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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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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世的他是这武大陆的一代传奇人物,不仅在武道上达到了九阶天帝,在炼丹和阵法方面也达到了无数人难以企及的八阶武皇级别,而且在炼器、符箓、易容等诸多方面也有所涉及。

    他从小就博闻强记,聪慧过人。什么武功秘笈、炼药丹方、阵法图解、内功心法、人文地理、炼器术和制符术等等他都能过目不忘,融汇贯通,几乎没有什么深奥的理论术法或武功技法能难倒他。

    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他前世就叫常江,没想到现世今生居然也叫常江。这真是天道难以揣测,世上无奇不有。

    前世的他出身一般,无法与人拼爹,只能依靠吃苦耐劳,勤奋努力,一步一步地走向巅峰。

    他在十六岁时就离开了家庭,外出闯荡江湖。一边打工养活自己,一边修练武功,以实现自我。二十岁时,武道修为略有小成,才得一机会,进入中天州的一个学院进行系统的学习。不过,他在那个学院也只呆了三年多一点。感觉学院所教已无法满足自己的要求后,就毅然选择离开。

    离开学院后,他继续独自一人一剑闯荡江湖,并慢慢地闯出了点名头。他曾在二十八岁时,独自上北凌州的天霸山挑战天霸三杰,结果只用了不到十招,就将天霸三杰悉数斩于剑下。接着在三十一岁时,提剑杀上中天州的啸峰,将当时为害一方的郑金和郑银两兄弟斩杀于剑下。这两兄弟当时都是武皇三的修为,而常江那时的修为只有武皇二品,但他仍然无所畏惧。一人一剑与两兄弟大战了一百多个回合,才将两兄弟击败,自己的前胸、左背和右脚也被对方所创。幸好他身上有两颗几乎能生死人而肉白的金返丹,否则,不死也废了。换句话说,就是架虽然打赢了,但可能也没命下山了。

    总体而言,前世的常江虽然算不上那种路不平,就提刀上阵的英雄,也不是那种人人爱,花花开的大侠。但却是那种性格豪爽,有胆有识的真汉子。他一生大多数时间都用于武道修练和各种自然奥秘的涉猎,时而也会做一些杀富济贫和救人于危难的侠义之事。

    然而,凡是都是一分为二,正所谓的福祸相依。前世的他虽然在诸多领域都笑傲群雄,站在人生的巅峰,但这也让他后来慢慢地生出骄傲自满的情绪。行为上我行我素,桀骜不驯,一言不合就会大打出手,甚至断人生死也是由着自己的性子。他曾经因为误听人言,将八极大老一家尽皆斩杀。事后,虽然发现是自已错杀了,并给予八极丰厚的补偿。但人死不能复生,再多补偿也无法化解他与八极结下的生死大仇。

    随着敌人的增多,朋友自然就越来越少,何况一贯我行我素的他本来朋友就不多。所以,他很快就发现自己几乎成了孤家寡人。直到那时,他才发现朋友和亲人的可贵。然而,骄傲如他,怎会为了找几个朋友说说话就低下那一直高昂的头颅。

    他自从十六岁离家,就没有再回去过。三十多年过去,自己仍是孑然一身,即提不起回家的兴趣,也没有想被亲人围绕的愿望。一颗心就这样慢慢地变冷,变硬。

    直到五十多岁,常江才遇他前世的第一位的她,也是唯一一位的红颜知已。两人互敬互爱,携手同行。常江将毕生所学倾囊相授,他的红颜知己也刻苦学习,进步快。两年不到就从金刚境提升至地玄境,再过五年,又从地玄境提升至天象境。那时,她还不到四十岁。

    天象境修为是多少武者梦寐以求而又终生难以达成的目标,因为一个天象境高手已可开宗立派或封侯拜相。常江的红颜知已自然知道天象境意味着什么,因而也躇踌满志,志存高远,力求在武道一途上更上一层楼。

    可是,天不遂人愿,那时发生了一个意外。而这个意外即改变了常江的一生,也改变了他的红颜知已的全部。

    那时,常江醉心于研究一种新的药草精华提纯法。基于年的炼丹经验,常江发现有些药草含有某些极具药用价值的成分,但同时也含有一些不仅无益,反而有害的成分。更要的是这些有害成分在天然属性上与具有药用价值的精华成分十分相似,这让炼丹师很难在炼丹过程中将有用成分提纯出来,或将有害成分去除掉。这样就使得这些药材的实用价值大打折扣,甚至一文不值。比如,一种叫着生花的药材含有一种生机素,具有生死人而肉白的功效,但不幸的是生花中同时也含有一种叫着枯素的致命有毒成分。这使得生花不仅无法用来炼制救命丹药,甚至可以用作制造某此毒药的材料。

    因此,常江就想开发一种新的药剂提纯方法,看看能不能将生花中的枯素去除掉。然后,将提纯后的生机素用来炼制一种超级版的生机丹。这种超级版的生机丹,按常江的预期,应该具有超强的伤势治愈作用。甚至只要还有一口气,服了这种超级生机丹就能保住一条命。

    有一天,常江尝试运用一种分级提纯法来去除生花中的枯素。他只要将自己的神识催动至极致,缓缓地渗入到生花中。然后,将神识分化成千万缕细丝,用每一条细丝将每个枯素的细微单元仔细地缠绕包裹起来,再向外牵拉,就能将其与生机素分开。这一过程的关键是必须一次性的产生足够庞大数的神识细丝,将生花中的枯素一次性地全部分离出来。一旦没有一次性全部分离干净,残留的枯素就会自动再与生机素结合,并慢慢地影响周围的生机素,使生机素再次发生质变,从而使生机素失去功效。

    那时,虽然常江已是八级丹皇,魂力的强大程度已处于武大陆的巅峰。但要一次性将自己的魂力神识分化成那么庞大数目的神识细丝,即使是全力以赴,仍然有些力有未逮。更不幸的是,正当他将神识催动到极致,整个人的精神世界全部沉浸在炼丹炉里的时候,一只从屋顶路过的老鼠可能是受到那种强烈神识的波动,“扑通”一声掉在了丹炉上。这一声的绝对音虽然很小,但在当时的常江听起来却如同睛天一个霹雷,当场使他岔气走火入魔,生机素的提纯自然也是以失败告终。

    虽然那次走火入魔并不是非常严重,但已在身体上落下病根,使他再也无法继续往昔的峥嵘岁月。武道一途也自此断绝,永远无法再有寸进。更加糟糕的是,他从那时起变得很容易受刺激而发怒,与他那位红颜知已的争吵频率也变得越来越高。终于,在一天早上他醒来的时候,发现那位红颜知已竟然悄无声息地弃他而去了,连只言片语也没有留下。那时的他嗅觉出现了点问题,甚至连那位红颜知己留下的余香也闻不到了。

    此后的他心灰意冷,独自一人四处漂泊。有一天,他游历到中天州的缥缈峰,看到缥缈峰山势雄伟,景极佳。于是用十颗八阶的紫云丹强行将缥缈峰买了下来。当时分舵位于缥缈峰的两仪宗虽然极不情愿,但在九阶天帝的武力威慑下不得不咽下那份憋屈。

    前世的他疾迷武学,喜好清静,独自隐居在缥缈峰倒也落得逍遥自在。然而,好景不,走火入魔外加红颜知已离他而去的沉重打击给他身心造成的伤害随着时间的推移日趋严重,最后使他陷入了一种时而清醒时而狂躁的状态。这种清醒与狂躁状态的切换频率越来越高,狂躁时的暴力程度也越来越严重。每次狂躁发作时,为了不危害他人或滥杀无辜,他都得事先将自己用精钢打造的粗大铁链锁起来。

    他的修为也慢慢地从九阶天帝跌落到八阶武皇,而且仍然在慢慢地继续向下滑落,大有跌落到天象境的趋势。那时的他心里非常清楚,在这个弱肉强的世界上,武力不再、孤家寡人且拥有至宝的他,最终的结局会是什么样子的。所以,他早早地做好了一些必要的准备,只是静静地等待着这么一天的到来,看看最后到底会是谁来触他这个霉头。

    果然,有一天缥缈峰上突然出现了两个七煞宗的武皇高手,一个叫黑无常,另一个叫白无常。这是一个对他恨之入的邪恶宗,因为他们的一位太上老曾经因为杀人夺宝而被常江诛杀。

    黑无常不仅全身被黑袍、黑帽和黑鞋包裹着,而且连脸也涂着黑色。如果他不说话,唯一露白的地方只是眼珠子的一圈眼白。黑无常转动着他那黑白相间的眼珠子,脸无表情地说道:“常大侠,别来无恙啊!”

    常江冷冷一笑,道:“上次留你一命,没想到你不思改过,还敢到我这缥缈峰来,胆子还真是肥啊!”

    白无常则是全身一白到底,只有那眼珠子的黑瞳不是白色的。白无常皮笑肉不笑地说道:“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上一次我们兄弟俩的确是打不过你。不过,今天如果再打,鹿死谁手那就是两说的事情了。”

    “哦!你们这两个三人似人,七分像的王八,是不是以为今天就可以轻松吃定我了看来你们对我的事情还知道得不少啊。”

    常江皱了一下眉头,继续说道:“说吧!你们怎么会知道我的情况今天来,又是为了什么”

    “我们自然是对你的情况了解得一清二楚。不然,一个九阶天帝和八阶阵法大宗师,这个世上还没几个敢轻易与之抗衡。至于我们是如何知道的,你一个将死之人即使知道了也毫无意义。难不成你还准备去阎王爷那里诉苦”黑无常嘻嘻一笑,露出两排白森森的牙。要是胆小的人看了,还真有可能被吓出尿来。

    白无常瞪着常江,嘴一抽,笑着说道:“至于我们今天是干什么来的,我想你应该明白。只要你乖乖地把吟剑和凤鸣刀交出来,今天我们七煞宗可留你一具全尸。”

    常江听了,突然仰天大笑起来:“哈哈哈,把吟剑和凤鸣刀交给你们,你们就可以留我一具全尸你奶奶的,真没想到你们这样的白痴也能将武功修练到八阶武皇真不知道这天道是如何运行”

    黑无常勃然大怒,喝道:“你还死鸭子嘴硬,难道你还以为今天能逃得掉吗难道你还指望太阳从边出来,有人会来救你不成你都要死了,难道真得想将那人世至宝带去给阎王爷做面礼吗你即使那样做了,也不得阎王爷会对你好一点吧”

    常江没有生气,反而笑得更开心:“哈哈哈,你们怎么知道我要逃。你常爷爷我有必要逃吗你们这两个无常本就不是人世间的东东,今天你常爷爷我就送你们去应该去的地方。”

    接着,常江也不再废话,直接将一个阵盘向上抛出。因为他知道七煞宗既然是精心准备过的,那么,就绝对不会只有黑白无常两个人,一定还会有后手,说不定七位罗刹中也会有人前来。那七位罗刹,可是有九阶天帝级别的高手。

    阵盘在空中转了几圈后,缥缈峰上突然云乍起,天色无光,四周狂大作,沙走石,像是世界末日来临一样。

    “不好,是诛魔九杀阵。”

    白无常大叫一声,立即将一面白色的幡祭起。黑无常同样也急忙将一面黑色的幡祭起。两面幡在空中滴溜溜地旋转着,发出两道耀眼的光柱。

    但已经迟了,那漫天狂突然形成一道道急速旋转的刃,向着黑白无常包裹而去。那两道挡在黑白无常前面的光柱在急速旋转的刃的切割之下,就像玻璃撞到钢柱一样,立即支离破碎。“啪”的一声,消失得无影无踪。

    刃继续向着那两面黑白幡切割而去,那两面幡就像暴雨中的一层薄纸,瞬间就被切割得千苍百孔,化为齑粉。

    黑白无常被吓得肝胆尽裂,身前身后湿的和半湿的一喷薄而出,声大叫道:“三哥,快点救我!”

    说时迟,那时快。常江感到背后一阵劲袭来,急忙拿出一张符箓往胸口一拍,整个人立即瞬移到三丈开外。但是仍然有点迟了,后心还有被劲扫到。“哇”的一声,常江顿时感到五腑六脏气血翻涌,喉咙蠕动,嘴巴一张,一口鲜血喷了出来。

    常江转身一看,冷冷一笑道:“哈哈,还真是把九阶天帝的顶级高手也派出来了。不过,我得告诉你一个坏消息,即使你们七煞宗今天倾巢出动,也是什么都不会得到。”

    出手的是一个满头白发的老者,名叫单传家。单传家得獐头鼠目,尖嘴猴腮,但身材却非常壮实。所以,整个人看起来就像一只穿山甲。要是他的名字不叫单传家,而是叫着“传单家”,那还真是人如其名,成了名副其实的穿山甲了。

    单传家的左右各站着一位头戴面的黑衣人,从气息上来看,也是武皇级别的强者。

    “哈哈哈,常江。哦,不对,应该尊称你一声常大侠才对。你的诛魔九杀阵虽然很强,但你现在的修为却无法发出它的全部威力,我看至多也只有五成攻击力而已。五成威力的诛魔九杀阵对我来说还没有太大的威胁。”苗单传家那对小眼睛转了转,那张有点外突的嘴巴微张,露出得意的神色,好像常江只是一只蝼蚁,已是他的盘中餐一样。

    单传家的这句话刚说完,就听到被无数刃洞穿而过的黑白无常发出一声惨叫,随之怦然倒地。

    “你竟然真得杀了他们。看来我还是低估了你的能力。不够,你今天仍然难逃一死。”单传家脸色突然狰狞了起来,恶狠狠地盯着常江。

    常江不以为然,语气平静地说道:“是吗我说过要逃吗”

    单传家脸上的肌肉猛地跳动了几下,眼睛死死地盯着常江,不敢有丝毫放松,阴沉着脸说道:“把吟剑和凤鸣刀交出来,可以留你全尸。”常江嘻嘻一笑,骂道:“白痴天天有,怎么今天特别多,而且全让你爷爷我给撞上了。真他妈的晦气!”

    “你别不棺材不落泪,今天你是插翅难了。如果不交出凤双剑,等下一定让你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单传家继续一边耐心劝说,一边放狠话威胁。

    常江微微一笑,道:“你们要吟剑和凤鸣刀,我知道。但只要你还有点脑子,就应该明白,我怎么有可能将凤双剑留给你们这些人渣呢。不妨告诉你,吟剑我已经埋在一个谁也找不到的地方。至于凤鸣刀吗已被我炼化了,成为我身体中的一部分,她的刀魂已经和我合二为一了。只要我死了,凤鸣刀也就自然随之消失。现在你懂了吗”

    常江说完,左手一动,“唰”的一声,他的左手掌突然就变成了一把只有一尺,宽不到三指,闪着慑人魂魄的寒芒的绝世神兵。

    单传家咬牙切的说道:“你竟然真得将凤鸣刀给炼化了。我一定要将你的魂魄抽取出来,再把你的左臂砍下来,然后请最好的炼器大师将凤鸣刀给提炼出来。”

    常江哈哈大笑地说道:“哈哈哈,前提是你今天能活着回去,而且能得到我的左臂。”

    单传家神色一紧,四下张望了一下,阴沉地问道:“你想干什么”

    “妈的,是人都怕死,但没过你这么怕死的。没敢自称是罗刹我看你和皇宫里的太监没什么两样。”常江说着还将目光往单传家的裤裆处望了一望。

    单传家被气得那是一佛出世,二佛升天,差点一口老血喷了出来。

    “我今天一定要将抽筋剥皮,碎尸万段,将你身上的油全部挤压出来点天灯。”说罢,单传家打了一个响指,就东南北四个方位各有三个人走了出来。

    “哈哈,原来是十二修罗啊。今天几乎来了七煞宗的一半高手了,真是好大的手笔呀!我真的好害怕,好害怕啊!怎么,你们的大罗刹没有亲自上阵啊”常江满不在乎地打了一下哈哈。

    “杀你还不用宗主大人亲自出面。各位,启动七煞修罗阵,别让这个王八蛋给跑了。”

    单传家说完,手上掐诀,大喝一声:“修罗地狱,杀神无敌。”

    十二个修罗每人各持一柄头刀,刀背上有三个张开大嘴的头,分别从嘴里冒出红绿三种颜色的阴森气。顿时,阴大盛,哭神嚎,杀气森森。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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