占了台子。旁边也有人在等,白眼翻上天去了,气呼呼走了。

    袁娴看着高挑匀称,其实不爱运动,关于乒乓球羽毛球都会一点,但是不精通。每每用很小的力道,球却飞出去了,陈朗恰恰相反,那颗黄色的小球,在他的拍子上似乎有生命,怎么也不会掉。

    给她发过来的球,都在正中间最好的位置,很容易就可以接到,袁娴越玩越得心应手,第一次感受到乒乓球的乐趣。在台子边上蹦蹦跳跳,脸蛋红红的,笑得开心。

    打了半个小时的乒乓球,又去玩了一会儿羽毛球,直到背上都出汗了才休息。杨路被其他人挤下来去买水,提着一大袋子让袁娴看着,她坐在篮球场边看他们打篮球。

    陈朗看着精瘦,实则爆发力很强,在运动场上像一只敏捷的小豹子,跑得飞快。袁娴不懂规则,只是从场边上人一阵一阵的欢呼声中判断,他又进了好球。队友都在欢呼的时候,他就扭头过来看她,笑容神采飞扬,显摆的意味十足。

    她双手撑着脸,觉得好笑。杨路拎着一瓶水,一屁股坐她身边,上下看了她一周,没忍住,“我说怎么这么眼熟,姐姐你穿陈朗衣服干啥,不好看,你的衣服多可爱啊。”

    嗯?袁娴低头看了一眼,恍惚道:“陈朗的衣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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