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有别的想法
第九十二章有别的想法
清晨。
马来喜到超市门口的时候,陈家燕已经来了,她穿着一身清凉宽松的衣服裤子,但依旧掩盖不了那傲人的身材,稍微画了点淡淡的妆容,再加上平时也不去田地里干活,皮肤白皙,脸型也不错,别说,还真的是特别养眼。
旁边,一些小孩子已经眼巴巴的在这里等着玩摇摇车了,有几个平时特别闲的乡里人也等着拿杆打桌球呢,毕竟这几天都是免费的,不玩白不玩嘛。
打开门后把球杆给了他们,摇摇车也插上电,马来喜就对陈家燕道:“三婶,这里就交给你了,我还要去镇子上一趟拿传单,回来后一边送水一边发传单,月底有个打折促销活动,到时候销量好的话,我给你发奖金。”
“台球和摇摇车的话,这几天一定不能收钱,要让他们免费玩”
陈家燕欲言又止,但还是点了点头。
其实她想说像昨天晚上那种情况,摇摇车几乎没有停下来过,两分钟一块钱,一个小时三十块钱,五个小时就是一百五了,两台摇摇车就是三百块钱啊,还有桌球呢,一个小时三十块钱,和摇摇车差不多,这一晚上五六百呢,这么多钱马来喜这瘪犊子为什么不赚?
但转念一想,马来喜这瘪犊子的脑子应该是比她要聪明一些的,不可能放着钱不赚,他肯定有别的想法。
另外,陈家燕心里也是有些异样,两人昨天晚上才在马来喜的床上做了不可描述的事情,那种感觉,就算现在想起来也会让人忍不住身子微微颤抖,没想到现在两人居然可以这么默契,并且一如既往的说话,没有半点尴尬之色。
真的,马来喜就像是战场上的一挺重机枪一样,一旦开火,杀伤力十足,直到弹尽粮绝才会停下来,想到这些,陈家燕就忍不住有些呼吸不平静。
然而,马来喜刚出超市,陈家燕就听到外面传来一道嗲声嗲气的声音,道:“来喜,你要去送水么,超市这边没人看实在是忙的话我帮你看着吧”
陈家燕愣了一下,偏头朝超市门口看去,只见李晓曼穿着短裙和露脐装站在门口呢,超市旁边打桌球的那些个男人都忍不住把目光放在了她身上。
那短裙怎么形容呢,恐怕只要稍微来一阵风,就能吹起,然后露出下面的贴身布料了。
上面就更不用说了,里面的黑色吊带都露在了肩膀上
在陈家燕的印象里,这李家村的李晓曼和马来喜似乎没什么交集吧,而且李晓曼她妈王兰芬也不是个省油的灯,嘴巴特别毒,陈家燕曾经还见过王兰芬骂冯瘸子是个残废了,说他活着浪费粮食,死了浪费木材之类的。
而且,这李晓曼摆明了是来抢工作的啊,这让陈家燕瞬间就有些不舒服了
只见马来喜淡淡的撇了一眼李晓曼,毫不客气的道:“不好意思,我们两还没有熟到这个地步吧?”
“再说了,我已经招聘到收银员了”
说完,马来喜直接爬上了电三轮,很快朝着镇子上的路而去,后面尘土飞扬,没多久就挡住了电三轮。
他是真的讨厌李晓曼和王兰芬母女两这副嘴脸,真的,他穷的时候就冷嘲热讽,说话阴阳怪气,甚至说冯辉是残废,说他马来喜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现在他一下子成了超市老板,而且这么快就让超市的生意比原来好了很多,李晓曼就变了一副嘴脸,一副喜欢他的模样。
说实话这样的女人就算再怎么好看,身材再怎么好,马来喜也会很反感。
更何况李晓曼长的也不是多么的倾国倾城,也就一般而已,身材也不咋滴,说白了就是一对a,你根本要不起!
在马来喜的心里,江春梅和陈家燕这两个女人,随便一个都比李晓曼有味道多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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