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死得痛快点
暴雨倾盆,大金钟略有些沉闷的钟声响彻城市上空,不多不少,整整五声。
经历了一整天的训练,被艾伦不知从何处抓来的怨灵、还魂尸、食腐蠕虫等超凡记者常需要处理的生物很是摧残了一番后,夏洛告别了还要忙着赶稿子的资深者导师,拖着疲惫的身躯敲开了自己名义和实际上的双重上级:《占星报》主编,罗杰·史密斯办公室的大门。
他没有忘记他们彼此之间写作合作读作利用的关系。在老绅士给予他前期投资之后,他也要付出回报,任由自己被对方利用了。
“进来。”
隔着厚重的大门,浑浊而苍老的声音响起。夏洛推门而入,只见窗帘紧闭,只有昏暗的烛光略略驱散黑暗。白发苍苍的罗杰·史密斯身着纯白衬衫,正皱眉批阅着手中的文章,不时写写画画。
他以极快的速度抬头瞥了一眼夏洛,随后立刻便重又垂下脑袋,像是害怕多浪费哪怕一秒的时间一样:“等我一会,我在忙……今天我推掉了大部分工作,不会拖太久。”
看对方一副忙得热火朝天、无暇顾及自己的样子,夏洛挑了挑眉,没有出言打扰,而是环顾起办公室的内部环境来,试图从细节方面更多的了解一些罗杰·史密斯其人,以在这互相利用的漫长拉锯战中占到上风。
他以一副漫不经心的姿态随意扫视着。平凡的装饰、平凡的家具,明明是报社唯三的主编之一,罗杰·史密斯的办公室却毫无特色可言,平凡地宛如一名普通记者。
不,硬要说的话,这间办公室里最有特色、最具有代表性的东西,不就是罗杰·史密斯,其本人吗?
就在夏洛的思维逐渐发散、习惯性地进入最喜欢的胡思乱想环节时,他的眼神突然一凝。
他注意到了一个之前没有发现的东西。在办公室角落的小木柜上,一面正面朝下的小相框静静躺在那里,落满了灰尘,似乎很久没有被清理过。
相片是承载记忆之物,落满灰尘却又没有丢弃,代表放不下却又不堪回首的过往。
夏洛以眼角的余光瞥了一眼老绅士,见他依旧把自己当做空气埋头工作,便屏住呼吸,蹑手蹑脚地走到了角落中小木柜的前方,不顾灰尘,伸手将相框扶起。
那是一张褶皱、看起来充满了年代感的黑白照片,照片上是两名中年男性,一名身穿正装、面露微笑、手持文明杖,打扮得如同从课本里走出来的西方绅士,正是年轻了约二十多岁的罗杰·史密斯。
而另一名身穿便服,缩着背,双手插在口袋里,面色阴翳,一脸不情不愿的表情。夏洛不认识他,却莫名觉得这人有些眼熟。
盯着那人物凝视了许久,听闻着轻微的“咔哒咔哒”齿轮转动声,一道惊雷猛地在窗外炸响,也同时炸响在了夏洛的脑海中,让他悚然一惊,瞳孔收缩。
他见过这个人,不过那个时候,他的脸上满是皱纹和老人斑、苍老的厉害,下巴上也长出了怪异的章鱼触须,浑然不似人类,让他一时之间没能将这二人的外表联系起来。
是的,照片中和罗杰·史密斯站在一起的人,不是别人,正是——铁心工匠,舒瓦尔兹·泰伦!自己体内的铸铁匠心、以及一部分灵魂残片的提供者!
他和罗杰·史密斯,是熟人!?
就在这时,幽幽的声音从身后传来,让夏洛的身体骤然绷紧。
“那是……大概二十年前吧。圣灵历一八五几年,大金钟甚至都没有开始建造的时候。”一只苍老却并不枯瘦、皮肤紧绷且充满着活力的手臂从身后伸出,将相框重新压下。罗杰·史密斯的声音之中,带着一丝对过去岁月的缅怀与追忆。
“那时,我刚从一名富商蜕变为超凡者不久,哪怕已经五十岁有余,也依旧充满了幻想,认为自己就是被选中的人、全世界之中最为特殊的那个。我信心满满地前往迷雾大学进修,试图成为最耀眼的明星,大放光彩,让整个世界都记住我的名字……”
“但事实证明,有人比我更加特殊。他就是……舒瓦尔兹·泰伦,那时,他还叫‘铁心勋爵’,因为他的祖上是受封的贵族。不过,到他这一代也已经没落了,没有封地没有收入没有骑士扈从,除了一个好听的名头外,和普通人也没什么不同。”
大学?
夏洛保持着僵立的姿势不动,耳朵却不由自主地竖起,倾听着身后罗杰·史密斯的讲述。
大学,是他想象中的那个大学吗?那个号称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大学?
不是吧,难道就算穿越到了异世界,成为了超凡者,人类也还是逃不过内卷的命运,就连超凡者也要考大学、凭文凭找工作!?
并不知道夏洛脑海中的胡思乱想,老绅士的回忆仍在继续:
“我不如他。秘术,仪术,历史,理论,创新,就连笔试也……舒瓦尔兹是个货真价实的天才,不管什么都能做得很好,他没有缺考的考试,第一名从来都没有任何悬念——嗯,还是有的,偶尔我也能考个一百分,两人并列第一。呵呵……”
罗杰轻笑出声,似乎被自己的笑话逗乐了:“优秀的人之间理所当然会互相吸引,我们又都过了因为异性而大打出手的年纪,彼此之间没有任何互相针对的理由,很快便成为了无话不谈的朋友。上到对彼此秘术的开发提出建议,下到谈论凡人政权的政策和世界形势……我本以为这份友谊会延续下去,直至死亡将我们二人分离。”
“然而,我错了。”
身后的声音开始变得低沉,其中充斥着一种有别于痛恨与憎恶的复杂感情:“那一天,舒瓦尔兹结束了探亲假,从家乡回归大学。我邀请他享用下午茶,想听听他在路上的见闻,而他也应约前来。”
“当我见到他的时候,他的脸色非常严肃……不同于以往任何一次的严肃。他本就阴沉的眉宇之间乌云密布,仿佛酝酿着风暴。他甚至穿上了自己一直都不太喜欢穿的正装。”
“没有任何寒暄,在落座之后,舒瓦尔兹直奔主题,直勾勾地用他那灰色的眸子认真的盯着我,仿佛第一天认识我一样,深深打量着我。”
“他和我说,他在自己祖宅的地底发现了一处上古时代的遗迹,其中用壁画记载着可怖又可畏的真相。关乎人类、关乎神灵、甚至关乎整个世界的最终真相。他问我,是希望一无所知、作为一名人类浑浑噩噩的活下去,还是和他一起,去追逐一个虚无缥缈的可能。”
“我以为他只是在开玩笑……这种事情偶尔也发生过,就笑着拒绝了。我对他开玩笑道,既然连你都认为无比恐怖的真相,就自己一个人承受,不要把我拖下水吧。这句话脱口而出的瞬间我就后悔了,但泼出去的水已经无法收回。我看到舒瓦尔兹的面色明显黯淡和苍老起来,我能听见回响于他心中的悠长叹息。”
“他没有再多说些什么,也没有和我共进下午茶,只是匆匆请辞离开。第二天,我便得到了舒瓦尔兹向大学提出肄业申请的消息,并拒绝了所有教授和超凡机构的邀请,独自离开。那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他都销声匿迹,而当他的名字再次出现在世人眼中时,他已经成为了那个臭名昭著的超凡罪犯:铁心工匠……”
罗杰·史密斯深吸了一口气,没有叹息,没有感慨,但语气之中的落寞溢于言表。
“舒瓦尔兹,你说,如果当初我没有开玩笑,而是选择倾听你那所谓‘可怖的真相’,你是否就……”
正在凝神静听的夏洛微微一怔。他感觉一只手按在了自己的肩膀上,并不有力,甚至非常虚弱,仿佛一阵风就能把它吹开。
很快的,罗杰·史密斯便放开了他的肩膀。他似乎调整好了情绪,声音也从唏嘘和落寞变回了营业性质的温和:
“……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舒瓦尔兹,你我都变了……现在的你,是夏洛·沃拉姆,奇迹般的少年。而现在的我,是罗杰·史密斯,地平线报社的主编。”
“戴上你的帽子,披上你的大衣,让我们出发吧。今天你可能要到凌晨才能回家,但是放心,沃拉姆夫妇那里会有专人处理,他们不会在意你的夜不归宿。所幸明后两天双休,希望你可以享受一个轻松的假期——当然,前提是今晚的行动能够顺利结束。”
顿了顿,老绅士的声音之中带上了一丝险恶的笑意:“否则,从今以后,你都再也不用担心休假的问题了。”
既不轻快也不沉重的脚步声响起。感受着身后的气息逐渐远去,夏洛才终于转过身,凝视着老绅士略有些佝偻的背影,眼神闪烁。
舒瓦尔兹,罗杰·史密斯,地平线报社,迷雾大学……至今仍不知姓名的金发少年,你的人际关系,你的背景设定,真是复杂到让人头痛万分啊。
只希望……一切,都能往好的方向发展吧。现在,弱小的他,也只能如此期盼着了。
微微压低帽檐,夏洛深吸一口气,别无选择地跟上老绅士的背影。他没有再提照片的事,而是干脆的问道:
“好了……现在你是否可以透露一下,你需要我去做的‘机密任务’,到底是什么?”
“没什么,这并不困难,不过是重复你过去无数次做过的事情罢了。”老绅士的脚步不停,声音平稳。
“你……舒瓦尔兹在数年前伦德尔,邀请附近的一些超凡者组建了一个小圈子,一个规模不大但质量极高的超凡者聚会,用于交换彼此手中的资源和情报,偶尔也会发布雇佣任务。而今晚,就是聚会举办的日期。”
“夏洛,你要以‘铁心工匠’的身份掌控它,就像过去的你无数次做过的一样。”
“……”
夏洛的脚步突兀停滞。
他盯着罗杰的背影,双眼眯起,心中暗自盘算着,是不是干脆就此撕破脸皮、当场被罗杰打死更好。
这样,他至少还能死得痛快一点。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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