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 走得了么
晚上,降雨量相对来说小了一些,但也是中雨,黄龙河水位不降反增,此时此刻吴家村比较靠河边的村民已经有一两家被淹到家门口了。
杨有才看到马来喜抬着雨伞从大门口走进来,站在厨房门口一脸笑容的道:“来喜,冯叔呢,怎么不叫过来一起喝两杯呢?”
现在,他不敢再抱着侥幸心理了,马来喜不单单只认识汪有为啊,他还认识于四海!
所以他不能再和以前那样一口一个冯瘸子的喊了,没办法,马来喜这条咸鱼是真的已经翻身了,看看汪有为的态度吧,傻子都能读懂了。
进了厨房后,马来喜收了雨伞,看了一眼正在忙着做最后一个菜的江春梅道:“我冯叔就不来了,下雨天他那脚就隐隐作痛,不方便。”
“有才哥,你可真有福气,嫂子不仅人长的漂亮,这菜也是色香味俱全啊,可以说是出得厅堂,入得厨房了。”
“对了有才哥,你明天真的愿意去给我嫂子替班,让她去超市帮我搞好活动?”
孟天成还在家里呢,冯瘸子怎么也得在家里做两个好菜,赔孟天成喝两杯,出门前马来喜还宰了只鸡呢,孟书纪还帮着拔毛,清洗内脏什么的,想来在家里做饭也是一把好手。
再说了,人家那么大一个官,属于黄龙镇天花板级别的大人物了,能来你家做客已经是造化了,你倒好,和冯瘸子跑出去喝酒了,把人家丢在家里饿肚子,那样像话么?
当然了,马来喜回去的时候也把杨有才找他去看望汪有为的目的说了一下,很细致,就连汪有为不收礼的事情也说了,当时孟天成给汪有为的评价是说,汪有为能力不错,这几年望山乡老百姓的生活也改善了不少,修水渠,引进大棚种植技术等等。
当时马来喜就在想,汪有为要是知道孟书纪这样评价他的话,不知道会不会高兴的跳起来了?
同时,站在灶台边拿着锅铲正在翻炒的江春梅嘴角浮现出一抹笑意,以前咋就没发现这小子这么会说话呢?
想到下午医务室里的那一幕,江春梅就忍不住身子轻微颤了一下,第一次的时候,马来喜甚至连接口勿都不会,特别生色和笨拙,没想到现在不仅学会了,而且还会上下其手了,那种摩擦的感觉,让她止不住浑身都在颤抖,身子一下就软了,几乎是靠在马来西怀里。
要不是因为那里是医务室的话,当时她估计会
杨有才一边倒酒,一边笑着道:“那是肯定的,现在黄龙河涨水,沙厂也淹没了,我也没事干,你搞活动也差人嘛,让你嫂子去帮你也是应该的。”
“来喜,今天的事情多亏你了,要不是你的话,我还没法缓和跟汪乡长的关系呢。”
“啥也不说了,一切在酒里”
说完后,杨有才跟马来喜碰了一下,仰起头一饮而尽。
马来喜心里忍不住有些激动,就杨有才这种喝法,一个小时都不要就醉了吧,到时候
下意识的,他看了一眼江春梅,只见江春梅也不知道在想什么,,有些心不在焉的小口小口吃着饭菜,那模样,就像是有心事的小姑娘一样。
马来西又忍不住看了一眼那套在双腿上的黑丝,在这个角度甚至能看清楚,那并非某些连体裤袜,而是那种七分黑丝,只是到膝盖上方二十公分处而已,说实话,马来西感觉自己端着酒杯的手都因为激动有些轻微的颤抖着,有些事情,一回生二回熟,或许第一次还有些害怕,担忧,但是第二次第三次就轻车熟路了
结果和马来喜所料的也差不多,天色刚黑下来,杨有才就说胡话了,满脸的醉意,没多久更是直接趴在了桌子上一动不动了。
最后,江春梅撑着雨伞,马来喜把杨有才抱进去房间里面睡着了。
出来后,马来喜也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的,笑呵呵的道:“嫂子,你看现在天也黑了了,我就先回去了”
江春梅摇了摇头,心想马来喜这瘪犊子肯定是故意的,之前都有过几次了,还在这里装什么纯,走得了么?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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